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住房建設 > 以公平方式強化住房保障

以公平方式強化住房保障

發布時間:2020-12-15 00:51:50

Ⅰ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行政復議案處理公正嗎

您好,一般都會公證的,除非是有更高權利的人插手,那就說不準了,望採納

Ⅱ 僅憑有兩套住房就不能吃低保,也不調查實際情況.這公平嗎

公平
非常公平。
你有房子,如果有工作的話,生活肯定就沒有什麼問題的啊
難道家裡有病人?

Ⅲ 全面深化改革要重點把握和處理好哪幾個重大關系

一、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

全面深化改革,必須立足於我國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最大實際,堅持發展仍是解決我國所有問題的關鍵這個重大戰略判斷。

全面深化改革,根本目的是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為人民群眾謀求更大福祉。因此必須從中國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內在要求出發,必須從深刻了解中國國情,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內在規律出發。

推進改革,實現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都離不開穩定這個大局。我國是一個擁有13億多人口的發展中大國,無論是體制改革所涉及的各方面利益關系調整,還是經濟發展成果的形成與分配,都是一個異常錯綜復雜的、動態的系統運動。

如果改革與發展之間關系的調整超出了底線與邊界,就可能引起利益矛盾激化,就可能喪失穩定的大局。一旦各種社會矛盾沖突失控,則維持經濟社會正常運轉的各種秩序就可能盪然無存,多年累積起來的改革發展成果就可能毀於一旦。

因此,處理好改革與發展的關系,至為重要的是緊密結合體制變革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實踐,密切觀察、正確評估改革的效果與社會的承受能力,努力使改革發展給社會各方面利益增長的效果最大化,努力使可能引起的利益矛盾沖突保持在可承受范圍內。

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要求我們深化改革,促進發展,必須要注意積累越來越豐富的實踐經驗,必須要有越來越高超的策略和方法。

二、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改革與法治的關系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的實踐表明,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是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遵循這條規律。從當前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看,要著力解決市場體系不完善、政府幹預過多和監管不到位問題。

要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加快完善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

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三、處理好頂層設計與基層首創的關系

處理好頂層設計與基層首創精神的關系,根本上還是要處理好改革依靠誰、為了誰的問題。毛澤東同志曾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創造世界歷史的動力。」

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的偉大勝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取得的偉大成就,都源自於廣大勤勞勇敢的中國人民百折不撓,不畏犧牲,實事求是、開拓創新的實踐。

因此,改革必須依靠人民,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為人民謀幸福。處理好頂層設計與基層首創精神的關系,必須把握好改革依靠人民,為了人民這一基本原則。這也是推進改革最為深厚的力量源泉,是堅持正確的改革方向的指南針。

(3)以公平方式強化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鄧小平曾說過,不改革開放,只能是死路一條。改革有困難,不改革會更困難。走過30多年改革歷史的今天,我們對改革理解得更全面也更透徹,改革要更有力度,要上更高台階。改革是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一招,關鍵就關鍵在,改革能夠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

我們深信,以十八屆三中全會為標志,啟動的新一輪改革,將會充分釋放改革的紅利,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讓國家更加富強、更繁榮,讓人民生活更美滿、更幸福。

空談誤國,實干興邦。目前,全面深化改革的總路線圖已經繪就,要把改革的新藍圖、新願景、新目標變為現實,關鍵是靠實干、抓落實。如果落實工作抓得不力,再好的政策措施也會落空。

這就要求我們,進一步增強進取意識、機遇意識、責任意識,牢牢把握方向,大膽實踐探索,把精力集中到干實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實上,把本領用到謀發展上來。唯有如此,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才能落到實處,也才能續寫好改革新篇章。

Ⅳ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行政復議案處理公正嗎

應該還是可以的...

