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7年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為符合條件的城鎮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
(一)住房困難家庭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取得新區常住戶口滿二年以上,並在新區實際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區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標准線的1.2倍以下。
3、在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家庭無住房或者現有住房建築面積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
5、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新就業職工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應符合以下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未婚;
2、具有新區戶籍;
3、申請時在本市工作未滿五年;
4、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5、本人在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無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者父母住房困難且家庭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6、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區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標准線的1.2倍以下。
7、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新就業職工結婚後,按家庭申請相應的住房保障。
(三)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應符合以下條件:
1、年滿18周歲;
2、在新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在一年以上;
3、本人或家庭在新區內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無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4、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區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標准線的1.2倍以下。
B. 欽州市城北小區公租房如何申請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八條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內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容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C. 擬決定取消你家庭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准備撤銷你的家庭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通型做知你一下。各地可享受公共租賃房卜擾衡的標准不一樣,實行動態管理,如果家庭人均收入高於規定的標准,就會失去資格。遇到這種情況李戚,最好帶著收入證明到管理部門當面核對一下,以免對方的數據有誤。
D. 我拿了保障公租房的資格證下一步該怎麼做
等待入住即可。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殘疾人。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4)欽州市城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證擴展閱讀:
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水平,由市、縣人民政府統籌考慮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和供應對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並按年度實行動態調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可以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
公共租賃住房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一般為3至5年,合同示範文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部門制訂。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時繳納租金和其他費用。租賃合同期滿後承租人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續租。
公共租賃住房只能用於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轉租或閑置,也不得用於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承租人違反規定使用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責令退出。
E. 申請到公租房能住多久
公租房全抄稱公共租賃襲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各種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租房可以住多久,是人們更關注的問題。原則上,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但只要符合申請條件,可以每五年續簽合同。因此,理論上公租房也可以一直租住,只要符合續租條件。租賃期屆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准予續租,並簽訂續租合同。未按規定提出續租申請的承租人,租賃期滿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騰退的承租人,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F. 欽州市廉租房如何申請
根據《欽州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第二十四條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第二十三條要求提供的材料。
(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就申請人的戶籍、人口、收入及住房狀況等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初審。
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實際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配合審查。
初審合格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初審意見並將申請材料報送市房地產管理所。對初審不合格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三)市房地產管理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住房狀況進行審核,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資料轉相關轄區民政局。
(四)申請人所在轄區民政局應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給市房地產管理所。
(五)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等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市建設規劃委員會(市房產管理局)將審核決定在新聞媒體或居住地所在社區居委會予以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受理單位、申請人姓名、家庭人口、家庭人均現有住房建築面積、家庭人均月收入以及保障方式等,公示期限為15日。
(六)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市房地產管理所對其廉租住房申請予以登記,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經公示有異議的,市房地產管理所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調查核實。經核實異議成立的,對其廉租住房保障申請不予登記,並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6)欽州市城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證擴展閱讀:
根據《欽州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第二十五條受理審核等有關部門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條件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情況。
第二十六條對已登記為貨幣補貼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由市房地產管理所與其簽訂租賃住房補貼協議,並辦理租賃住房補貼發放手續。
獲得貨幣補貼的家庭自收到租賃住房補貼通知之日起3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與市房地產管理所簽訂租賃住房補貼協議的,注銷其登記。
第二十七條對已登記為實物配租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由市房地產管理所按照登記先後順序排隊輪候。在實物配租未能實施前,發放租賃住房補貼。
已輪候獲得實物配租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當與市房地產管理所簽訂為期1年的廉租住房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租賃合同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四)租賃期限;
(五)房屋維修責任;
(六)停止實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將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或者改變用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能在所承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納廉租住房租金等;
(七)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獲得實物配租的家庭自收到實物配租通知之日起3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與市房地產管理所簽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的,注銷其登記。
第二十八條已登記為租金核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由市房地產管理所出具租金核減認定證明,到房屋產權單位辦理租金核減手續。
承擔租金核減的房屋產權單位應當將統計相關核減情況報市房地產管理所,再由市房地產管理所上報市房產管理局備案。
G. 擬決定取消你家庭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是什麼意思
「擬行」是一個半脊伍岩文半白的詞,「擬」指「暫時敲定」,「行」指「橘簡從事活動櫻御」,合起來的意思是「初步決定去執行」。
H. 大家好,請問我的住房保障資格准予登記通知書剛拿到,現在給怎麼去申請公租房,請幫助我,謝謝。
答案:拿到住房保障資格准予登記通知書之後,就回可以去住房保障中心登記,申請居住了答,記得要去公租房所在轄區的住房保障中心登記。
公租房,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各種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殘疾人。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符合下面的條件即可去申請。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I. 欽州市哪裡有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專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屬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號)的規定,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