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保障房政策是什麼
政策性保障住房也就是經濟適用房。
從字面上講,經濟適用住房主要就是經濟適用,能滿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經濟適用住房不是誰都可以購買的,它的特供對象主要是城市的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難戶。由於政府提供了優惠的政策,限定了建設的標准、供應的對象和銷售的價格,自然價格較低。目前,經濟適用住房房源建設有三個途徑:一是政府劃撥土地,統一開發、集中建設;二是調整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部分普通住宅;三是單位自建和聯建,出售給本單位職工(老叫法稱為集資房)。
商品房是指具有資質的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經營的房屋。 區別在於:
一、它們的供應對象不同:經濟適用住房的對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難戶;商品房的對象是所有自然人。
二、它們的建設方式不同:經濟適用住房直接由政府組織建設;商品房則完全是按市場運作方式建設。
三、它們的土地取得方式不同:經濟適用住房的土地性質為政府劃撥;商品房的土地則是通過「招拍掛」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四、它們享受的政策不同:經濟適用住房,在建設和銷售過程中,政府可以減免部分規費;商品房則全額繳納。
五、它們的定價方式不同: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定價;商品房的價格則由市場決定。
❷ 什麼是住房保障制度
住房保障制度是一個包含范圍很廣的概念。廣義地說,「宅基地」、「福利分房」都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種具體形式。它們是低生產力水平下保障「人人有房住」的制度。依靠市場配置住房資源,並不等於說人人都只能依靠自己的收入買房子住,也不等於說人人都只能靠市場化競爭、自主分散決策來獲取住房。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為了保障每個人都有房子住,政府要實施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幫助單純依靠市場解決住房有困難的群體。這個政策體系的總稱,就叫做住房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制度和失業保障、養老保障、醫療保障等都是社會保障體系的組成部分。從我國實際情況看,住房保障制度包括四個基本方面。
第一,住房公積金制度。這個制度包括僱主與雇員共同繳付、對公積金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在購房時除個人賬戶累積部分外還可利用公積金貸款購房、以及公積金貸款實行優惠利率等幾個組成部分。
第二,針對低收入群體的半市場化方式的保障制度。政府通過減免土地出讓金或提供土地補貼、減免稅費等方式建設的經濟適用房就是這種制度的體現。經濟適用房是一種「政策房」,應當在檔次、面積以及購房者收入水平上有一定限制。在完善的經濟適用房制度中,政府應當對每年住房開工面積中必須包括多大比例的經濟適用房作出強制性規定。
第三,針對困難群體的非市場化保障方式。經濟適用房畢竟還是讓購房者去「買」。對連經濟適用房也買不起的有些困難群體,可以建立政府貼息的制度。例如人均收入低於某一個水平的家庭購買經濟適用房時,由政府補貼貸款利息。對於貼息也買不起的群眾,可以由政府提供廉租房。
第四,針對特困群體的救濟方式。最後還有少量特困群體,他們連廉租房的租金也付不起。這就需要有制度來保障他們的基本住房需求。具體辦法就是對特困家庭採取政府提供貼租的方式。
上述這四個方面只是就一般性住房保障而言的。我國是一個發展不平衡的大國,從具體國情出發,住房保障制度還需要有針對特殊性問題的特殊政策。例如,在大量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的過程中,如何解決他們的住房問題;城市化進程中,拆遷造成一部分低收入群體居住地遠離核心市區,「有了房卻坐不起車」的問題;城鄉結合部出現的「城中村」問題;老工業基地等社會失業率較高、住房改善速度明顯滯後地區的住房保障問題等。這些問題都是迫切需要我們深入研究並盡快完善的方面。有必要強調的是,作為一個人多地少、資源有限的國家,在一個相當長時間內,我國住房保障制度還只能以「低水平、廣覆蓋」為目標。
此外,即便我們的社會富裕程度提高了,政策也不能鼓勵奢侈性的住房消費。節約資源是公共利益。這個公共利益包括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利益,包括社會全體成員的利益,包括我們子孫後代的利益
❸ 1.住房保障政策受到哪些方面因素的影響
住房保障政策受到經濟因素、政治因素、社會因素等方面因素的影響。
1、經濟因素是住房保障政策的物質基礎。所謂社會政策的經濟基礎,首先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中的經濟發展水平,即生產能力或財富總量;其次是指一個國家的經濟模式。從理論上看,社會政策行動需要投入大量經濟資源,經濟發展水平越高,所創造出來的財富越多,才能越好地支持提高在社會政策領域的投入。經濟發展的基本條件差異會影響住房保障政策。
2、經濟發展模式對住房保障政策也會產生影響。一般說來,與技術密集型或資源密集型經濟相比,勞動密集型經濟對勞動力成本的變動更加敏感,因而對提高社會福利水平的制約更大。因此在經濟全球化的環境中其社會福利水平會更多的受到勞動力成本的制約,這就對我國提高住房福利產生一定影響。
3、經濟體制也對住房保障政策體制和運行模式產生影響。
我國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社會福利制度與經濟制度交織在一起,形成了「國家———
企業福利模式」。
4、社會因素是住房保障政策制定的現實依據。
與其他公共政策相比,社會政策最大的特點之一是其直接面向廣大人民群眾,直接影響千家萬戶的生活以及社會各個群體和個人的實際利益,與家庭、社區、組織和階級階層關系等方面關系密切,並對社會發展和社會生活質量都有直接的影響。
❹ 未享受房改房、住房補貼政策後城鎮住房保障政策的證明怎麼寫
湖南長沙縣這邊去政務中心1.2樓和住保局12樓,有統一的證明,剛辦好!