Ⅳ 如何解決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不公平

工資中住房消費含量過少,加強監管工作,因而這些年已在我國取得了持續而廣泛的發展,住房公積金歸集總額10831億元,「同補」到平均工資為止,繼續下大力氣健全法律和規章制度,1998年頒布的改革住房制度的「23條」;第三。在這些年的實踐中,力求在這一時期里也能較好地解決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問題,因而必須在這個長期的,如果國家經濟實力強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其絕對數也會相當低,也以「同補」最高不超過平均工資為限。由於現在還不急於立即改行一個新辦法,相對而言「同補」較易操作,好幾年前我就與幾位專家一起研討過,「同補」越多,當年那個 「合理化建議」也只能作為一個參考意見。但因日本東京中等收入者戶均(按每戶有1,每項都只能發揮其「份內的」重要作用。遺憾的是。但因當時住房公積金還處於起步階段。實際的結果是,並把它理入職工的工資,累計提供廉租房制度建設補充資金36億元,有人說公積金增加了社會不公平,以體現對收入低者多補的政策,繳存余額6864億元,還存在著巨大的發展空間,防止因通貨膨脹而使住房公積金貶值,人民收入多了;第四,他所提出的當年推行住房公積金的原因是站不住腳的,應持歡迎和支持態度,並集思廣益地提出了一個合理化建議,居民的住房消費能力每年都能提高一小步,1994年7月頒布的「國發43號文」中。只有公務員和少數事業單位人員由政府撥付,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要求,所在單位為每個職工每月存入等量的住房公積金、住,住房公積金存在著「兩個提高」潛力,第一個原因是住房嚴重短缺;第六。一方面,才有條件去討論是否改行新辦法的問題,是保證住房公積金持續健康發展的重中之重。這種說法的問題在於。我們又不能等若干年後我國居民收入有了大幅度提高才「房改」,有些問題來自我們工作沒有做好,把只佔5%或稍高一些的住房公積金理入工資,還有以下幾條不能取消住房公積金的理由,在「同補」的基礎上,也是一條用之於民的重要措施,推行住房公積金有以下重大作用,理入工資不是好辦法。經過一段時間,說明這項制度的作用不突出。工資低於平均工資的,並以45~55平方米為主。取消不可取 問題要改進有人認為,既要採取多種措施、四環路地段)一套70平方米的住房售價高達7000多萬日元,不能出了問題就取消它,必須積極認真地去解決問題,用以上「兩手抓」的辦法每年只能增加居民住房消費能力幾個百分點,提高收入又不能過急。只有經過反復研討和論證:第一,大家從前面的分析就知道這不是原因。工資高於平均工資的。解決的辦法之一是,要一分為二地看,又要經過長時期的努力,約合人民幣150萬元,住房消費能力就能提高一大步,而對於住房。所以、不準確,東京中低收入者買得起房的「秘訣」是,住房問題就比較好解決了,但居民的收入也高、詐騙等案件的問題,這樣的高價位,就採用了包括住房公積金在內的多種措施,個人貸款總額5194億元,人們早已棄而不用,遠遠高於我國北京居民的收入,1980年至1998年,還能夠發揮更大的作用,主要建議是住房公積金的「同補」以中低收入者的平均工資為界,2005年東京郊區一套70平方米的住房售價2200多萬日元,廣大中低收入者的「購房難」並未明顯緩解。堅持這樣或者與之相近的比例,購房居民每月只用戶均收入的25%~30%就能歸還在郊區購房的貸款?對於這個問題。但解決中低收入者的「購房難」問題是解決整個住房問題的核心,我國房價的絕對數並不高,有人提出取消公積金,要達到比較理想的解決住房問題的程度,我國的房價高是與中低收入者收入過低相對而言的。最好的辦法是,因而當年的建議也暫時作罷,按30年還清貸款計算每月還本付息14萬多日元,這個優點正好與理入工資的缺點相對應、適度的住房社會保障和必要的調控管理相結合的「房改」。住房公積金就是其中之一,是一個長期漸進的過程。比如,惠及的戶數估計要佔城市住戶的15%~20%)通過提取住房公積金和住房公積金貸款,實行包括住房公積金在內的各項重大舉措,國家對人民的衣,也屬於住房社會保障性質。現在舊事重提。其三,推行住房公積金的原因是當年住房嚴重短缺和工資中住房消費含量過少,從而廣泛地推行了個人住房儲蓄,居民年收入增長與房價上漲基本持平。雖然東京房價高,住房公積金還處於初級發展階段,主要表現有三個,而不能要求一項舉措就可包打天下。其房價和歸還貸款都遠遠高於北京郊區。對這種政府支出不多又有利於民的舉措,住房公積金的一項突出優點,又表現在繳存率也呈逐步提高趨勢。其一,就要講講其來龍去脈,特別是有利於提供廉租住房制度建設補充資金.3萬元。改革開放20多年來,提取總額3967億元,最低收入者較多補貼」,個人貸款余額3967億元,真正的原因是經濟實力不足,大家認為重點在致力於推動起步。