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98年國務院關於實行房改政策的規定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第十二條按照《決定》規定,進一步搞好現有公有住房出售工作,規范出售價格。從1998年下半年起,出售現有公有住房,原則上實行成本價,並與經濟適用住房房價相銜接。
要保留足夠的公有住房供最低收入家庭廉價租賃。 校園內不能分割及封閉管理的住房不能出售,教師公寓等周轉用房不得出售。具體辦法 按教育部、建設部有關規定執行。
整住房投資結構,重點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工程),加快解決城鎮住房困 難居民的住房問題。新建的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原則確定。
其中經濟適用住房的成本包括征地和拆遷補償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安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含小區非營業性配套公建費)、管理費、貸款利息和稅金等7項因素,利潤控制在3%以下。
要採取有效措施,取消各種不合理收費,特別是降低征地和拆遷 補償費,切實降低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成本,使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與中低收人家庭的承受能力 相適應,促進居民購買住房。
1998年下半年開始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具體時間、步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確定。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後,新建經濟適 用住房原則上只售不租。
全面推行和不斷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到1999年底,職工個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 的繳交率應不低於5%,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要建立健全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 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率,繼續按照「房委會決策,中心運作,銀行專戶,財政監督」的原則,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
(1)房改出售住房資金管理擴展閱讀:
規定要求發展住房金融
擴大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范圍,所有商業銀行在所有城鎮均可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取消對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貸款,實行指導性計劃管理。商業銀行在資產負債比例管理要求內,優先發放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貸款。
完善住房產權抵押登記制度,發展住房貸款保險,防範貸款風險,保證貸款安全。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方向,主要用於職工個人購買、建造、大修理自住住房貸款。
發展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商業銀行貸款相結合的組合住房貸款業務。住房資金管理機構和商業銀行要簡化手續,提高服務效率。
Ⅱ 房改政策文件是怎麼規定的房改補助
房改政策文件對房改補助的規定如下:
1997年前職工住房資金補償額=現行工齡折扣額(即每平(1)方米的折扣金額)×規定的住房面積×工齡(截止退離休之年)×職務或級別系數×現級別任職年限系數(正副職任職年限連續計算,每任職1年增加1%),1998年後按月補貼標准為月基本工資的25% 。
企業住房補貼,國家沒有明確的標准,只有原則,就是「根據企業單位自身效益情況,在國家統一政策指導下,自主確定補貼標准」。所以是否可以在新單位享受國家的房改補助,需要看新單位的實際規定。
房改是對房屋的租用方法和租用房屋的租金等一系列有關體制的改革。
2017年1月1日起,對具有兩套住所的家庭,人均修建面積80平方米以上的,視為奢侈性住所花費,每年按商場評估價徵收1%-3%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家庭第三套住所,每年徵收4%-5%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
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所,每年徵收10%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撤銷原《房產稅暫行條例》有關自己住所可按房錢收入的12%繳交房產稅的規則;一切商業房產,每年均按房錢收入的12%繳交房產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還有規則的在外。
