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拆遷戶兩夫妻購房享受購房補貼嗎
那要看您符不符合來廉租自住房補貼和公租房的相關政策,這些政策里就包括您的名下是否有產權房屋、您的月收入、您的職業等等。不是說,您是老拆遷戶,國家就必須得管,因為您被拆遷了,無論是國家還是企業,都會給您等值的補償作為交換的。譬如是房屋、又或是金錢,不會讓您白白騰出房屋卻居無定所的,起碼現在的中國是不會讓這種事情發生的,政府是要考慮國際和國內輿論的。
B. 住房補貼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針對住房公積金是否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的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所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根據該規定,住房公積金應屬於婚姻共同財產
C. 鄭州買房住房補貼,只有一方滿足補貼條件,但房產證上備案的是夫妻雙方的名字,可不可以領補貼
投機取巧唄去掉一個人的名字
D. 住房補貼夫妻雙方是一方享受還是雙方都享受
只能有一方享受,享受金額會考慮另一方的情況的,如職稱,工齡等。
E. 夫妻雙方不在同一單位,能同時享受住房補貼嗎
只能拿一份。或雙方單位分別發放,或一方面發放。
F. 一方在婚前購買過住房,婚後購房能不能申請購房補貼
套房認定: 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詳解:目前公積金貸版款政策也比較嚴格權,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G. 夫妻一方已經享受過住房補貼,並已扣除,另一方並沒有買房,也沒有享受住房補貼,也要再次扣除嗎
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帶上首次扣款的憑據或證明,誰經辦先找誰,請他拿出文件或政策依據來——再找發文單位或制定政策部門的領導——向信訪局和新聞媒體反映。
當然,最好你自己也找找當地對你有利的政策和文件,那跟他們理論起來更有理有據了。
H. 住房補貼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一條的規定,婚姻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雖然住房公積金的使用受到一定的限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理》第五條明確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但是,住房公積金在性質上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其歸職工個人所有。對此,《住房公積金管理條理》第三條明確規定:「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正是由於住房公積金具有工資的性質,因此,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住房公積金,只要雙方沒有明確約定該公積金屬於個人所有的,該公積金就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由於住房補貼也具有工資性,故夫妻一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住房補貼,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在認定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屬於夫妻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注意以下兩點:①這里所說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是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夫妻一方結婚前或者離婚後所得的住房公積金,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歸一方所有。②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一點一般不會有爭議。同時還應當注意的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就應當取得,但由於某種原因直到夫妻雙方離婚後才實際取得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夫妻離婚時對該部分共同財產沒有分割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取得該財產的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割。
I. 老公有安置房在以老婆的名字買房可以申請領住房補貼嗎
因為登記在你老公名下,且為不動產,可以視為對子女一方的贈與.一般來說,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