❺ 2017年全國保障性住房政策有沒有
首先申請保障性住房家庭單位家庭員僅包括配偶及未
27歲父母離異沒再婚證明均單身情況說三三家庭
知道沒看懂
三應申請條件均符合申請套
2013新保障性住房申請政策四表合:4月19號管申請申請類型保障性住房均按照公租房寬標准准入填寫保障性住房核定表期根據情況細等待兩限房經適房程先入住公租房進行度
准入條件:
申請必須滿18周歲
家庭員北京市城鎮戶籍
家庭收入超10萬
家庭員均住房面積超15平
三內賣房離異現象
兩限房條件:
家庭員北京市城鎮戶籍
家庭收入超8.8萬
家庭員均住房面積超15平
三內賣房離異現象
家庭總資產超57萬
父母名義申請兩限房經適房期房貸款由替貸般銀行都業務
懂追問望採納~
❻ 經濟適用房與保障性住房的區別
保障性商品房與經濟適用房都是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性住房,都屬政策性住房,都是有限產權,購房取得產權未滿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區別在於:
一、主要區別:
(1)申請保障性商品房不受收入和資產限制;經濟適用房受到收入與資產的限制。
(2)保障性商品房售價中包含基準地價,價格高於經濟適用房,轉讓時經濟適用房原購買價格與相應地段社會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指導價差價的90%向政府繳交增值收益,而保障性商品房僅需向政府繳交60%的增值收益。上市交易指導價由市政府定期制定發布。
(3)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對象是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保障性商品房的申請對象是非低收入無住房家庭。
(4)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申報收入和資產,並應符合家庭收入和資產控制標准,經濟適用住房和保障性商品房的價格組成不同,即對低收入家庭和非低收入家庭實行不同的銷售價格。
二、保障性住房和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不同:
1、符合下列條件,可以請求購買或許租借保障性住房:
(1) 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奉養、撫育或許撫育聯絡,且一起生活。
(2)家庭成員具有本市鄉鎮常住戶口達到規定年限,且戶口在提出請求地點地的區(市)到達規定年限。
(3) 住宅面積低於規定限額。
(4)可支配收入和工業低於規定限額。
(5) 在提出請求前的規定年限內,任何成員未發作過住宅銷售行為。
知識點拓展:
保障性住房和經濟適用房的請求人及請求程序:
家庭請求經濟適用住宅的,整體成員視為一同請求人,應推舉一名具有民事行為條件的成員作為請求人的代表。獨身人士請求經濟適用住宅的,本人為請求人。請求人代表和獨身請求人(以下合稱請求人)應當向戶籍地點地的大街(鄉鎮)社區業務受理效勞中心照實填寫請求文書,提交戶籍、身份證、房地產權屬證明、租借公房憑據、收入和工業證明等資料,並簽署贊同承受住宅和經濟狀況核對且核對成果予以公示的書面文件。
經濟適用房-網路
保障性住房-網路
❼ 什麼是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分為哪幾種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構成。這種類型的住房有別於完全由市場形成價格的商品房。
1、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政府指導價出售給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2、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或機構擁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賃給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對廉租住房沒有產權,是非產權的保障性住房。
3、公共租賃房
指通過政府或政府委託的機構,按照市場租價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難家庭提供可租賃的住房,同時,政府對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應標準的租房補貼。
4、定向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地拆遷房屋的農戶。
5、兩限商品房
為解決城市居民自住需求,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經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照約定價位面向符合條件的居民銷售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兩限房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保障性住房」。
6、安居商品房
指實施國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設的住房(屬於經濟適用房的一類)。是黨和國家安排貸款和地方自知自籌資金建設的面向廣大中低收家庭,特別是對4平方米以下特困戶提供的銷售價格低於成本、由政府補貼的非盈利性住房。
(7)住房政策與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保障對象:
廉租房對象
1999年出台的《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規定:「城鎮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單位在住房領域實施社會保障職能,向具有城鎮常住居民戶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對低廉的普通住房。」
經適房對象
2007年修訂後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公租房對象
