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離婚職工住房補貼的問題
你可以要求再次提出有關離婚後財產分配問題。因離婚前的房屋屬於婚姻共同財產。所以,你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分配你的房屋財產問題。。至於住房補貼的話,建議你可以咨詢下民法律師。
② 軍人的公積金、住房補貼離婚時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軍人的公積金、住房補貼,只要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在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軍人轉業時,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十三條 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葯生活補助費屬於個人財產。
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
前款所稱年平均值,是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其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七十歲與軍人入伍時實際年齡的差額。
《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③ 離婚怎麼分割軍人住房補貼求解
核心內容:住房補貼指軍隊以貨幣形式給予軍職以下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住房消費的經濟補償。軍人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住房補貼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應予以分割。下面,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於軍人住房補貼的分割。
軍人基於其職業的特殊性,除具有普通人所具有的一般財產外,也有一些特殊財產,如復員費、轉業費、自主擇業費、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葯生活補助費、退役醫療保險金、優待金、死亡撫恤金、傷殘撫恤金等等。對於這部分與軍人身份有關的特殊財產,應區分不同情況,確定其歸屬。
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
第十一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十三條規定: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葯生活補助費屬於個人財產。
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
前款所稱年平均值,是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其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七十歲與軍人入伍時實際年齡的差額。根據上述規定,軍人離婚時的的特殊財產可分為軍人一方的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兩者性質均兼具的財產:
(一)純屬軍人一方個人財產的有: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傷殘撫恤金、醫葯生活補助費。
(二)明確屬夫妻共同財產的有: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但必須是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部分。
(三)兼有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性質的有:復員費、轉業費、自主擇業費、退役醫療保險金。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轉業費、自主擇業費中,其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的部分屬夫妻共同財產,其餘的屬軍人個人財產二、軍人所獲住房補貼的分配
目前部隊發放的住房補貼是否屬個人財產,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
住房補貼指軍隊以貨幣形式給予軍職以下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住房消費的經濟補償。《軍隊人員住房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計入個人賬戶的住房資金,屬於軍隊人員個人所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屬於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據此,軍人的住房補貼應屬夫妻共同財產。在雙方離婚時,一般應由夫妻平均分配。
④ 軍人所獲住房補貼離婚時怎麼分割
南京專業婚姻律師許乃義為您解答:
目前部隊發放的住房補貼是否內屬個人財產容,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
住房補貼指軍隊以貨幣形式給予軍職以下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住房消費的經濟補償。《軍隊人員住房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計入個人賬戶的住房資金,屬於軍隊人員個人所有。
這不表示住房補貼是軍人的個人財產。這樣規定是考慮國家實行住房補貼的目的是確保軍人住房,具體到夫妻雙方如何處理這部分財產,應由雙方約定或按國家的法律進行規范。
⑤ 一方原因導致不能享受住房補貼,離婚時能要求對方賠償嗎
不可以的,因為沒有法律依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⑥ 住房補貼離婚很多年後都要追溯嗎
在離婚訴訟中,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是否作為共同財產分割,當事人往往爭議較回大。答筆者結合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就離婚時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的分割情況總結如下: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如對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的分割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否則,將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⑦ 離婚後怎樣獲得住房補貼
先找他談
做到人治意盡
後到他單位講明
不行再去婦聯
再不行去法院
再不行找要帳公司
⑧ 我和老公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單位發了五萬元的住房補貼,這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離婚是可以進行財產分割
問:抄我和老公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單位發了五萬元的住房補貼,這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離婚是可以進行財產分割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協議離婚財產分配辦法:1、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2、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3、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⑨ 我老公婚前取得的十萬住房補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離婚的話能進行財產分割嗎
問:我老公婚前取得的十萬住房補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離婚的話能進回行財產分割嗎答?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第一、財產分割協議。雙方就財產分割達成一致,形成書面協議,辦理離婚登記後生效,離婚協議無需公證;第二、協議離婚後辦理房產過戶,攜帶離婚協議及離婚證等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第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訴訟解決。最終是否能按出資比例分割,要看房產是否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及雙方的約定。
⑩ 離婚後買房住房補貼前妻單位要不要蓋章
關鍵是誰的補貼,是南方的。只要有離婚證,就無需前妻單位蓋章。你們沒有任何法律關系了,怎麼會蓋章。有民政部門的離婚協議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