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住房補貼問題
職工在本市范圍內因各種原因變動工作單位且調入單位已建立住房補貼賬戶時,應將其原住房補貼賬戶內的余額轉入新調入單位住房補貼賬戶。單位因職工停薪、離職、調動工作等各種原因中斷為其交存住房補貼,在未復薪、未找到新的工作單位或由於新的工作單位未建立住房補貼時,職工住房補貼資金結余本息應暫時封存在原單位住房補貼賬戶下。住房補貼資金封存期間仍按規定計息。此外,單位和職工持有效證件可以查詢本單位或個人住房補貼賬戶有關信息。
2. 我能享受住房補貼嗎
職工在本市范圍內因各種原因變動工作單位且調入單位已建立住房補版貼賬戶時,應將其原住權房補貼賬戶內的余額轉入新調入單位住房補貼賬戶。單位因職工停薪、離職、調動工作等各種原因中斷為其交存住房補貼,在未復薪、未找到新的工作單位或由於新的工作單位未建立住房補貼時,職工住房補貼資金結余本息應暫時封存在原單位住房補貼賬戶下。住房補貼資金封存期間仍按規定計息。此外,單位和職工持有效證件可以查詢本單位或個人住房補貼賬戶有關信息。
3. 寧波市洪塘中心小學教師是否有住房補貼
租房子沒有補貼,用公積金買房就算是補貼了
4. 事業單位工作調動住房補貼如何發放
如果現在發放住房補貼,你應享受現單位的補貼。發放補貼應向發放時或發放要求截止的時間在編人員發放,你現在編制在現單位,所以應由現單位發放。
5. 寧波市基礎人才領購房補貼有要求所在單位必須要交住房公積金才能領嗎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6. [規劃]職工如何領取住房補貼
●調離本市工作 可一次性提取職工住房補貼 計發住房補貼期間在市內調動工作的,原工作單位應從辦結本人調離手續的次月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並把調動職工的賬戶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將已計發住房補貼的月數、數額等情況記入本人人事檔案;新工作單位可結合單位實際,根據已計發情況,繼續向本人計發住房補貼。 計發住房補貼期間調離本市(含經批准出國、出境定居)的,原工作單位應從辦結本人調離手續的次月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已計發的住房補貼本息余額,本人可一次性提取,並由原工作單位將已計發情況記入本人人事檔案。 ●職工離開原工作單位時 不可支取本人名義下的住房補貼 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辭退公職、擅自離職或被辭退、除名、開除的,原工作單位應從上述行為發生之日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並將已計發情況記入本人人事檔案。本人如重新參加工作,新工作單位可根據已計發情況,繼續向本人計發住房補貼;如未重新參加工作,已計發的住房補貼本息余額,在達到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一次性提取。 ●職工在離退休時 尚未領足住房補貼可繼續領取 職工離退休前如未領足規定年限的住房補貼,原工作單位應繼續按月按本人離退休時的職務待遇發放住房補貼至累計25年滿為止。 ●如單位有經濟能力 可一次性發放住房貨幣補貼 經濟效益好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承受能力,對符合住房貨幣分配條件的職工對其實行住房貨幣分配前的工作年限按實行住房貨幣分配時的職務給予發放一次性住房貨幣補貼,餘下的工作年限的住房貨幣分配資金繼續按月發放,但發放年限合計不得超過本單位制定的住房貨幣分配年限。 ●職工在領取補貼期間去世 可發放一次性住房補貼 職工在領取住房補貼期間去世的,從去世的次月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其中在實行住房貨幣分配前已參加工作的,可視本人工齡情況發放一次性住房補貼,但最多發至累計25年滿為止。
7. 事業單位住房補貼在人員調動時應該由調動前單位還是調動後單位負責
調動後的單位
8. 請問工作調動,雙方都不發放住房補貼怎麼辦
具體可以查閱《關於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計發及有關紀律規定等問題的通知》(京房改辦字[2003]第078號)。
9. 工作跨省調動,保險,公積金,住房補貼怎麼辦啊 跨省平調,求高手解答!
親身經歷,希望對你有幫助。
保險:直接在這邊開新賬號,之前的不要了,因為才內繳容了一年多。也可以轉過新地方的賬號,但是要補齊缺繳的部分。
公積金:用單位的介紹信,直接回原單位填表蓋章,到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提現金。
住房補貼:住房補貼只享受15年,原單位會開具證明,證明發放的時間,到新單位後繼續發放剩餘時間的。
這些東西我當時沒過多糾纏,還是把精力放到適應環境和做好工作上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