家庭僅有的一套自住住所,免徵房產稅。2017年12月31日曾經,全國一切鄉鎮都必須將其紙質房產檔案錄入電子信息庫,並樹立本地的住宅信息系統;2017年12月31日曾經,全國一切地級以上城市的住宅信息系統都必須與住建部聯網,不得以任何借口推遲。
(2)房改出售住房資金管理擴展閱讀:
出售房改房要交的費用:
1、契稅、印花稅按照商品房的契稅和印花稅標准交納
一般是按房屋售價的0.05%來繳交印花稅。
2、土地出讓金
房改房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其計算公式為:當年成本價×建築面積×1%。所謂當年成本價,指的是該房產實際上市出售的當年,由政府頒布的房改房成本價,也就是「今年」的成本價。房改房在上市出售並且交納土地出讓金之後,其產權性質即等同於商品房產權了。
3、個人所得稅
房改房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與商品房相同,只是起算時間上,房改房是以該房產當初房改時,交納房改價款(購房款)的實際交付時間為起算,需提供當時的繳款憑證作為計算依據。
Ⅲ 房改房需要變成商品房才能出售嗎
不是的。
1、房改房即為公房,公房可以直接出售,出售並繳納土地出讓金。房本變更後可正常上市交易後性質就變成了商品房。
2、房改房不同於商品房,買房者在實施交易之前,弄清房改房產權,因為並不是所有房改房都可以自由買賣的,比如軍隊、保密單位、教育部直屬高校的房改房。
3、已取得房地產產權證、出售、抵押、交換的,已按標准價或成本價付清房款、交換、贈與的,已按成本價付清房款、已交納應分攤共有建築面積價款、已按規定交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1%的房改房是可以和商品房一樣自由買賣的。但是房改房還是不能轉為商品房。
(3)房改出售住房資金管理擴展閱讀:
在房改房交易中,買家面對的都是資訊不太明朗的「個體」,為消除交易風險,業內專家提醒買家需特別注意以下關鍵環節。
一、 了解產權可靠性:確認產權的房主是否與賣房人是同一人,可到房管部門查詢產權證的真實性,要確認原單位是否允許轉賣並了解房屋的性質。一定要確認原單位是否同意出讓,因為大部分公房進行房改時原單位都保留優先回購權,並了解是否已經按成本價補足分攤費用。
二、確認登記的面積、使用期限:在房產證中,包括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和戶內實際面積;產權證上一般標明的是建築面積、戶型、土地使用期限、是否已補分攤。另外,土地出讓金也是房改房必須交付的一項相關費用,這是由原業主支付的。
三、清楚房屋背景與周邊環境:買家須了解該房改房是否欠交物業管理費以及水電煤氣費用,或者房屋是否抵押給銀行,可向管理處或就近的居民了解情況。如有配套設施的,要現場使用以確認是否有損壞,觀察戶內外電線是否有老化現象,「三表」是否出戶,電話線的接通情況,是普通電話還是寬頻,小區綠化保安情況以及住宅電梯質量等。
四、確定房價的合理性:通過對市場上房屋買賣交易信息反復比較判斷房屋的價值,買家還要多留意媒體信息、廣告、宣傳,然後與自己所意屬的房屋進行比較。還可委託誠信中介公司或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讓雙方達成合理的房價。
五、慎重辦理交易過戶手續:辦理交易過戶手續是房屋買賣的最後環節也是最重要的一關,不要輕易先交錢再過戶或者先過戶再交錢。付款和交樓時間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建議買賣雙方可以考慮將房款放在雙方都信得過的單位(如有口碑的中介公司)代為保管,等過戶手續完成後,再將相應房款交回賣方。
六、值得注意的是,產權過戶須報經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完畢才算是完成過戶手續,有關代理行(中介方)、律師、公證的保證或口頭協議都不算已完成交易過程。對買方來說,產權過戶手續完成後房屋產權才真正屬於購買方,在此之前,賣方隨時可能毀約。
Ⅳ 房改房的維修基金是什麼時候提取的
房改房維修基金是指按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建住房[1998]213號)的規定,公有住房出售後建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維修金:
1、維修基金是爭對房屋,而不是購房者。即使已經將該套房屋賣掉,但是在小區硬體維修時,這套房屋仍然會攤上應付的那部分維修金。而且維修基金是各地房管局管理,一個小區一個小區的專門建帳戶,不可能為一戶倒錢。
2、如果是賣掉才買的房子,而且交房時間不長,建議跟買家商量,在總價格里加入維修基金的錢。維修基金的演算法:房屋成交總價的2.25%-2.5%。具體數據可以問問當地房管局。
房改房:
1、房改房是國家對職工工資中沒有包含住房消費資金的一種補償,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過渡的形式,它的價格不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而是由政府根據實現住房簡單再生產和建立具有社會保障性的住房供給體系的原則決定,是以標准價或成本價出售。
