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入園申請、建設項目用地申請報告怎麼寫
您好,請問您這邊項目現在進展到什麼階段了呢?我們可以為您編制項目用地申請報告(項目申請報告),請問您是否需要呢?
B. 建築公司自建辦公用房是否需要審批立項
近年來我縣黨政事業單位以各種名義興建樓堂館所及職工住宅還時有存在。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繼續從嚴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和培訓中心項目建設的通知》和省發改委《關於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的通知》(陝發改委投資20061086號)精神以及建設部、監察部、國土資源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制止違規集資合作建房的通知》(建住房2006196號)和我縣經發局、國土局、建設局、監察局等部門《關於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及嚴禁行政事業單位自建住房、集資建房和規范企業集資建房的通知》的通知(華經發2006173號)文件精神,執行省委、省政府關於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規定,堅決糾正違紀違規建房問題,現就嚴格控制黨政事業單位辦公樓建設項目和嚴禁行政事業單位自建住房、集資建房和規范企業建房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縣各級黨政機關要切實樹立艱苦奮斗、勤儉辦事的思想,反對講排場、比闊氣等奢侈浪費的觀點和做法,原則上不再批准新建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和培訓中心項目。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確需建設的,須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後,由省發改委核報省政府審批。項目批准後,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批復規定、內容和標准進行建設,不要擅自擴大規模、增加內容和提高標准。凡在2006年以來,經縣經濟發展局審批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和培訓中心等此類項目,一律停止建設。 二、嚴禁行政事業單位自建住房和集資建房。各鄉鎮、各部門所有行政事業單位一律不得自建住房和集資建房,不得利用職權以集資合作建房名義為幹部職工變相進行住房實物福利分配,不得以單位名義為幹部職工自建房辦理征地等相關手續,不得為幹部職工提供資金補貼或利用單位影響為幹部職工建房減免任何費用,否則,責任自負。 三、自本通知下發之日,一律停止審批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自建住房和集資建房項目;對已經批准集資建房或委託開發企業定向開發但目前尚未開工建設的集資合作建房項目,一律不準開工建設、審定;已經開工建設,幹部職工尚未認購的,單位不得減免和補助征地、公用設施、前期審批等各項費用,並將其計入銷售成本;住房已建成,幹部職工已認購入住的,將情況以書面材料形式報縣經濟發展局和監察局;委託開發企業定向開發的必須按市場化運作方式進行建設和出售。 四、規范企業集資建房行為。 (一)企業原則上停止自建住房。對住房困難戶較多、又確實沒有條件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的困難企業,可以在符合城市規劃、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前提下,經過批准後利用自有土地集資建房。經批准集資建房的企業,其參加集資的對象必須限定在該單位的無房戶。凡已享受了房改政策購房(含參加集資建房)、發放了住房補貼、購買了經濟適用住房的職工家庭,不得參加集資建房。 (二)企業集資建房要嚴格控制建房面積,只能建設中小型套型,中套住房面積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三)企業集資建房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屬省、市政府批准認定的困難企業或是遠離城市中心的獨立工礦區。 2、企業無房職工家庭和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足15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佔全部職工家庭的30%以上。 3、無住房補貼資金來源,確定沒有條件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 4、企業有自己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 5、擬集資建設的住房符合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四)集資建房報建程序: 1、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需要集資建房的,應先到縣經發局辦理項目立項審批手續,立項時須持有企業營業執照、自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職工住房困難情況證明、參加集資建房的職工名單及其身份證明等材料。 2、項目審批立項後須到城建規劃部門進行規劃定點,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進入招標、施工、驗收等建設程序。 (五)明確集資建房價格。集資建房要按建造成本向職工出售,建房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補貼。集資房竣工驗收合格後,產權單位要主動向縣物價局、縣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核定建造成本。建造成本由縣物價局、縣房產管理部門按照《經濟適用房價格管理辦法》(計價格20022503號)規定的程序在辦理出售審批手續前核定,並予以公示。集資建房價格最低不能低於同地段、同檔次商品房價格的80%。 (六)集資房建造成本核定後,由建房企業到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出售審批手冊。辦理審批手續時實際建築面積必須與擬建面積相一致,售房對象必須與原申報的職工名單相一致,且不得改變集資房的用途和性質,否則,房產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房產管理部門批准出售的集資房,不得辦理職工個人房屋所有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書。 (七)嚴禁未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企業以集資建房的名義變相搞實物分配或對外銷售集資房變相進行房地產開發經營。對違規銷售集資建房的,按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補辦土地出讓手續和相關稅費,同時還要將房產管理部門核定的市場價與建造成本價差價部分,由價格管理部門全額收繳縣財政。 (八)嚴禁超標准建設集資房。縣經發局、建設局、監察局將對集資房的戶型和面積嚴格把關,對超出住房面積標準的項目,不得辦理審批立項和施工許可手續,不準開工建設。對違反規定超標准建設的集資房,其超面積部分由集資建房人按同地段、同檔次商品房價格到房管部門補交差價款(此款上繳縣級財政),並由紀檢、檢察機關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九)經批准集資建房的企業,從下發建房計劃通知書之日起,二年內不實施集資建房的,取消其建房計劃和建設用地計劃。 五、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中若出現由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不能居住確需整體拆除的危房、自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力量造成房屋滅失或無法居住等特殊情況,由原住戶聯名向房屋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經政府批准後,依據企業集資建房報建程序,由原住房戶進行集資建房,建房面積必須與原住房面積基本一致,不能擴大建設規模。但為了保證職工的基本住房需求,最低住房保障面積為60平方米。 六、依法依據加強監管。縣經發局、建設局、國土資源局、財政局、監察局、審計局等部門將加強協調配合,嚴格執行國家、省、市住房政策,認真履行職責,依法依規依程序辦事。對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因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要追究其責任。
C. 企業如何購買建設用地
土地使用權的獲取方式
一、以出讓的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
1.出讓的方式有招標、拍賣、掛回牌還有協議。答
2.出讓的年限: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較高年限:居住用地為七十年,而工業用地則為五十年,如果是教育、科技或者體育等的用地為五十年,若是商業或者旅遊、娛樂等的用地則四十年,而其他綜合的用地為五十年。
二、以協議的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
協議出讓指的是土地使用權的有意受讓人向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償使用土地並,由國有土地的代表跟受讓人進行談判,協商使用的有關事宜的一種出讓方式。但是目前這種方式已很少用。
三、以劃撥的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
1.年限:以劃撥的方式來取得土地使用權,除了有法律或者行政的法規另有規定之外,對於使用期限是沒有限制的。但因使用者的某些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國家應當無償收回並依法出讓。
2.規定:劃撥的土地使用權一般不能轉讓、出租或者抵押,但如果符合條件是允許的。擅自轉讓、出租或者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將沒收非法的收入,並據其情節的輕重處以罰款。
四、以轉讓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1.轉讓方式有出售、交換還有贈與等。
2.年限:使用年限為出讓合同所規定的使用年限減掉原來使用者已使用土地的年限後所剩餘的年限。
D. 我的外聯工作二〈如何向政府申請工業用地〉
親愛的朋友們,開始上課了!專心聽講,這些可都是我這半年來的少的可憐的經驗呢(心疼中~~~~),在任何一個網頁都不會有如此整體的介紹,我可是跑了很多冤枉路才總結出來的哦(因為我們公司沒有前人跑過這種業務)! 土地問題一直是阻擾企業發展壯大的最大瓶頸,特別對於寸土寸金的深圳來說更是如此,我司最近在深圳申請了兩塊工業用地,一塊在特區內做為研發基地,一塊在關外作為公司員工住房用地。下面我簡單介紹一下如何正式獲得土地證的基本流程。 1、高層進行疏通,獲得市政府辦公廳或其它有權利的機構出讓土地的初步意向,這個意向通常以「公文」的紙質形式出現,這個環節非常重要哦,我們公司總裁非常厲害和勤勞,親自出馬跑了一年多終於獲得這「尚方寶劍」,多少公司擠破頭都沒有辦法,聽說比亞迪都都落空了哦。 下面就是我的工作啦。 2、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即要用這塊地做什麼的詳細報告。內容包括公司介紹、用地項目建設背景、優勢與風險、市場分析和預測、財務預算(投資總額、資金籌措方案、設備資金、原材料資金、人力資金、財務相關的數據分析)、項目土建方案、人員配置方案、環境保護方案等等。 這其中涉及很多專業的內容,比如財務和土建,我負責其中不太專業的部分,其它的就到別的部門搜集資料然後再整合在一起。一份詳細的可研報告大概有50-70頁,編制時間為一個月左右,因為很多細節需要和上面協商溝通好,千萬不能亂寫哦,因為可研對後期報建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3、到規劃局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提報的主要材料包括:可研報告、申請書、申請表(規劃局官方網站可以下載)、政府初步意向公文、還有其它一些基本材料(包括: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受委託人身份證,均蓋公司公章)。 4、到發展和改革局申請〈前期計劃立項〉。主要材料包括:從發改局官方下載的申報軟體、選址意見書〈就是上一步中規劃局出具的意見)、項目建議書(把可研報告稍微刪減一下就好)、投資估算書、投資意向書(公司決定投資這個項目的一個決議文件)、其它的基本材料等等。 5、到國土局申請〈用地預審〉。主要材料包括:發改局的立項批文、規劃局的選址意見、辦公廳的初步意見、申請表、申請書、基本材料等等。 6、到環保局申請〈環境影響評價〉。這個是最麻煩的,卡的很嚴,污染嚴重的是絕對不可能獲得批準的,幸好我們生產的是百分之百綠色電池。材料包括:前面左右的批復文件、環評報告表(得找有其它專業的編制單位編,費用依據項目規模而定,大概6000--60000不等),其他的基本材料等等。 7、到規劃局申請〈用地方案圖〉。主要材料包括:前面環保、規劃、國土、發改、辦公廳的所有批復、用地預審申請表、其他的基本材料等等。 8、找設計院繪制〈總平面布置圖〉和〈規劃設計方案〉。內容包括樓層、房屋結構、道路設計、停車場、有大量污水的還要有污水處理站等等,清晰的表明綠化率、容積率等等(深圳特區內對容積率、綠化率有明確的規定,必須達到一定的比例) 9、到規劃局申請〈建設用地行政許可〉。材料包括:前面所有的批復、規劃設計方案圖、總平面布置圖(這兩個圖都是設計院畫的)、行政許可申請表、可研報告、其它的基本材料等等。 恭喜啦!到這里我們已經光榮完成了土地證手續的一半流程了。是不是有點點復雜呢?其實最復雜的還不是交材料、各個局跑,而是每個局基本都磨磨蹭蹭的卡你一下呢,急得我像熱鍋上的螞蟻。另外一半流程呢,主要就是國土局、規劃局那邊了。離拿到土地證還有一段距離呢,繼續加油。 下半部分以後繼續。
