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住房建設 > 保障性住房撥付工程款申請報告

保障性住房撥付工程款申請報告

發布時間:2020-12-10 23:34:00

① 國家保障 性安居工程補助款多少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等3部委聯合下發《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要求,切實落實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允許土地出讓凈收益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允許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計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分析與判斷允許土地出讓凈收益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通知規定,為切實解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從2010年起,各地在確保完成當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務的前提下,可將現行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安排不低於10%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統籌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包括購買、新建、改建、租賃公共租賃住房,貸款貼息,向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發放租賃補貼。

② 成都:商品房預售款將直接存入監管賬戶,按節點進行支取

12月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了《成都市商品房預售款監管辦法》(簡稱「《辦法》」),對預售款監管模式、預售款監管額度、預售款收存和支取管理等進行了明確。其中規定,商品房預售款應全部直接存入監管賬戶,開發企業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違規收取購房款。據悉,該《辦法》自2021年1月7日起開始施行,有效期3年。
《辦法》規定,成都市商品房預售款實施住建部門、監管銀行、開發企業三方監管模式。開發企業在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前,應當選定一家監管銀行的綜合性支行(簡稱「承辦銀行」),以商品房項目為單位開設一個預售款監管賬戶,承辦銀行按預售許可范圍(最小為一幢)設立監管登記台賬,記錄預售款收存、支取等情況;開發企業與監管部門、承辦銀行需簽訂預售款三方監管協議,對監管范圍、監管額度、收存及支取要求等事項進行具體約定。
在預售款支取管理方面,《辦法》要求,監管額度內的預售款支取實施節點余額管理,開發企業向項目所在地住建部門申請支取預售款時,必須達到規定的工程建設進度節點,支取後的余額應滿足監管要求;開發企業在申請支取預售款時其信用等級發生變化的,支取後的資金余額同步調整。
此外,《辦法》提到,企業開發建設的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拆遷安置項目及按規劃配建的停車位不執行該政策;在該政策實施前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按原規定執行。

閱讀全文

與保障性住房撥付工程款申請報告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