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廈門保障性住房如何申請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1、必須以家庭的名義申請;
2、申請家庭成員必須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必須是夫妻或父母子女關系;
3、所有申請家庭成員都具有本市戶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4、家庭年收入低於「3人戶及以下5萬元、4-5人戶6萬元、5人戶以上7萬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標准;
5、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標準的6倍以下,家庭資產包括房產、汽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
6、家庭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
⑵ 廈門保障性商品房相關政策是怎麼規定的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程序、流程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1、必須以家庭的名義申請;
2、申請家庭成員必須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必須是夫妻或父母子女關系;
3、所有申請家庭成員都具有本市戶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4、家庭年收入低於「3人戶及以下5萬元、4-5人戶6萬元、5人戶以上7萬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標准;
5、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標準的6倍以下,家庭資產包括房產、汽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
6、家庭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
有下列幾種情況的,不能申請或參與申請購買社會保障性商品房:
1、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有購買或出售房產的;
2、通過購買商品房或作為商品房代理人落戶廈門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戶廈門的;
4、離婚前已享受過政府住房優惠政策;
5、離婚時間不足2年的。
申請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
1、領表:憑戶口簿、身份證向社區居委會領取《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申請表》。
2、填表:按要求如實填寫。
3、申請:向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提交申請表和相關證明資料。
4、初審:居委會組織對申請人的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進行初步審查,並在社區公示後報街道辦審核。
5、審核:街道辦組織對居委會報送的申請人的家庭情況進一步核實,簽署審核意見,將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住宅辦。
6、打分:市住宅辦按本辦法規定對申請人進行打分,將申請人的分數及其他相關情況進行公示。
7、批准:市住宅辦進行復核後,報市建設與管理局批准。
8、輪候:市住宅辦對取得購房的申請人進行公告並進入輪候系統。
9、配售:市住宅辦按得分等情況,組織進行抽房號、配房及辦理相關購房手續。
10、交房:根據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辦法交房手續,遷移戶口。
申購社會保障性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申請表》。
2、提供每個申請家庭成員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未成年子女撫養證明,喪偶的提供相關證明。
3、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房產的證明資料,申請家庭成員所擁有的其他房產產權資料(上述房產,私房提供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租住公房提供租賃合同)。
4、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單位住房分配情況證明。
5、申請家庭成員上一年度收入證明(工資收入含獎金、各類補貼、加班費或其他收入)及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6、個體工商戶或投資辦企業的,提供經營執照及上年度個人所得稅的繳交憑證或其他相關繳稅證明。
7、未就業的提供失業證或其他相關證明。
8、已享受過政府住房優惠政策的,提供與相關部門簽訂的原住房騰退協議等證明材料。
9、住僑房的,提供法院的判退法律文書或僑務部門出具的符合落實華僑政策的證明。
10、因就學(不含出國留學人員)、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戶籍的,提供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證明。
11、現役軍人提供經市民政局(雙擁辦)確認的符合轉業安置廈門條件的證明材料。
12、因支援內地建設、上山下鄉等原因遷出戶籍,現已返回本市定居且戶籍回遷的,提供相關證明。
13、因在本市大中專院校讀書取得本市戶籍,且畢業後直接在本市落戶的,提供畢業證書。
14、申請家庭成員有殘疾的,提供殘疾證明。
15、優撫對象、軍烈屬家庭的,提供相關證明。
上述材料涉及各類證件或合同的,應提交經申請人簽字確認的復印件,並提供原件核對。
申請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
1、領表:憑戶口簿、身份證向社區居委會領取《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申請表》。
2、填表:按要求如實填寫。
3、申請:向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提交申請表和相關證明資料。
4、初審:居委會組織對申請人的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進行初步審查,並在社區公示後報街道辦審核。
5、審核:街道辦組織對居委會報送的申請人的家庭情況進一步核實,簽署審核意見,將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住宅辦。
6、打分:市住宅辦按本辦法規定對申請人進行打分,將申請人的分數及其他相關情況進行公示。
7、批准:市住宅辦進行復核後,報市建設與管理局批准。
8、輪候:市住宅辦對取得購房的申請人進行公告並進入輪候系統。
9、配售:市住宅辦按得分等情況,組織進行抽房號、配房及辦理相關購房手續。
10、交房:根據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辦法交房手續,遷移戶口。
廈門保障性住房網上展示系統:
針對保障性住房相關問題,市民還可撥4部電話咨詢:
市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辦公室:5397569;
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2098866;
建設與管理局:2032624;
信訪局:5052387
⑶ 如何申請廈門社會保障性住房
在廈門擁有本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保障性住房。
根據《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九條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戶籍,且其中一人應當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二)申請家庭在本市無住房或者申請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符合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三)申請家庭在申請之日前3個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均符合規定的標准;