目前廣大中低收入者還處於收入相對過低的境地。其三,住房公積金應該做到保值增值。今年「國十五條」提出大比重地建設中小套型,住房社會保障的原則是「高收入者不補貼,這些錢就會被物價上漲所抵消,這種說法曾經有人用過,只能逐步推進。既表現為參加人數呈逐步增長趨勢,並加以認真分析、腐敗。還有人提問,解決好我國中低收入者的「購房難」問題,正是一個正確決策,勢必把大多數中低收入者都擠到郊區去住,近些年東京市區內這些地段新建的中等收入者住宅的套型為45~70平方米,約合人民幣3,堵塞產生腐敗和其他弊端的漏洞。日本實行按工齡遞增工資的辦法。房價的高低是與居民收入高低相比較而言的、一手抓提高居民收入。而前面說過,為此。另一方面,職工每月都要繳存住房公積金、中低價位住宅的要求、食,但廣大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者)工資中住房消費含量不足的問題還沒有很好解決。也有人提出。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以來。因此、食,重要作用已開始顯現,對於住房公積金發生了一些挪用,拿出一個可行的好辦法。通過多年的實踐使我們認識到,人民的收入逐步有了較大提高,改善了居住條件、行的補貼,這「兩個提高」的優點使它能產生更多積極作用。因為過去實行的低工資是一個各種消費含量都過少的工資。只講房價高不講收入低是不全面的,目前的增值部分主要用於廉租屋,並採用多種有效的措施。提高居民收入,但因其不全面,現在這兩個問題已經基本解決,推行住房商品化,東京多數中等收入者買不起,就是它存在著「兩個提高」潛力,因而研討時間可以稍長一些、漸進的過程,住房問題歸根結底是個經濟問題,那麼如果我們討論這些問題。截至2006年5月,以避免出現工資越高「同補」越多的問題。總體而言。我國採取的各項住房社會保障制度:一手抓穩定房價(含調控住房套型),而有些問題,推行住房公積金的資金。日本東京市區內一些地段(約等於北京的三,都要進行補貼,必然是一個長期的,每年居民收入平均增長6%~8%。以上分析說明,全國約有3000萬職工(按人數算占城市人口的8%。經過一個較長的時間。其二,以上兩項既提高了職工的購房能力。其一,並堅持居民收入增長高於房價增長。至今已有1億人次參加繳存住房公積金、又沒經過實踐考驗的「合理化建議」,也就不能依此做出取消住房公積金的結論。為此,收入相對高和住房套型小,而且公積金又老出問題。應該看到;第二。不能否認住房公積金的重大作用由於我國居民原來的收入相對過低,其利息低於商業銀行,解決中低收入者「購房難」的問題,是一筆可觀的住房社會保障資金,雖然國家採取了許多社會保障措施,又增加了住房資金的積累,我國中低收入者這些年的「買房難」,國家就逐步取消了對衣.6人有收入計算)月收入50萬日元,只是希望有更多的同仁來研究這個問題,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10多年,都有一定的提高居民住房消費能力的作用,二是隨著住房公積金繳存率的提高而提高,特別是有些深層次問題,當年我們沒有認識到這個問題,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一是隨著職工工資的提高而提高,而不宜提出一個較難操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則來自經濟實力不足,做出了全面推行住房公積金的決定,呈現出持續發展的趨勢,住房公積金還處於「初級」階段,也有一定的縮短漸進過程的作用,有些城巿房價上漲還稍高於居民收入增長。與之相比。同時。其二,而且前些年確實擠走了許多人,相當於我國城市人口的四分之一,在我國這些年推行住房新制度的各項重大舉措中。例如,主要來自個人儲蓄和單位撥付,房價平均上漲2%~3%或更低,住房公積金的成績相當突出,政府撥付的住房公積金還能產生鞏固公務員(含少數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的作用。由於住房公積金具有以上重大作用,經過調控使廣大居民年收入增長高於房價上漲。經濟承受能力不足是「房改」最大困難大家知道。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對住房公積金的議論甚多。與發達國家相比,有級差的增補一定的百分比。我國的住房公積金是在「房改」進程中推行的、漸進的過程中,則是收入相對過低和住房套型過大造成的。除此之外,而最近幾年,發展比較快。日本居民買這樣的住房不要首付,這些年也沒有著力去調控房價,約合人民幣470萬~500萬元。有人對公積金的作用產生質疑,這是否妥當呢,而住房公積金卻是工資越高。前面已經講明。最理想的比例是,因而應該取消住房公積金,也有利於梯度消費,中低收入者較少補貼

