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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住房推薦建設方案浙江

發布時間:2020-12-15 15:27:05

① 浙江哪個農村還能申請宅基地

農村房屋徵收准確的講是征地拆遷,征地拆遷補償是分兩個方面的,一是要重新分配專宅基地,二是要給屬地面上建築給予補償。補償是否合理就是看分的宅基地和給予的補償款能不能重新建成原來相同質量相同面積的房子,如能夠建成補償就合理,如不能就是補償不足。顯然你的補償不足,房子被拆現在無房可住了,建房的地還沒有這怎麼行呢。必須要重新分配宅基地讓你家建房,如村委不分可以向上級政府部門投訴。

② 浙江農村一戶一宅政策

我們這邊也這樣,村裡留了塊地讓本村人買3000一個方,前提是老房子要拆才補300一個內方給你政府收容回去,想買地皮必須先拆了房子才肯批,這不是坑本村人的錢嗎,你們說值嗎?有關系的人地皮私底下不要錢老房子還不拆,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嗎??村幹部油水多到本村人撈錢

③ 浙江是如何打造美麗鄉村的

山鄉巨變十五年,詩畫江南盡村野。浙江省自2003年推動「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以來,造就了萬千美麗鄉村,取得了顯著成效,也為當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構建美麗中國帶來了豐富的經驗啟示。

「美麗鄉村」千姿百態

西部翠竹茂林、山青水凈,中部田園小城、宜業宜居,東部古鎮悠悠、傳唱千年……美麗公路串起「整鄉整鎮美麗鄉村」「精品村」「美麗庭院」,江南小城德清如詩如畫。

春風又綠江南岸。暮春四月,行走在浙江大地,一道道旖旎清麗的美麗鄉村風光接連呈現,千姿百態、各美其美。

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辦

「廢水有了家,垃圾有人拉,村頭有樹蔭,河裡有魚蝦……」在富春江沿岸村莊,定時收集垃圾的環衛車成了村裡的一道風景,以前城市才有的垃圾箱、垃圾車等公共設施,如今在農村隨處可見。

美麗生態、美麗經濟、美好生活的「三美融合」場景,正在浙江萬千美麗鄉村徐徐展開,但質變非在一朝一夕,背後一招一式頗有講究。

作為基礎性、前置性環節,「道路硬化」伴隨著「千萬工程」,至今經歷了一段久久為功、持續升級的建設歷程。

2003年浙江實施「鄉村康莊工程」,2006年所有鄉鎮通等級公路,2011年實現「農村公路村村通」,2016年全面創建「萬里美麗經濟交通走廊」,2017年實現「農村客車村村通」。

15年間,浙江累計投入資金超過2000億元,新改建農村公路9萬公里,農村交通總體水平居全國前列。如今,浙江省又實施3年提升行動、高水平建設「四好農村路」,為進一步推動「千萬工程」提供更好支撐。

從道路硬化、垃圾收集、衛生改廁,到面源污染整治、農房改造建設,再到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試點、歷史文化村落保護利用;從「示範引領」,到「整體推進」,再到「深化提升」……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辦,一年接著一年干,是浙江「千萬工程」生動實踐帶來的突出經驗。

截至2017年底,浙江省累計有2.7萬個建制村完成村莊整治建設,佔全省建制村總數的97%;74%的農戶廁所污水、廚房污水、洗滌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有效處理的建制村全覆蓋,41%的建制村實施生活垃圾分類處理。

群眾所需施策所向

「謝謝師傅,今年的用電問題終於解決了!」在變壓器裝配現場,茶農們由衷感激正在施工的電力工人。臨海市白水洋鎮界嶺村是產茶大村,村民80%的收入源於茶葉,全村700多戶幾乎家家都有炒茶機。

在配合「千萬工程」、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的過程中,國網臨海市供電公司及時消除茶農的用電之憂,界嶺村2006年只有兩台80千伏安的變壓器,如今10台變壓器總功率超過3000千伏安。有了充足電力,茶農種茶之餘自己制茶,每斤收益是原來的三倍以上。

