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永吉縣外來打工人員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申請條件
辦理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2年以上);
(2)經市、縣(區、市)民政部門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且享受低保1年以上。
(3)無私房戶、危房戶或擁有私房和承租公有住房人均使用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
(4)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
(5)符合國家、省廉租住房政策規定的其它條件。
辦理程序:
(1)申請。申請人持相關材料按照規定程序向申請人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中心城區暫為區民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受理機關民政部門收到廉租住房申請材料後,應當及時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資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時間從申請補齊資料的次日起計算;逾期不告知,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材料齊備的,受理機關及時簽署意見並將全部申請資料移交房產管理部門進行審核。
(2)審核。房產管理部門會同民政部門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通過查檔取證、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家庭的收入、家庭人口、住房狀況進行調查。房產管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向申請人出具審核決定。
(3)公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房產管理部門在申請人的戶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單位將審核決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登記。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房產管理部門予以登記,並書面通知申請人。經公示有異議的,房產管理部門在10日內完成核實,經核實異議成立的不予登記,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理由。
(5)輪候。對已登記的申請租賃住房補貼家庭,由房產管理部門按照規定條件排隊輪候。對已登記申請實物配租的家庭,由民政管理部門按照規定條件排隊輪候,當房產管理部門提供建好的廉租住房同時,由民政部門提供輪候到位人員名單,交房產管理部門,然後通過公開搖號形式,將房號、樓層分配到個人。經民政等部門認定的「三無人員」家庭(即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撫養人或扶養人),優撫對象,重度殘疾等原因造成困難的家庭可優先予以解決。
(6)實施保障。①已准予住房租賃補貼的家庭,接到通知後,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手續,領取住房保障證和補貼存摺。
②已准予實物配租的家庭,憑通知與廉租住房產權人簽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按合同約定辦理租住廉租住房入住手續。
③已准予租金核減家庭,持《廉租住房租金核減通知》和原書面租賃合同到房屋產權單位核減租金,並重新簽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
申請辦理需提交的資料
(1)申請人提出的書面申請;
(2)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證明或政府認定有關部門或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申請家庭成員所在單位或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現住房證明;
(4)申請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5)市、縣(市)政府或市、縣(市)房產管理部門規定需要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
各省市縣還會有各自不同的細則,建議你最好到當地民政部門或廉租房管理辦咨詢一下!
B. 武漢公租房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武漢市外來務工人員公租房保障暫行辦法》:
第六條 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住房租賃補貼的,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持有有效的《武漢市居住證》;
(二)在本市中心城區注冊登記的用人單位就業,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且處於在繳狀態;
(三)月均收入不超過本市城鎮居民公租房保障政策中單身居民收入標准;
(四)申請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自有房產,且3年內無房產轉移記錄。
(2)住房保障外來務工矛盾擴展閱讀:
根據《武漢市外來務工人員公租房保障暫行辦法》:
第七條 已因配偶、子女、父母等親屬間接享受本市城鎮居民公租房保障政策、人才住房優惠政策等住房保障政策或者已取得本市城鎮居民住房保障資格的外來務工人員,不再享受外來務工人員住房租賃補貼。
第八條 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住房租賃補貼,應當如實填報身份證和居住證信息、收入情況、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等相關信息。由用人單位負責對申請人的工資收入和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進行核對匯總,確保其填報信息真實准確。
第九條 用人單位持核對匯總資料及本單位注冊登記信息向單位注冊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經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初審、區住房保障房管部門審核通過後。
由區住房保障房管部門按照公租房申請審核流程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發放《外來務工人員住房租賃補貼發放通知書》(以下簡稱《補貼發放通知書》)。
第十條 《補貼發放通知書》按照申請渠道反饋至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取得《補貼發放通知書》的外來務工人員統一辦理領取住房租賃補貼手續。
住房租賃補貼按月補助,按季度核發。自區住房保障房管部門發放《補貼發放通知書》的次月起計算。每季度第1個月核發上季度住房租賃補貼。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本年第4季度住房租賃補貼的核發工作。
第十一條 外來務工人員住房租賃補貼標准與本市城鎮居民公租房保障政策中單身居民補貼標准相同,補貼系數為0.4,對申請人本人發放。
外來務工人員領取住房租賃補貼時間累計不超過36個月。
第十二條 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門應當會同市公安、社會保障等部門和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單位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市公安、社會保障等部門和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單位要按期推送外來務工人員居住證辦理及落戶信息和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繳存等相關信息。
第十三條 各中心城區住房保障房管部門應當定期核查外來務工人員的家庭房產情況,並於每季度補貼核發前,根據公安、社會保障等部門和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單位提供的相關信息,核查申請住房租賃補貼的外來務工人員的居住證辦理及落戶情況和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
申請住房租賃補貼的外來務工人員的工資收入等相關信息由用人單位按季度報送至本單位注冊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由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負責錄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
C. 外來務工在哈爾濱申請保障性住房需要什麼手續
外來務工人員
①具有哈市外來人口居住證明;
②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勞動(聘用)合同,並且在哈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一年以上;
