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安寧市社會保障房什麼時候揺號
為深入貫徹國家、省、市關於提高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入住率的要求,真正做到惠及民生,切實解決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困難,安寧市政府決定於今年年底前就政府統建的公共租賃住房進行預先申請分配。由申請人進行預先申報,社區(村委會)進行初審、各街道辦事處進行復審、安寧市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終審,待有空置的公共租賃住房再行分配入住。為確保該項工作的順利進行,體現分配的合法性、公平性、公正性,根據《安寧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安政辦〔2013〕55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提出如下分配方案:
(一)分配房源
安寧市政府統建的公共租賃住房(安寧市雲化生活區南側)。
(二)分配對象
安寧市轄區內符合《安寧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條件的安寧市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月收入不高於國家規定的「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准」的85%的家庭住房困難戶。
(三)具體工作安排
1. 第一階段:宣傳動員階段。通過電視、信息網、報刊等新聞煤體將《安寧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安政辦〔2013〕55號)文件向市民進行廣泛宣傳。
2. 第二階段:申報、審核、公示階段。具體安排如下:
(1)初審。申報人持相關手續從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20日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村委會)進行申報,社區(村委會)完成入戶調查、初審、公示(公示期5天),於11月25日前將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材料報所屬街道辦。
(2)復審。各街道辦對社區(村委會)所報材料進行復審、公示(公示期5天),2015年12月5日前將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材料報安寧市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3)終審。2015年12月20日前,領導小組對各街道所報材料召開會議進行終審、公示(公示期5天)。
3. 第三階段:預分配階段。領導小組將符合申報條件人員名單交由安寧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待公共租賃住房交工後按分房方案分配。
(四)工作流程
嚴格按照三審、三公示的原則,結合安寧市實際進行。
1. 初審、公示: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申請,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和戶口薄或居住證;
(2)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證明和收入證明;
(3)人社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人社部門出具的《勞動合同》;
(4)住建部門出具的住房信息查詢證明。
社區(居委會)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報街道辦事處復審。
2. 復審、公示:街道辦事處在收到材料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報領導小組終審。
3. 終審、公示:領導小組在收到材料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終審、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4. 房源公示:在分配前由安寧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房源公示。
5. 分配入住:為體現公開、公平、透明性,對申報人員審核合格後,採取搖號、輪候制進行預分配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