麗水市遂昌縣舉淤口村的「村級鄉村振興計劃」近日正式公布。今年初,村裡報賬員發出的徵求意見表收集了90多條建議,經過村幹部十幾次開會、座談,篩選出「振興之路建設」「栽植萬株『富民桃林』」「打造版畫文化村」等「十大實事」,作為今年「千萬工程」任務表。

衛生改廁、垃圾分類、畜禽糞便處理……在推進「千萬工程」進程中,浙江始終堅持「群眾視角」,從群眾最關心的事情做起,一件件民生小事成為一個個著力點,讓廣大農民直接感受到了獲得感、幸福感。

群眾所需,施策所向。浙江省農業廳副廳長唐冬壽認為,推動「千萬工程」需要發動群眾、依靠群眾,農民既是受益者,也是參與者、推動者。

④ 浙江農村住宅審批經過那些程序 詳細一點

農村住宅用地審批程序及所需資料

一、程序:農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回,由村民提答出用地申請,經村民委員會同意,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批准,涉及農用地的,應先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
二、使用面積:農民興建房屋宅基地(含附屬設施)總面積,使用農用地的每戶不得超過140平方米,使用未利用土地(建設用地)的每戶不得超過200平方米。
三、提供資料:1、用地申請(村民委員會簽字同意並加蓋印章確認);2、戶主戶籍證明(戶口簿復印件,另立戶主的,應提交分家立戶證明);3、原土地使用證和原宅基地退交協議(轉址新建、改建、擴建的,應提交原土地使用證,同時提交與村民委員會簽訂的原住宅退交協議);4、申請建房地塊屬於城市規劃區內的,應提交城市規劃部門的批准文件;5、申請建房地塊屬於公路控制區的,應提交公路部門的批准文件;6、申請建房地塊屬於林地的,應提交林業部門林權證的變更或注銷批准文件;7、申請建房地塊屬於耕地的,應提交經管部門土地承包經營證的變更或注銷批准文件。
四、供地審批時間: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審批完畢。
五、頒發建設用地審批通知書。

⑤ 浙江省農村住房面積審批條件是怎麼樣的

⑥ 浙江新農村建設具體情況

黨的十六大以來,浙江大力實施統籌城鄉發展方略,把解決「三農」問題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中之重,出台一系列統籌城鄉興「三農」的政策,建立健全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機制,充分發揮工業化、城市化、市場化對「三農」的帶動作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取得新成效,城鄉一體化進程明顯加速。 2006年,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7335元,連續22年居於全國各省區首位;農村全面小康的實現度達到68.1%,也居全國各省區之首。

一、大力發展高效生態農業,農業增長方式加快轉變

把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作為建設現代農業的主線。做大做強蔬菜、茶葉、果品、畜牧、水產養殖、竹木、花卉苗木、蠶桑、食用菌、中葯材等十大優勢主導產業。目前,這十大主導產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達到70%以上,畝均收入超過了1500元。今年省委省政府又提出,著力打造特色農業的強縣強鎮,進一步提升農業的塊狀經濟發展水平。實施農業「走出去」戰略,推動農業生產要素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上的優化配置。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1000多家農業企業、50多萬農戶在省外經營種養業,建成各類基地2000萬畝左右。積極應對國際貿易壁壘,努力開拓國外市場,加快外向型農業發展,農副產品出口保持持續較快增長的態勢。2006年,全省農副產品出口額60.2億美元,比2001年增長103.7%。

把發展新型農村合作經濟作為建設農業的緊迫任務。率先頒布《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提高分散農戶的市場談判地位。積極構建「行業協會+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專業大戶」經營體系,農業產業化水平和農民組織化程度不斷提高。2006年底,全省共有各類產業化經營組織11066個,帶動農戶780萬戶,建成產業化基地1828萬畝,其中,農業龍頭企業5049家,銷售收入1106億元,28家企業被評為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重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達3915家,帶動農戶211萬戶;農產品行業協會500多家。今年上半年,全省新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465個;產業化帶動農戶472.26萬戶。針對單個合作社服務能力和服務范圍的不足,大力發展新型農村合作經濟,著力構建現代農業服務平台,加快組建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為基礎、供銷合作社為依託、農村信用合作社為後盾、政府部門公共服務和管理為保障的服務聯合體。今年全省在18個縣市開展試點。

