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村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按照法律規定,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土地,所以宅基地的所有權是歸集體經濟組織的。只有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能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宅基地,通過行政審批後,申請人才能依法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宅基地買賣是違法的,只能依法轉讓使用權。因宅基地使用權不是人人都能享有,所以宅基地轉讓要合法,必須滿足幾個基本原則條件:
3、宅基地轉讓必須房地一起轉讓
首先要明確,一塊空白的宅基地(也就是沒有建房子的空地)是不存在被轉讓的,也就是說,你要轉讓宅基地,必須是地上有房屋、並且必須連同房屋一同轉讓出去,單獨的地皮要合法取得只能經過行政審批的途徑。
4、宅基地轉讓要取得集體經濟組織的同意
因宅基地所有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以在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時,要取得集體經濟組織的同意。這個倒沒什麼大問題,一般只要滿足前面的條件,集體經濟組織不可能不同意的。
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想通過私下的交易來獲得宅基地及住房是存在風險的。比如之後有拆遷時,很有可能原房主為了爭取拆遷補償,就會賴掉你們的買賣合同,目前發生的很多非集體成員私自購買農村宅基地房屋糾紛的,法院對這一類案例大多數都是判為合同無效,然後把買房款還給你了,房子還是人家轉讓方(這類案例比較多,直接去各地法院的網站搜案例都可以搜到),而且現在國家也是明令禁止城鎮居民購買農村集體宅基地房屋或者買地建房的。
『貳』 農村房屋可以隨意買賣嗎
不可以,這個買賣是無效的。
根據《2015年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
35、現階段,我國城市化還處於較低層次,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完善,宅基地還具有較強的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性質,完全放開對宅基地使用許可權制的條件還不具備。
對於已將宅基地流轉確定為試點地區的,可以按照國家政策即相關指導意見處理宅基地使用權因抵押擔保、轉讓而產生的糾紛。對於宅基地流轉處於非試點地區的,農民出售其宅基地上的房屋給城市居民或者出售給不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該房屋買賣合同一般應認定無效。
合同無效後,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購房款並支付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銀行貸款利息。買受人已經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或者翻建,也可以一並請求賠償翻建或者改建成本。
(2)農村住房交易中心擴展閱讀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明確禁止農村房屋向城市居民流轉。
《房屋登記辦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受讓人不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受理。
應當怎麼辦: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流轉受到嚴格限制,違反規定私自流轉的,買賣雙方簽訂的合同可視為無效。
而且,集體土地上村民住房申請轉移登記除了雙方同意外,受讓人必須為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辦理產權登記時應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不過,坐落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被作為遺產繼承時,無論繼承人是村民抑或城市居民,只要是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都應在可繼承的遺產之列,因此遺產繼承是可以辦理產權登記的。
『叄』 農村房屋可以買賣嗎
大家好,我是陌上小桑樹,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說明自建房可以轉讓,但是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在同一個集體之內,什麼意思呢?你的房屋建好之後可以轉讓給你的鄰居。
但是同時這也有一個很嚴格的規定,那就是說你的鄰居不可以有其他的房產,也就是所對應的是一宅一戶,一戶一宅。
如果說你的鄰居現在只有一戶宅子,這樣的一個指標,同時他也已經有了一處宅基地的話,那麼他們是不可以再購買你的房屋的,因為房屋與宅基地是共同轉讓的,不可以單獨轉讓房屋。
『肆』 農村村民住房可以買賣嗎
不能進行買賣,因為農村的房屋宅基地是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只有本村經專濟組織成員之間才可以屬使用,本村經濟組織成員以外的農民、城鎮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購買主體。也就是說,只有本村村民之間的購買協議才是有效的,其他都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
『伍』 農村房屋怎麼過戶 謝謝!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條規定:農村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權是歸屬於農村集體組織,而不是歸屬於農民,農民朋友只能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和資格權。
所以農村房屋是沒有房產證的可以過戶的,可以到本地村委會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
具體變更手續如下: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八十四條
辦理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房屋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後,應當將申請登記事項在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進行公告。經公告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記。
第八十五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房屋坐落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並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條
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5)農村住房交易中心擴展閱讀
申請條件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不予批准情形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准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由於各省的規定有些出入,具體還要到當地的土地部門進行咨詢後才能確定,總的程序和步驟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問題,請補充提問。
