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障性住房要查家裡總資產嗎
會的。
申請住保障性住房要滿足的條件,以山東濟南為例,說明如下:
一、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須取得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且年滿18周歲,申請家庭應當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單身家庭提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准。城八區的上述標准由市建委會同相關部門根據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價格等因素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遠郊區縣的上述標准由區縣政府結合實際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三)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請家庭成員中已享受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或已作為其他家庭的成員參與經濟適用住房申請的人員,不得再次參與申請。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2處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積應合並計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的全部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
(六)家庭資產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現金和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二、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須具有本市戶口,申請家庭應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單身家庭提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市政府有關部門可根據限價商品住房供需情況,對單身申請人年齡實行動態管理。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須符合規定標准,並實行動態管理。城八區的上述標准由市建設部門會同市有關部門根據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和住房價格等因素組織確定,經市政府批准後公布。遠郊區縣的上述標准由區縣政府結合實際情況確定,經市政府批准後公布。
(三)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所擁有的私有住房。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2處以上住房的,家庭住房面積應合並計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的全部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勞動收入和儲蓄存款利息等財產性收入。
(六)家庭資產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現金、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三、申請購買廉租住房的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生活,申請家庭應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准。城八區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標准由市建委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價格等因素研究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遠郊區縣的上述標准由區縣政府結合實際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三)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請家庭成員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為其他家庭的成員參與廉租住房申請的人員,不得再次參與申請。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2處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積應合並計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的全部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
(六)家庭資產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現金和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四、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
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已通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資格審核尚在輪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難家庭。
已通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資格審核正在輪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申請輪候公共租賃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條件:
申請人為濟南市市轄六區戶口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16642元(含)。家庭住房困難標准:無房。申請人年齡標准為:申請家庭夫妻雙方年齡合並計算應滿75周歲;單親家庭申請人年齡應滿40周歲;單身家庭申請人年齡應滿45周歲。
㈡ 寧波市江北區應家經濟適用房保障性住房區塊2016年為什麼停工什麼時
是不是有人貪污保障性住房,建房款。
㈢ 在北京申請的共有產權房,可以寫進遺囑給到孫子嗎
一、共有產權房是什麼?
共有產權房,是地方政府為保障低收入困難家庭的住房需求,從而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低價出售給符合條件的家庭所建立的一類房屋。該類房屋由個人和政府按比例出資,簽訂購房合同,約定雙方權益,共同擁有該房屋的產權。
二、社會保障性住房如何繼承?
房屋作為遺產被繼承,那麼繼承人只有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完成繼承和房屋過戶。對於房屋本身來說,能否進行繼承,主要還得看房屋的產權屬性,政策要求等。對於私人房產的話,那麼子女繼承房屋產權是理所應當的,但是對於共有產權房一類的社會保障性住房,我們稱之為公房,該類房屋的繼承到底是怎樣的,應該根據以下幾種情況分析:
1、政策規定
其實,從嚴格意義上來說,社會保障性住房大多是可以繼承的,只不過會受到一些政策的限制。
一般來說,社會保障性住房的用戶都是擁有該房屋的使用權,而沒有完整的產權。這類房屋如果政策規定可以繼承的話,那麼繼承人繼承的也只有房屋的使用權,產權仍然是和政府共同所有。有的保障性住房是壓根不允許繼承的,這就需要大家在購買社會保障性住房的時候,了解清楚該類房屋的繼承事項。
2、完全不能繼承的
在社會保障性住房中,比較明顯的一類絕對不能繼承的房屋是公租房,該類房屋的初衷就是為了出租,使用者只是擁有租賃期間的使用權而已,無論是使用權還是產權都不能繼承。
三、對於我們今日的重點——共有產權房來說,它能否繼承呢?
共有產權房屬於社會保障性住房的一類,根據對《繼承法》和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的理解,共有產權住房的個人份額是可以繼承的。
如果子女符合共有產權住房的資格,那麼繼承的便是共有產權房的使用權和部分產權。如果子女不符合共有產權住房的資格,那麼就需要在繼承之後,退出共有產權住房,具體方法是將房屋售出,獲取屬於個人部分的產權份額,剩餘部分由政府所得。
售出方法和後果會使共有產權房屋的性質面臨著變和不變兩種後果:房屋的交易必須滿足五年的時間才能上市交易,如果該次交易的購買者是普通購房者的話,那麼房屋的屬性便會由共有產權房變為商品房,交易之初,還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如果該次交易的購買者是政府的話,那麼政府可以將收回的房屋繼續按照共有產權房的性質進行出售。
㈣ 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應當在本市范圍內無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
你理觧對,但要提供租房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