2、房改房的銷售對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優惠政策,購買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獨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條件的職工。
3、在房改售房中對購房的面積有所控制,規定人均可購房的建築面積的控制指標,以防止一些人人大量低價購買公有住房,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
4、購買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有一定的優惠政策,公有住房的價格在標准價或成本價的基礎上還有工齡、職務或職稱方面的優惠折扣。
Ⅳ 房改的根本目的
1995年5月
長春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長春市人民政府
19950511
19950511
全文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進一步
深化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逐步實現住房商品化、社會化,
使我市居民在本世紀末居住水平達到小康目標,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制定
本方案。
一、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總體思路和近期任務
(一)根本目的,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新的城鎮住
房制度,實現住房商品化、社會化;加快住房建設,改善居住條件,滿足
城鎮居民不斷增長的住房需求。
(二)總體思路:把住房建設投資由國家、單位統包的體制改變為國
家、單位、個人三者合理負擔的體制:把各單位建設、分配、維修、管理
住房的體制改變社會化、專業化運行的體制;把住房實物福利分配的方式
改變為以按勞分配為主的貨幣工資分配方式;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為對象
、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經濟適用住房供應體系和以高收入家庭為對象的商
品房供應體系;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發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險,
建立政策性和商業性並存的住房信貸體系;建立規范化的房地產交易市場
和發展社會化的房屋維修、管理市場,逐步實現住房資金投入產出的良性
循環,促進房地產業和相關產業的發展。
(三)近期任務:全面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積極推進租金改革,穩
步出售公有住房,大力發展房地產交易和社會化的房屋維修、管理市場,
實施「安居工程」,加大住房解危解困力度,加快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不
斷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條件,到二000年,住房租金原則上達到占雙職
工家庭平均工資的15%,人均居住面積達到8平方米以上,初步建立起
新的城鎮住房制度,使城鎮居民住房達到小康水平。
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內容
(一)全面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職工一項長期儲蓄制度,它有利於轉變住房分配體
制,有利於住房資金的積累、周轉和政策性抵押貸款制度的建立,有利於
提高職工購、建住房能力,促進住房建設。
1、住房公積金實施范圍
凡在本市城區和郊區的所有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的固定
職工、勞動合同制職工、三資企業中方員工及其所在單位,均要按照「個
人存儲,單位資助,統一管理,專項使用」的原則交納管理住房公積金,
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住房公積金的建立與使用
住房公積金由職工個人及其所在單位,按職工個人工資和職工工資總
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歸個人所有,存入個人公積金帳戶,用於購、建
、大修住房,職工離退休時,本息余額一次結清,退還職工本人。
3、調整住房公積金的交繳基數
從一九九五年十月一日起,所有黨政機關、群從團體、事業單位和企
業的固定職工、勞動合同制職工及其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交繳基數以職
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三資企業中方員工及其所在單位交繳基數
,按上年度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的60%核定,低於全市職工平均工資收
入水平的,按全市職工平均收入水平為基數。
職工和職工所在單位仍各按5%的繳交率繳交公積金。
職工月工資總額核定,以一九九四年底為准。月工資總額的組成按國
家統計局有關規定執行。
4、提高住房公積金的存款利率
