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補貼發放標准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具體標准為:
一、正部級240元/月,副部級210元/月,正司級130元/月,副司級115元/月,正處級100元/月,副處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90元/月,科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科員、辦事員、初中級技術人員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二、按月領取的購房補貼,1999年至2004年的職工,按當月標准工資×月住房補貼系數(0.66);2005年1月1日以後的實行定額發放:科級以下800元;副科級900元;正科級1000元;副處級1100元;正處級1200元;副司級1400元;正司級1600元;機關工勤人員,普通工人8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可達1100元。
三、另外,無房一次性補貼和住房未達標補貼,僅對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發放;級差補貼則指有房老職工在其現住房面積經達標、未達標、超標處理後,因職務、技術等級晉升,按晉升後的購房補貼面積標准與晉升前的差額一次性補貼。
② 北京調整市場租房補貼標准 三口之家最高月補3500元
7月22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財政局聯合發布《關於調整本市市場租房補貼申請條件及補貼標準的通知》,明確放寬市場租房補貼申請門檻,申請家庭人均月收入調整為不高於4200元;提高市場租房補貼標准,3人及以上家庭最高補貼每月3500元。
據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北京自2001年建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制度,2015年在此基礎上出台市場租房補貼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家庭按規定提供市場租房補貼,支持這些家庭通過租賃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目前,北京已經累計向約6萬戶家庭發放了約20億元的租房補貼。
2015年市場租房補貼政策規定的申請條件之一是,申請當月前12個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於2400元;補貼方面,3人及以上家庭最高每月補貼2000元。但市場租房補貼申請條件和補貼標准五年來未有變化,隨著社會經濟水平的提高,目前來看,這一補貼標准和申請門檻都需要進行調整,以進一步加快解決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申請家庭人均月收入調整為不高於4200元
此次通知明確,北京將調整市場租房補貼收入申請條件。
記者注意到,北京城鎮戶籍家庭申請市場租房補貼,對家庭收入方面的要求進行了調整,由申請當月前12個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於2400元調整為不高於4200元。家庭住房和資產條件則保持不變,即申請家庭成員在北京市均無住房且在北京市生活;3人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57萬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總資產凈值76萬元及以下。
同時,北京將大幅度提高市場租房補貼標准。考慮北京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房屋市場租金水平等因素,根據保障家庭人口結構和收入水平,補貼標准分六檔確定。各區在補貼標准范圍內發放的市場租房補貼,由市、區財政各負擔一半。
其中,除懷柔、平谷、密雲、延慶外的其他區,2人及以下戶最高補貼標准2500元/月,最低補貼標准1000元/月;3人及以上戶最高補貼標准3500元/月,最低補貼標准1200元/月。
懷柔、平谷、密雲、延慶四區因市場租金水平較低,市場租房補貼標准按全市標準的60%確定。2人及以下戶最高補貼標准1500元/月,最低補貼標准600元/月;3人及以上戶最高補貼標准2100元/月,最低補貼標准720元/月。
核心區家庭承租中心城區外房源可提高兩檔補貼標准