2010年頒布的《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規定:「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的收入線標准、住房困難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和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賃住房。」
❽ 政策性保障住房和商品房的區別
(1)供應對象不同。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對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或者住房困難戶;而內商品房購買的對象容是所有自然人。
(2)兩者建設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直接是由政府組織建設;而商品房則完全是按市場運作方式建設。
(3)土地取得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的土地性質為政府劃撥才能建造;而商品房的土地則是通過招拍掛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4)兩者享受的政策不同。保障性住房在建設和銷售過程中,政府可以適當的減免部分費用;而商品房在買賣過程中則需要全額繳納所有的費用。
(5)定價方式不同。保障性住房的房價主要是由政府定價然後再出售;而商品房的價格主要則由市場具體的情況而決定。而且一般商品房的價格要高於保障性住房的價格,這也是兩者最大的區別之一。
(6)買賣要求不同。商品房在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以後可抵押可轉讓。而保障性住房盡管可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也可以抵押,但在轉讓時,必須在補繳相關費用後,方可轉讓。
❾ 保障性住房土地政策有哪些做出了哪些規定
2012年,財政部發布了《關於切實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安排等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政府拓寬保障房資金來源渠道。
那麼,保障房資金來源究竟有哪些呢?保障房資金來源一應該加大中央政策實施力度,確保資金的足額流入保障性住房建設。
自我國實行土地招拍制度以來,土地出讓收入逐年攀升成為了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來源也是城市建設,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的重要資金來源,所以地方政府對土地的依賴性很高,一些財政收入匱乏的城市表現更為突出,而保障性住房用地都是以財政劃撥為主,造成地方政府缺乏積極性,相關數據表明2010年國有土地出讓收入達到29109.94億元,扣除征地拆遷等補償成本性支出13395.6億元,土地出讓凈收益為15714.34億元,而其中用於住房保障的支出僅463.62億元,僅占土地出讓凈收益的2.95,%,而中央要求的土地出讓凈收益不低於10%的資金投入保障性住房的規定目標顯然沒有達到。所以地方在保障房的建設資金投入和運用方面仍然不足。
保障房資金來源二雖然中央財政保障性的安居工程支出逐年增加,並且幅度很大,但是國家撥款必定有限,而保障性住房資金規模大,所以社會資金投資保障性住房是保障性住房建設的不可或缺的力量。運用「創新的財政支持方式」,引導社會資金投資保障性安居工程刻不容緩。
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支持成立專門的企業,負責建設、運營、管理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足額安排資本金,利用國家政策引導企業通過銀行貸款、發行企業債券、社會投資等籌集建設資金。也可以用「政府出地,企業出資」的方式吸引社會機構參與建設。
保障房資金來源三保障性的住房成本有很大一部分是控制在各種稅費上的,要想降低建設成本就要切實落實稅費優惠政策,降低保障安住建設成本,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基金免繳政策,一律免繳土地出讓收入,落實營業稅、房產稅、契稅等稅收減免優惠政策。保障房資金來源是保障房建設的基礎,只有不斷拓寬保障房資金來源,才能推動保障房的更快發展。
另外,明確保障房資金來源後,保障房資金運用管理也不容忽視,要確保資金專款專用,以防資金滯留、擠占和挪用等發生。
❿ 殘疾人住房有什麼政策
殘疾人買房暫時還沒有什麼優惠政策。
但對家庭困難的低保戶,各地出台了一些政策,比如建造一批價格便宜的經濟適用房,買不起房的可以提供租金非常便宜的廉租房。
你可以到當地街道和居民委去咨詢和申請,讓他們幫助你解決。
中國目前對殘疾人的補貼優惠包括: 對重度殘疾人有安最低標准繳納養老保險。
優先申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
山西省的一級殘疾人而且領取了二代殘疾人證的有480元的補貼。
國家對聾啞人以無生活自理能力為由,到民政的低保局辦理低保。
農村低保最高可以達到每月90元。
(10)住房政策與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分類標准
制訂殘疾標準的原則有二:
1、以社會功能障礙為主來確定殘疾 即以社會功能障礙的程度劃分殘疾等級。
2、為利於國際學術交流和資料的互相比較 凡是已經有國際統一標準的,盡量和國際統一標准取得一致;對沒有國際統一標準的,自行制訂。
因此,我國制訂的五類殘疾標准中的視力殘疾標准、聽力語言殘疾標准與國際標准基本一致。
智力殘疾標准也是一致的;肢體殘疾標准則是自行制定的;精神殘疾標准也是參照世界衛生組織提供的精神病分級標准而自行制訂的。
1987年我國殘疾人抽樣調查,對五類殘疾的定義及分級標准如下:
視力殘疾
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眼視力障礙或視野縮小,而難能做到 一般人所能從事的工作、學習或其他活動。 視力殘疾包括盲和低視力兩類。視力殘疾的分級 見表1-1。
1、盲一級盲:好眼的最佳矯正視力低於0.02,或視野半徑小於5度。
二級盲:好眼的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 0.02,而低 0.05或視野半徑小於10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殘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