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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住房保障模式

發布時間:2020-12-11 17:48:19

Ⅰ 重慶新興業態從業者可納入住房保障范圍嗎

10月23日,從重慶市政府網上了解到,重慶市出台了《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指出,將符合條件的新興業態從業者納入住房保障范圍,支持其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和支付公租房租金。

《意見》指出,重慶市還將完善就業幫扶政策,對各類企業吸納我市登記失業的離校2年內的高校貧困畢業生、低保家庭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的去產能企業職工等5類人員穩定就業1年以上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6000元/人的標准給予一次性吸納重點群體就業崗位補貼。

將登記失業的「4050」人員、低保家庭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高校畢業生4類人員就業的社會保險補貼項目擴展到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期待更多的惠民政策出台。

Ⅱ 重慶市保障性住房怎麼申請

規范城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管理,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寧夏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辦法》,結合我區實際,於近日制定出台了更加規范、操作性強、適用於全區范圍內的《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管理辦法》。

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是指由市、縣(市)人民政府向符合條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並按照規定標准收取租金的方式。該方式規定一個家庭限定配租一套廉租住房,實行屬地管理,由各市、縣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實施。

嚴格准入條件

《辦法》明確,具有所在地城鎮戶籍至少1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人均收入符合本城市規定低收入標准線以下的,家庭成員為1人,且患有智障、精神等疾病或年齡超過75周歲生活不能自理的住房保障家庭,可申請廉租住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有房產轉讓行為的,已領取拆遷公有住房安置補償金未退還的,已租賃單位公房尚未退出的,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申請的,不得申請廉租住房。

規范申請核准程序

申請廉租住房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向街道、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由街道、居委會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初審,並在社區內公示10日後,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並報住房保障部門,由住房保障部門就住房狀況提出審核意見,並轉民政部門進行家庭收入審核。經審核,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符合規定的條件,由住房保障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10日。

實行輪候分配製度

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資格的家庭申請實物配租的,由住房保障部門予以登記,依據申請人的家庭收入、住房困難程度和急需救助程度,確定輪候排序批次,選房配租,並將分配結果分別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社區、街道和媒體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10天。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經查證異議不成立的,市、縣 (市)住房保障部門與選定廉租住房的申請人簽訂 《廉租住房租賃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廉租住房保障對象,即無房的,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孤寡老人或家庭有60周歲以上老年人的,軍烈屬、三級以上(含三級)殘疾人的,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或家庭成員主要勞動力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區域內的,在輪候分房時優先安排。

實行減免租金政策

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租金標准由各地確定,並定期向社會公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即傷殘等級在1-6級的,長期患病致使全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承租人的贍養人、撫(扶)養人死亡或者正在監獄服刑或者接受勞動教養的,家庭發生災難性事故或者成員突發危重病的,可以免收或減收租金,具體標准由各市縣自行確定。

建立退出管理機制

承租廉租住房後,承租家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即家庭收入或資產已超過當地住房保障規定標准,擁有其他住房,家庭成員戶籍均已遷出所在地城市,承租人連續6個月以上未居住已承租的廉租房,將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或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承租人連續6個月未繳納租金,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廉租住房,出現不符合承租廉租住房的其他情形,由住房保障部門作出取消租住資格的決定,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對既不按市場價繳納租金又拒不退出廉租住房的承租家庭,住房保障部門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辦法》要求,對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獲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取消其保障資格,責令退出實物配租的住房,並按市場價格補交房租,5年以內不得申請廉租住房;情節惡劣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廉租住房管理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Ⅲ 重慶的保障性住房在什麼部門申請地址

保障性住房的申請地址,通常都是在各房管局(所)。如果您是想問公租房的申請點在什麼地方,請看下文:
渝北區
1
初審點
渝北區翠湖路418號4樓6405號
(渝北區房屋管理局)
67824077

2
雙龍房管所申請點
渝北區雙龍大道36號
(碧津公園對面渝北區衛校附屬醫院樓下)
67822812

3
雙鳳房管所申請點
渝北區空港大道港匯路1號6409號
67139650

4
龍溪房管所申請點
渝北區龍溪街道加州A3樓2號
(龍溪房管所)
67992673

5
渝北區房屋產權產籍監理所申請點
渝北區兩路雙龍大道319號
67805998

備註:以上公布地點中初審點只接受咨詢,不接受申請;申請點可接受咨詢和申請。

江北區
6
初審點(含申請點)
五里店遠銀大廈5樓
暫無

7
區行政大廳申請點
江北區金港新區16號
67866606

8
鴻程大廈申請點
江北區鴻程大廈A棟8樓
(324醫院旁)
67006061

9
江北區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中心申請點
江北區建新東路33號
67860640

南岸區
10
初審點(含申請點)
南岸區丁家嘴13號海棠溪房管所
62872618

11
南岸區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中心申請點
南岸區雙湖路1號
62986103