住房公積金存款,按法定三個月定期存款利率計息。
5、單位為職工交納的住房公積金列支渠道
企業承擔部分從企業提取的住房折舊和其他劃轉的住房資金中解決,
不足部分經同級財政部門核定,在成本、費用中列支。行政事業單位為職
工交納的住房公積金,首先立足於原有住房資金的劃轉,不足部分,全額
預算行政事業單位由財政預算撥付;差額預算事業單位按差額比例由財政
預算撥付。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比照企業開支渠道列支。
6、住房公積金的緩交
暫無能力交繳公積金的企業,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企業主
管部門同意,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市房改辦批准,可
暫緩建立公積金;企業效益好轉時,企業應當及時交繳公積金。
7、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本息免徵個人所得稅。
8、住房公積金的支付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只能用於家庭購買、建造自住住房及家庭自住住
房大修理支出。
職工離退休、離職或出國定居時,可由本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本息余
額。
職工調動工作時,其住房公積金本息余額轉入新單位該職工名下的住
房公積金帳戶。
在職期間去世的職工,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本
息余額。
9、住房公積金的使用
住房公積金存款主要用於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抵押貸款;職工自
住住房的大修理貸款;城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貸款;單位購買、建設住房
貸款和用於購買國債。
職工可使用本人、家庭成員及直接親屬存儲的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使用計劃由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會同市房改辦、市財政局
編制,報市房改領導小組審定後下達給受委託銀行。
(二)積極推進租金改革
住房租金改革要著眼於租售比價合理化,要在職工家庭合理住房支出
范圍內加大租金改革力度。從一九九五年起到二000年六年間,我市房
租提高要分步實施,各步住房租金占雙職工家庭平均工資的比例分別為:
一九九五年達到4%;一九九六年達到5%;一九九七年達到6%;一九
九八年達到8%;根據物價指數目標和各方面承受能力,二000年力爭
達到15%。
1、調整公有住房租金
從一九九五年十月一日起,全市公有住房租金在一九九三年房改測定
的基本租金基礎上,每平方米使用面積月租金提高50%,即成套住房提
高0·20元;非成套住房提高0·175元;簡易住房提高0·15元
。
2、住房補貼對象和標准
對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職工,以及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
繼續執行原補貼標准;一九九五年十月一日起上調的房租,不再增發住房
補貼。
3、新增租金的免補政策
租金調整後,對離退休職工、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社會救濟對象和非
在職的優撫對象等的免、補,依照《長春市公有住房提租和住房補貼管理
辦法》執行。
住房在規定標准內的職工家庭,用規定的個人合理負擔部分加上全部
住房補貼。仍不足支付房租的,差額可由其所在單位適當給予補助。
4、住房補貼資金的來源
企業從企業提取的自身住房折舊和其它劃轉資金中解決,不足部分,
經同級財政部門核定,在成本費用中列支;行政、事業單位首先在原有住
房資金中劃轉,不足部分,全額預算的行政、事業單位,由財政預算撥付
;差額預算的事業單位,按差額比例在財政預算和單位自有資金中解決;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比照企事開支渠道列支。
5、住房租金的使用
各產權單位回收的租金納入單位住房基金,專項用於住房維修和房租
改革。新房較多的單位,用於房屋維修後仍有結余的,可用於住房建設。
各單位的房租要單獨建帳,按月收繳,不得放棄管理或挪作它用。
6、在租金水平達到成本租金以前,公有住房承租人仍依照《長春市
住房建設債券管理辦法》規定認購住房建設債券。
7、住房面積超過控制標準的部分,要加收房租,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
8、有條件的單位,經過市房改辦批准,可以適當加大房租改革的力
度。
(三)穩步出售公有住房
1、出售公有住房的原則
凡在本市城區和郊區內由市房產管理部門直接管理和機關、團體、企
事業單位自行管理的公有住房(以下簡稱公有住房),除市規定不宜出售
的外,均可出售。購買公有住房要堅持自願的原則,新建公有住房和騰空
的舊公有住房實行先售後租,並優先出售給住房困難戶。
2、出售公有住房的價格
人均年收入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高收入家庭,購買公有住房實
行市場價;人均年收入1萬元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購買公有住房實行標