把培育現代生產主體作為建設現代農業的關鍵環節。積極推進市場化土地流轉和企業化規模經營,到2006年底,全省耕地流轉面積357萬畝,佔耕地總面積的15.0%;實行適度規模經營(面積10畝以上)耕地面積246.3萬畝,佔耕地總面積的10.3%,規模經營種養大戶23.4萬戶。引導工商資本投資現代農業,過去五年每年投入農業的工商資本在120億元以上。加大對農業創業人才的培養力度,從2006年起對就讀大中專院校農業種養專業類學生實行免交學雜費的政策,2007年又擴大到園藝類的花卉、果樹、蔬菜等專業,鼓勵他們學成後在現代農業領域創業。

把推進農業科技創新作為建設現代農業的強大支撐。大力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推廣和服務平台建設,實施農業生物技術、農產品精深加工等十大農業科技專項,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農業科技貢獻率達到56%以上。啟動實施「百萬農民信箱」工程,2006年底注冊用戶達到136萬戶。加快推進農業標准化步伐,農業標准化推廣面積達到1249.2萬畝。針對欠發達地區基層農業科技力量薄弱的問題,從2003年起實行科技特派員制度,並於2005年向全省推廣,實現鄉鄉都有科技特派員,促進了農業實用技術的推廣應用。建立和完善首席專家、推廣教授、科技特派員和責任農技員制度,積極組建由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推廣組織、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等多方參與的區域性專業性和農科教、產學研一體化的農業科技推廣組織。

把完善農業基礎設施作為建設現代農業的有效保障。先後啟動實施標准農田建設、千庫保安、千萬畝十億方節水、百萬畝標准魚塘改造和標准漁港建設等工程,農業的生產條件和防災抗災能力大大增強。全面實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補償標准提高到12元/畝。加快推進土地整理、中低產田改造和山、水、田、林、路綜合治理,累計已經建成標准農田1430萬畝,連續10年實現耕地佔補平衡,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大幅提升。

二、大力發展區域特色塊狀經濟,縣域經濟競爭力不斷增強

做大做強特色塊狀經濟。以縣城和中心鎮為依託,以特色產業為支撐,把鄉鎮企業、專業市場、工業園區和城鎮建設結合起來,形成了工業化支撐城鎮化、城鎮化提升工業化的發展格局,特色塊狀經濟為農民提供了越來越多的發展機會和就業門路。鄉村企業蓬勃發展,經營管理機制日趨規范,技術創新和競爭能力不斷提高。2006年,全省共有各類鄉村企業113萬家,從業人員1300萬人,實現增加值7366億元,佔全省生產總值的47%。全省農產品加工企業已達到35.28萬家,其中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達到1.44萬家,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農產品加工產業集群,涌現出了一批農產品名牌產品和知名商標。農民人均純收入中來自非農產業的收入超過80%。

積極培育「中心鎮」。充分發揮中心鎮對農村的輻射和帶動作用,促進企業集中和產業集聚,提升縣域經濟的發展水平。全省共有268個鎮進入全國千強鎮行列。新城鎮成為農民務工經商的廣闊天地,這兩年每年新增轉移農業勞動力50萬人,農村勞動力非農化水平達到70%以上,全省城市化率達56.5%。2006年,省委、省政府決定實施中心鎮培育工程,重點培育200個左右有區位優勢和特色產業支撐的中心鎮,進一步優化城鄉人口和生產力的空間布局,使之成為農村經濟的增長極、農村人口的集聚點和公共事業服務中心。目前已經啟動141個中心鎮的建設試點。