巴南區
12
初審點
巴南區巴縣大道40號
66223016

13
巴縣大道申請點
巴南區巴縣大道70號(魚洞房管所)
86530756

14
巴南區房地產權產籍監理所申請點
巴縣大道37-26號
66234475

備註:以上公布地點中初審點只接受咨詢,不接受申請;申請點可接受咨詢和申請。

北碚區
15
初審點
北碚區雙元大道196號—436號、404號(北碚區房管局)
68863281

16
蔡家崗申請點
北碚區蔡家崗鎮竹林灣「同福花園」廉租房小區內
60308068

17
廣州路申請點
北碚區廣州路71號
60308066

18
北碚區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中心申請點
北碚區雲清路701號
68860298

備註:以上公布地點中初審點只接受咨詢,不接受申請;申請點可接受咨詢和申請。

沙坪壩區
19
初審點
沙坪壩區都市花園西路99號(沙區房管局住改辦)
65462436

20
沙正街申請點
沙坪壩區沙正街77號(沙坪壩房管所)
65340061

21
沙坪壩區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中心申請點
渝碚路32號附9號
65479616

備註:以上公布地點中初審點只接受咨詢,不接受申請;申請點可接受咨詢和申請。

九龍坡區
22
初審點
九龍坡區直港大道17號(區房管局)
61577121

23
西郊路申請點
九龍坡區西郊路29號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2樓大廳
68782797

24
九龍坡區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中心申請點
楊家坪直港大道3號
68404788

備註:以上公布地點中初審點只接受咨詢,不接受申請;申請點可接受咨詢和申請。

經開園
25
初審點(含申請點)
北部新區龍晴路二號一樓(經開園國土房管分局)
67465636

高新園
26
初審點(含申請點)
北部新區星光大道60號金星大廈3樓
67033621

渝中區
27
初審點
渝中區民生路345號5樓(重客隆超市樓上)
63848034

28
解放碑房管所申請點
渝中區民權路7號9樓(商業大廈美特斯邦威服飾店樓上)
63835267

29
七星崗房管所申請點
渝中區民生路206號4樓(新華日報旁)
63914207

30
兩路口房管所申請點
渝中區兩路口體育村38號7樓(體育館)
63632468

31
大坪房管所申請點
渝中區大坪九坑子路3號3-1(大坪三院)
68708895

32
市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中心申請點
渝中區人和街93號
63618426

備註:以上公布地點中初審點只接受咨詢,不接受申請;申請點可接受咨詢和申請。

高新區
33
初審點(含申請點)
重慶市九龍坡區科園三路50號1樓(國土分局物業科)
68643877

經開區
34
初審點(含申請點)
南坪經濟技術開發區白鶴路139號(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件大廳1樓)
62982925

大渡口區
35
初審點(含申請點)
大渡口區松青路88號(大渡口區房屋管理局2樓)
68082989

36
大渡口區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中心申請點
大渡口區松青路88號
68083101

Ⅳ 重慶公租房申請條件和需要的表格,

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二)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 (三)工作單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證明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四)住房情況證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請人可登錄重慶市公共租賃住房網站申請,並於申請後15個工作日內將紙質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機構。申請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機構公布的申請點申請。

根據《重慶市公共租賃房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將有穩定工作界定為:1、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務合同,且在主城區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的人員,2、在主城區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且在主城區居住6個月以上的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3、在主城區退休的人員,4、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社會保險是勞動者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其保障對象是全體勞動者,市政府《關於貫徹社會保險費征繳的暫行條例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提高社會保險費征繳率的通知》規定了各類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均要繳納社會保險,因此繳納社會保險是衡量具有穩定工作和租金支付能力的重要指標。這也將推進我們社會保障制度的進程。

收入限制的標准。
細則對辦法中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於2千元,家庭月收入不高於3千元的收入限制標准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一是月收入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養老金等,其他勞動所得及財政性收入,不包括五險一金,就是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二是兩人收入不高於3千元,超過兩人的人均月收入不超過1500元,這個進一步增加了公租房保障對象的覆蓋面。

申請材料:針對不同類別的申請人提供的類別材料,細則進行了規范。主城區戶籍的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出具公安機關制發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薄,非主城區戶籍的出具公安機關制發的居民身份證和居住證,已婚人員提供結婚證,簽訂勞動合同的提供勞動合同。靈活就業人員由現居住的所在居委會出具就業和居住證明。個體工商戶提供營業執照,稅收繳納證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社會保險的繳費證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

《重慶市公共租賃房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若有其他疑問,請撥打公租房咨詢電話63651390

Ⅳ 重慶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方法有多種,即使不買房也可以通過其他途徑提取,提取是需符合要求,並提供祥光證明材料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即可:

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

提取條件:

職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自審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內,職工及配偶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實際支出。