准價,但本人自願也可以實行成本價。
(1)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價格
成本價格包括住房的征地和拆遷補償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
安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管理費、貸款利息和稅金等7項因
素。我市一九九五年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價,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為860
元。在實際執行中,按不同結構的等級分別掌握。舊公有住房的成新評估
,實行年折舊法和實際評估法相結合方法確定。磚混結構的住房折舊率一
般為2%,使用年限超過30年,按30年計算。經過大修或設備更新的
住房和其它特殊情況的住房,按有關規定評估確定。
(2)出售公有住房的標准價格
標准價由負擔和抵交價兩部分組成。我市一九九五年出售新建的磚混
結構成套標准住房的標准價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526元。其中負擔價3
22元,抵交價204元
個人以標准價購買磚混結構的公有住房,年成新折舊率一般為1·5
%。
磚混結構住房折舊年限一般為50年,使用超過30年的,按30年
計算。經過大修或設備更新的住房和其它特殊情況的住房,按有關規定評
估確定。
(3)出售公有住房的實際售價
住房的實際售價,根據房屋的成新、結構,結合地段環境差價、居室
朝向差價、樓層差價、室內設備差價、室內裝修差價確定。
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價和標准價,每年由市房改辦會同有關部門測定
,由市人民政府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執行。
購買公有住房控制標准以內的部分,執行標准價或成本價;超出住房
控制標準的部分,執行市場價。
3、購買現住公有住房給予折扣優惠
職工購買公有住房給予工齡折扣優惠,具體優惠標准由市房改辦每年
測定一次並公布執行。一九九五年工齡折扣優惠標准按每年測定一次並公
布執行。一九九五年工齡折扣優惠標准按每一年工齡每平方米折扣3·1
4元計算。
職工購買現已住用公用住房的,享受現住房折扣優惠,具體優惠標准
由市房改辦每年確定公布一次。一九九五年按負擔價的5%折扣優惠。以
後,逐年遞減。二000年前取消。
職工購買公有住房,一次付清房款的,給予一次付款優惠,具體優惠
標准由市房改辦根據有關規定測定執行。
職工購買公有住房,可以分期付款,分期付款部分,按政策性抵押貸
款利率計收利息,但首次付款不得低於實際售價的30%,分期付款年限
一般不超過十年。
購買公有住房的,可以按規定申請住房抵押貸款。
個人購買公有住房的,按規定免交有關稅費。
以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在分期付款期間,按未付房款占應
付購房款的比例交納房租。
4、明確產權關系
以市場價、成本價購買的公有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依法享有佔有
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
職工以標准價購買的公有住房,產權歸購房人和售房單位共有,購房
人享有佔有權、使用權、有限的收益權和有限的處分權。購房人和售房單
位產權按售房當年住房標准價占成本價的比例確定。購房人出租或出售所
購住房的,原售房單位有優先購買或租用權;出租或出售住房,所獲收益
由購房人和原售房單位按各自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
5、公有住房出售程序
公有住房出售要堅持審批和評估的原則。單位出售公有住房,須報市
房改辦審批,並按規定辦理房屋交易登記、評估和產權轉移手續,領取產
權證書。產權證書應當註明產權的產權份額。購買公有住房後,購房人可
以依照有關法規規章規定出租、出售,或以其他形式轉讓所購公有住房。
6、公有住房售後維修管理
公有住房出售後,應統一委託市房產管理部門認定的專業房產管理單
位實行物業管理,也可以自管自修。
公有住房出售後,採暖費、電梯費和二次供水系統設備的運行、維修
、更新費用及其管理等,在政府沒有新的規定之前,由現行渠道解決。公
用的供暖設施維修、更新費用,由供暖單位負擔。
公有住房售後維修管理按《長春市城鎮異產毗連房屋共有房屋管理辦
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7、出售公有住房資金的管理
現有公有住房出售後,售房款首先劃出20%作為共用部位、共用設
施的縱基金,其餘用於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
國家投資建設的公有住房,其出售收入按住房產權關系和一定比例上
交,分別納入各級住房基金;其它公有住房出售收入,歸單位所有,納入
單位住房基金。售房款存入市政府指定的專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用於住
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嚴禁挪用。
(四)加快經濟適用房的開發建設,實施「安居工程」
逐步建立經濟適用房建設體系,加快解決中低收入家庭、教師和住房