E. 企業建設用地規劃申請書
×××公司擴建廠房徵用土地申請書
×××市(縣)國土資源規劃局:
我公司版因產品權供不應求,准備擴大生產規模,增加設備,擴建廠房。但現有土地×××平方米,遠遠不夠擴建廠房的需要,因此向×××國土資源規劃局申請征地×××平方米。望國土資源局規劃局批准為盼。
×××公司
2014年1月21日
F. 企業用地變為住宅用地
變更用途,一要看城市的建設規劃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允許,
二是土地性質變更土地管理部門只負責變更農田與建設用地之間的性質變更
如果是您的情況應該到當地的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變更,您所說的性質是企業用地,在這里理解為工業用地,應該可以在此土地上建設辦公樓、職工住房等附屬設施的,不用再另行辦理使用性質變更了,除非是您想將工業用地變更為商業或住宅用地。
還有一些我在網上找到的,在這里復制給你,看您是否能夠用到:
建設用地性質變更的依據
城市規劃對不同性質建設用地的布局,根據其使用功能、對社會和基礎工程設施的要求,對環境和安全的影響等情況,提出不同的要求,並加以綜合協調,以期達到功能分區和整體布局結構的科學、合理。根據《城市規劃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四條規定:「城市規劃區內的土地利用和各項建設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服從規劃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城市規劃做出的調整用地決定。」城市規劃是城市建設用地管理的基本依據。在城市規劃管理過程中,根據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的具體情況,在不違反城市規劃用地布局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確需對局部地塊使用性質進行調整的,必須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並報請市人民政府批准。
申報材料:
申請用地性質變更報告(原件3份);
特殊項目需提交市政府批准文件(驗審原件,提交復印件3份);
涉及到的相關部門意見(如國土、消防、環保等);
發改委立項文件(重大項目應有已審批的可研報告);
原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證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原件)及相關文件(原件3份);
規劃設計條件及帶有用地紅線、坐標及面積實測數據並加蓋測繪單位章的成果圖(3份藍圖及電子文件)。
審批程序:
申請變更單位向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特殊項目由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報經縣政府(或法定的主管部門)批准後,持政府批文報規劃局受理;
規劃局出具批文;
持規劃局批文到發改委、國土部門申請立項及批文;
規劃局審核、勘查,發放規劃許可證或決定書。
審批時限:15個工作日
G. 修建住房要提交什麼樣的申請
給你一個參考,建議你到你所屬的地方建設主管部門了解會更有實效。 酒泉市區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酒泉市區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和管理行為,加快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改善城鎮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條件,根據《酒泉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特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酒泉市區范圍內(以下簡稱轄區)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和管理適用本細則。 第三條 市房地產管理局負責本轄區內經濟適用住房的實施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供應政策,會同市發改、國土、規劃等部門做好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劃和項目儲備計劃的編制、報批,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經濟適用住房年度建設計劃,做好經濟適用住房開發招投標、建設、購買對象資格審查、銷售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市發改、國土、規劃、建設、物價等部門,按照各自工作職責,負責經濟適用住房的有關工作。