(四)申請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准。
申請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門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且符合前款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年滿30周歲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單身居民,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且符合前款第(二)項、第(三)項和第(四)項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
申請家庭成員因就學、服兵役,戶籍遷出本市的,就學、服兵役期間仍視同擁有本市戶籍。申請家庭成員因就學,戶籍遷入本市的,就學期間不計入取得本市戶籍時間。申請家庭成員中有現役軍人且符合進廈安置條件的,視為具有本市戶籍,但不計算取得本市戶籍的時間。
(3)廈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電話是多少錢擴展閱讀:
《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十六條依照《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受理和審核:
1、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申請家庭的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家庭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家庭應當在收到上述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補正全部材料,補正材料的時間不記入受理期間計算。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或者申請家庭未在規定期限內補正全部材料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家庭;
2、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作出受理決定後,應當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進行入戶調查核實,並將調查核實情況在社區內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日。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調查核實情況和公示情況,在每批次申請截止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及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是否符合規定進行審查,並將申請材料及初審意見報送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家庭實際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有義務配合戶籍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進行協助調查工作;
3、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初審意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公安、民政、稅務、社保、市場監管等部門發出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等情況的協助調查函,公安、民政、稅務、社保、市場監管等部門應當自收到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的協助調查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反饋核查結果。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初審意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根據協查結果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等情況進行復審,對申請家庭租金補助比例進行核定,並將申請材料及復審意見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
4、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復審意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市國土房產部門發出申請家庭住房情況的協助調查函,市國土房產部門應當在收到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的協助調查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反饋核查結果。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復審意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結果。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每批次的審核結果通過指定的報紙、網站公示7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確認社會保障性住房輪候資格。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復核,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申請人。
⑷ 請問,我在廈門申請了保障房,那麼,如果查起來,會不會知道我漳州有了房產,我怕查到,把我保障房給退了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1、保障性住房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2、保障性住房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保障性住房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4、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5、保障性住房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因此您在漳州有房產不符合保障性住房的申請條件。
至於會不會查詢得到,由於所有房產信息都會登記在房管局,房管局信息是全國聯網的,一定會查詢得到。
⑸ 誰知道廈門申請了保障性租賃住房,能改用買下保障性商品房嗎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⑹ 廈門出台政策對部分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實行特殊租金補助
@新華視點 11月25日消息,記者25日從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近日出台的《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實施辦法》中,不僅為家庭收入在中等偏下的保障性租賃房申請家庭提供40%至90%不等的租金補助,還為意外身亡或重疾的承租家庭增加了申請特殊租金補助的渠道。