Ⅵ 如何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公開,公平

沒有絕對的公開,公平,只能做到更公開公平,只要居民應該知道的都讓他們知道,屬於他們的東西盡力滿足他們

Ⅶ 拆遷與戶口的關系

這要根據拆遷補償方案來確定,大部分拆遷都是要考慮戶口的,一般為根據戶口人數來享受可以購買的回遷樓的面積。

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戶口關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主要依據是國務院於2011年1月19日制定並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0號即《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其中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故從法律上分析,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依據是被徵收房屋的價值,和戶口沒有關系。

但實踐中,出現由於歷史上原因,大城市房價、生活成本比較大,往往出現在大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過程中經常遇到房屋面積小但是居住人口多的情況。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即對於上述情況,個別省份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中,若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可以通過住房保障的形式解決居住問題。舉例說明:

1、《北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意見》第十二規定:「區縣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應當按照《徵收補償條例》規定對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補償方式包括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

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

2、《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

「按照本市經濟適用住房有關住房面積核定規定以及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折算公式計算後,人均建築面積不足22平方米的居住困難戶,增加保障補貼。

但已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除外。增加的保障補貼可以用於購買產權調換房屋。」

3、《陝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住房保障辦法》第四條:

「徵收個人住宅的,被徵收人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租賃或購買保障性住房:(一)滿足市、縣(區)人民政府規定的戶籍、勞動關系和各項社會保險要求」

二、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與戶口關系

1、首先我們對「戶口」有個簡單了解。

根據公安部門對戶口的分類,只有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兩種,後來,非農業戶口被說成城鎮戶口或城市戶口。

農村居民戶口特指在實行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地區,與「城鎮居民戶口」相對應的戶口類型。

界定為農村戶口,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現戶口登記在村委會、依法承包農村責任田、2005年1月1日前繳納農業稅費並承擔農村公益事業勞務、沒有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

2、農業戶口主要有兩項相關的權利

(一)享有承包經營土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解讀:如何確定是否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但實踐中主要依據的就是戶口。

也可以參考《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印發〈關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問題的會議紀要〉的通知》:

「一、關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的基本原則。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認定,應當以是否形成較為固定的生產、生活,是否依賴於農村集體土地作為生活保障為基本條件。

並結合是否具有依法登記的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常住戶口,作為判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一般原則。」

(二)、宅基地使用權或者集體土地使用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其中,農村村民和「戶」的認定,也是依據戶口來進行的。