市發改委負責經濟適用住房計劃管理,負責審批、下達經濟適用住房年度計劃,做好建設投資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市規劃局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確定規劃設計條件,審定規劃設計方案,做好規劃設計方案的監督實施;市建設局負責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程質量管理等工作;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征地報批和土地供應,核發《建設用地批准書》,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市物價局會同市房地產部門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市場價格的制定、發布以及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基準價格、租金標準的審批、公布、監督執行,做好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收費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轄區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按照以下程序審批確定: 1、申請修建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單位或房地產開發企業向市房地產管理局提出書面申請,說明擬建經濟適用住房的地點、佔地面積、擬建規模以及開工、竣工時間。並附下列資料(復印件): ①申請單位的營業執照或法人代碼證; ②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③房地產開發企業近三年來的開發業績; ④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⑤其它相關資料。 2、市房地產管理局在市發改委下達的經濟適用住房年度建設計劃內,在規定期限內作出同意修建或者不同意修建的答復。對不同意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市房地產管理局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推行通過招投標的方式確定開發建設單位。參與投標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具有三級以上資質、相應的資本金、良好的開發業績和社會信譽。 3、申請單位持市房管局審批文件或《中標通知書》向市規劃局、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規劃及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4、申請單位持市房管局核發的《中標通知書》或關於同意修建經濟適用住房的計劃批件以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市國土資源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等資料向市發改委申請辦理項目立項審批手續。 5、建設單位或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項目立項批准文件後,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規定做好施工方案設計、建設工程招標等工作,組織進行開發建設。有關部門憑市發改委的立項批准文件予以落實經濟適用住房的優惠政策。 第五條 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要嚴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建築面積不得突破80平方米,小套住房建築面積不得突破60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竣工後,經綜合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第六條 本轄區內嚴格控制集資、合作建房,確需集資、合作建房的,應向市房地產管理局提交本細則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辦理審批手續,並嚴格按照建設部等有關部委《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六章的規定實施。 集資、合作建房納入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和用地計劃管理。 第七條 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應當以保本微利為原則,其銷售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由市物價主管部門按照《經濟適用房價格管理辦法》(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2503號)的規定確定;其租金標准由市物價主管部門會同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在綜合考慮建設、管理成本和不高於3%利潤的基礎上確定。 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基準價格應當在項目開工之前確定,並向社會進行公示。 第八條 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實行明碼標價,並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銷售價格不得超過公示的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第九條 經濟適用住房實行收費卡制度,各有關部門收取費用時,必須填寫價格主管部門核發的交費登記卡。任何單位不得以押金、保證金等名義,變相向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收取費用。 第十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1、具有本市城市常住戶口; 2、雙職工家庭年收入在3萬元以下; 3、無房戶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沒有享受過福利分房政策或雖享受過福利分房政策但住房面積沒有達到規定標準的軍隊轉業幹部和退伍軍人、烈軍屬、教師、公務員(包括執行國家工資標準的事業單位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工人);轄區內城市房屋拆遷安置對象。 第十一條 符合條件的家庭,只可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購買面積按家庭人均建築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核准,原則上不得超過核准面積;家庭成員只有1人的,限購面積按50平方米計算。購買面積在核准面積以內的,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購買面積超過核准面積的部分,按照市場價格購買。市場價格由市物價局會同市房地產管理局確定。 