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重慶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請條件及如何辦理
重慶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請條件及如何辦理:
(一)申請對象條件
按照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規定,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為廉租住房保障申請對象。
1、申請家庭人均收入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收入標准;
2、家庭住房人均現住房面積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規定的面積標准;
3、家庭成員取得我市非農業戶口且在本市實際居住;
4、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
5、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規定的其他標准。
(二)申報地點和所需材料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當由申請家庭的戶主作為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以下申請資料:
1、廉租住房保障申請表;
2、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3、家庭成員所在單位或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出具的現住房情況證明;
4、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5、當地政府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㈡ 重慶開縣保障性住房如何申請
申請保障性房條件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購買保障房的條件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㈢ 重慶公租房申請條件和需要的表格,
申請租賃公共租賃住房,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二)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 (三)工作單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證明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四)住房情況證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請人可登錄重慶市公共租賃住房網站申請,並於申請後15個工作日內將紙質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機構。申請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機構公布的申請點申請。
根據《重慶市公共租賃房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將有穩定工作界定為:1、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務合同,且在主城區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的人員,2、在主城區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且在主城區居住6個月以上的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3、在主城區退休的人員,4、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社會保險是勞動者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其保障對象是全體勞動者,市政府《關於貫徹社會保險費征繳的暫行條例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提高社會保險費征繳率的通知》規定了各類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均要繳納社會保險,因此繳納社會保險是衡量具有穩定工作和租金支付能力的重要指標。這也將推進我們社會保障制度的進程。
收入限制的標准。
細則對辦法中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於2千元,家庭月收入不高於3千元的收入限制標准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一是月收入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養老金等,其他勞動所得及財政性收入,不包括五險一金,就是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二是兩人收入不高於3千元,超過兩人的人均月收入不超過1500元,這個進一步增加了公租房保障對象的覆蓋面。
申請材料:針對不同類別的申請人提供的類別材料,細則進行了規范。主城區戶籍的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出具公安機關制發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薄,非主城區戶籍的出具公安機關制發的居民身份證和居住證,已婚人員提供結婚證,簽訂勞動合同的提供勞動合同。靈活就業人員由現居住的所在居委會出具就業和居住證明。個體工商戶提供營業執照,稅收繳納證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社會保險的繳費證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
《重慶市公共租賃房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若有其他疑問,請撥打公租房咨詢電話63651390
㈣ 重慶哪個公租房環境比較好,申請要哪些資料
申請公租房復需要什麼資料等社區居委會制通知申請時就知道了。
按規定申請公租房時社區居委會必須漲貼通知並且要註明需要帶什麼證件、證明手續,因此等看通知就知道了。
哪個公租房小區環境比較好就不告訴你了,因為告訴你也沒有用,你是否能申請到公租房還是未知數,就是申請到也不一定可以得到環境比較好的房子,因為公租房是必須參加搖號得到房子的,不是想要哪裡的房子就要哪裡的房子的。
所以哪裡環境比較好就不告訴你了,需要什麼資料看社區居委會通知。
㈤ 重慶廉租房面積
當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會向社會公布公租房房源的位置、數量、戶型、面積,內租金標准,供應對象容範圍,意向登記時限等信息,請注意查詢。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公共租賃住房房源確定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制定配租方案並向社會公布。
配租方案應當包括房源的位置、數量、戶型、面積,租金標准,供應對象范圍,意向登記時限等內容。
㈥ 重慶大學城保障性住房是經濟適用房還是廉租房
都是廉租房。
經濟適用房的建設選址絕對不會在這種地段。一般都在外環才會建設經濟適用房。
㈦ 重慶市舊城改造開發商的最低住房保障45平米根據什麼依據做出的
這都跟城市有關系的。在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規定。所以說在重慶大城市裡面它就只能最低在45個平米, 在農村就不一樣了。所以這件事他們說。在的地方不一樣。
㈧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分別有多少套公租房,以重慶為例累計保障住房困難家庭32.9萬戶,意思是有32.9萬套
公租房申請材制料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將進一步完善申請受理渠道、審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價機制。
1、本人手寫申請書(黑色水性筆書寫,簽名按手印)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證明
5、收入證明(所有成員均須出具,證明要求原件)
6、房產證明
7、有以下情況者,需出具以下證明
㈨ 為確保完成國家目標任務,繼續推進公租房保障,重慶市2013年新開工建設233900套保障性住房.數字233900用
233900=2.339×105,
故答案為:2.339×105.
㈩ 重慶市保障性住房怎麼申請
規范城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管理,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寧夏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辦法》,結合我區實際,於近日制定出台了更加規范、操作性強、適用於全區范圍內的《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管理辦法》。
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是指由市、縣(市)人民政府向符合條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並按照規定標准收取租金的方式。該方式規定一個家庭限定配租一套廉租住房,實行屬地管理,由各市、縣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實施。
嚴格准入條件
《辦法》明確,具有所在地城鎮戶籍至少1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人均收入符合本城市規定低收入標准線以下的,家庭成員為1人,且患有智障、精神等疾病或年齡超過75周歲生活不能自理的住房保障家庭,可申請廉租住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有房產轉讓行為的,已領取拆遷公有住房安置補償金未退還的,已租賃單位公房尚未退出的,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申請的,不得申請廉租住房。
規范申請核准程序
申請廉租住房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向街道、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由街道、居委會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初審,並在社區內公示10日後,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並報住房保障部門,由住房保障部門就住房狀況提出審核意見,並轉民政部門進行家庭收入審核。經審核,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符合規定的條件,由住房保障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10日。
實行輪候分配製度
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資格的家庭申請實物配租的,由住房保障部門予以登記,依據申請人的家庭收入、住房困難程度和急需救助程度,確定輪候排序批次,選房配租,並將分配結果分別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社區、街道和媒體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10天。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經查證異議不成立的,市、縣 (市)住房保障部門與選定廉租住房的申請人簽訂 《廉租住房租賃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廉租住房保障對象,即無房的,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孤寡老人或家庭有60周歲以上老年人的,軍烈屬、三級以上(含三級)殘疾人的,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或家庭成員主要勞動力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區域內的,在輪候分房時優先安排。
實行減免租金政策
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租金標准由各地確定,並定期向社會公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即傷殘等級在1-6級的,長期患病致使全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承租人的贍養人、撫(扶)養人死亡或者正在監獄服刑或者接受勞動教養的,家庭發生災難性事故或者成員突發危重病的,可以免收或減收租金,具體標准由各市縣自行確定。
建立退出管理機制
承租廉租住房後,承租家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即家庭收入或資產已超過當地住房保障規定標准,擁有其他住房,家庭成員戶籍均已遷出所在地城市,承租人連續6個月以上未居住已承租的廉租房,將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或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承租人連續6個月未繳納租金,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廉租住房,出現不符合承租廉租住房的其他情形,由住房保障部門作出取消租住資格的決定,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對既不按市場價繳納租金又拒不退出廉租住房的承租家庭,住房保障部門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辦法》要求,對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獲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取消其保障資格,責令退出實物配租的住房,並按市場價格補交房租,5年以內不得申請廉租住房;情節惡劣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廉租住房管理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