積極發展「農家樂」和來料加工等二三產業。順應城鎮消費升級的趨勢,發揮農村山水景觀、農耕文明、人文歷史等優勢,大力發展鄉村休閑旅遊業,把發展「農家樂」(漁家樂)等鄉村休閑旅遊業作為新產業,引導農民和村集體立足生態資源優勢,發展農村第三產業。2006年,全省累計發展「農家樂」休閑旅遊村(點)2084個,經營農戶14678戶,直接從業人員72557人,營業收入24.6億元。同時,針對廣大農村特別是欠發達地區農村富餘婦女勞動力多的特點,積極發展來料加工業,開辟了農民增收的新途徑。

鼓勵農民創新創業。全省共有個體工商戶接近180萬戶,從業人員364.8多萬人;私營企業40萬戶。個體私營經濟約佔GDP的60%。省外、國外經商創業人員400萬左右,投資總額已超過1萬億元,其規模相當於2005年浙江全省的GDP總量。這些務工經商人員絕大多數都是農民,他們為浙江經濟的快速發展作出了重大的貢獻。

三、深入推進「千萬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農民就業增收能力不斷提高

2004年,省委、省政府實施「千萬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計劃到「十一五」末,全省培訓100萬現代農民,新增轉移就業400萬農民,提高500萬農民工的就業技能。近年來又根據現代農業、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的要求,轉變培訓思路、提高培訓標准、改進培訓方式,推進農民培訓由適應性培訓向戰略性培訓轉變。到2006年底,全省已培訓農村勞動力640.9萬人,培訓後實現轉移就業的178.8萬人。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培訓農民59.5萬人,轉移就業培訓資格證書發證率達到74.61%。

圍繞打造先進製造業基地、發展服務業,開展農業剩餘勞動力培訓、加快農業勞動力轉移就業,督促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5%—2.5%計提培訓經費用於農民工培訓,提高農民工就業的穩定性。圍繞建設現代農業的要求,培訓專業大戶、農業企業經營者、合作社社長,使他們成為現代農業的生產經營主體。圍繞發展「農家樂」休閑旅遊業,重點培訓「4050」農民,擴大中老年農民就業。採取政府發放培訓券、企業訂單培訓等辦法,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加強農村職業技術教育,提高職業技術教育的覆蓋面,對未升入大中專院校的農民子女開展6個月至1年的職業技能培訓,使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實施「中等職業學校扶貧助學行動計劃」,對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讀中等職業學校的,免收學雜費。全面實行就業政策、失業登記、勞動力市場、就業服務和勞動用工管理的城鄉「五統一」統籌就業制度和農民工無「證卡」就業制度,推動勞動就業服務網路延伸到鄉鎮,為農民提供有效就業信息中介服務。實施百萬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計劃,大力培養新農村建設的帶頭人,計劃到「十一五」末,全省農村實用人才總量達到100萬人。

四、大力實施「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農村環境面貌和基礎設施條件顯著改變

2003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實施「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的決策,計劃用5年時間整治10000個村,並把其中的1000個村建成全面小康示範村,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城市現代文明向農村輻射,加快建設規劃科學、環境整潔、設施配套、服務健全、管理民主、生活舒適的農村新社區。加大各級財政對村莊整治建設的投入,至2006年底,全省累計投入村莊整治建設資金555.61億元,各級政府投入佔到1/3。注意把「萬里清水河道」、「千萬農民飲用水」、「鄉村康莊」、「生態富民家園」、「百萬農戶生活污水凈化沼氣」等工程與「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配套實施,形成了城鄉統籌建設和各方協同建設的局面,提高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水平。

五、大力發展農村社會事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覆蓋面持續擴大

大力推進城鄉教育均衡化。2005年,省委、省政府決定實施農村中小學四項工程(「農村中小學教師素質提升」、「農村中小學食宿改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擴面」、「愛心營養餐」),計劃三年內投入資金32億元,全面提高農村辦學條件和教育質量。2006年秋季起,全省城鄉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全部免收學雜費,513萬名中小學生免交了學雜費;對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讀中等職業學校的免收學雜費。深入實施「職業教育六項行動」計劃,兩年內全省將安排專項財政資金10.2億元以上。