困難戶的住房問題。經濟適住房建設用地。原則上採取行政劃撥方式供應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要在計劃、規劃、拆遷、稅費等方面予以扶持
,根據我市房改的進展情況,重點抓好合作建房、解困建房和「安居工程
」,加快住房建設的速度,解決我市的住房問題。
1、積極實施「安居工程」,大力發展經濟適用住房,探索建立新的
住房建設投資和住房供給機制,加快解決中抵收入職工的住房問題
「安居工程」要建設成本價住房,向城市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難戶出售
。
「安居工程」建設享有以下優惠政策:建設用地實行以行政劃撥的方
式供應;免交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干管排污費、教育網點配套費、商業
網點費、人防工程費、規劃管理費、施工佔道費、新型牆體材料扶持費、
解困(危)費;建設小區范圍之外需要增改的配套項目由市人民政府在市
政建設計劃中安排。
「安居工程」要多方籌措資金,主要是市財政用干「安居工程」建設
的資金、房改政策性借款資金、國家「安居工程」貸款和引進的外資等。
「安居工程」由政府有關部門統一組織建設。「安居工程」的建設要
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原則。
「安居工程」設計的標准要體現中低檔次,戶型以中小型為主,使用功能
要配套齊全,既經濟適用又美觀大方,為居民提供方便、安全、優美的居
住環境,達到經濟、社會、環境三個效益的統一。
2、大力發展以個人出資為主、單位資助和政府扶持為輔三方合理負
擔的合作建房
在繼續扶持好已成立的職工住房合作社的同時,抓好各單位的合作集
資建房工作。要按照《長春市合作建房管理辦法》的規定審查參加合作建
房的單位和職工;要堅持個人出資占成本價同比例減免有關費用。鼓勵和
支持個人出資用於住房建設,要把房改籌集的資金主要用於發展經濟適用
住房的建設。
3、繼續抓好解決住房困難戶住房工作
繼續按照政府扶持、單位資助、個人的償的原則,抓好多方籌資、解
困戶資格審查、解困工程建設、解困房分配等環節,加快解決住房困難戶
住房的步伐。
(五)加強房改資金管理
1、按照責權利一致的原則,建立和完善房改資金管理制度,加強房
改資金的管理
市房改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房改資金的歸集、使用、管理等有關具體規
定,審批房改資金的使用計劃和財務收支預決算;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
責房改資金歸集支付、核算和編制使用計劃等管理工作;房改資金的存貸
款等金融業務委託市工商銀行、市建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辦理。加強房改
資金金融委託業務的管理和監督,做到規范化、制度化。市住房資金管理
中心與受委託的銀行房地產信貸部簽訂委託協議,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房改資金要專款專用,嚴禁挪作它用。財政、審計、監察部門要加強監
督管理。
2、繼續建立穩定的住房基金
要按《長春市住房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在同級財政部門的參與下
分別核定、理順城市住房基金和單位住房基金。
三、加強領導,統籌安排,搞好銜接,加快住房制度改革
步伐
(一)加快住房建設和推進住房改革是各級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市
、區政府各部門必須統籌安排,加強領導,健全工作制度,加快推進住房
制度改革。
長春市城區、郊區人民政府,要設房改領導小組,成立房改辦,負責
所屬單位的房改工作。各單位的住房資金由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統一管理
。
市直各部門要設立房改領導小組、房改辦,負責所屬單位的房改工作
。
駐長的所有單位,不論隸屬關系,都應成立本單位房改辦,接受市房
改辦指導和監督,執行長春市人民政府對房改工作的統一部署和規定,保
證我市房改政策的貫徹落實和房改工作的健康推進。
各縣(市)要設立房改領導小組及房改辦,負責本轄區內的房改工作
;設立住房資金管理分中心,同房改辦合署辦公,負責住房資金的歸集、
結算、支付等具體管理工作。
各縣(市)要參照本方案盡快制定本縣(市)房改方案,報長春市房
改辦審批後組織實施。
(二)要做好與過去房改政策的銜接工作。凡屬嚴格按照市住房制度
改革方案規定報批的房改方案及其批準的具體措施,仍然有效。原來規定
不明確的按本方案執行。
(三)嚴格紀律、強化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房
改。對阻礙房改工作正常進行的單位和個人,由市房改辦會同監察部門、
紀檢部門和審計部門認真查處,保證房改工作的順利進行。
有關部門下發文件中涉及房改工作的政策規定,須經市房改辦同意或
與市房改辦共同下發執行。
(四)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長春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與本方案相抵觸的,依照本方案規定執行。
Ⅵ 請問,事業單位出售給職工房改房款存入住房管理中心,會計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房改款(住房管理中心)貸:專用基金-住房基金.
