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保障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
建立覆蓋全體城鎮居民的住房保障體系
1、合理界定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對違規住房進行全面清理整頓。
(1)住房保障對象的確定。家庭是確定住房保障對象的基本單位。社會住房保障的對象,從狹義上講,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的對象;從廣義上講,它應包括所有無法從市場獲得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既包括具有城鎮戶口的「城鎮居民」,也包括城鎮中大量流動的非戶籍人群。現在,不少城市都在逐步擴大住房保障對象的范圍,即逐步由戶籍最低收入家庭擴大到中低收入家庭。然而,對於非戶籍的外來流動人口都沒有涉及。解決好中低收入人群,包括外來人口低收入人群的安居問題,對社會的健康和諧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因此,政府所制定的住房保障政策不應以戶籍為界限,而應積極主動地制定長遠規劃和有效措施解決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問題。在具體的政策實施時,應當將住房保障的對象擴大為城鎮所有的中、低收入家庭。
(2)住房保障標準的設立。在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時,應結合當地的社會和經濟發展狀況,動態地解決好住房保障的標准劃分問題。在住房保障的收入線劃分上,應採用三條標准線進行控制。這三條線分別是:城鎮最低收入保障標准線;城鎮最低工資標准線;城鎮人均收入標准線。之所以利用這三條線進行控制,是因為城鎮最低收入保障標准線是當地最低居民生活標准線(即維護生存需要的保證),這條線正好可以將戶籍以及非戶籍的最低收入人群劃分出來。城鎮最低工資標准線是城市供職人員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標准線,可以區分低收入與最低收入家庭。城鎮人均收入標准線可以劃分出中低收入家庭的范圍。目前,由於缺乏客觀有效的低收入核定標准,工作上程序模糊、監控不嚴、違規交易等,使廉租房住進了高收入者,很多經濟適用住房落入了並不缺房而只著眼於升值賺錢的「房蟲」手裡。這不但違背了住房保障政策的初衷,給國家造成了經濟損失,同時也製造了「黑色市場」,使違規投機者搶佔了真正低收入者的住房資源。因此,政府當務之急是要完善管理監督機制,合理界定城鎮低收入人群,對違規住房進行全面的清理整頓。而要解決這個問題,各地政府可根據當地城鎮居民的實際收入水平,制定租購的標准。
2、增加廉租房源,嚴格控制經濟適用住房戶型標准。近年來,不少城市進行大規模的城市建設和舊城改造,使大批平房和小戶型舊樓房被列入拆遷范圍內,城區內低價可供出租的房源逐年減少;採用貨幣化補償又造成了部分低收入被拆遷戶無力購買商品房,只有在市場中租房而居。低價住房需求急劇增加造成了廉租房的有效房源不足。一些大城市的住房租賃市場價格偏高,很多城鎮最低收入者獲得了廉租房配租資格後,經常找不到房子或無力租住,而政府也沒有足夠的財力新建足夠的廉租住房供廉租家庭使用,這已成為政府廉租住房政策遭遇的最大瓶頸。因此,要想方設法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嚴格控制經濟適用住房戶型標准。對於行政事業單位的閑置房、房改騰退房和直管公房清退房等都應納入今後的廉租住房供應體系。
3、建立和完善中低收入者住房供應體系。對於中低收入者來說,保障他們的居住要求,政府責無旁貸。應該建立一個面向城鎮中低收入者的完善的住房供應體系,這個供應體系包括:可售的經濟適用住房;可租賃的經濟適用住房(即供應低於市場租金的可租賃的經濟適用住房,既買不起經濟適用住房,也不符合廉租住房政策的城鎮居民家庭可以租賃住房);直管公房(充分利用現有直管公房資源,使直管公房作為廉租房的有效補充);進城務工人員、流動人員家庭的租賃住房(建立務工人員、流動人員居住區,租金標准應低於市場租金);覆蓋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要將經濟適用住房與廉租住房、中低價商品房、二手房的買賣與房屋租售結合起來,並配合相關的稅費優惠、金融貸款制度來形成一個完整的、低成本、高效率的社會住房供應體系。
4、擴大住房公積金參與面,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互助功能
為推動住房制度改革和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國務院於1999年頒布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初衷是通過長期、穩定住房儲蓄的建立和積累,發揮資金互助功能,解決廣大中低收入職工的住房問題。要加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宣傳力度和執法力度,擴大住房公積金的參與面,強制廣大城鎮職工、進城務工人員參與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使中低收入職工享受到政策的優惠。建立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實現住房公積金在全國范圍的調配使用,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互助功能。
2. 我國房地產市場發展存在哪些問題怎樣加強我國城鎮低收入階層住房保障制度建設
目前我國房地產市場存在的問題
———結構性供需矛盾加劇,房價較高。產品結構與市場需求失衡,是企業經營失敗或發展受阻的重要症結。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的房屋開發中,高檔房屋比重過高,低價位經濟適用房屋的開發量不足。一些大中城市在房地產開發中忽視了供需關系,房地產開發企業為了追求高利潤,熱衷於高檔商品房的開發,造成了高檔商品房供過於求,價格虛 高。
同時,市場上低價位房屋供不應求,導致出現了經濟適用房銷售違規操作和市場炒作現象。從市場的發展看,供給結構嚴重地背離需求結構,在供應總量不足的情況下,就會產生結構性泡沫。