大力發展農村公共衛生服務。2005年,省委、省政府實施「農民健康工程」,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公共衛生服務網路,把鄉鎮衛生院改造成為社區服務中心,把村衛生室改造成為社區服務站。目前,有1751萬名農民享受了免費體檢,12項公共衛生服務達標率達到80.6%。建立農村社區責任醫生制度,加快培養社區全科醫生。實行農民每兩年一次的免費健康體檢制度。

大力推進農村文化建設。實施「農村文化陣地建設工程」,加強農村文化設施建設,發展民間自辦文化,深入推進文化下鄉。2005年起,還開展「雙萬結對共建文明」活動。今年上半年,各地組織開展種文化百村賽活動,豐富了農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培養了一大批不走的農村文化能手。

大力發展農村社會保障。在全國率先建立覆蓋城鄉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6年,全省共有農村低保對象53.98萬人,平均低保標准每月149.65元,實現了應保盡保。率先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2005年以來新增的被征地農民實行「即征即保」,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234萬名被征地農民納入保障,其中196萬名被征地農民參加了基本生活保障,有88萬人已按月領取基本生活保障或養老金。2003年率先開展農村新型合作醫療試點。全省87個有農業人口的縣(市、區)全部建立了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數達2936萬人,參合率達86%,人均籌資水平達到81元。推進職工社會保險向農民工覆蓋。2006年底,農民工參加工傷險145萬人,參加醫療保險200萬人。完善農村「五保」對象和城鎮「三無」人員集中供養制度。2006年底,全省農村五保集中供養率92.4%,年人均集中供養標准5005元。

六、積極創新農村民主形成,農村民主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積極創新農村基層民主形式。推進村務公開的內容、形式和程序「三到位」,全面推行村級會計委託代理制、電算化和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全面實行村委會直選,創造村級民主懇談會、村民議事會等群眾廣泛參與的民主形式,推行村幹部「雙述雙評」、村務監督委員會等民主監督辦法,大力推進村務決策和管理民主化,保障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積極開展「民主法治村」創建活動,大力推廣新時期「楓橋經驗」,探索依靠農民群眾,加強農村社會管理、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有效機制。

大力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著力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號召力、戰鬥力。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廉政文化進農村。開展農村黨員幹部遠程教育,努力提高基層幹部的素質。實施集體經濟薄弱村辦公場所建設,做到全省村村都有活動場所。

不斷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積極探索資源開發、資產管理、資本經營、社區服務等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有效路子。針對城市化推進中城郊村集體資產管理和分配出現的新問題,積極穩妥地推行農村社區股份合作制改革,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保障農民享有的集體資產權益。目前全省700多個村完成了社區股份合作制改革。省財政每年拿出6000萬元專項資金,對經濟薄弱村村級組織運轉和村幹部報酬進行補助。

全面建立農村工作指導員制度,從2004年起連續三年從省、市、縣、鄉鎮四級機關抽調機關幹部,為全省每個行政村派駐1名農村工作指導員,履行村情民意調研、政策法規宣傳、富民強村服務、矛盾糾紛化解、民主制度規范、組織建設督導等六方面職責。積極推進鄉鎮農村工作指導員專職化,60%的鄉鎮建立了專職農村工作指導員制度。

七、大力實施欠發達鄉鎮奔小康工程,欠發達地區加速發展

大力推進下山搬遷脫貧。省政府每年都把下山搬遷5萬人作為政府承諾的十件實事之一。把下山脫貧與工業化、城市化結合起來,以高山遠山區域、重點水庫庫區、地質災害隱患區域的整體搬遷為重點,依託縣城、中心鎮和工業功能區建設下山移民小區,促進下山農民進城落戶、轉產轉業,實現易地致富。推進整村搬遷,加快下山脫貧小區建設,對搬遷村莊的交通、水利、通訊等項目資金應轉用於下山脫貧小區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探索以小戶型、農民公寓、廉租房等方式,降低搬遷成本,促進低收入農戶搬遷。2003-2006年,欠發達地區共下山搬遷農戶8.2萬戶、29.71萬人。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完成下山移民3.93萬人。

