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外地人怎樣才能擁有北京戶口
北京市公布了《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自2017年1月1日起北京將正式施行積分落戶政策。
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證。
(二)、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四)、無刑事犯罪記錄。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向用人單位提交申請,由用人單位統一向有關部門申報。
積分落戶每年申請一次。
辦理流程:憑相關材料向簽發地派出所申請補領、換領戶口遷移證件並辦理戶口遷移登記。
(1)優秀人才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擴展閱讀:
政府根據年度人口調控情況,每年向社會公布積分落戶分值。市有關部門根據申請人積分情況和落戶分值,初步確定年度積分落戶人員,並將其積分情況向社會公示。公示通過後,申請人可按相關規定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戶口在學校的學生,假若就業單位有人事權,那麼可以把戶口遷移到單位集體戶口,憑借《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和單位接收證明辦理入戶手續;
學生可以要求將戶口遷移回原籍,憑畢業證和《戶口遷移證》辦理恢復戶口手續;或者申請暫緩就業,可以將戶口檔案繼續保留在學校兩年。
戶口不在學校的學生,假若單位有人事權,那麼可以將戶口由原籍直接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