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在異地工作辭職後住房公積金如何領取
向公積金中心提交相關材料,符合本辦法提取條件的,由本人申請提取即可。
以廣州市為例,依據《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繳存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賬戶封存滿半年的。
繳存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向公積金中心提交相關材料(具體所需材料由公積金中心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並公布),公積金中心自收到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繳存人符合本辦法提取條件的,由本人申請提取;繳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由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提取。
(1)廣州市住房城鄉建設部官網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的相關要求規定:
1、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的,在租賃期內提出申請,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額度不超過實際已支付的租金。月租金超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倍的40%,及所租房屋建築面積超過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租金均不計入提取額度。
2、已辦理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優先用於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如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逾期,經兩地公積金中心核實,有權暫停繳存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提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