據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處處長李奮發介紹,廈門市自2006年大力推進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以來,通過保障性租賃房已解決3.5萬戶本市戶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基本居住需求。根據有關政策,屬於中等偏下收入申請家庭,家庭收入為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標准以上的,按社會保障性住房市場租金標準的40%予以補助;屬於低收入申請家庭,家庭收入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標准0.5倍以上的,按社會保障性住房市場租金標準的70%予以補助;屬於低收入申請家庭,家庭收入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標准0.5倍及以下的,按社會保障性住房市場租金標準的80%予以補助;屬於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及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申請家庭的,按社會保障性住房市場租金標準的90%予以補助。同時,對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分別給予80%和40%的物業費補助。
此外,社會保障性住房住戶在承租期間因意外事故致殘或者身亡、重大疾病等造成近12個月家庭年收入低於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標準的,可以向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申請自付租金部分的50%作為特殊租金補助,由區一級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予以核定,並簽訂特殊租金補助合同。
記者了解到,上述補助政策已於10月12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為5年。
(原題為《廈門出台政策對部分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實行特殊租金補助》)
⑺ 我是在廈門的,請問廈門如何申請保障性住房
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須知
申請條件
中低收入家庭申請承租社會保障性租賃房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均應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
其中至少有
1人取得本市戶籍時間滿3年;
【●通過購買商品房或作為商品房代理人戶籍遷入廈門的,不得申請。●以投靠子女方式戶籍遷入廈門的,不得單獨申請。
●夫妻戶籍均在本市的必須共同申請,未成年人必須與其法定監護人共同申請。●單身達到計劃生
育晚婚年齡的可獨立申請。】
2、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為:3人及以下戶年收入5萬元以下,4-5人戶年收入6萬元以下,6人以上戶年收入7萬元以下。】
3、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標准上限的4倍以下;【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資產控制標准為:3人及以下戶家庭資產在20萬元以下,4-5人戶家庭資產在24萬元以下,5人以上戶庭資產在28萬元以下。家庭資產主要包括房產、汽車、有價
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等。】
4、無住房或住房困難戶。【2006年我市住房困難戶住房面積控制標准為:人均建築面積12平方米以下。●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之前的5年內有購買或出售房產的,不能再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已租住、購買公有住房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統建解困房、解危安置房、落實僑房政策安置房、集資房,拆遷公有住房的安置房(含實行貨幣安置的)等享受政府住房優惠政策的家庭,原則上不能再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但仍符合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可申請一套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獲得批准時原住房(或貨幣安置補償金)必須退出,退出的住房由市國土房產局或市建設與管理局收回或收
購。】
申請程序
申請人攜帶戶口簿和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居委會領取申請表→提交申請→戶籍所在地居委會登記、發輪候號碼→居委會組織調查、資格審查並公示7日→街道辦審核→區民政局審核租金補助金標准→市公房管理中心復核→市國土房產局審批並組織公示15日→符合條件的約談並選房→簽訂《選房意向書》或《選房確認書》→在規定時間內與市公房中心簽訂租賃合同→與區民政局簽訂租金補助合同→市公房中心開具《入住通知單》→到房屋所在地相關部門辦理入住手續。
輪候配租
答:社會保障性租賃房配租戶型原則:①1人戶配租一房型。②2人戶及夫妻帶1子女家庭可配二房型。③3人及以上戶(不含夫妻帶1子女家庭)
可配租三房型。【●符合條件申請人的原住房屬於享受政府住房優惠政策的,應按規定退出;不屬於享受政府住房優惠政策的,按規定下調一房型配租。
●申請人可申請下調配租房型。
●社會保障性租賃房按我市戶籍相關政策,以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就近安置的原則進行配租。
原則上島外不安置島內,島內鼓勵安置島外。●首批申請的輪候號碼不以提交申請的時間順序
⑻ 我們這種滿足廈門市保障性租房的條件嗎沒有廈門戶口,但暫住證和醫社保都有滿3年以上,之前我有工作,
(一)廉租住房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1)廉租住房申請家庭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①
申請家庭自申請之日的上月起連續6個月人均月收入低於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擁有機動車輛、出租房屋和臨時的較大財產收入(如福利、體育彩票中獎等),家庭財產低於12萬元(含12萬元)。家庭財產是指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類房屋、車輛、有價證券等財產。
② 申請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積低於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③
申請家庭成員在戶主戶籍地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且實際居住,並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3年以上,其他成員戶口遷入此住處須滿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設退休(職)回滬定居並遷入戶口的人員,可不受此限制。
④ 申請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員之間須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
(2)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目前為960元/月),並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請條件的,可申請廉租住房:
① 曾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範稱號的退休職工。
② 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一至四級殘疾軍人。
③ 曾獲得全國三八紅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級三八紅旗手稱號的退休職工。
④ 1966年底以前的歸國老華僑。
(二)廉租住房到哪裡申請,怎樣申請?