③在哈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哈市城鎮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④在本市無自有住房。
哪些人可申請保障性住房
1、哈市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2、新就業無房職工;
3、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4、外來務工人員;
5、外籍來哈務工人員。
申請保障性住房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人群A: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①需具有哈市城鎮常住居民戶口或者單位公共戶口,屬於道里區、道外區、南崗區、香坊區、平房區、松北區六個主城區內戶口;
②在哈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哈市城鎮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15年哈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0978元);
③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0平方米;
④未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現未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等優惠政策。
其中,新就業無房職工申請人除①②④要求外,還需滿足在本市無自有住房,高中以上(含高中)學校畢業不滿五年;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已經在哈市繳納社會保險費。
人群B:外來務工人員
①具有哈市外來人口居住證明;
②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勞動(聘用)合同,並且在哈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一年以上;
③在哈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哈市城鎮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④在本市無自有住房。
人群C:外籍來哈務工人員
①具有哈市外國人居留許可;
②持有外國人就業證或者外國專家證;
③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經備案的勞動(聘用)合同;
④在本市無自有住房。
申請保障性住房需要哪些材料
1、申請表、誠信承諾書,委託代理的需提供委託代理協議書;
2、申請家庭成員戶口簿或者外來人口居住證明、居民身份證,外籍來哈務工人員應當提供外國人居留許可、護照;
3、申請家庭成員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4、申請家庭成員收入情況證明材料;
5、申請家庭成員住房情況證明材料等材料。
此外,屬於哈市新就業無房職工的還應當提供畢業證明、勞動(聘用)合同或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證明材料;屬於哈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還應當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哈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哈市城市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證或哈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屬於外來務工人員的還應當提供勞動(聘用)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證明材料;屬於外籍來哈務工人員的還應當提供外國人就業證或者外國專家證、勞動(聘用)合同。
保障性住房辦理流程怎麼走
1、向戶口所在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政府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其中外來務工人員和外籍來哈務工人員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申請。
2、保障性住房資格申請由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政府受理並初審
3、由區政府指定住房保障機構復審
6、核發《哈爾濱市保障性住房資格通知書》。
5、通過後予以登記
4、由哈市住房保障實施機構在媒體上公示
D. 湖州外來務工人員能申請廉租房嗎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內低生活保障標准且容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號)的規定,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E. 我是一名外來務工人員,以單位名義申請的公租房,現在已經住了一年多了。我在三月份體檢中,查出來肺癌!
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提交下列證明材料:(一)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非本市城區戶籍的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居住證明;(二)工作收入證明;(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一年以上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四)工作單位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根據《城區住房保障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保障性住房供應實行申請、審核、公示、輪候制度。申請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一)申請。申請住房保障的家庭或個人,向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城區住房保障申請審批表》,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二)初審。街道辦事處收到申請材料後,依照本辦法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公示,將初審合格的申請材料報送所在區人民政府。(三)復核。區人民政府審核匯總後,統一報送市房產管理部門。市房產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申請人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等情況進行復核。經復核不符合條件的,市房產管理部門應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書面通知後5日內,向市房產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訴。(四)公示。經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市房產管理部門予以公示。(五)登記。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查異議不成立的,作為保障對象予以分類登記,並書面通知申請人,登記結果向社會公開。保障對象根據登記情況排隊輪候。
為保障房配租、配售工作提出了原則性、指導性意見,相關實施細則尚未制定出台。目前,暫未啟動保障房申請受理工作。待實施細則修訂完善後即通過媒體公開發布,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群眾即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保障房。
樓主,請咨詢當地民政部門,現在全國各個城市都不同。
F. 石家莊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保障房有最低收入標准嗎
石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外來務工及新就業職工今後申請保障性住房將更容易了。昨日(2月28日)記者從石家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悉,近日,石家莊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了《關於推進保障性住房並軌運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從3月1日開始,石家莊市內五區和高新區住房保障資格申請開始實行常態化受理。凡符合條件的家庭和個人,可隨時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居委會)進行咨詢,按規定提交材料進行申報。
變化1:保障范圍擴大,收入戶籍「松綁」
申請條件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保障房,戶籍年限不受限制;