通知明確,取得市場租房補貼資格的家庭應在北京行政區域內租賃住房,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月租金超過核定的租房補貼標準的,按租房補貼標准確定租房補貼,超出部分由其自行承擔;低於租房補貼標準的,按租賃住房租金金額確定租房補貼。
同時,還將加大重度殘疾等3類家庭市場租房補貼力度。市場租房補貼標准低於第一檔的家庭,如果家庭成員中有重度殘疾人員或患重大疾病人員,或者家庭成員均為60周歲以上老人且無子女,經申請復核符合條件的,可提高一檔市場租房補貼標准。
此外,鼓勵核心區家庭承租中心城區以外房源。據悉,東城區和西城區家庭租賃城六區以外的房源,且房屋租賃合同依北京規定辦理租賃備案登記的,經相關部門認定後可提高兩檔市場租房補貼標准,提高後的租房補貼標准不超過第一檔補貼標准。家庭租賃房源變動的,補貼標准須按本通知規定重新核定。
公租房優先面向城市低保等特殊家庭配租
根據要求,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結合本區集體土地租賃住房供應情況,在集體土地租賃住房中安排一定比例房源,面向符合市場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的家庭出租,專項解決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同時,各區可結合本區公租房實物房源籌集情況和備案家庭實際,分類確定保障方式,切實解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通知強調,公租房實物配租時,優先面向城市低保(含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低收入、大病、重殘、老齡等特殊家庭配租。
各區也可以在北京市場租房補貼標准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補貼標准。提高市場租房補貼標准所需資金,由區人民政府負擔。例如,7月15日,海淀區房管局就發布徵求意見稿,擬調整市場租房申請門檻,提高市場租房補貼標准,符合條件的3人及以上戶最高補貼標准為3800元/月。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政策實施後,北京將加強對市場租房補貼家庭的資格復核和動態監督管理,重點對家庭人口變化、實際租住情況等進行核實,防範騙租騙補行為發生。按照相關規定,經核實申請家庭存在不如實申報人口、住房、收入、資產以及偽造相關證明騙取市場租房補貼的,一經核實,將記入不良信用檔案,五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
多知道一點
如何通過申請市場租房補貼租房?
1.申請市場租房補貼資格
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可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申請通過之後,可通過市住建委官方網站中的「住房保障」—「查詢服務」—「資格備案結果查詢」模塊進行查詢。
2.及時承租合法房屋
取得市場租房補貼資格的家庭應在6個月內自行到市場租賃住房。租賃的住房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具備相關材料,承租的房源應在北京行政區域內,但不能承租經濟適用住房等禁止出租的住房,也不能承租公租房。
3.辦理補貼領取手續
自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期限開始之日起,市場租房補貼申請人與房屋出租人共同到申請家庭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辦理市場租房補貼領取手續。辦理手續時,申請人應提供身份證、《北京市市場租房補貼資格通知單》、房屋租賃合同、申請人本人在補貼代發銀行開具的銀行卡等材料及復印件;房屋出租人需提供身份證、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合法來源證明(包括房屋買賣合同及發票、拆遷補償協議等)等材料及復印件。
4.發放補貼
市場租房補貼家庭當月辦理市場租房補貼領取手續的,從次月開始計發補貼。每月20日前,市場租房補貼將發放至申請人銀行賬戶。
③ 我在北京租房,能領租房補貼嗎
京籍城鎮家庭滿足條件可申請補貼,非京籍家庭租房暫時沒有租房補貼可領。
市場租房補貼家庭租賃住房的租金超過該戶租房補貼標準的,按租房補貼標准確定租房補貼,超出部分由其自行承擔;低於租房補貼標準的,按租賃住房租金金額確定租房補貼。
2.懷柔、平谷、密雲、延慶等4個區的市場租房補貼標准,由區人民政府自行確定,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市財政部門批准後實施。
三、如何申請租房補貼?