第十二條 超出以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部分的價款,由開發建設單位在購房人辦理產權登記之前向市房地產管理局繳納,由市房地產管理局上繳市財政,專戶儲存,專項用於本市住房保障支出。未按規定繳納差價款的,產權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房屋產權登記。 第十三條 申請購房家庭住房建築面積分攤人口及購房人口的計算,除同一戶籍中主要家庭成員外,下列情況也可計算為分攤或購房人口: 1、配偶、未婚子女以及同住一處的夫妻雙方的父母親; 2、農業戶口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並實際共同居住的; 3、現役義務兵原戶口在同一戶籍的。 下列情況不計算為分攤或購房人口: 1、空掛戶口; 2、因某種原因將戶口從他處遷來,與戶主之間無法定贍養、扶養關系的; 3、勞教或勞改人員正在服刑的。 第十四條 申請家庭現住房建築面積的計算以房屋產權證記載面積為准。 第十五條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審批程序是: 1、申請人攜下列資料向市房地產管理局提出申請:
①《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 ②申請人身份證、家庭戶口本; ③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收入證明; ④現住房產權證、租賃合同或所在單位、街道辦事處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 ⑤需要提交的其它資料:退伍證、殘疾證、工作證等。 2、市房地產管理局自收到購房申請之日起30日內會同有關部門調查、審查、公示,並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在《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上簽署明確意見,註明可以購買的優惠面積或房價總額標准。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3、申請人持《住房申請表》辦理購房手續。銷售經濟適用住房時,登記購房家庭數量小於實際供應量的,按照購房登記的先後順序進行銷售;登記購房家庭數量超出實際供應量的,可採取抽簽或隨機搖號等方式確定購房順序,按照購房順序公開選房,實行輪候。 市房地產管理局應當會同工商等部門通過推行統一格式的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合同,保障購房者的合法權益,並使購房者明確了解其權利和義務。 4、辦理權屬登記。房屋、土地登記部門在辦理權屬登記時,應當對購買人的購買資格和條件進行核查,權屬證書應當分別註明經濟適用住房、劃撥土地、優惠面積、購房金額、准予上市交易期限等內容。 第十六條 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5年後,方可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出售時,應當按照《已購公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甘房改組[2004]4號)的規定交納稅費。其中土地出讓金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代征,專項用於住房補貼。 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內,因繼承、離婚析產而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經市房管部門核准後,允許辦理交易過戶手續。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後,房產性質仍為經濟適用住房,限制上市交易期從原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之日起計算。房管部門在房屋所有權證中註明「經濟適用住房繼承」、「經濟適用住房離婚析產」、「准予上市交易期限」等相關內容。 因執行法院裁定、判決、調解等依法必須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不受上市期限限制,但須按規定補交稅費。 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未補繳收益前不得用於出租經營。 第十七條 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以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如需換購,必須以屆時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出售給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的家庭後,方可再次申請。
H. 農村居民建設住宅用地申請書什麼寫
農村住宅基地申請條件:一、、農村新舊宅基地均應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造冊,由縣級人民政府發給《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並按國家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登記費,確認使用權。二、農村村民每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情況之一:1、現在住房影響鄉(鎮)村建設規劃,需要搬遷重建的;2、農村村民戶除身邊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確需另立門戶而已有的宅基地低於分戶標準的;3、經主管部門批准,由外地遷入的農戶無住房的;4、集體組織招聘的技術人員要求在當地落戶且戶口已遷入的;5、離休、退休、退職的幹部職工,復退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證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無宅基地的。