街道(鎮)住房保障部門在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設立窗口,受理廉租住房的申請。
申請家庭應推選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申請時應如實填報家庭的基本情況,作出誠信承諾,提交相應材料。
(三)廉租住房需要提交哪些申請材料?
(1)填寫廉租住房申請表
(2)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出示身份證原件)
(3)家庭成員的戶籍證明(出示戶口簿原件)
(4)家庭現有住房的證明(出示現居住地的房屋產權證或租賃證原件;有他處住房的,需提供其房屋產權證或租賃證原件);原住房已拆遷的,需提供拆遷所得憑證或拆遷安置協議
(5)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低保家庭只要出示低保憑證;其他家庭需提供個人收入證明和單位證明、領取養老金證明(離退休金、退職生活費、遺屬補助費、養老待遇等)
(6)家庭成員中有殘疾人的,需提供本市殘聯核發的殘疾證明
(7)成員中有喪失勞動能力的,需提供喪勞證明
(8)家庭成員中有失業人員的,需提供勞動手冊,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需出具領取失業保險金證明
(9)家庭成員中有大病重病(列入市總工會特種重病保障的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內腫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和精神病)的,需提供三級甲等醫院病例證明
(10)家庭成員中有個體工商業者的,需提供工商登記營業執照、個調稅憑證(復印件)
(11)家庭成員中有勞動模範的,需提供勞模證明(市總工會證明)
(12)家庭成員中有重點優撫對象的,需提供重點優撫對象證明(區(縣)民政部門證明)
(13)家庭成員中有三八紅旗手對象的,需提供三八紅旗手證明(市婦聯證明)
(14)家庭成員中有歸國老華僑對象的,需提供歸國老華僑證明(市僑聯證明)
(15)離異家庭需提供法院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16)申請家庭交納水費、燃氣費、電費、電話費、手機費等憑證(出示原件)
⑼ 廈門保障性住房已經選房了,還可以放棄嗎
符合公租房抄承租條件的申襲請對象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視同放棄本次租賃資格,兩zd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未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選房的;參加選房但拒絕選定內住房的;已選房但拒絕在規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的;簽訂租賃合同後放棄容租房的;其他放棄入圍資格的情況
⑽ 我能申請廈門市保障性租賃房嗎
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第二十條 每一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只能申請購買或者租賃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選擇申請貨幣補貼。
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
第二十一條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廉租住房的,除具備上述(一)、(三)、(四)、(五)、(六)條件之外,還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
本條例所稱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的住房和雖未登記但有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義擁有的住房。
本條例所稱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的人員。
第二十二條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條 未租賃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可以申請貨幣補貼。
自有住房面積低於本市規定的住房保障面積標准,且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除第(四)項規定以外條件的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可以申請貨幣補貼。
貨幣補貼按月發放,補貼金額按照戶籍人口數計算。
第二十四條 租賃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因經濟原因繳納租金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緩繳、減繳或者免繳租金。
申請緩繳、減繳或者免繳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體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條 本章規定的收入線標准、財產限額、住房保障面積標准和貨幣補貼標准,由市主管部門會同人居環境、財政、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等相關部門,每年根據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財產狀況、住房狀況以及政府財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場發展狀況等因素劃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公布執行。
本章申請條件中收入和財產的構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