———投資增速較快,企業資產負債率高,經營風險加大。目前,我國房地產業相對其他行業是「暴利行業」 ,加之近幾年房地產市場價格持續走高,社會資金「逐利而來」。從房地產開發資金組成看:1998 年~2002年,總金額、國內貸款、自籌資金和其他資金分別年均增長21. 5%、19.8%、23.8%和25.8%,到2002年已分別達到9541億、2149億、 2720億和4501億元,分別是1997年資金額的2.5、2.4、2.8和 2.7倍。5 年累計房地產投資開發完成額26781.5億元,年均增長21.1%,到2002 年商品房竣工面積已達3.25億平方米,比商品房銷售面積(2.49億平方米)多三成。1998年~2002年,全國房地產企業年均資產負債率約75%,遠遠高於國際上50%的警戒線。
———市場監控力度不夠,消費需求對投資的拉動作用小。目前,國家有關部門對有關房地產政策的貫徹落實和房地產市場開發經營管理的監控力度不夠,政策本身也不全面和不完善,如經濟適用房「價高質低」、銷售違規,土地出讓出現「天價」等現象,就是問題表現的一個側面。從市場銷售看,一方面,商品房的存量增加,房屋空置率增高。另一方面,出現了部分樓盤開盤前就已售空或排隊、搖號認購的情況,部分地區還出現了期房銷售火爆、炒樓花和市場冷熱不均等現象。這說明,房地產市場供需結構嚴重失衡,市場消費需求對投資開發拉動沒有發揮作用或作用很小。
———房屋價格構成不透明,市場信息不對稱。目前,房地產開發項目收費缺乏統一的管理,定價沒有統一的標准,相應的銷售管理監控工作也未跟上。當前房屋開發存在的十幾項收費,出自不同部門,存在一些不合理因素。追求高利潤的開發商,把這些收費追加到房價中,使房價居高不下。消費者只知道房價高,卻不知房價的構成及價高的原因, 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3. 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是社會性、互助性、政策性的社會保障制度。那麼請問:
公積金的特徵: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積累性和專用性。
4. 我國住房保障性的現狀處於什麼樣的狀態
我國保障性住房包括兩限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政策性租賃房。
2011年2月28日消息,專 未來五年,我屬國計劃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萬套。到「十二五」末,全國城鎮保障性住房覆蓋率將從目前的7%到8%提高到20%以上,基本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十一五」期間,我國以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等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通過各類保障性住房建設,五年間,全國1140萬戶城鎮低收入家庭和360萬戶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得到解決。
到去年底,我國城鎮保障性住房覆蓋率已達7%到8%,城鎮居民人均住房面積超過30平方米;農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積超過33平方米。
今後一段時期,我國將進入保障性住房建設「加速跑」階段。保障形式繼續以包括廉租房在內的公共租賃住房、包括經濟適用房在內的政策性產權房和各類棚戶區改造安置房等實物住房保障為主,同時結合租金補貼。
未來五年,全國計劃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萬套,大約是過去10年建設規模的兩倍;同時,每年還將改造農村危房150萬戶以上。
5. 中國的住房供給政策及現狀
我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進程及相關政策
改革之前,我國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分配,以租養房」的公有住房實物分配製度。應該說,這種制度模式在當時較低水平的消費層次上,較好地滿足了職工的基本住房需求。
住房制度改革起始於1980年鄧小平關於住房問題的講話,當時談到住宅問題,鄧小平說:「要考慮城市建築住宅、分配房屋的一系列政策。城鎮居民個人可以購買房屋,也可以自己蓋。不但新房子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十年、十五年付清。住宅出售後,房租恐怕要調整。要聯系房價調整房租,使人考慮買房合算」。此後,房改大致經歷了試點售房(1979~1985年)、提租補貼(1986~1990年)和以售帶租(1991~1993年)等改革階段,以及全面推進住房市場化改革的確立(1994-1997年)階段。
1994年7月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
6. 如何構建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障制度
第一,推進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統籌發展。目前,我國以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核心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基本形成,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中是第一支柱,發揮著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在未來城鄉一體化發展進程加快的新形勢下,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設的著力點要逐步轉向城鄉統籌發展,重點是推進制度整合和待遇銜接,努力消除城鄉制度上的差異,逐步縮小待遇標准上的差距。