『陸』 農村房屋買賣新政策有哪些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只有該組織成員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權;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分三種具體情況: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的宅基地標准;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標准;
3、已在集體經濟組織落戶,但尚沒有分到宅基地。根據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規定,對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村民,再申請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準的。
對上列情況,村民如再申請第二處宅基地時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也不應得到批准。至於第三種情況,則可依法申請建房用地。
二、如果是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會出現兩種情況:
(1)城鎮居民。根據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第2條第2款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2)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民。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只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有資格使用該組織的宅基地。因此,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民也不是農村房屋買賣合法的購買方。
總之,農村的房屋買賣必須慎重,對於並非同一個村集體組織成員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如訴諸法院,法院將可能認定其為無效。
三、農村宅基地買賣3大原則
1、農村宅基地買賣需進行權利(使用權)主體變更登記
《宅基地使用證》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是農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重要憑據,如果宅基地房屋通過買賣轉移宅基地使用權(使用權主體發生變化),應當依照規定進行審查、批准,完成權利主體的變更登記。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房屋買賣,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還要進行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變更。如果不進行宅基地使用權的變更,房屋根本就沒有發生轉移。
2、宅基地購買者的資格有限制
宅基地使用權主體應是該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與成員有直系親屬等身份或其他規定的身份。因經濟發展、人口流動等,原使用權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轉讓,但宅基地使用權的購買者(受讓主體),有資格限制。
宅基地使用權只可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自由轉讓,如果轉讓給城市居民或其他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將不符合法定的條件。解決方法:轉讓時,購買者已經將戶口遷入本鄉或本村,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
3、轉讓後原則:「一戶一宅」
《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宅基地遵守「一戶一宅」的標准。雙方進行宅基地買賣是,應該滿足這個標準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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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買賣新政策,契稅徵收的方式
當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徵收,即實際稅率為2%;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照4%徵收。購買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業投資性房產,均按照4%的稅率征稅。
二、住房公積金政策:
1、住房公積金提取范圍擴大
滿足任一條件的消費者可提取公積金:購買、建造、大修、裝修自住住房;離休或者退休;喪失勞動能力之後並與本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出境定居的;要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無房職工需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柒』 農村有房產證的房子能夠買賣嗎
農村有房產證的房來子買賣是有源條件限制的,依據《房屋登記辦法》規定: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受讓人應當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經過規劃建設辦批准建設及驗收合格的房屋,村民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應當向當地房管所提出申請,並提交土地使用證、報建驗收證明、房屋面積測繪報告等資料。房管部門在受理農村村民要求辦房產證的申請後。將會檢查相關資料,並將申請登記的事項在村集體組織內進行公告。經公告無異議或有異議不成立的,將給予登記發證。
(7)農村住房交易中心擴展閱讀:
根據司法實踐以及法理邏輯,農村房屋要買賣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如果農村房屋的受讓對象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
2、受讓人沒有其他房產;
3、該轉讓房屋建造合法,是經過批准建造的,並且該受讓房屋必須符合當地規定的標准;
4、房屋買賣應當申請並經集體經濟組織批准同意。
『捌』 農村房屋如何辦理過戶手續
1、我國不動產實行登記制度,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房子的所有權就屬於內誰。
2、如果要辦理房產容過戶手續,可持相關資料到當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更名登記。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規定,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發生變更的材料;
(三)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四)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者補充協議;
(五)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稅費等繳納憑證;
(六)其他必要材料。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六條規定,申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變更、轉移、消滅的材料;
(三)其他必要材料。
因企業兼並、破產等原因致使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申請人應當持相關協議及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等相關材料,申請不動產轉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