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鄭州市保障性住房能買賣不是不是可以賣但得住五年以後還是永遠不能賣
如果你不缺房,暫時不要買。 因為5年後才可以做改名手續,對於投資者來說風險太大。
②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多少可以貸款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和貸款沒有關系,跟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時間有關,且住房公積金的賬戶余額也與可貸金額有關。
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住房公積金中心下發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第二條 貸款條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2、已支付規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貸款金額=房產總價,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開立繳存賬戶後已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近期未繳不超過4個月;
4、家庭收入穩定,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數額較大的債務。
(2)鄭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購條件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第四條第二項 貸款額度。貸款額度同時按以下3個條件認定:
1、貸款金額不超過相應最高限額。夫妻雙方均在鄭州市級(含縣區,不含行業系統)住房公積金繳存6個月以上、購買鄭州市(含縣區)住房、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60萬元;其他情況申請貸款的貸款金額統一不超過40萬元。
2、貸款金額不超過繳存余額的規定倍數。即根據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和繳存時間確定單筆貸款金額,計算公式如下:貸款金額≤繳存賬戶余額×(14+已繳存年數)。
3、貸款的月還款額不超過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的60%,超過時降低相應貸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