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校園內住房的出售有何規定
已建在校園內的教職工住房,產權一律歸教育部門所有,不能出售給教版職工個人。,, 經國權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同意,國家教育委員會(教計【199511號文件)一(現為國家教育部)((關於印發關於高等學校出售公有住房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對校園內住房的出售規定:校園內要保·留不低於按在職人員編制計算所需散職工住房總量30%的公有住房供在職教職工租住。下列公有住房不宜出售;巳經建在教學、科研和學生生活/體育運動區及其近、遠期規劃區域.內的住房:三層樓房以下的住房、危舊住房和非成套住房,以及有歷史紀念意義的或屬文物需保留的住房;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規定不能出售_的住房和經改建開發可產生較大經濟和社會效益的住房。除在校園內(或教學區附近)規劃保留的住房區域不宜出售之外,高校可以在校園內(或教學區附近)規劃適當的區域,作為出售住房區,穩步向本校教職工出售公有住房。教職工購買此區域內的公
㈡ 就近入學政策是按住房還是按戶口
入學一般是按戶口的,不過不同地方有著不同政策,還需按實際情況來決定。
孩子有戶口才可以建立孩子的學籍,看孩子的戶口主要是看孩子的出生日期,是否是6周歲,是否是9月1日之前出生的,符合不符合入學的年齡。如果不符合則無法入學。
如果是非就近入學的話,比如:農村的要去城市上學,需要看房產證,看是否在城市有房等,城市學校的要求也各有不同。根據《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2)學校住房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早在1986年,國家在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九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適當設置小學、初級中等學校,使兒童、少年就近入學。」《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規定:「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的設置,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縣級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小學的設置應當有利於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
這些是對義務教育階段就近入學政策在法律上的明確規定。這些規定,明確了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的權利,明確了地方各級政府保障其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權利的義務和責任。就近入學的政策目標就是為每一個兒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權利,確保教育的公平原則。
參考資料:網路-就近入學
㈢ 請問學校教學樓與住宅的間距標準是多少米
沒有明確規定,但根據建設部的規定,教學樓間距要大於樓高的1.2倍
㈣ 民宅允許辦學校嗎高層住宅樓允許辦學校嗎
一般是不充許的,因為不安全,而已工商局,會罰款的
㈤ 學校住房安全保障
沒有專門針對學校建築物的法律法規,只有建築部的建築標准。
㈥ 學校自管公有住房拆遷補償
您好!按照《城市拆遷管理條例》和《西安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規版定,你外公作權為公房承租人,拆遷人應當給你外公簽訂拆遷補償協議,而且按照規定拆遷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貨幣補償的金額、房屋產權調換差價結算,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拆遷存在租賃關系的公房,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不能解除租賃關系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實行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租用,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也就是說,如果產權單位學校不能解除與你外公的公房租賃關系,產權調換的形式,由你外公繼續承租調換的房屋,拆遷人需給你們搬遷補助費等,實踐中這種情況下,一般是由承租人參加房改,將承租的公房買下來,再作為被拆遷人參與拆遷,補償的標准按照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㈦ 購買學校教職工住房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房產證是房屋產權的法定憑證,只要有產權證,其房產的合法性就受法律保護,無論回土地徵答用或房子拆遷,都可以獲得全額補償。
學校教職工住房的土地屬於國家劃撥,你購買這種房子,如果有土地證的話,辦理土地證過戶時要繳納一筆土地出讓金,沒有土地證就免交了 ,也不影響你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