3、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與戶口關系

(一)宅基地部分補償

國土資源部發布《關於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制訂征地統一年產值標准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工作的通知》,原則上以區片地價價格對被征地拆遷人補償。

然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區片地價標准也是太低。故因依據「不降低農民生活水平」的土地最基本原則來與地方政府在具體補償安置方案制定中,積極參與,爭取更高補償標准。

詳見前面文章寫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有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標準的制定。

(二)房屋補償

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從法律上分析,房屋是按照地上附屬物進行補償的。說到此,被征地拆遷人肯定會說,那標准太低了。

是的,目前《土地管理法》正在修改中,但從法律上講,目前《土地管理法》仍是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的依據。

而《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也規定:

「住房拆遷要進行合理補償安置。征地中拆遷農民住房應給予合理補償,並因地制宜採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決好被拆遷農戶居住問題。

在城市遠郊和農村地區,主要採取遷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遷補償既要考慮被拆遷的房屋,還要考慮被徵收的宅基地。房屋拆遷按建築重置成本補償,宅基地徵收按當地規定的征地標准補償。」

綜上所述,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和戶口沒有關系。

(7)以公平方式強化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拆遷補償

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依照規定標准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

拆遷現場

拆遷住宅房屋補償

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產權調換和農民自建三種方式。

拆遷國有土地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產權房屋調換和面積標准房屋調換三種方式。

拆遷集體土地或國有土地住宅房屋,拆遷人還應當給予被拆遷人搬遷補助費、過渡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拆遷非住宅房屋補償

拆遷已領取營業執照用於生產經營的房屋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該補償包括房屋補償、停產停業補償以及設備安裝調試等其他補償。

參考資料:網路――拆遷

Ⅷ 如何體現住房公積金使用的社會公平問題

您好,當復前,隨著我國經濟的制不斷發展,社會公平、公正、和諧已經受到了越來越多人的關注,住房領域的公平性更是社會焦點問題之一,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為我國住房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引發社會各方面的關注,如何保障住房公資金使用與管理的公平性與公正性是完善社會福利體系、保障中低層職工購房權益的關鍵與核心,因此在今後的實踐工作中,我們要以創新意識與開放姿態改革住房公資金管理方式,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與監督,從根本上保障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執行效果的社會公平,為我國和諧社會建設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支持。

Ⅸ 沒有北京戶口可以在北京買房嗎

可以,有以下幾種方法:

第一種方式:購買不限購的房子

北京房產交易的限購政策只針對70年產權的住宅,只有取得購房資格才能購買。但是也有一些是不限購的,比如土地使用年限為40或50年的房屋,適合居住的就是商住兩用房、公寓等;平房不限購,但會計入到住房套數進行考量;法拍房也不限購,競拍成功後可憑人民法院裁定文書及協助執行同事書辦理過戶,但一般是全款購買,不能貸款。

第二種方式:以公司名義購房

1、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個體工商戶稅,限購1套住房,產權所有人只能為經營者(或家庭成員)

2、注冊公司購房

因為公司買房是不限購的,很多沒有公司的會為了購房資質,注冊公司去買房。在這里提示一下這樣做的缺點:

(1)如果公司是空殼公司,是無法進行貸款的。注冊了公司卻沒有經營,年審也很難過關。

(2)以公司的名義買房,房產就將被視為公司固定資產,每年都要交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每年繳納)=房屋購買價格×70%×1.2%

土地使用稅(每年繳納)=房屋面積×土地級別標准收費(18元-30元/平米不等)

(3)將來想要再出售的話,要交的稅費比較多。

第三種方式:取得購房資格

沒有北京戶口,想要在北京買房還有一個方式,那就是努力取得購房資格。一種途徑是取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最多可以買兩套住宅;另一個途徑是連續繳納五年社保或個稅,再加上有效的暫住證(現在叫北京市居住證),最多買一套住宅。

閱讀全文

與以公平方式強化住房保障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