Ⅶ 房改售房政策有哪些
房改房能買嗎?先得說它能不能賣。
一,房改房,是指於1994年國務院發文實行的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產物,是我國城鎮住房由從前的單位分配轉化為市場經濟的一項過渡政策,現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購公有住房。已購公有住房,是指城鎮職工根據國家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規定,按照成本價或者標准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
按照成本價購買的,房屋所有權歸職工個人所有,按照標准價購買的,職工擁有部分房屋所有權,一般在5年後歸職工個人所有。
二,房改房是國家對職工工資中沒有包含住房消費資金的一種補償,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過渡的形式,它的價格不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而是由政府根據實現住房簡單再生產和建立具有社會保障性的住房供給體系的原則決定,是以標准價或成本價出售。
三,各地的房改房出售政策也不盡相同。
拿北京舉例:房改房都有一份原始購房協議,協議明確了是否可以出售的問題。不管是成本價購買,還是標准價購買、優惠價購買的,出售時要向國家補交土地出讓金。城六區是15.6元乘以建築面積,郊區縣是12.9元乘以建築面積。
還有的房改房,單位和職工各佔一部分房屋份額,出售時要徵得單位同意,並支付單位所佔房屋份額的出售所得款。
四,央產房是特殊的房改房,必須徵得當地央產房上市辦公室同意才能出售。除了取得央產房上市審批表以外,還需到物業開具物業供暖結清證明才能出售。
滿足以上條件的房改房可以賣,買方自然也就可以買了。
Ⅷ 房改房和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有什麼區別
經濟適用房與房改房、商品房的區別
一、經濟適用住房是什麼產權?與房改房、商品房的產權有何不同? 居民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產權歸個人,產權分四個部分:使用權、佔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與房改房、商品房相比,經濟適用房的產權只在收益權上與它們不同。 房改房上市後收益的94%歸出售人所有。上市出售後,每平方米在4000元(含)以下的,全部歸個人;每平方米在4000至5000元的部分,80%歸個人所有,20%歸原產權單位所有;每平方米5000元以上的部分,和原產權單位五五分成;買方補交3%的土地出讓金。商品房上市出售後,收益全部歸個人所有。 經濟適用房上市後,收益同樣全部歸個人所有,所不同的只是在出售時,新的購房人要按經濟適用住房所在地標定地價的10%交 納土地出讓金或相當於土地出讓金的價款。在標定地價明確前,土地出讓金或相當於土地出讓金的價款暫按房屋售價的3%交納。這 樣,購買人就可按商品住宅辦理產權登記。
二、經濟適用住房可以上市嗎?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9〕第40號令規定和京房地字〔1999〕 第1077號文件規定,職工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房屋產權歸職 工個人所有,已取得合法產權證書即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的, 可依法進入二級市場上市交易。上市後,收益全部歸個人。
三、購買經濟適用房要花多少錢? 購買一套經濟適用房費用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一)房價款: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售價×建築面積。
(二)稅費: 1、在交易過程中: ①契稅:買方繳納房價款的4%;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 減半交,即交2%。 ②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 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稅:買賣雙方各繳納房價款的0.5%。 ④公共維修基金:購房款的2%。 2、在申辦產權證過程中: ①登記費:每建築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權工本費:每證收費4元。 ③印花稅:每件5元。
(三)物業管理費:按《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小區物業管理服 務收費暫行辦法(試行)》(京價房字<2000>第163號)統一收 取。 四、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該辦哪些手續?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廳京政辦發〔1999〕4號文件,開發 建設單位預售經濟適用房應當到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北 京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許可證》,開發商銷售經濟適用房,實行政 府限價的政策,開發建設單位只可在最高限價以內調整不同樓層和 朝向房屋的價格。具體的程序是: ①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憑所在單位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的證明文件、本市城鎮居民常住戶口卡、居民 身份證,到開發建設單位辦理購房手續。 ②需要貸款的,由購買人憑登記後的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買賣) 合同,到建設項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房屋土地管理部門應在登記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抵押登記手 續。 ③買賣雙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後的30個工作日之內,到建設項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辦理房地權屬證件。 其中,購買本單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由該單位統 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上述手續。 五、購買經濟適用房付款方式如何?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京政發〔1998〕第54號文件,預售 期房的付款辦法由買賣雙方商定,但在購房人取得房屋產權證之前, 開發建設單位累計收取的購房款總額不得超過總房價款的95%,待 購房人取得房屋產權證以後,一次結清房款。 目前,有以下幾種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公積金貸款、商業 貸款和組合貸款,購房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付款方式。 購房人可以到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和各商業銀行申請購買經濟 適用住房貸款。
Ⅸ 房改房過戶需要補交維修基金嗎
是的,取得住房產權就需要交納住房維修基金。
過戶產權房,還需要過戶維修基金。版
如果業主權取得產權時,沒有繳納住房維修基金,在過戶該住房時,需要補繳住房維修基金。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八條
房屋所有權轉讓時,業主應當向受讓人說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和結余情況並出具有效證明,該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受讓人應當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過戶的協議、房屋權屬證書、身份證等到專戶管理銀行辦理分戶賬更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