1.市場租房
取得市場租房補貼資格的家庭應在6個月內自行到市場租賃住房。市場租房補貼家庭租賃的住房須具備有效的房屋權屬證明或者房屋合法來源證明等材料。租賃平房的,出租人同時提供房屋安全鑒定證明。市場租房補貼家庭應與房屋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2.辦理補貼領取手續
自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期限開始之日起,市場租房補貼申請人與房屋出租人共同到申請家庭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辦理市場租房補貼領取手續。
材料:身份證、《北京市市場租房補貼資格通知單》、房屋租賃合同、申請人本人在補貼代發銀行開具的銀行卡等材料及復印件;房屋出租人需提供身份證、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合法來源證明(包括房屋買賣合同及發票、拆遷補償協議等)等材料及復印件。
3.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核查材料
4.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復核
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復核相關材料。符合市場租房補貼領取條件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代發《北京市市場租房補貼發放通知單》給申請人。
5.發放補貼
市場租房補貼家庭當月辦理市場租房補貼領取手續的,從次月開始計發補貼。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每月20日前通過銀行將市場租房補貼發放至申請人銀行賬戶。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市場租房補貼申請條件及市場租房補貼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建法〔2015〕19號)
該內容只在北京適用
④ 2016北京市住房補貼標准大概是多少
2016北京市住房補貼標准:
一、實行新建商品住房購房補貼。在全區范圍內購專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房款總額屬(以開發企業開具的稅務發票為准計算,不含儲藏室、車庫、車位、閣樓價款,下同)2%的購房補貼。
二、實行二手住房購房補貼。在全區范圍內個人購買二手住房的,給予房款總額1%的購房補貼,但安置房未滿5年交易,以及贈予、繼承住房不享受以上補貼。
三、放寬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條件。職工公積金貸款買房,最低首付比例為20%。在外地工作並正常繳存公積金且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本地居民,在通州區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住房,可在通州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開展公積金貸款轉銀行商業貸款貼息業務,縮短借款人等候時間。
四、適當加大住房信貸支持力度。對通過商業貸款購買首套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5%,貸款利率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於40%。
但是因各單位不同 所在的地方和公司的不同,是不太一樣的
⑤ 北京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住房補貼標準是多少。
北京市級機關單位職工住房補貼面積標准(建築面積)按下列標准執行: 公務員:科級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級、25年(含)以上工齡的科員、辦事員70平方米;副處級、25年(含)以上工齡正、副科級80平方米;正處級90平方米;副局級105平方米;正局級120平方米。 機關工勤人員:技術工人中的初、中級工和25年以下工齡的普通工人60平方中余米;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含)以上工齡的初中級工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80平方米。 需要強調的是,上述標准只是在計算市級機關職工住房補貼時所採用的標准,不是各單位分房標准,也不是領取住房補貼後購房的標准。 事業單位賣侍滾職工住房補貼面積標准由各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財政部門核撥與財政有經費繳撥關系事業單位職工的住房補貼資金按統一面積標准執行,全額補助的事業單位由同級財政部門全額核撥,部分補助事業單位由同級財政部門按一定比例核撥。 核撥與財政有經費繳撥關系事業單位人員住房補貼面積標准為:職員:二級正120平方米;二級副105平方米;三級正90平方米;三級副80平方米;四級、25年(含)談扮以上工齡的五級、六級職員70平方米;五級、六級職員60平方米。專業技術人員:正高105平方米;副高90平方米;中級70平方米;25年(含)以上工齡的初級師、士70平方米;25年以下工齡的初級師、士60平方米。工勤人員:高級技師80平方米;高級工、技師、25年(含)以上工齡的中級技術工人、普通工人70平方米;25年以下工齡的初、中級技術工人、普通工人60平方米。
⑥ 北京市住房補貼問題
北京市政府房改辦、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
中心關於北京市住房補貼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3]京房改辦字第079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號)、《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京發[1999]21號)、《關於印發<北京市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決職工住房問題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京國土房管方字[2001]1027號)、《關於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計發及有關紀律規定等問題的通知》(京房改辦字[2003]第078號)等文件的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北京市住房補貼資金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適用於北京市行政區范圍內的市屬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或經濟組織職工住房補貼資金的管理。