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1、出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現有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2、一戶1子(女)有1處以上(含1處)宅基地的;3、戶口已遷出不在當地居住的;4、年齡未滿18周歲,又不具備分戶條件的;5、雖在農村居住而戶口未遷入當地的;6、其他規定不應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六、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村民委員會應將申請宅基地戶主名單、佔地面積、位置等張榜公布,聽取群眾意見,經審核同意後再張榜公布上報戶主名單,由申請人填寫(農村宅基地申請表)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農村宅基地審批程序:審批程序及要求。(1)申請。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並張榜公布,在張榜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2)現場勘查。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勘查和群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並製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3)填申請表。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後發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4)村委會審查。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用地情況和家庭成員現居住情況,由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5)審核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後完成審核並現場確定規劃用地范圍,並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對符合審批條件的上報縣人民政府。(6)審批。縣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7)放樣。由國土資源所牽頭協同鄉鎮政府人員根據《建設用地批准書》和《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實地放樣,劃定范圍,填寫《放樣記錄卡》,放樣參加人應當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後,用地申請人方能動工建設。(8)驗收發證。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村民住宅,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申請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
I. 修建住房申請書怎麼寫
農村房屋僅要求辦理宅基地使用權證書,院子本是附著物,只要不超過宅基地內上所確定的四容至范圍就可以了,故建立院牆不需要申請批准。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能被按照違章建築予以拆除,或者承擔相應民事法律責任:
一、違反鄉鎮農村房屋建設規劃的;
二、影響鄰居通風與採光的。
前者違反地方規定,承擔行政責任。你可以向當地鄉土地管理辦公室咨詢,除非有明文規定因規劃需要不得改建擴建,一般不會出現不允許建立情況;後者違反民法關於相鄰權的規定,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三款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2、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 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J. 企業建設職工住房找代建單位的問題
你所說的情況屬一種單位委託開發商代建住房法律問題。
根據委託代建的定義,該種開發模式專指定製開發,即根據委託方需求,承建方(開發商)從土地獲取、產品設計、開發管理和工程施工全過程服務,最終將委託方所需產品提供交付委託方的全過程。
而根據我國合同法、建築法及地方相關法規,對工程建設項目實施建設管理,包括前期籌建、設計、勘察、招投標、施工全過程,由項目業主委託代建單位進行代建工作。在項目建設中,作為代業主的身份參與項目建設,並收取相應代建管理費的工作。
但根據《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條規定,委託合同是指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從該條的規定可以看出,委託人委託受託人處理的事務必須是委託人自己可以為之的事務,也就是說你們單位應當是自己可以建造商品房的,只有當單位自己有權利建造商品房的時候才可以委託他人代建,但法律規定,對於商品房的開發和建設只有房地產開發公司能做,其他人(包括法人)是無權開發和建造商品房的,從這個角度看,單位與開發商簽訂《委託建房協議》的前提基礎條件都不具備,也就是單位不具有自身開發和建設的條件,因此也就不能委託他人代建。在現實情況中,北京、焦作等地有試點進行委託代建或政府批準的先例,作為在中國實際存在的一種房屋開發方法,其存在但不一定合法,具體到每個項目,可能需要嚴謹的法律論證。
根據《建築法》及《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要求,商品房開發過程中,開發商、施工單位等都有嚴格的資質要求,若企業資質不足,則依法不能進行房地產開發或工程施工建設。與無資質企業簽訂的開發、施工協議,因違法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會歸於無效。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規定》等司法解釋的理解,施工單位在項目進行中取得資質的,也可以繼續施工。若因施工單位無資質施工,則不可能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在房地產開發案件中,五證不全(若現房銷售則不需要《預售許可證》),工程將不能通過竣工驗收,也無法交付使用。因合同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造成的合同無效,給合同雙方造成的損失,在具體案件中還要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確定損失分擔的辦法。
若有進一步問題,可與我聯系,中銀律師事務所 ,唐靖宇律師,15820007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