促進低收入農民轉移就業。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部門協作、企業參與」的方式,加強對欠發達地區的農民技能培訓,促進農民就業致富。2003-2006年,欠發達地區共培訓農民244萬人次,40.3萬農民通過培訓實現了轉移就業。開展低收入農戶普查,建立低收入農戶檔案,推行「一戶一策一幹部」的針對性扶貧。鼓勵企業定向招收農村低保戶勞動力,符合條件的企業享受促進城鎮下崗職工再就業政策。

大力推進產業化扶貧。充分發揮欠發達地區的比較優勢,加大對扶貧龍頭企業和專業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大力發展特色農業。建立科技特派員制度,從大專院校和科研單位選派科技人員到欠發達鄉鎮任職,2003-2006年,共到位專項資金3184萬元,實施科技項目665項,引進新品種新技術2474個,為特色農業發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撐。同時,積極利用欠發達地區豐富的人力資源和優美的生態資源,扶持發展來料加工業和休閑旅遊業,促進農民增收。僅2006年一年,211鄉鎮年規模型來料加工企業吸收勞動力7.2萬人,發放加工費2.2億元。

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和結對幫扶的力度。發揮「省管縣」的財政體制優勢,加大對欠發達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事業發展和特色產業培育的財政扶持力度。「十五」時期,省級財政用於支持欠發達地區及海島地區的支出累計達336億元,年均增長17.7%。深入開展結對幫扶活動。加強區域協作,引導發達地區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向欠發達地區轉移,組織欠發達地區勞動力向發達地區轉移。

八、不斷深化城鄉配套的體制改革,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機制加快建立

切實加大對「三農」的投入。今年全省2/3的新增財力要用於民生問題。2006年,全省各級財政對「三農」的投入達到373.5億元,比上年增長19.9%。今年,全省財政預算內「三農」投入預計達417.6億元,比上年增長11.8%。農村社會事業和社會保障支出成為財政投入的重點。加大對鄉鎮尤其欠發達鄉鎮的轉移支付,提高基層政權的運轉效率和公共服務能力。

率先終結農民「皇糧國稅」。按照平等城鄉居民稅賦的要求,以增強農業市場競爭力為取向,自2001年率先停徵欠發達地區農業特產稅和屠宰稅起,從局部地區到全省范圍、從少數稅種到全部稅費、從「減調改穩」到全面停徵,率先邁出免除農業稅收的破冰之步,2005年全面停徵農業稅收,成為全國第一個終結農民「皇糧國稅」的省份。

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改革。推進以改革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縣鄉財政體制和化解鄉鎮債務、建立村級組織運行機制為內容的農村綜合改革,增強鄉鎮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的職能,基本消除農民負擔反彈的基礎。完善以縣為主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建立了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省財政對欠發達地區的免費義務教育實行全額轉移支付。加大對村級組織的財政扶持力度,省財政安排6000萬元專項資金,重點扶持經濟薄弱村的村級組織運轉。

著力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農村新型合作金融體制基本建立,農村信用社在新農村建設中發揮了信貸主力軍作用。針對農業種養大戶投入增多、風險增大的趨勢,2005年開展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的試點,首創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共保經營模式,2006年12個縣開展試點,今年又擴大到32個縣市。2006年推行政策性農房保險制度,至2007年2月,全省已有757.1萬戶農戶參保,參保率71.7%。支持和鼓勵創新信貸支農產品,推進林權抵押貸款,探索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等方式,增加農村小額信用貸款供給。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新農村建設。在不斷增加公共財政對「三農」投入的同時,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新農村建設。開展萬家工商企業與村結對,以經濟顧問型、產業帶動型、合作開發型、直接參與型、公益捐助型等方式參與新農村。開展萬個城鎮文明單位與村結對。今年上半年,工商企業和社會各界資助新農村建設金額達到5.3億元。實現萬名科技人才送科技服務到農村,浙江大學、浙江工大、浙江林學院等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紛紛與地方建立共建新農村。大力發展慈善事業,民間慈善組織、企業家紛紛開展扶危濟困,弱勢群體得到及時救助。

