Ⅰ 宜昌市公租房住多少年可以購買
截止2019年,宜昌市並未開展公租房租售共舉,即目前宜昌市公租房是不可以在租住一定年限後購買的。
根據《宜昌市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第十八條 符合本細則規定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的,申請人應向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如實填寫《宜昌市城區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申請表》或《宜昌市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申請表》,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並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申請人應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經常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應向經常居住地社區居委會申請。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的,可以由用人單位向所在地社區居委會集體申請。
政府引進的特殊人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的,由市人才工作機構向市房管部門申請。符合條件的被徵收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由區房管部門向市房屋徵收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核後報市房管部門。
(1)宜昌市住房補貼表格下載擴展閱讀:
《宜昌市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第二十七條 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應當與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含其委託的運營單位,下同),按照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的示範文本簽訂租賃合同,明確房屋的基本情況、租賃期限和用途、租金標准及支付方式、物業服務費用、房屋使用要求及維修責任、房屋騰退及驗收、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等內容。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第二十八條 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按月交納租金,計租面積為房屋建築面積。承租人應當在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指定的金融機構開立租金繳納專用賬戶,按月將租金足額存入專用賬戶,委託銀行代扣租金。
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期內,最低收入、低收入家庭收入情況發生變化的,相應調整租金減免標准。政府直接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和銷售收入,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有關規定繳入同級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Ⅱ 宜昌市可以申請廉租房嗎
市房產管理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於擴大城區廉租住房實施范圍、提高廉租住房租金補貼標準的通知》,決定從本月起對城區廉租房補貼進行擴面、提標,保障面積擴大到10平方米,月租金補貼標准提高到8元/平方米/人。
擴面、提標具體標准
從2008年7月1日起,市城區廉租住房保障范圍由人均使用面積8平方米擴大到10平方米,月租金補貼標准由7元/平方米/人提高到8元/平方米/人;凡市城區(不含夷陵區)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均可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廉租住房的申請、受理程序按照《宜昌市城區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程序辦理。
累計有近1900人獲得補貼200多萬元
據統計,2006年7月1日起我市城區開始實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兩年共有854戶1895人獲得補貼共計208.4元。另外,其中因不再享受低保(收入提高)、住房面積改善達標及死亡等因素,先後有67戶退出享受補貼對象,2008年6月實際有787戶1895人享受此項補貼。
主要涉及相關的具體申請手續如何辦理?昨日,記者從房產管理部門了解到了詳細的審批流程:
一、領表:申請人憑《低保證》於每月中旬向戶籍所在街辦或鄉鎮人民政府領取《宜昌市城區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表》。
二、填表並簽章:申請人填寫《申請表》,並由區民政部門出具低保情況審驗證明、戶籍所在社區居委會或單位出具現住房情況證明。
三、受理申請:戶籍所在地街辦或鄉鎮人民政府初審申請材料,並出具書面受理決定。申請材料包括:1、《申請表》;2、家庭戶口簿、家庭成員身份原件、復印件;3、《低保證》原件及主頁復印件;4、「三無」殘疾證及復印件;5、其它相關證明。
四、查公示:經審核後,市房管局在接到移交資料的次日起1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不合格的,出具書面通知並說明理由;審查合格的,於每月中旬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工作單位和《宜昌房地產網》上公示。
五、實施配租:補貼配租家庭在市場上自行擇房並簽訂租賃合同,並將租賃合同報市房管局備案後向其發放租金補貼。因家庭情況特殊不能提供住房租賃合同的,經戶籍所在地街辦或鄉政人民政府同意,市房管局向其先予發放租金補貼。實物配租家庭與市房管局簽訂《廉租住房合同》後,市房管局向其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