外來務工人員:收入、社保繳納年限不受限制,但必須收入穩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保障住房租金;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條件為:申請家庭(申請人)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戶在30平方米以下;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外來務工人員和新就業職工中,單身申請人年滿法定結婚年齡即可申請。離異申請人不再受離異時間須滿2年的條件限制。
禁止申請
父母在市區的房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身申請人,不得申請:
1.申請人父母房產數量大於子女數;
2.申請人父母有單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建築面積140平方米以上);
3.申請人父母的房產總面積除以申請人父母及與其同住子女的總人數大於等於30平方米。
續租、轉化
不再符合原住房保障條件但符合其他類型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可隨時申請保障轉化。
已配租新就業職工畢業滿五年後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可申請家庭類型轉化。
已配租家庭的申請人死亡,可變更與其一起享受住房保障的子女為申請人,子女不滿18周歲的必須與法定監護人一起居住。
已配租的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變更工作單位的,新的工作單位提供《營業執照》(機關、事業單位提供單位證明文件)、《組織機構代碼證》、重新簽訂《石家莊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合同》後,可繼續享受保障。
已配租公共保障房的住房保障家庭,家庭收入超出保障標准但名下無房產的,在簽訂繳納市場房租合同後可繼續租住。
變化2:保障房申請由定期申請改為隨時申請
除了對保障房覆蓋人群進一步擴大外,對於保障房的申請也進行了大力度調整,從以前的定期申請改變為動態化隨時提交申請。
《通知》規定,從2014年3月1日起,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外來務工人員和新就業職工申請公共保障房實行「隨時申請、隨時受理、定期審核」。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自審核通過的下月起領取住房租賃補貼,其他家庭則進入實物配租輪候序列。
變化3:申請公共保障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請人除填寫《石家莊市公共保障房申請表》之外,還應根據所屬群體提供對應的材料:
1、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軍官證、士官證)、戶口簿;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住房證明。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產證;在社會上租賃住房的,出具已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租住單位集體宿舍的,由單位出具住房情況證明;申請家庭成員戶口在外地的,由單位(無單位的由居住地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住房情況證明。
3、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城鎮低收入家庭認定表》;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4、婚姻證明;
5、外來務工人員需提供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6、外來務工人員和新就業職工需提供《勞動聘用合同》,新就業職工屬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的需提供《工作關系證明》;
7、孤老、殘疾、大病、烈士遺屬、見義勇為及優撫等證明資料;
8、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石市住房保障部門特別提醒:申請公共保障房時一定要提交全相關材料。在申請實物配租時符合加分條件但未提交相應證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變化4:保障房受理審核程序
對於保障房申請的流程,《通知》也做出了明確規定。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設立受理窗口,即時受理申請人的申請。及時對申請人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及完整性進行審核,並按照《石家莊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入戶調查實施方案》組織入戶調查。審核完成後,報區住房保障部門。記者了解到,在實際操作中,一些街道辦事處為了方便居民就近申請,往往會將受理申請許可權下放到居委會,因此建議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先到居委會咨詢。
區住房保障部門就申請家庭住房情況,結合相關資料以及民政部門出具的收入認定結果提出審核意見,並經區政府常務會把關後,報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區住房保障部門將審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變化5:保障房實行分類、分批次輪候配租
分類配租
第一類為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第二類為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外來務工人員和新就業職工。
分批配租
1、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第一批次為「優先批」,包括烈士遺屬、優撫對象、市級以上見義勇為、特困職工、一二三等殘疾人、市級以上勞動模範或先進人物、65周歲以上老人、低保等無房戶家庭;
第二批次為「輪候批」,即在上一次配租過程中進入配租環節,但未配租成功家庭;
第三批次為「普通批」,即正在享受住房租賃補貼又未參加上一次配租搖號的家庭。
2、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外來務工人員和新就業職工:
第一批次為「優先批」,包括特殊人才、省部級以上勞模、市級以上見義勇為、全國英模、二等功以上復轉軍人;
第二批次為「輪候批」,即在上一次配租中進入配租環節,但未配租成功的家庭;
第三批次為「普通批」,即第一、二批次以外的保障家庭。
變化6:對不符合保障條件者加大清退力度
各區應對不再符合原住房保障條件但符合其他類型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按季度進行資格轉化,並對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加大清退力度。
在加強對保障家庭的管理上,《通知》要求對住房保障家庭的管理,按照誰審核、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由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承擔住房保障家庭的管理、穩控、清退責任。市政府將機構建設、經費撥付、清退等工作列入各區政府(管委會)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並提高其在考核中所佔分值。
G. 保障性住房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怎麼寫
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的條件:
1、年滿18周歲;
2、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滿一年以上,且在縣城租(居)住。
3、在務工所在地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和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4、外來務工人員,戶籍所在地不是本縣但有暫住證的,也可以申請。
申請人必須親自到住建局申報,申領表時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或離婚證、殘疾證、重大疾病的提供病例、在大型超市工作的提供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等一些證明,因年齡過大沒有固定工作的和打零工、在一般的小商店、小作坊、飯店、保潔等一些工作不固定的外來務工人員,不在保障范圍之內。
公租房申請
1、地街道或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請人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向工作單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進行登記,並填寫公租房申請表。
2、向房管局提出申請。申請人員可以去房管局申請公租房。在申請的過程中需要滿足申請公租房的條件:並且攜帶:單位社保繳費證明、勞動合同、無房產證明(可以在房管局辦理)、身份證復印件、婚姻證明、戶口本復印件、XX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