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雞西廉租房 政策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以家庭為單位,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內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容本市城鎮常住戶口二年以上並同居一處;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規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於10平方米。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中已獲得廉租住房保障或者已作為其他家庭成員參與廉租住房保障申請的人員,不得再次申請或者參與申請。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書面申請;
(二)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低保證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三)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有房提供房照,無房提供租賃合同);
(四)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五)孤、老、病、殘家庭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家庭成員確認應以戶口簿和低保證、低收入家庭證明載明的信息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