第二,建立健全符合國情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經過多年的實踐探索,我國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重要進展和寶貴經驗。今後一個時期,要繼續推進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整合發展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模式,探索建立更加符合我國國情的住房保障制度。以增強針對性、有效性、公平性為重點,積極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管理的有效方式,建立更加完善的保障房供應體系,切實解決住房困難群眾的住房問題。建立公開規范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監管機制,著力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
第三,積極發展補充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等補充社會保險和各類商業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第三支柱。《決定》特別提出,要制定實施免稅、延期征稅等優惠政策,加快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商業保險,構建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第四,加快建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隨著我國快速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老年人的社會服務保障問題越來越突出,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為了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讓越來越多的老年人安度晚年,必須加快建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大力發展老年服務產業,更好滿足老年人特殊的服務保障需求。要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加快養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動室等老年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發展老年護理、保健等老年服務產業。
第三,積極發展補充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等補充社會保險和各類商業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第三支柱。《決定》特別提出,要制定實施免稅、延期征稅等優惠政策,加快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商業保險,構建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第四,加快建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隨著我國快速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老年人的社會服務保障問題越來越突出,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為了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讓越來越多的老年人安度晚年,必須加快建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大力發展老年服務產業,更好滿足老年人特殊的服務保障需求。要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加快養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動室等老年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發展老年護理、保健等老年服務產業。
第六,明確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基本方針。世界各國社會保障的覆蓋范圍有大有小、保障水平有高有低,這與其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和水平有關,也與政治體制和歷史傳統有關。但就制度建設的基本原則和基本保障項目而言,卻是大同小異的。經過多年的實踐,我們總結出12個字,即「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也可以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基本方針。
第七,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要繼續完善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加快覆蓋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城鎮各類勞動者。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要注意在實踐中總結經驗,完善制度,努力加快擴大覆蓋面。
第八,加大社會保障投入。要加快完善公共財政體制,穩步增加財政性社會保障支出占國家財政支出的比重。財政性社會保障投入要重點向農民、農民工、被征地農民、城市無業人員和城鄉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群傾斜。社會保障投入是用人單位、職工和政府的共同責任,要合理劃分三方責任,形成科學的分擔機制。
要從四個方面著手,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
一是對城鎮就業群體,重點做好農民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工作;二是繼續解決體制轉軌的歷史遺留問題,全面落實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將未參保集體企業職工等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三是對目前實行自願參保原則的新農保、新農合以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通過強化政策激勵,引導符合條件的群眾積極參保、長期參保;四是完善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政策,實行先保後征。