⑦ 浙江省農村住房面積審批條件如何

全省不會有統一的文件。各地都不同吧。

這是台州的
第一條 為加強台州市市區兄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規范用地審批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列》、《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村民住宅用地是指本市市區范圍內農村村民新建、遷建、擴建和重建住宅用地。凡新建、遷建、擴建和重建住宅的,均應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第三條 市國土資源局和區國土資源(分)局及台州經濟開發國土資源分局是市區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主管機關。
區級國土資源(分)局設置的國土資源所負責管轄區域內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具體管理工作。
第四條 農村村民建造住宅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村莊集鎮建設規劃,盡可能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其他非耕地,嚴格控制佔用耕地建造住宅。
鼓勵統建、聯建和建造公寓式住宅。在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嚴格限制農村村民建造單戶獨立式住宅。
規劃建設用地范圍由市國土資源局會同市建設規劃局依法確定。
市區農村村民住宅建實行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建設、統一配套、統一管理。
鼓勵撤並自然村,向中心村、集鎮集聚。
第五條 農村村民建造住宅所使用的土地屬於國家或集體所有,個人只有使羨螞賀用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轉讓宅基地。
建造公寓式住宅的集體土地需依法徵用為國有土地的,可以行政劃撥或出讓方式供地。農村村民公寓式住宅發生轉讓的應依法辦理土地出讓手續,按標定地價的10%補交出讓金。
第六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每戶宅基地(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限額標准:3人以下的小戶安排一間,面積不超過50平方米;4-7人的中戶安排二間,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8人以上大戶安排三間,面積不超過去125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山、荒坡的,可增加25平方米。
第七條 農村村民在物枯規劃住宅小區內建造公寓式住宅的,人均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單人戶建築面積可放寬到120平方米)。
第八條 申請建造住宅人口按本戶常住在冊農業人口計算。下列情況,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 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其獨生子女可按2人計算;違反計劃生育規定超生的未達到18歲的不計申請建房人口數;
(二) 家庭成員中的現役軍人和在校(包括大、中專院校)學生,可計入申請建造住宅用地人口數;
(三) 因土地徵用而農轉居的人口,按土地徵用時的約定,在該村村民建房留地中安排;
(四) 其他政策法規定可計申請建房人口的按規定計入申請建房人口數。
第九條 夫妻離婚後一方申請建房,其申請宅基地面積與離婚前宅基地面積之和,按離婚前戶限額標准執行;再婚的,按新組成家庭申請宅基地。
第十條 農村村民建造住宅用地報批程序:
(一) 農村村民建造住宅用地,應向戶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農村個人建房申請表》。
(二) 村民委員會接到建房申請後,應經集體討論通過,並予以公布;公布後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在《農村個人建房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將申請材料報送當地國土資源所。
(三) 國土資源所在接到村民委員會報送到的農村村民建造住宅申請材料後,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對是否符合建房條件、用地面積、宅基地位置等進行踏勘、審查。
(四) 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對所轄農村村民建房用地申請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報區國土資源(分)局審核,由區人民政府批准;台州經濟開發區國土資源分局審核後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 農村村民申請住宅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後,由批准機關頒發農村村民住宅用地批准文件,並由所在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在其所在村(居)張榜公布。
農村村民建造住宅涉及使用農用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第十一條 農村村民建造住宅用地應按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第十二條 農村村民建房應在取得批准建房文件之日起一年內開工建設。因特殊原因無法按期開工的,經當地國土資源所同意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一年。逾期不開工建設的,報原批准機關批准,收回宅基地。
第十三條 農村村民建房應嚴格按照批准文件規定的建房佔地面積、位置進行施工。超面積建房、移位建房的按非法用地處理。
第十四條 實施中心村、中心鎮建設規劃,農民建造住宅使用本村以外集體所有土地的,可按以下方法辦理:
(一) 按戶籍管理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將建房戶戶口遷至建房所在地村、鎮;
(二) 將規劃建房的集體所有土地的依法征為國有土地後,以劃撥或出讓方式供地;
