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北京住房公積金從國管轉出到市管需要什麼材料
一、辦理資料:
1、《銀行查詢單》;
2、《轉移申請書》;
3、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4、授權委託書、委託人及受委託人身份證明(委託他人代辦)。
二、辦理流程:
1、職工前往新單位所在建行列印銀行查詢單,加蓋銀行印章,在空白處填寫新單位全稱,給原單位;
2、原單位為職工辦理公積金內部封存後,攜帶轉移申請書前往開戶管理部辦理轉移手續即可。
【備注】:如原單位已將您的公積金賬戶轉移到集中封存戶封存,則可受理個人辦理也可以代辦。
三、辦理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北京住房公積金;
2、需要將市管公積金轉入國管公積金。
(1)轉出地區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攜帶《住房公積金轉移開戶證明》前往原單位申請辦理轉移手續即可。如果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其中一方在國管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只要能夠提供國管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對於在國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我們是予以認可的。如果滿足貸款的申請條件,同樣可以夫妻共同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之前繳存國管公積金,現轉到市管。多久到賬。
具體到賬時間請咨詢國管公積金。
二、國管轉市管後需要重新可以辦理哪些聯名卡
國管公積金轉市管公積金需重新辦理市管公積金聯名卡,目前支持辦理聯名卡的銀行一共為八家(均為北京地區):交通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北京銀行,招商銀行,農業銀行,中信銀行。
三、【承辦機構】:北京公積金中心及各管理部
四、【咨詢電話】:010-12329/59059001
Ⅱ 北京住房公積金轉移到外地要哪些手續
職工在異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需轉移到本市繼續繳存的,按以下流版程辦理:
①轉入單位權在本市為職工開設住房公積金賬戶。
②轉入單位經辦人或職工本人到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繳存證明。
單位經辦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轉入員工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到中心辦事處或管理部開具繳存證明,非單位經辦人為職工辦理開具繳存證明的,還需提供單位介紹信。職工本人辦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
③職工將繳存證明交異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轉移手續,轉移時,需告知轉出單位應將轉入職工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相關信息在轉移憑證明予以註明。
Ⅲ 把自己的公積金帳戶轉移到新的單位要上哪 辦哪些手續
不同城市來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源手續稍有不同
一、以北京市為例:
Step1:下載或領取表格
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北京住房公積金網點擊【辦事指南-個人賬戶轉移-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變更為分中心賬戶-表格下載】
也可在住房公積金櫃台領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變更為分中心賬戶申請表》
Step2:填寫《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變更為分中心賬戶申請表》
Step3:提供填寫好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變更為分中心賬戶申請表》一份,本人身份證原件,辦理賬戶轉移
Step4:由本人或經辦人攜帶上述材料前往單位繳存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經辦網點可以在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北京住房公積金網點擊【經辦網點】可查詢。
二、其他城市可以登陸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在辦事指南中查找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的辦理流程。
如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頁鏈接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頁鏈接
以上信息來源於:北京住房公積金網
Ⅳ 住房公積金如何從北京轉出,敬請附帶轉出流程和所需詳細資料,--註:無離職證明
首先,需要你已經目前所在城市建立公積金賬戶,由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轉移內存儲證明」(或者容叫接受證明,總之就是個接收函),將此證明的原件(一定是蓋上當地公積金中心紅章的,而且上面必須有如下信息:姓名、身份證號、單位名稱、單位編號、個人編號、收款單位名稱、收款單位開戶行、收款單位賬號。缺一不可)交由你北京的原單位公積金經辦人。北京單位的經辦人持你的「轉移存儲證明」原件,填寫《公積金轉移申請書》並加蓋單位的公積金預留印鑒後,到所屬公積金管理部為你辦理外轉手續,辦理完畢後,8-10工作日後你北京這邊的公積金賬戶余額會「連本帶息」(本金+利息)的轉入你目前城市的公積金賬戶!
Ⅳ 北京住房公積金能不能轉移
可以轉移的。
單位調整或職工工作發生變動,單位應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轉移包括同城轉移和異地轉移。
職工因為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其他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具體步驟如下:
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戶,並提供開戶證明;
由調出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戶賬的賬面余額,填制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送交歸集部門辦理轉移手續。
辦理要件:
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書;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異地轉移:
職工提供要件材料轉入地向轉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賬戶證明及異地轉移聯系函、轉出地管理中心轉賬或電匯、轉入地管理中心登記個人明細賬;
手續齊全情況下,異地轉移不超過15個工作日。
Ⅵ 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轉移嗎
可以轉移
如果外地的工作單位為您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帳戶,則您可以將在北京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全部金額,轉移到在外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
辦理時職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調入單位接收證明;在調入地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轉入銀行賬號;開戶行名稱;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職工應將以上相關材料,提供給在北京的原單位,通過原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經辦人到開戶管理部申請辦理。
如果職工在北京已經建立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繳存住房公積金後,則我應當是可以接收外地轉入的住房公積金的。
符合條件的職工辦理時,個人需將單位開戶管理部開具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開戶證明》給外地轉出單位辦理轉移及匯款手續,並提示轉出單位在匯款單上註明轉入職工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轉入單位登記號。
需注意的是,由於從外地轉移到北京,關鍵在於外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對從本地轉出住房公積金是如何要求的,因此,建議該職工向外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確認是否允許辦理轉出,需要轉入地管理部門辦理哪些手續。
(6)轉出地區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Ⅶ 轉移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東西
以武漢公積金轉移辦法為例供你參考:
一、職工在本地工作發生變化,單位如何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
當職工在武漢本地工作變動時,其個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本息應轉入新調入的單位。
具體方法是:
(1)轉出單位經辦人員或轉移職工填寫《武漢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轉移職工本人簽字後,加蓋轉出單位預留印鑒;
(2)轉出單位經辦人員或轉移職工持所需資料到轉出單位的繳存銀行辦理;
(3)繳存銀行審核資料,在《武漢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上列印轉移信息,蓋章後交單位經辦人員或轉移職工簽字確認;
(4)《武漢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一式三聯,轉出單位一份、繳存銀行轉交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機構一份、轉入單位一份;
(5)轉移後個人賬號不發生變化,個人賬戶轉移到新單位後,狀態為封存狀態;新單位為轉入職工繳存公積金時須先辦理個人繳存基數調整,提供轉移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系統根據新單位繳存比例自動生成月繳存額,然後辦理啟封手續(職工個人繳存基數不變的,直接辦理啟封手續)。
二、職工調往外地工作或從外地調入本地工作的,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
職工調往外地工作的,由本人或者轉出單位經辦人員持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填制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聯系函》、原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轉出單位繳存銀行辦理銷戶轉賬手續。
職工從外地調入武漢地區單位工作的,由新單位到受委託銀行辦理個人賬戶設立手續,職工本人或轉入單位的經辦人員持身份證、新單位出具的繳存證明,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機構開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聯系函》,本人再回轉出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轉移手續。
Ⅷ 北京住房公積金轉出
可以提取 也可以轉到您買房子的城市 也就是說 你的戶口所在地
Ⅸ 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轉移嗎
可以。以杭州市為例,住房公積金轉移條件:
職工需將住房公積金或公積金補貼轉移至外地(含省直)的,由職工向轉入地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職工在中心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以上後,需將繳存在外地(含省直)的住房公積金轉入的,需到中心窗口辦理。
(9)轉出地區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
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