7. 2010濟南市最低人均住房面積標準是多少
2010年向約1.4萬戶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
2010年,濟南市還將通過棚戶區改造,解決約5000戶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並建設廉租住房500套,對500戶特殊困難家庭實施實物配租;對1萬戶家庭通過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解決住房問題;對其餘約1.4萬戶家庭,通過發放租賃住房補貼解決住房問題。繼續向進城務工人員提供租賃住房。
2010年,濟南市將投入3.62億元:向1.4萬戶低收入家庭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約0.66億元;籌集廉租住房500套,投資約1.05億元;投資5000萬元解決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困難;收購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的日常維修管理、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統的建立維護等住房保障相關工作共需資金1.41億元。
濟南市住房保障工作現狀
廉租房保障:濟南市現已全面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將保障范圍擴大到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並提高了保障標准,增加了實物配租方式。目前,市區被保障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平均提高了10.8平方米。截至11月底,受助家庭共計7169戶(次)。其中,發放廉租住房補貼4601戶(次)、1260萬元,戶均年發放補貼2700餘元;享受租金核減的家庭2412戶(次),核減租金300餘萬元;156戶特殊困難群體享受到了實物配租保障。
經濟適用房保障:今年8月,濟南市出台《濟南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明確界定了經濟適用住房的准入條件、建設標准、優惠政策、銷售定價、審核程序、上市交易管理等內容。今年濟南市開工建設了槐蔭區大金片區、臘山片區,天橋區葯山片區、北全福片區,長清區雅居花苑、龍泉居住區等共63.62萬平方米;完成了市中區文庄片區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前期准備工作;將天橋區怡苑、和苑、磐苑等三個項目10萬平方米拆遷安置用房轉為經濟適用住房;指導濟南重汽集團等15個企業組織職工集資建房,施工總面積為51.6萬平方米。
棚戶區改造:今年4月,濟南市委、市政府提出,計劃用3年左右的時間改造棚戶區38片,拆遷房屋建築面積約197萬平方米,拆遷約3萬戶、10萬人;涉及低收入家庭約1.5萬戶、5萬人。(
8. 如何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用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對用於職工住房消費的資金進行強制儲蓄,並由職工個人所有,定向用於住宅消費的管理制度,它具有社會性、互助性、保障性、政策性的特點,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住房公積金在加快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條件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我市住房公積金事業在近幾年得到了迅速的發展。截止2009年4月底,我市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35億元,歸集余額23億元,與2005年底(分別為15.9億元和11.2億元)相比分別翻一番,累計發放個人貸款近7億元,與2005年底的1.7億元相比翻兩番,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達37.5萬人,累計提取風險准備金3827萬元 ,提供廉租住房補充資金2000多萬元,累計為近5萬戶職工家庭購房提供資金支持,改善住房條件400萬平方米,為拉動地方經濟發展,實現「住有所居」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與黨委、政府「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任務要求相比,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相比,與廣大職工的需求相比,住房公積金在發揮住房保障作用方面仍然存在一些急需解決的問題。
一、影響住房公積金發揮住房保障作用的主要問題
1、住房公積金發展不平衡 。住房公積金各項業務在市區發展較快,在各縣市發展較慢。公積金歸集方面, 市直的歸集總額超過25億元,佔全市的71%,其他9個縣市區合計歸集 10億元,佔全市的29%。在支取方面,市直的支取總額超過7億元,佔全市的70%,其他9個縣市區合計支取3億元,佔全市的30%。在個人貸款方面,市直的貸款余額超過3億元,佔全市的83%,其他9個縣市區貸款余額合計0.6億元,佔全市的17%。在不同性質單位住房公積金發展差距較大。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發展較快,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發展較慢。全市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共計3817個,應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幹部職工33.78萬人,目前,實際已經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3624個,佔94.9%,幹部職工31.45萬人,佔93.1%,人均歸集住房公積金10500元;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共計4120家,應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48萬多人,目前,實際已經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420家,佔10.19%,已參加住房住房公積金制度職工近6萬人,佔12.5%,人均歸集住房公積金3330元。這充分表明住房公積金對低收入職工家庭、住房條件相對較差的職工家庭的住房保障作用有限。