(三) 集體土地所有權實行調換,由調換雙方的村辦協商提出調換方案並簽訂協議,
經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簽署意見,區人民政府確認,報市人民政府備案。
第十五條 允許農民帶退宅還耕指標在城鎮規劃住宅區聯建住房,建房用地以行政劃撥或出 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方式供地,每戶用地面積最高限額不超過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標准。農民進城鎮建房後原有宅基地全部收回,並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新批宅基地。
第十六條 農村村民申請建造住宅時,原住宅按照村莊、集鎮和城市建設規劃規定屬拆除改造范圍的,應一次申請拆舊建新,安排一處宅基地。
第十七條 農村村民易地建造住宅的,在批准新佔用宅基地的同時應當收回原宅基地地使用
權。農村村民應當在住宅建成後三個月內自行拆除原有住房,將原宅基地交還村
民委員會。拒不拆除舊房、退還宅基地的,由區以上國土資源理部門責令限期拆
除。
第十八條 在實施村莊、集鎮和城市建設規劃時,農村村民住宅需拆遷的,拆除的建築物按
拆遷補償規定給予補償,拆除房屋後的宅基地依法收回。被拆遷農民符合建房申
請條件,按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每戶限額標准安排新宅基地。
第十九條 符合建房條件而無力建造新房的農村村民,可經所在地國土資源(分)局同意,
使用本村內符合建設規劃的調劑的宅基地面積控制在應建房戶限額標准以內。
第二十條 回鄉落戶的職工、軍人和其他人員申請建造住宅用地的,應當持有原所在單位或
原戶口所在地鎮鄉(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無住房證明材料,其宅
基地面積可按照當地村民標准執行,但在城市規劃區內申請建房的,原則上安排
公寓式住宅。
回鄉定居的華僑、台港澳同胞、外籍華人建造住宅的,其宅基地面積參照當地標准,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請不予批准:
(一) 宅基地面積已達到規定的標准再申請新宅基地的;
(二) 出租、出賣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地上建築物後再申請宅基地的;
(三) 以所有家庭成員作為一戶申請批准宅基地後,不具備分戶條件而以分戶為由申請宅基地的;
(四) 子女分戶,原有宅基地面積已達到分戶後各戶限額標准總和的。
子女分戶且符合建房申請條件的,應當落實好老人的住房問題,不得要求老人單獨立戶申請住房用地。
第二十二條 農村村民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在住宅周圍建築圍牆,違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
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查處。
第二十三條 買賣或者以買賣房屋等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宅基地的,由區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
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
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它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它設施,可
以並處罰款。
第二十四條 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區
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
地上新建的房屋。
第二十五條 被責令限期拆除房屋或違章建築的當事人必須立即停工,自行拆除。
第二十六條 當事人對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所作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
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七條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按《關
於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行政處分暫行辦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
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台州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6號
《台州市市區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辦法》
已經市人民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現予發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⑧ 浙江省農村住宅佔地面積定義,求解!

農村住宅佔地面積是指農村房屋的面積。

非硬化土地是種植農作物還是空地?高度小於1米的矮牆,之內的硬化土地面積大概為330平方米是庭院嗎?

⑨ 為什麼 浙江農村房子建的那麼高

有錢所以就起大房子了,有親戚來的時候也有面子,有空餘房間給別人住,商品房是對外出售的,畢竟農村環境比較好。

⑩ 浙江省農村建房相鄰間距規定

浙江省農村新建房屋根據浙江省《村鎮規劃標准》有關技術規定,居住建築的日照間距為:回 (1)、南北朝向答時,南面的建築物地面至檐口高度與間距之比,老區不小於1:1,新區不小於1:1.1 (2)、東西朝向時,東面建築物高度與間距之比不小於1:0.8 拆舊建新日照間距不足的要徵求四鄰意見。四鄰同意的,可按實際情況進行審批。 2、相鄰採光沒有具體規定,一般是以房屋日照時間的長短來認定,以冬至日照時間不低於1小時(房子最底層窗戶)為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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