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在廊坊申請廉租房的條件是什麼請詳細說下條件。
戶口在人才市場也就意味著你是廊坊本地戶口,根據《廊坊市區2018年公共住房保障申請公告》可以按照市內常住戶口身份申請。
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市區城鎮戶口的家庭(含單親和單身家庭),並在市區實際居住。
申請家庭是指夫婦雙方及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離異或喪偶帶子女的單親家庭、年滿26周歲的單身(未婚或離婚、喪偶未帶子女)家庭。
2、申請公共住房實物配租家庭,2018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7年市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即56211元)以下,且家庭總資產在45萬元以下。
家庭可支配收入包括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工資(含退休金)、獎金、其他勞動所得及財產性收入和生產、經營、投資、承包、承租所得(家庭成員為邊海防、高山海島、艦艇部隊、特殊艱苦崗位工作現役軍人的收入不計入家庭收入)。
優撫對象依法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優待金和護理費等待遇,在准入審核中不計入家庭收入。
家庭總資產是指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名下存款(現金)、有價證券、工商注冊企業資本金或出資額、房產、車輛、各種生產經營及家用設備現市值評估額的總和。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收入情況,有單位的,由單位開具證明;沒有單位的,由本人書面具結。最低收入家庭以《低保證》為證明(《低保證》戶主姓名應為申請人或其配偶)。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未購買過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公共住房保障。
4、無房戶或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難戶。
(1)廊坊公共住房中心擴展閱讀:
一、申請受理時間
申請受理時間:2018年8月27日—9月18日(節假日除外)
二、申請程序
1、發布公告。在居委會、街道辦(鄉鎮政府)、區住房保障部門醒目位置張貼申請公告,在「廊坊政府網」和「廊坊房地產業信息網」發布申請公告。
2、申請審核。
(1)市區常住城鎮戶口家庭到戶籍所在居委會或鄉鎮政府申請領表、填表並提供相關資料,經居委會初審、街道辦(鄉鎮政府)復審公示、市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中心審核房產、區民政部門審核收入資產婚姻、區住房保障部門復核後,對初步合格家庭報市住房保障部門終審匯總公示。
(2)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由用人單位統一向營業執照注冊地街道辦(鄉鎮政府)領取申請表,申請人將申請表及申請材料一並提交到用人單位進行匯總。
(3)由用人單位統一上報營業執照注冊地的街道辦(鄉鎮政府)復審公示、經市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中心審核房產,區住房保障部門復核後,對合格人員報市住房保障部門終審匯總公示。
3、匯總公示。由市住房保障部門對終審合格人員進行梳理匯總,並在「廊坊政府網」和「廊坊房地產業信息網」進行公示,對公示無異議家庭,列入本次公共住房保障范圍。
三、公共住房保障形式
本次公共住房申請全部為實物配租。申請公共住房保障後,不能再申請限價商品房等其它住房保障形式。
公共住房實物配租保障是指政府向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配租公共住房實物房源並按一定標准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本次公共住房實物配租房源暫不確定,對申請公共住房實物配租人員待實物配租房源確定後參與統一搖號。
四、咨詢電話及地點
咨詢電話:0316-2236978
咨詢地點:廊坊市新源道188號金橋大廈1樓105房間
2. 廊坊市公共維修基金怎麼收取
個人觀點:
請參考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章交存
第六條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七條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希望對你有用!
3. 廊坊公租房怎麼申請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需要住房保障部門進行審核後進行配租。申請公共租回賃房,應向住房保障部答門提交以下材料:《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五項資料須備齊:
(1)《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
(3)工作單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證明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4)住房情況證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4. 廊坊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2007年12月,建設部、財政復部聯合印發制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省建設廳已完成《河北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草稿)》的起草工作,待經立法程序審查並經省財政廳會簽後,擬定於2009年上半年印發。商品住宅物業、非住宅物業業主按照物業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首期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具體看查閱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待《河北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印發後,以《實施細則》為准。
5. 河北廊坊大城縣廉租房2016還有政策嗎
河北廊坊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會向社會公布公共租賃房信息。
《公共租賃住專房屬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公共租賃住房房源確定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制定配租方案並向社會公布。
配租方案應當包括房源的位置、數量、戶型、面積,租金標准,供應對象范圍,意向登記時限等內容。
企事業單位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范圍,可以規定為本單位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