提取要件:

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一)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國土、規劃或建設部門出具的建房批准證明文件、建房款或材料費發票。

(二)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權證和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翻建費用發票。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大修鑒定文件、大修費用發票。

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二、、退休、離職滿兩年、死亡等銷戶提取:

提取條件:

1.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調出本市或戶口遷出本市的;

5.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

6.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

7.農民工或外地戶口職工且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提取要件:

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退休的,應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本人《退休證》,未取得退休證的出具區(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單位(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退休證明。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

3.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戶口注銷證明、出國定居證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證等證明文件。

4.調出本市的,需提供調令或調函;戶口遷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等有關材料。

職工在外地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按照異地轉移相關規定辦理轉移手續。

5.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或《失業證》。

職工個人賬戶封存兩年以上的,可不再提供離職證明,因單位欠繳導致個人賬戶停繳的除外。

6. 繼承人申請提取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確認繼承人權利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或調解文件(上述文件中載明的繼承人均須到場確認,如只有一個繼承人,則上述文件應明確是否為唯一繼承人)。

三、重大疾病提取:

提取條件:

職工或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患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冠狀動脈搭橋術、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終末期腎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提取要件:

1.身份證件原件。

2.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加蓋醫院診斷證明專用章)原件及復印件。

3.最近一年內的住院專用收據(加蓋醫院收費專用章)原件及復印件。

4.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要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提取條件:

職工或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提取要件:

1.身份證件原件。

2.《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

3.直系親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五、農民工提取:

提取條件:

繳存職工為農民工的。

提取要件:

1.身份證件原件。

2.農村戶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六、職工支付租賃住房房租提取:

提取條件:

職工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在房屋租賃期內的,按以下條件提取:

(1)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一年的租賃費用。

(2)租賃商品住房的,按照下列額度提取:

1.職工未提供登記備案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稅證明的,提取金額不超過一年的提取限額,單身職工提取限額為:主城區每月900元(10800元/年)、主城區以外區縣每月600元(7200元/年);夫妻雙方提取限額為:主城區每月1800元(21600元/年)、主城區以外區縣每月1200元(14400元/年)。

2.職工提供登記備案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稅證明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一年的租賃費用。

提取要件:

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一)租賃公共租賃住房自住的,應提供:

1.與當地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機構簽訂的租房合同;

2.租金繳納證明;

3.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二)租賃商品房職工申請按照我市規定提取限額提取的,應提供: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三)租賃商品房職工申請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的,應提供:

1.經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租房合同;

2.房租完稅證明;

3.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5)重慶住房保障模式擴展閱讀:

單位在職職工提取辦理方式、地點、時限:

辦理方式:

單位在職職工由單位經辦人統一辦理,有條件的遠郊區縣分中心可面向職工個人辦理。

退休職工由單位統一辦理提取手續,單位不得以退休為由將職工個人賬戶集中封存。

需填表格:

單位統一辦理的:

1.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個人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申請辦理租房提取職工填寫《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不再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個人申請表》;

2.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單位匯總表》(一式一份/每批)。

職工個人申請辦理的: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

辦理地點:

1.主城區: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辦事處

(1)渝中辦事處(渝中區、大渡口區、九龍坡區);

(2)江北辦事處(江北區、渝北區);

(3)沙坪壩辦事處(沙坪壩區、北碚區);

(4)南岸辦事處(南岸、巴南);

2.遠郊區縣: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縣分中心。

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退休、離職滿兩年、死亡等銷戶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重大疾病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農民工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職工支付租賃住房房租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單位在職職工提取辦理方式、地點

Ⅵ 在手機上怎麼查詢重慶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1、手機網路
2、手機網路地圖

Ⅶ 重慶開縣保障性住房如何申請

申請保障性房條件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購買保障房的條件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Ⅷ 重慶市舊城改造開發商的最低住房保障45平米根據什麼依據做出的

這都跟城市有關系的。在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規定。所以說在重慶大城市裡面它就只能最低在45個平米, 在農村就不一樣了。所以這件事他們說。在的地方不一樣。

Ⅸ 重慶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請條件及如何辦理

重慶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請條件及如何辦理:
(一)申請對象條件
按照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規定,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為廉租住房保障申請對象。
1、申請家庭人均收入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收入標准;
2、家庭住房人均現住房面積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規定的面積標准;
3、家庭成員取得我市非農業戶口且在本市實際居住;
4、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
5、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規定的其他標准。
(二)申報地點和所需材料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當由申請家庭的戶主作為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以下申請資料:
1、廉租住房保障申請表;
2、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3、家庭成員所在單位或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出具的現住房情況證明;
4、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5、當地政府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Ⅹ 為確保完成國家目標任務,繼續推進公租房保障,重慶市2013年新開工建設233900套保障性住房.數字233900用

233900=2.339×105
故答案為:2.33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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