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重慶渝歐公租房投資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怎麼樣
重慶渝歐公租房投資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是2012-09-27在重慶市沙坪壩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內任公司(自然人容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注冊地址位於重慶市沙坪壩區土主鎮土主中路199號附1-199號。
重慶渝歐公租房投資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5001060542764165,企業法人趙秀,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重慶渝歐公租房投資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范圍是:房地產開發(憑相關資質證書執業);公租房及配套項目投資建設經營管理。(以上范圍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經營的不得經營;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經審批而未獲審批前不得經營)。在重慶市,相近經營范圍的公司總注冊資本為19945506萬元,主要資本集中在 5000萬以上 規模的企業中,共100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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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重慶市渝北區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重慶市渝北區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成立於1996年11月04日,主要經營范圍為回(無)股東單位內部財務答結算,投資理財服務等。
法定代表人:胡志清
成立時間:1996-11-04
注冊資本:5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5001121801434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渝北區龍溪松橋路3號
『叄』 重慶市公共租憑住房是怎麼搖號的
重慶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為加快推進統籌城鄉發展,完善我市住房保障體系,解決城市住房困難群體的住房問題,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場,高端有遏制」的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原則,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公共租賃住房規劃、建設、分配、使用、管理及監督。
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投資並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積和按優惠租金標准向符合條件的家庭供應的保障性住房。
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部門是全市公共租賃住房的行政管理部門,牽頭協調規劃、計劃、建設、管理和政策研究工作,並對區縣(自治縣)公共租賃住房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與檢查。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各司其職,負責公共租賃住房的有關管理與監督工作。
市住房保障機構負責公共租賃住房的管理,組織主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對象的審核、建庫、配租、租金收取和交易審核以及住房出售、回購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制定規劃、計劃、租金標准和住房銷售價格;指導區縣住房保障業務工作。
主城區外各區縣(自治縣)的公共租賃住房規劃、計劃和建設、管理工作由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根據本辦法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第二章規劃建設
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住房建設計劃由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財政、城鄉建設、規劃等部門,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產業政策、人口政策以及公共租賃住房的需求情況編制,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納入國有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在申報年度用地指標時單獨列出。
公共租賃住房由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指定的機構負責建設,房屋產權由政府指定的機構擁有。
公共租賃住房通過新建、收購、改建等多種渠道籌集。新建公共租賃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集體宿舍。
第三章資金管理和政策支持
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資金的來源渠道:
(一)中央安排的專項資金;
(二)財政年度預算安排資金;
(三)土地出讓收益的5%;
(四)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公積金貸款;
(五)發行債券。
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貸款的本金和利息由公共租賃住房租售收入和財政性資金等償還。
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資金、租售收入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以劃撥方式供應;有償方式出讓的,土地出讓收益、稅費在地方政府許可權范圍內的,全額安排用於公共租賃住房建設。
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涉及新征土地的,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地方留成部分、耕地開墾費、耕地佔用稅全額安排用於公共租賃住房建設。
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涉及的城市建設配套費、異地安置人防建設費、集中綠化建設費、建設工程規劃綜合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全額安排用於公共租賃住房建設。
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租賃和出售過程中的建安營業稅及附加、營業稅及附加、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全額安排用於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
第四章准入管理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以家庭為申請單位,每個家庭確定1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成員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單身人士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本人為申請人。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只限申請承租1套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重慶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本市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渝工作的無住房人員。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收入限制: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於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於3000元。政府將根據經濟發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價指數等因素的變化定期調整,並向社會公布。
市、區政府引進的特殊專業人才和在重慶工作的全國、省部級勞模、全國英模、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住房困難家庭按屬地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申請人在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所在地其直系親屬有住房資助能力的,不能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家庭,未實行實物配租和領取租金補貼的,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按《重慶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請辦理辦法(試行)》規定的程序辦理。
申請主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限在主城區工作,由住房保障機構接受申請。申請主城區外的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限向工作所在地的住房保障機構提出申請。
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二)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
(三)工作單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證明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四)住房情況證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請人可登錄重慶市公共租賃住房網站申請,並於申請後15個工作日內將紙質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機構。申請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機構公布的申請點申請。
主城區由市住房保障機構委託的單位受理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並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工作;市住房保障機構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初審的復審工作。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經審查合格後,申請人的資格將以適當的方式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進入輪候庫。
