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某公司實行年工資制,職工的年工資由基礎工資、住房補貼和醫療費三項組成,具體規定如下: 項目 第一
(1)已知第一年工資為1萬元,又因為每年增長率相同,
所以第三專年的基礎工資為:1×(屬1+x)×(1+x)=(1+x)2;
(2)由題意得:
(0.04+0.04×2+0.04×3)+0.1384×3=18%×[1+(1+x)+(1+x)2]
化簡:25x2+75x-16=0,
解得x1=
1 |
5 |
16 |
5 |
⑵ 年終,個所稅,工齡工資和交通補貼要扣稅嗎
工齡工資需要計入扣稅的金額中,而交通補貼就不用。
住房補貼: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者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交通補貼、通訊補貼: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入,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按月發放的,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不按月發放的,分解到所屬月份並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並後計算個人所得稅。
餐貼:除工資、薪金以外,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也曾被確定為工資、薪金範疇。其中,年終加薪、勞動分紅不分種類和取得情況,一律按工資、薪金所得課稅。津貼、補貼等則有例外。根據我國目前個人收入的構成情況,規定對於一些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予征稅。這些項目包括:
1. 獨生子女補貼
2. 托兒補助費
3. 差旅費津貼、誤餐補貼(其中,誤餐補助是指按照財政部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單位或者返回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照規定的標准領取的誤餐費。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助、津貼不能包括在內)。
⑶ 與工資同時發放的住房補貼是否按工資薪金項目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第一條關於企業福利性補貼支出稅前扣除問題規定,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不能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福利性補貼,應作為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三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貴公司發放的住房補貼符合上述條件,應當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在稅前扣除。
⑷ 下列項目中,( )不屬於政府購買 A地方政府辦三所中學 B政府給低收入者提供一筆住房補貼 C政府訂購一批軍
對,選B,政府支出分為政府購買和轉移支付,B選項是屬於轉移支付。
⑸ 貴州遵義農村新建住房補貼
發放標准:住房補貼由購房補貼和工齡補貼組成(以下均簡稱住房補貼)。老職工中的無房戶按規定面積標准全額計發住房補貼;住房面積未達標準的,購房時按規定面積標准與原住房面積的差額計發住房補貼。
⑴購房補貼額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購房補貼面積之積。購房補貼面積按職工住房面積標准與以夫婦任何一方名義承租或購買的公有住房(含房管部門管理和單位自管的公房、解困房、拆遷安置房、集資建房、安居房)面積的差額計算。現行幹部和職工的標准為:
一般幹部、初級專業技術(助理級與員級)人員、高級工及以下職工為 75平方米
科級幹部、中級專業技術人員及技師為 90平方米
處級幹部、高級專業技術(正高、副高)人員為 110平方米
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補貼標准按市政府屆時公布的標准執行,現為 720元/平方米。如遇標准調整,調整辦法按照市政府屆時的相關規定執行。
⑵工齡補貼額為職工家庭每年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工齡補貼(現為 8.16元/年·平方米)、工齡、住房補貼面積三項之積。工齡指職工1992年6月30日以前的工齡。
⑶住房面積有關計算公式如下:
①住房補貼=購房補貼 +工齡補貼
②購房補貼=補貼標准× [住房面積標准-以夫婦任何一方名義承租或購買的公有住房(含房管部門管理和單位自管的公房、解困房、拆遷安置房、集資建房、安居房)面積]
③工齡補貼= 8.16元/(年·平方米)×工齡×[住房面積標准-以夫婦任何一方名義承租或購買的公有住房(含房管部門管理和單位自管的公房、解困房、拆遷安置房、集資建房、安居房)面積]
住房面積的認定方式:
⑴以夫婦任何一方名義承租或購買的公有住房(含房管部門管理和單位自管的公房、解困房、拆遷安置房、集資建房、安居房)均計為雙方的住房面積。
⑵職工同意將分配給其的公有住房,由其子女承租或購買的,仍認定其職工夫婦的住房面積,不計為子女的住房面積;其中住房面積超標准部分未按規定支付超標准款的,計為其子女的住房面積(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寧委辦發 [2002]82號文規定,不符合過戶條件的除外)。
⑶職工離異前購買的公有住房,離異後不論歸誰所有,也不論是否再婚,仍計為離異各方的住房面積。再婚後又取得的公有住房,均同各自再婚前取得的公有住房合並計算(含已購公房)。
⑷ 2002年12月31日前,公有住房經產權單位同意調換的,以調換後的房屋計算其住房面積;擅自調換住房的,以調換前的原住房計算其住房面積。
⑸單位為回原籍的退休職工建房的,所建房屋計為其住房面積;給予安家補助費的,安家補助費應當從住房補貼款中扣除。
⑹軍隊幹部 1999年(含)以前轉業的,其夫婦在軍隊或地方的住房應當計為其住房面積。退出軍隊住房或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軍隊住房後住房仍未達標的,實行差額補貼。
⑺住房面積按房屋所有權證的記載為准,未領房屋所有權證的,可按具有房屋測繪資質的機構測定的面積為准,或按使用面積乘以系數計算,其中高層住宅系數為 1.5;多層成套住宅為1.4;非成套住宅為1.3;平房為1.1。同幢同套型的其它住房已登記發證的,可按已登記發證的房屋面積計算。
職工職級的認定方式:
職工職級按申領住房補貼時的職級為准;退休職工按退休時的職級為准;職級有調整的,以調整後的職級為准;有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由單位根據其聘任的專業技術職務確定相應的行政職務所享受的住房面積標准,副高以上專業技術人員所對應的住房面積標准須報市教育局批准(此對應關系不涉及幹部職級問題);軍隊轉業幹部的現任職級與其在軍隊的職級不一致的,以其中的高職級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