2、住房公積金歸集總額不足 。襄樊市目前個人帳戶人均住房公積金僅6000元,按轄區內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均價2500元每平方米計算,僅可購買不到3個平方米。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第一,住房公積金繳存覆蓋率低。《條例》中規定的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應包括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但是,目前各地除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效益較好的企業外,很大一部分單位未繳住房公積金,還有不小數量的職工尚未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第二,我國住房公積金的來源僅為城鎮在職職工,沒有建立其他城鎮就業人員自願式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政策,比如: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等,融資渠道狹窄。第三,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均,特別企業職工繳存比例低、數額少。
3、住房公積金使用率偏低。從全市的平均水平看,住房公積金的使用率僅在40%左右,各縣市區的使用率僅在20%左右,有的還不到15%。全市有近17億元的資金沉澱在銀行。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政策宣傳不到位。不少職工不完全了解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政策,在加上各商業銀行、房地產開發商利益驅動,片面反宣傳,致使職工在購房時多選擇商業銀行貸款。二是基層縣市執行政策有偏差。有的縣市人為設置住房公積金支取障礙,不按政策辦事。有的縣市害怕風險,寧願存在銀行,不願意發放個人貸款。三是少數住房公積金工作人員思想觀念陳舊,服務意識淡薄,不願意走出去主動開拓市場,等人上門,就是人來了,大老爺思想嚴重,加之手續繁雜,審批時限較長,不能很好地方便職工。
4、現行政策不配套。住房公積金制度與家庭廉租住房制度、經濟適用住房制度是實施住房保障的三項關鍵政策。目前襄樊市先後制定下發了《襄樊市區住房保障辦法》、《襄樊市市區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暫行辦法》、《襄樊市市區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實物分配辦法》和《襄樊市市區首次廉租住房實物分配搖號規則》、《襄樊市市區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實物分配實施辦法》、《襄樊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等7份規范性文件,但是還沒有落實住房公積金制度推進住房保障的相關措施、政策,明顯滯後於廉租住房制度、經濟適用住房制度。當前落實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政策法規是以《條例》為統領,但是《條例》與推進住房保障的要求相比,有許多不適應的地方。例如,對住房公積金繳存不到位的缺乏有效辦法;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使用不利於發揮其住房保障作用等。
5、管理手段相對落後,員工素質亟待提高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公積金管理工作中雖然實現微機化管理,但不管是硬體還是軟體均有較大差距,大大落後於當今金融業快速發展的新形勢和新挑戰。同時,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人員年齡、學歷、職稱比例不合理的問題,有些員工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不高,影響工作效率。
二、發揮公積金住房保障作用的對策
1、實施整體聯動,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做到應建盡建,應繳盡繳。維護好職工合法權益,竭力擴大制度覆蓋面是住房公積金管理各項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必須善於調動各方面的積極因素,實行整體聯動。一是宣傳發動。通過策劃廣告、開通「公積金熱線」、開設網站,舉辦集中宣傳月、宣傳周活動等多種途徑,以貫徹落實《條例》和我市出台的住房公積金政策為主要內容,積極做好政策解答,廣泛宣傳,為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廣泛建立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二是政府推動。積極爭取把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寫入政府工作報告,作為各級領導班子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內容,納入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實績考核目標管理,從組織領導上保證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有力推進。三是部門聯動。要注重發揮人大、政協、審計、監察、稅務、工商、政法、宣傳、工會等有關部門及群團組織在住房公積金擴面中的作用。通過人大執法督查,政協專題視察,審計監察專項檢查、法制部門聯合執法、工商稅務部門年檢登記等把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納入相關部門的工作內容,實行部門整體聯動,改變了過去單打一的做法。四是服務拉動。通過實行領導幹部聯行業、駐系統,普通工作人員包單位,重點單位聘請協管員等制度,做到辦公深入到現場,問題解決在基層,變被動服務為主動上門服務,以服務推動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立。五是執法促動。對於有條件卻拒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實施必要的行政或法律措施,加大行政執法力度。