主城區外的區縣(自治縣)可參照「兩級審核,一次公示」的原則執行。
第五章配租管理
公共租賃住房配租面積與申請人的家庭人數相對應,2人以下(含2人)選擇建築面積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含3人)選擇建築面積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選擇建築面積80平方米以內的住房。
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申請的時間段、選擇的公共租賃住房地點和相對應的戶型面積搖號配租,並向獲得配租的申請人發放配租確認通知書。對本次搖號未能獲得配租的申請人,進入下一輪搖號配租。
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家庭,市、區政府引進的特殊專業人才,在重慶工作的全國、省部級勞模、全國英模、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優先輪候配租。
領取配租確認通知書的申請人應在收到市住房保障機構發出入住通知後的30日內,到市住房保障機構指定的地點簽訂《重慶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未按期簽訂合同的,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配租作廢,但可重新申請。
第六章租賃管理
《重慶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為格式合同,每次合同期限最長為5年。
承租人享有按合同約定租賃期限使用公共租賃住房的權利。
承租人應愛護並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裝修。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附屬設施損壞的,應負責維修或賠償。
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准按照貸款利息、維護費並根據不同地段、不同房屋類別等因素,由市物價部門會同市財政、市住房保障機構等相關部門研究確定。租金實行動態調整,每2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承租人應當按時交納政府規定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和房屋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水、電、氣、通訊、電視、物業服務等費用。
因人員變動申請換租相應規定面積的公共租賃住房,應向市住房保障機構提出申請,由市住房保障機構按換租規定進行配租。
公共租賃住房小區物業管理,由市住房保障機構組建或選聘的專業物業服務公司承擔;物業服務費由市物價部門會同市住房保障機構及相關部門研究核定。
第七章退出管理
承租人租賃合同期滿,應退出公共租賃住房。需要續租的,應在合同期滿3個月前重新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承租人通過購買、獲贈、繼承等方式在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地區獲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賃期內超過政府規定的收入標準的,應當退出公共租賃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和購買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解除租售合同,收回公共租賃住房,其行為記入信用檔案,5年內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採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欺騙方式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的;
轉租、出借的;
改變公共租賃住房結構或使用性質的;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連續空置6個月以上的;
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的;
在公共租賃房中從事違法活動的;
違反租賃合同約定的。
承租人在合同期滿或終止租賃合同的應當退出。確有特殊困難的,給予一定的過渡期限;拒不騰退的,按合同約定處理,並在適當范圍內公告,必要時市住房保障機構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八章出售管理
承租人在租賃5年期滿後,可選擇申請購買居住的公共租賃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出售價格以綜合造價為基準,具體價格由市物價部門會同市住房保障、市財政等部門研究確定,定期向社會公布。
購買公共租賃住房,可選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後,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時,未付款面積按照規定交納租金。
購買人與產權人或受託人書面簽訂銷售合同,明確付款價格、付款方式、修繕責任,以及雙方其他的權利和義務,付清全款後向房屋和土地權屬部門辦理登記。
購買的公共租賃住房不得進行出租、轉讓、贈予等市場交易,可以繼承、抵押。
公共租賃住房購買後抵押,抵押值不得超過房屋購買原值的70%。
購買人通過購買、獲贈、繼承等方式在購買公共租賃住房所在地獲得其他住房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轉讓以及抵押處置時,由政府回購,回購價格為原銷售價格加同期銀行存款活期利息。
第九章監督管理
市住房保障機構應當建立公共租賃住房檔案,詳細記載規劃、計劃、建設和住房使用,承租人和購房人的申請、審核、輪候、配租、配售以及違法違約情況等有關信息。
住房保障機構應當組織對承租或購買公共租賃住房人員履行合同約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和個人予以配合,如實提供資料;在監督檢查中,住房保障機構有權採取以下措施:
(一)2名以上工作人員可持工作證明,在至少1名成年家庭成員在場的情況下,進入公共租賃住房檢查使用情況;
(二)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制止並責令改正。
承租人隱瞞或偽造住房、收入等情況,騙取公共租賃住房和查實社會單位為申請人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由有關部門對承租人和直接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主管人員及直接責任人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房地產中介機構為公共租賃住房接受委託代理轉讓、出租或者轉租的,由相關部門對房地產中介機構依法處理。
公共租賃住房的規劃、計劃、建設、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接受社會的監督。有關部門接到對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的,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及時核實並作出處理。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公共租賃住房規劃、計劃、建設、分配、使用和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第十章附則
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向用工單位或園區就業人員出租的集體宿舍,由開發區和園區實施住房管理。
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部門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本辦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肆』 重慶城市交通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哪些企業
重慶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重慶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重慶市公版共交通站場集團有許可權公司、重慶創綠環保有限公司、重慶渝超高新科技擔保有限公司、重慶鹿角組團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重慶魚嘴開發建設有限公司、西南期貨經紀有限公司、重慶萬南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伍』 重慶兩山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重慶兩山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成立於2010年03月27日,主要經營范圍為回授權的土地儲備整治答,從事投資業務(不得從事金融業務),基礎設施建設,公共設施建設,授權的國有資產經營管理等。
法定代表人:曾維波
成立時間:2010-03-27
注冊資本:685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500227000011355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重慶市璧山區璧泉街道雙星大道8號
『陸』 重慶南州旅遊開發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重慶南州旅遊開發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是經綦江區人民政府批准成專立,由屬綦江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出資組建的國有獨資公司,公司成立於2009年6月18日,注冊資本40100萬元,總資產75億元。主要負責古劍山度假區、高廟度假區等海拔800米以上區域和東溪古鎮的開發建設和營運,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並受綦江區人民政府委託代理建設旅遊規劃區范圍內公益項目及區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土地開發:基礎設施建設:銷售:旅遊工藝品、建材(不含危險化學品)、裝飾材料(不含危險化學品)、鋼材:旅遊開發(憑資質證書執業):設計、製作、代理、發布國內外廣告:企業管理:農業開發,農產品開發、銷售;場地出租,物業管理(憑資質證書執業),停車服務,會務服務,園林綠化服務,水資源開發,銷售:運動器材、運動設備,酒店管理,旅遊接待,旅遊招徠。
法定代表人:羅昭勇
成立時間:2009-06-18
注冊資本:401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500222000025076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
公司地址:重慶市綦江區文龍街道濱河大道7號夢里水鄉8幢
『柒』 重慶城市交通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哪些企業
重慶市軌道交來通(集團)有限公源司、重慶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重慶市公共交通站場集團有限公司、重慶創綠環保有限公司、重慶渝超高新科技擔保有限公司、重慶鹿角組團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重慶魚嘴開發建設有限公司、西南期貨經紀有限公司、重慶萬南鐵路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