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買賣房屋要注意哪些問題
買賣房屋要注意的事項:
1、 明確房屋的權屬
凡是產權有糾紛的,或是部分產權(如以標准價購買的公有住房)、共有產權、產權不清、無產權的房子不要購買,以免成交後拿不到房屋產權證,同時也會引起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特別要注意產權上的房主與賣房人是否是同一個人。在驗看產權證時,一定要查看正本並且要到房地產管理部門查詢此產權的真實性。
2、 注意房屋結構
二手房的房屋結構比較復雜,需要了解房屋建成的年代、建築面積和使用面積是否與產證上註明的一致,房屋布局是否合理、設施設備是否齊全、完好等情況,更要詳細考察房屋的結構情況,要對房屋進行實地考察。
3、 選擇正規中介機構
選擇正規中介機構是很有必要的,要選擇經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批准、已取得執業資質的中介公司,要親自到中介機構辦公場所進行考察。
在委託中介機構代理之前,要詳細詢問中介公司都能確切地提供哪些服務項目、如何收費、未能成交如何退款、買賣雙方發生糾紛中介公司有無能力負責賠償損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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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房屋簽合同時,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
一、合同要正規
自行交易的二手房,可以從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上下載二手房買賣的合同範本,具體簽約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在合同範本的基礎上做改動。
二、必須所有產權人到場簽字
根據相關規定,簽署二手房買賣合同,需要注意房本登記上是個人所有還是夫妻雙方所有,如果有共有人不同意的買賣合同則是無效的。
簽合同之前做一次產權調查,簽約時要所有產權人全部到場簽字,並核實所有人的身份證件。如果有產權所有人不能來簽約,則需要求此人出具書面的授權委託。
三、確保基本信息真實有效
簽字之前確定房產證、身份證、簽署合同人要統一。基本信息以產權證上註明的為准,包括地址、門牌號、面積、戶型等等,一定要嚴格填寫。
四、簽合同時需要重點關注
簽署合同時需要核對付款方式,包括首付款、尾款、付款時間、付款條件、稅費誰來承擔等做出詳細的規定,簡單說就是一切和錢有關的環節,都應該寫入合同。
二手房還要注意確定交房的時間和條件,物業費、水費、燃氣費、電費等生活費用要提前寫入合同,如果有拖欠要寫清楚何時交清,如果發生糾紛算誰的責任等。
五、明確違約責任
為了保障自身利益,必須明確違約責任。每項主要義務都要有一一對應的違約責任,最好直接定下具體數額的違約金。
六、注意合同中有無霸王條款
合同是房產交易最重要的文件,一定要逐字逐句搞清楚,一些地方可能隱藏有霸王條款。
七、保留所有證據
買套二手房過程漫長又復雜,即便白紙黑字地簽了合同,但只要沒有過戶,房東都有可能毀約。建議一開始就保留所有相關證據,一旦發生糾紛,也有助於維護自身權益。
⑵ 我們公司是新成立的公司,怎麼為員工辦理社保
1.社保開戶
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社保局辦理社保開戶,社保開戶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
2.增員
單位每月都必須把企業新增的員工添加進單位的社保賬戶中,社保賬戶是一個獨立的賬戶,增減員工的操作必須要在賬戶中進行。
確認繳費基數單位每月需要為員工申報正確的社保繳費基數,以確保社保的正常繳納。社保的繳費基數以員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或入職首月工資為准。
3.社保繳費
如果企業、銀行、社保管理機構三方簽訂了銀行代繳協議,則社保費用將在每月固定時間從企業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當然企業也可以選擇通過現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社保局現場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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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
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2.醫療保險
以北京市為例,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
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
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6.公積金
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以北京為例,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統一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⑶ 大病可以第二次報銷嗎
大病可以進行第二次報銷。
「二次報銷」正規叫法其實是「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於2012年開始試點、2015年全面實施,覆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有參保人員,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託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參保個人不繳費,從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
並且從原來新農合僅對20類大病補償,全部變為按額度補償報銷,不再區分病種,只要居民自負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一定額度,就可以納入大病保險保障范圍,按對應的比例報銷。
但是居民大病保險待遇標准每個城市有所不同,每個年度也會有所調整。以濟南市為例,2019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大病保險待遇起付標准為1.4萬元;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4萬元以上(含1.4萬元)、1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50%補償。
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2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60%的補償;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3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70%的補償;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部分給予75%補償。一個醫療年度內,居民大病保險每人最高給予40萬元的補償。
其中門診規定病種中腎功能衰竭透析,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不再區分繳費檔次和機構級別,統一為80%(鄉鎮衛生院為90%)。另外大病保險特葯起付標准為2萬元,起付標准以上的部分給予60%的補償,一個醫療年度內,居民大病保險資金每人最高給予20萬元的支付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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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居民在具備即時結算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符合居民大病保險補償范圍醫療費用,與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一並即時結算,所需醫療費用由商業保險機構審核後撥付定點醫療機構。尚不能實現即時結算的,由參保居民到商業保險機構在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服務大廳窗口審核報銷。
由於患大病的參保人常涉及到異地轉診轉院,異地轉診轉院一定要符合相關條件,並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否則會對後續的費用報銷產生不利影響,不僅報銷程序復雜,報銷比例也會降低。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關於「二次報銷」,你不知道的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