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揚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揚州市城區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審核有關事項的說明揚經房[2002]05號審核標准:
1.購房對象為:具有揚州城區常住戶口的無住房居民;人均居住面積8平方米以下居民家庭,政府部分重點工程項目被拆遷的居民家庭和政府組織實施的危舊房改造項目區異地安置的居民家庭.
2.凡已購買或享受過房改房,安居工程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解危解圍住房和集資合作建房的居民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3.購房人未結婚原則不準予購買,如購房人屬於等房結婚,男女雙方應憑結婚證書或分別由各自單位出具等房結婚證明。
4.每戶購房最高建築面積標准職國務院、省有關規定執行,超出面積部分桉市物價部門核定的商品房價格購買。對軍隊轉業幹部和原享受幹部級別的以及具有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企事業單位人員參照行政級別標准執行。
5.按家庭人口購買基數為75平方米建築面積(按四人計算),多一個同住人口,可增加16平方米.同住人口只限定為與購房人在同一戶口簿上的購房人夫婦雙方的父母和子女。已享受過房改的購房人父母和子女不能視為同住人口。<審核程序1、市區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單位在預售經濟適用住房前,須向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報送《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市物價局的預售價格批復復印件、銷售價目表和《待售經濟適用住房明細表》2、售房單位在向購房人銷售住房時,必須向購房人出示《揚州市城區坡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審核有關事項的說明》,並給予解釋。售房單位把握不準的問題,應向中心請示。售房單位從中心領取《揚州市城區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核定表》(以下簡稱「《核定表》」),向購房人免費發放,並指導購房人如實填寫。3、購房人在了解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有關政策後,售房單位出具《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報證明》(其中明確購房申請人所購房地點,建築棟號、建築面積等).4、購房人應填寫《核定表》一式五份,經購房人(申請人)及其配偶的各自所在單位和單位的主管部門核准蓋章後,連同其他所需證件一並送中心審核,在全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中心在一周內,完成審核。5、中心依據審核結果,對符合購房條件的申請人,在收取超過購房面積標准部分的經濟適用住房與商品房之間的差價款(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差價款由市物價部門確定)後,填寫審核意見;加蓋審核專用章。售房單位憑批准後的《核定表》辦理售房手續。6、經中心審核蓋章後的《核定表》一式五份,由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售房單位各留—份;購房人留三份,—份用於辦理產權手續;—份由購房人留存,備以後上市交易使用;—份由購房人或購房人單位、主管部門留存備查。
所需證件1、《核定表》一式五份,2、出具夫妻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夫妻雙方戶口不在同一戶口簿上時,需提供結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房結婚的男女雙方憑結婚證或分別由各自單位出具待房結婚證明.3、需增加同住人口面積的,同住人必須與購房人在同一戶口簿上,並出具同住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附:《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報證明》、《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職工等房結婚證明書》、《揚州市城區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核定表》、《待售經濟適用住房明細表》
揚州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
Ⅱ 揚州市住房公積金手機可以提取嗎
可以提取。材料如下:
一、 租房提取
(一)本人身份證;
(二)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含原廉租住房)的,應提供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配租證明材料、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
(三)通過市場租賃住房的,應提供當地房管部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單身職工提供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單身證明)無住房產權登記證明;市區(不含江都區)范圍內的,需同時提供市房管部門和邗江區房管部門出具的無房產權登記證明;
(四)租賃雙方簽訂的租房協議(協議需註明出租人姓名、聯系方式、房屋地址、租金價格、租賃期限);
(五)租住房屋的產權證復印件;
(六)簽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承諾書;
(七)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辦人還需提供關系證明(配偶、直系親屬)。
二、購買自住商品房提取
(一)本人身份證原件;
(二)在辦理房產證前提取公積金;提供國家建設(房產)行政部門認可備案的《商品房購銷合同》和有效付款憑證;
(三)在辦理房產證後提取公積金,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完稅憑證;
(四)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辦人還需提供身份證和關系證明(配偶、直系親屬)。
Ⅲ 揚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怎麼樣
揚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揚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更多信息和資訊。
Ⅳ 揚州市政府59號令
59號令有沒有註明上面是賠償的標準是1比1.3有沒有這條政策?
Ⅳ 揚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怎樣查詢
1、打開網頁瀏覽器在搜索欄輸入「揚州住房公積金查詢」進行搜索。
Ⅵ 揚州住房公積金在不買房子的情況下怎樣提取現金
揚州住房公積金在不買房子的情況下,在繳納房租或物業費等情況下都是可以提取的。
以繳納房租為例,根據揚州住房公積金中心下發的《租房提取須知》第一條 辦理材料
1、本人身份證;
2、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含原廉租住房)的,應提供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配租證明材料、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
3、通過市場租賃住房的,應提供當地房管部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單身職工提供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單身證明)無住房產權登記證明;市區(不含江都區)范圍內的,需同時提供市房管部門和邗江區房管部門出具的無房產權登記證明;
4、租賃雙方簽訂的租房協議(協議需註明出租人姓名、聯系方式、房屋地址、租金價格、租賃期限);
5、租住房屋的產權證復印件;
6、簽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承諾書;
7、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辦人還需提供關系證明(配偶、直系親屬)。
(6)揚州市住房和保障局擴展閱讀:
《揚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同時注銷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一)離休、退休的;
(二)出境定居的;
(三)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四)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戶口不在本市的;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在職期間被判刑的;
(八)賬戶封存十年以上的;
(九)下崗失業,且配偶未就業的。
第十八條職工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職工本人、配偶或職工的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一般指醫保規定范圍的特殊病種,下同)治療,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二)職工家庭遭遇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三)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或特困職工;
(四)國家或本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Ⅶ 揚州市申請廉租房需要什麼條件
今年,市區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申報條件在保持申報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8㎡(使用面積13.5㎡)及以下、具有市區常住戶口5年及以上的住房困難家庭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在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的確定上,從2011年的人均月收入700元,調整到850元。 已享受過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危解困房、集資合作建房、定銷房、經濟適用住房或公有住房拆遷(搬遷),符合實物配租保障的家庭,只可申請租賃補貼。
Ⅷ 揚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委會機構
主任委員: 張京霞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主任委員:王炳松 市政府副秘書長、新城西區管委會主任
楊學華 市房管局局長
楊 雲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
委 員: 朱宏翔 市政府法制辦主任
朱 林 市財政局副局長
蔡先建 市審計局副局長
蔡 蕾 市監察局副局長
劉孝慈 市總工會副主席
梅翠珍 市工商聯副主席
王 棟 市銀監分局副局長
崔 萌 人民銀行揚州支行副行長
余 廷 市勞動保障局局長助理
吉立東 江蘇華電揚州有限公司工會主席
唐春庚 亞星集團工會副主席
陳 輝 江蘇油田公共事業處主任
陳亞軍 中石化儀征資產分公司財務部主任
張 武 揚州大學房改辦主任
吳效安 市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侯承海 寶應縣副縣長
黃為民 高郵市常務副市長
萬 軍 江都市副市長
張家來 儀征市副市長
徐正風 邗江區總工會副主席
林芳芳 廣陵區總工會部長
管委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楊雲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Ⅸ 我想知道關於《揚州市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 揚政發(1998)338號 文件的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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