二、本通知所稱住房補貼資金是指單位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後,採取貨幣分配方式,向職工發放的用於住房消費的專項資金。
三、單位發給職工的住房補貼資金,歸職工個人所有,比照住房公積金進行管理。
四、單位發給職工的住房補貼,委託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進行管理,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為職工建立住房補貼個人帳戶。
五、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應憑房改部門核準的貨幣化方案等相關文件為職工開立住房補貼資金帳戶,北京市住房補貼資金歸集使用具體操作流程由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制定。
六、職工住房補貼可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付按市場租金租房的房租和所購住房的物業管理費、供暖費等住房消費支出,個人憑消費憑據支取個人帳戶內的住房補貼資金時,住房補貼帳戶內應至少保留十元的余額。
七、繳存住房補貼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申請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具體辦法由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制定。
八、職工住房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辦法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7]144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企業發給職工的住房分配貨幣化資金財務處理方式按北京市財政局《轉發財政部關於企業住房制度改革中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京財經二[2001]22號)、《轉發財政部關於企業住房制度改革中有關財務處理問題補充規定的通知》(京財經二[2001]161號)及《轉發財政部關於印發<關於金融企業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財務問題的規定>的通知》(京財金融[2001]290號)等文件的規定執行。
九、職工離退休、調離本市或出國定居時,其個人住房補貼帳戶資金本息一次退還職工本人。職工在職期間死亡,其個人住房補貼帳戶資金本息由其法定繼承人按規定辦理支取手續。
十、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特此通知。
二00三年九月八日
發布部門:北京市其他機構 發布日期:2003年09月08日 實施日期:2003年09月08日 (地方法規)
⑦ 住房補貼的政策有哪些,住房補貼的標準是怎樣的
住房補貼標准:
正部級240元/月,副部級210元/月,正司級130元/月,副司級115元/月,正處級100元/月,副處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90元 /月,科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科員、辦事員、初中級技術人員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領取的購房補貼: 2005年1月1日以後我國就開始實行定額發放住房補貼了。科級以下800元;副科級900元;正科級1000元;副處級1100元;正處級1200元;副司級1400元;正司級1600元;機關工勤人員,普通工人8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可達1100元。
除了上面住房補貼的標准以外,無房一次性補貼和住房未達標補貼,僅對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發放;級差補貼則指有房老職工在其現住房面積經達標、未達標、超標處理後,因職務、技術等級晉升,按晉升後的購房補貼面積標准與晉升前的差額一次性補貼。
住房補貼政策的內容:
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無住房職工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現金補貼。
住房補貼的發放是按照一定的原則來進行的,其中的原則包括: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
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都是職工。不過,其中已經按照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政府規定施行。
⑧ 北京市住房補貼標準是多少
3000左右吧
⑨ 求問北京市住房補貼政策是什麼
住房補貼相關政策問答
1.
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政策後哪些職工可以申請住房補貼?
答:無房和住房未達到規定的住房面積標準的職工,可以按規定申請住房
補貼。那些在實物分配住房體制下已經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
租或購建住房及通過各種補償購買住房,面積達到了規定面積標準的職工,是
不能領取住房補貼的。
2.
什麼是無房職工,什麼是住房未達標職工?
答:無房職工是指夫婦雙方均未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
或購建住房及未通過各種補償購買住房的職工。職工個人出資全額購買經濟適
用住房,並且未享受過其它福利房,也算無房戶。
住房未達標職工是指職工夫婦雙方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和售價承
租或購建的住房及通過各種補償購買的住房(個人全額出資購買的經濟適用住
房除外)經核定後的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
3.
職工住房補貼面積標準是多少?
答:科級以下
60
平方米;正、副科級、
25
年(含)以上工齡的科員、辦
事員
70
平方米;副處級、
25
年(含)以上工齡正、副科級
80
平方米;正處級
90
平方米;副局級
105
平方米;正局級
120
平方米。
4.
哪些住房面積核定為職工的住房面積?
