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職工住房補貼可否領取
如果該公司有針對對新職工有住房補貼事項要求的話可以 因為這是根據每個單位的針對員工個人福利的竟貼使按照要求來執行 如果有你可以申請 但要看清公司針對個人在職年限來定的
㈡ 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有什麼不同
下面將介紹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
一、含義
住房補貼
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
住房公積金
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二、額度
職工的住房補貼額:
有房: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額等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該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
無房: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
2.住房公積金額度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三、構成
住房公積金是由職工個人從工資中扣繳和單位資助兩部分構成
住房補貼是由單位單方面給予職工的資助,不需職工個人從工資中作扣繳
四、對象
住房公積金的建立範圍基本上是各單位的全體在職職工,離退休職工不建立
住房補貼的發放對象范圍是各單位的無房職工和住房面積未達到其職級所對應的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職工,包括離退休職工,是全體職工中
以上資料來源於: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
㈢ 錫林郭勒盟行署關於實行直屬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的通知
住房補貼,點擊看詳細住房補貼
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非住房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工人要求的標准,發放現金補貼。購房補貼發放
的原則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工資的平均價格地方政府具體確定,職工應享受的住房面積和其它因素。
有針對性的支付工人的住房補貼。目前,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參照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實施。
房屋改革政策已經購買了工人的面積規定不享受住房補貼住房的標准;公屋住戶職工租賃住房後自動退出,住房補貼可以享受。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當地政府規定實行住房補貼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規定的標准。住房補貼
員工:支付給職工等於每的產品建設和住房補貼員工平方米面積的住房補貼面積補貼。補貼區域無房職工,由產品定義的住房補貼面積。補貼區域無房職工,根據住房補貼標准計算的面積。每個職工住房補貼負擔由工作人員的單位。住房補貼應在住房公積金制度職工工齡之前予以考慮。
住房補貼資金主要有三個模塊:一個國家的住房資金分配;第二是單位房子的資金;三是多渠道籌集資金,為單位。
住房補貼基本形式:三種形式的一次性住房補貼,每月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補貼。
(1)一次性補貼,主要用於老職工無房,在購買一次性支付工人。
(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他們獲得基本的補貼差異各級幹部職工和地區的一般標准,由於窮人的住房補貼形成,一次性付款購買的時間。
(3)每月補貼,主要針對新員工,在住房補貼的年齡按月計發。
㈣ 國企的二級單位給新員工的住房補貼一般有多少
參考答案 自己選擇的路,跪著也要把它走完。
㈤ 2015年住房補貼政策規定包括哪些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國家住房補貼政策規定:
1、每月按時繳納基金:
每個能夠享受國家住房補貼的都需要有穩定的工作,有一個自己專門的賬戶,每個月按一定比例繳納個人的住房公積金,不能停。相應的,公司也會幫你繳納同等比例的住房公積金,只有持續不斷的繳納,每個月才能按月到賬住房補貼。
2、不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買房或者租賃房屋得到的住房補貼,則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除此以外,如果在合同期內公司提前跟你解除勞務關系而給的賠償款,也是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3、基本貼補:
國家住房補貼政策一般適用於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這部分人除了每月單位和個人會向個人賬戶里繳納住房基金,國家每月還會有不等額的住房補貼提供。住房補貼額度的大小是根據這個人在單位里頭銜的高低來判定的。
4、滿足條件:
國家的住房補貼並不是只有在職的員工才能獲得,也不是只要是在職的員工就能獲得住房補貼。只要這個員工沒有住房或者已有的住房面積小於國家規定的標准人均住房面積,那麼這個員工就可以申請國家住房補貼,哪怕已經退休了也可以享受。
5、可以一次性提取:
有一部分人在職時是不會用到住房補貼的,但是賬戶里的金額每個月在累積。如果這個人直到退休或者離職,出國或者離開這個城市,那麼,這個人可以去相關機構申請一次性提取這筆住房補貼,同樣也不需要繳稅。
(5)關於員工住房補貼的通知擴展閱讀:
1、住房補貼發放原則:
住房補貼發放的原則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
2、住房補貼方式:
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大塊:一是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二是單位售房資金;三是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發放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㈥ 給員工住房補貼怎麼寫通知,公司住房補貼通知
這種補貼沒有具體的國家標准,可以說是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既然是福利當然是可上下調整的。所謂的標准也只是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來定。
㈦ 企業退休人員住房補貼
我是事業單位改製成為企業後退休的職工,退休工資享受事業單位的工資標准。現版在在我們單位的退休職權工中已經有一部分人在每月按工資基數的一定比例領取住房補貼,而像我們後來退休的幾位職工單位一直不給發放住房補貼,我們應該如何來爭取這項福利,依據是什麼?誰能幫幫我
㈧ 關於話補和交通補貼的規定
根據《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二條規定: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准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
《通知》對職工福利費進行了明確界定,並明確規定按月按標准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1、中央和國家機關: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2、地方不得高於中央補貼標準的130%
3、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不得高於中央補貼標準的150%。
單位對個人發放的交通補貼,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取得補貼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245號)文規定:
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而以現金、報銷等形式向職工個人支付的收入,均應視為個人取得公務用車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具體計征方法,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第二條「關於個人取得公務交通、通訊補貼收入征稅問題」的有關規定執行(即: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入,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按月發放的,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不按月發放的,分解到所屬月份並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並後計征個人所得稅。
㈨ 給員工住房補貼怎麼寫通知,公司住房補貼通知
1997年,我剛剛參加工作,與父親同在一個機關工作,只是單位不同。1998年,父親單位有安居房,單位稱按政策應分三部分,其中,由我父母單位各出一部分款,然後自己再出一部分,因我母親單位不予出款,後經協商由我的單位出了房款的1/3。房主為我父親,現在單位做住房補貼,單位稱因98年我單位給我出過資,我就不能算是無房老職工。請問,單位的說法正確嗎?謝謝!
㈩ 職工住房補貼能否計入工資總額在稅前扣除
問:職工住房補貼能否計入工資總額在稅前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第一條規定:“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不能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福利性補貼,應作為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三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因此,企業隨同工資薪金一並發放的住房補貼,可作為工資薪金支出,據實在稅前扣除;若多帶帶發放的,則作為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