2、創新思路,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率,做到能用即用,用之合規。住房公積金制度如何發展成為黨委政府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途徑,成為廣大職工改善住房條件的主要依靠和重要保障,是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永恆的主題,也是住房公積金事業發展的基石。一是適時調整貸款政策。要針對我市經濟發展和房地產市場狀況,組織專班,就住房公積金貸款進行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召開管委會會議,對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進行適時調整。一方面,要創新多種抵押擔保方式。在原有的住房公積金連環擔保、房產抵押、銀行存款質押、公務員財產+信譽擔保等方式的基礎上,探索建立擔保公司擔保新形式。另一方面,要制定支持低收入職工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抓緊研究住房公積金貸款符合職工要求的還款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的可行性等。二是創新開展與開發商按揭合作業務。繼續抓好個貸市場的拓展,重點是與有實力、講誠信的開發商開展按揭合作。中心全體幹部深入樓盤,開發市場,在精心調查,廣泛宣傳,初步聯系開發商的基礎上,貸款科室進行風險評估,與符合條件的開發商簽定個人住房公積金按揭貸款合作協議,方便職工,提高效率。三是研究增值收益在住房保障方面的分配形式。例如,利用增值收益對低收入職工實行貼息貸款;加大增值收益支付住房租金的比例等。
3、堅持規范管理、主動接受監督,切實防控資金風險,做到政府滿意,職工滿意。要始終把規范管理、主動接受全方位監督作為增強住房公積金制度社會公信力的關鍵環節來抓,切實防控資金風險。一是認真落實基本業務規范。要以《襄樊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操作規程》、《襄樊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操作規程》、《襄樊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操作規程》、《襄樊住房公積金管理行政執法操作規程》等業務規范為重點,督促各縣(市、區)辦事處、管理部,按照統一的操作規程,開展業務工作,規范業務管理。二是加強內部控制和稽核。按照新的業務操作規程,以加強內部控制為重點,健全完善了財務會計統一核算制度,嚴格執行《內部審計工作規則》和《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等,進一步提高內部風險控制水平。三是主動接受監督。通過實施定期報告,經常審計,信息公開,多途徑查詢等把住房公積金業務置於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之下,增強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社會公信力。
4、理順管理體制,創新管理模式,建一流隊伍,創一流業績。一是要按照「四統一」原則,盡快理順管理體制,對各縣(市、區)辦事處、管理部實行授權管理,推行主任聘任制、會計委派制。二是要根據襄樊住房公積金事業發展的特點和要求,建立、完善和實施了幹部培養、選拔機制。按照「引進與培養並重」的思路,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通過引進金融管理人才和信息技術人才,優化人才結構。通過加強對財會、檔案管理、行政執法等相關人員的專業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和業務水平,以隊伍的高素質推動事業的大發展。三是建立幹事創業的激勵機制。要根據中心實際,建立完善科室職責和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建立健全中心對各分支機構業務目標考核體系和工作人員崗位目標考核辦法,堅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樹立了「以工作實績鑒才用人」的正確導向,激勵幹部幹事創業。四是要以人本服務為核心,以效能建設為重點,努力塑造部門良好形象。抓好《襄樊住房公積金管理文明服務行為規范》和《襄樊住房公積金管理業務服務准則》等制度的落實,廣泛推行 「首問負責制」、 「服務承諾制」,實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辦結,一條龍服務」。逐步打造襄樊住房公積金「黨委政府放心、幹部職工滿意、服務優質高效、工作務實一流」的部門良好形象。
9. 簡述完善我國城市住房保障途徑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我國城市住房保障主要針對中低收入人群,其中低收入者住廉租房,收入提高後可以購買廉租房部分產權,還可以買限價的保障房。中等收入和高收入人群購買商品房。
希望能幫到您。
10. 我是城市戶口,但我沒房,一直在外地打工,可以回戶籍地申請廉租房嗎
這個看你戶籍所在地廉租房的申請標准了,你可以去咨詢先,如果各方面都符合,那麼需要你填寫申請表審核,公示,通過後會給你一張廉租房租房許可證就可以去相應的小區辦理租房了,希望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