答:
(
1
)職工及其配偶按規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標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
房改成本價、標准價(含標准價優惠)購買或集資購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為職
工住房面積。
(
2
)
職工及其配偶按高於當年房改成本價集資購建住房或購買安居
(康居)
住房的,其購建住房面積減去扣除面積部分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扣除面積
=
(職工購建房款
-
職工按當年房改成本價規定購房實付房價款)
÷與所購住房同
地段經濟適用住房價款×集資購建住房面積。
例如某職工為副局級,有兩套住房,一套
60
平方米,按房改成本價購買,
另一套按每平方米
3200
元集資建房
100
平方米,夫婦工齡和為
50
,同地段經
濟適用房價為每平方米
4000
元,扣除面積
=
(
3200
×
100-
按房改成本價購房房
價
款
)
÷
(
4000
×
100
)
×
100=57.5
平
方
米
,
則
該
職
工
的
核
定
面
積
=100+60-57.5=102.5
平方米。
(
3
)職工承租公房
(含標准租私房)危改回遷的,其回遷住房中按房改成
本價購得的面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例如:某職工原承租
20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公有住房。後該地區危改拆
遷。按照回遷協議,分配其二居室一套,建築面積
70
平方米。按照京政辦發
„
2000
‟
19
號文規定,原建築面積部分(即:
20
平方米)按房改成本價購買,
並享受規定的優惠政策;
超出原面積部分,
但未超過人均
15
平方米以內的部分,
(即:
15
平方米×
3
人
-20
平方米
=25
平方米)
,按房改成本價購買,但不享受
相關優惠政策;
超出人均
15
平方米以外部分
(即:
70
平方米
-15
平方米×
3=25
平方米)
,按經濟適用房價購買。
核定面積時,
該職工按房改成本價購買的前兩部分面積,
即:
20
平方米
+25
平方米
=45
平方米,核定為其住房面積。
(
4
)兩個(含)以上家庭承租或按房改價格購買公有住房的,
住房面積按
職工居住的居室面積和應分攤的面積之和核定。
(
5
)
公房承租人夫婦雙方去世後,
同住人經房屋產權單位同意並按規定辦
理租賃變更手續成為承租人的,核定為變更後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積。
(
6
)
職工及其配偶申請承租或購買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
住房面積合並計
算。
(7)
職工及其配偶分得的一套住房,因交納供暖費等原因現承租人或購買
人轉為子女、父母或其他人名下的,核定為職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面積,不核
定為其子女、父母或其他人的住房面積。
(
8
)
職工及其配偶按同一渠道分得的多套住房,
住房現承租人或購買人無
論是職工及其配偶,還是其子女,原則上核定為職工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積,超
出住房面積標準的部分可核定為子女住房面積。
(
9
)
職工及其配偶承租或按房改優惠價購買軍產房的,
應核定為住房面積,
其中承租的不可售公房騰退後,可按有關規定申領住房補貼。
(
10
)職工夫婦雙方已按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購)價承租或購建住
房的,其陽台建築面積的
50%
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復式結構的閣樓其建築面
積的
70%
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獨立使用的平台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5.
高層住宅的面積如何核定?
答:職工住房核定面積按建築面積計算。承租住房的,按實測面積計算,
也可以按租賃合同上註明的住房使用面積乘以
1.333
折算成建築面積;購買住
房的,按產權證上註明的建築面積計算。
職工現住高層住宅,採用實測方法計算建築面積的,在扣減
10%
的建築面
積後作為核定面積;採用使用面積乘以
1.333
折算成建築面積的,核定面積不
減少
10%
。
6.
職工在京外有住房,其住房面積如何核定?
答:職工及其配偶京外已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購)價承租或購建住房
的,按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住房所在地商品房平均價格與北京市全市商品住宅
平均價格之比乘以京外住房核定面積。具體計算公式為:職工住房面積=住房
所在地商品住宅平均價格÷北京市商品住宅平均價格×京外住房建築面積。
7.
職工及其配偶領取住房補貼後住房狀況發生變化引起住房面積增加的,
其住房補貼如何處理?
答:
職工及其配偶領取住房補貼後住房狀況發生變化引起住房面積增加的,
應由職工及其配偶所在單位按規定重新核定面積計算住房補貼額,多餘部分應
退回單位。
8.
職工繼承父母以房改成本價購買的住房,是否核定其面積?
答:職工以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9.
夫婦離異後,未取得住房的一方,可否作為無房職工享受住房補貼?
答:夫婦離異後,盡管一方未取得住房,也不能作為無房職工享受住房補
貼。這是因為夫婦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在住房實物分配體制下承租或按房
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事實上已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視為雙方都享
受了房改優惠政策。離異後一方雖然未取得住房,但住房已作為家庭共同財產
在夫妻二人之間進行了分配,因此應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承租或購買的公有住
房核定為夫妻二人的住房。離異前承租或已購公有住房已經達到本人住房補貼
面積標準的,不得再享受住房補貼;離異前已購公有住房沒有達到本人住房補
貼面積標準的,可以享受差額住房補貼。
10.
職工離異後又再婚的,如何核定面積?
答:職工婚姻狀況有二次以上變化的,按第一次離婚前夫婦雙方以含有國
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核定住房面積,職工以後在婚姻
變化過程中與有房職工結婚的,有房職工已按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
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職工因其它原因以含有國家或單
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例如:
職工甲離婚前與原配偶乙共同承租
60
平方米單位公有住房,
離婚後
該住房由乙繼續承租居住,
後職工甲與職工丙再婚,
職工丙婚前承租
50
平方米
米住房。
二人再婚後單位又分配
80
平方米公有住房。
計發住房補貼時,
職工甲
的住房面積核定為:
60
+
80
=
140
平方米;職工乙的住房面積核定為:
60
平方
米;職工丙的住房面積核定為:
50
+
80
=
130
平方米。
11.
職工
2003
年
9
月
9
日(含)後與有房職工結婚,如何核定面積?
答:職工在
2003
年
9
月
9
日(含)
078
號文印發後與有房職工結婚,有房
職工已按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不核定為職工住
房面積。
如:某職工
1999
年元月
1
日參加工作,屬無房戶,
2004
年結婚,配偶屬
有房職工,該職工仍按無房職工發放住房補貼。
12.
承租或已購公房職工是否可以通過選擇退房再享受住房補貼?
答:職工承租除不可售公房外的其它住房,或已按房改政策購買公有住房
後,原則上不能退房再享受住房補貼。
13.
軍隊公寓房如何核定住房面積?
答:
軍隊轉業復員及其他地方人員住用軍隊公寓房的,
在計發住房補貼時,
其住用的軍隊公寓房不核定職工住房面積。須填寫《北京市職工住用軍隊住房
情況調查表》
,由所在部隊團級以上單位予以確認。
14.
軍隊非公寓房如何核定住房面積?
答:軍隊轉業復員及其他地方人員住用軍隊非公寓房的,按相關文件核定
住房面積。
軍隊非公寓房指:軍隊經濟適用房、現有住房、集資房,商品房等。
15.
職工在軍地均有住房的,如何核定住房面積?
答:職工兩處或兩處以上住房面積合並計算。其中,其住用的軍隊住房屬
於公寓房的,不核定職工住房面積,須填寫《北京市職工住用軍隊住房情況調
查表》
,
由所在部隊團級以上單位予以確認。
住用軍隊非公寓住房及地方住房按
我市相關政策核定面積。
16.
如何界定軍隊轉業復員人員在部隊期間是否已享受住房補貼?其住房
補貼如何發放?
答:軍隊轉業復員人員或其配偶申請住房補貼,均應填寫《北京市職工住
用軍隊住房情況調查表》
,
表中「是否已享受住房補貼」
欄中填寫了「已領取住
房補貼或住房補貼已記賬」
的,
可界定為轉業復員人員在部隊已享受住房補貼。
屬於無房職工的,職工住房補貼應從調入單位起薪之月起開始計發;屬於未達
標的,按我市未達標的政策計算的住房補貼額與部隊補貼的差額計發。在部隊
期間沒有享受住房補貼的,按我市相關政策計發。
17.
職工(或其配偶)部隊在京外的,如何調查其住用軍隊住房情況?
答:職工(或其配偶)部隊在京外的,為了方便職工申報住房補貼,減少
不必要往返路途,職工(或其配偶)可將《北京市職工住用軍隊住房情況調查
表》郵寄或傳真給原部隊,原部隊按要求簽字蓋章後,傳真到職工所在單位,
單位可憑軍隊簽字蓋章的《北京市職工住用軍隊住房情況調查表》傳真件先行
辦理申報,待收到原件後存檔。
18.
軍隊轉業復員人員因原部隊改編、撤銷等原因,簽字蓋章困難的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