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市人才安居暫行辦法的第三章 領軍人才安居
第十四條 本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擁有商品住房、未領取過領軍人才租房補貼的領軍人才,可以申請租住免租金住房3年,其中地方級領軍人才、後備級人才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領軍人才免租金住房建築面積標准為:
(一)國家級領軍人才不超過150平方米;
(二)地方級領軍人才不超過100平方米;
(三)後備級人才不超過80平方米。
領軍人才租住免租金住房期間的管理以及續租,參照本辦法第十二條執行。
第十五條 本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租住過免租金住房、未擁有商品住房的領軍人才,可以申請累計不超過3年的租房補貼,其中地方級領軍人才、後備級人才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領軍人才租房補貼標准為:
(一)國家級領軍人才4800元/月;
(二)地方級領軍人才3200元/月;
(三)後備級人才2560元/月。
領軍人才租房補貼申請經審核合格後,由市住房保障部門按季度發放。
第十六條 本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在本市擁有不超過一套商品住房的領軍人才,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門申請購房補貼,其中地方級領軍人才、後備級人才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領軍人才購房補貼由用人單位和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擔,政府根據用人單位實際補貼情況確定補貼金額,但政府補貼金額不超過以下標准:
(一)國家級領軍人才每年15萬元,總額75萬元;
(二)地方級領軍人才每年10萬元,總額50萬元;
(三)後備級人才每年8萬元,總額40萬元。
領軍人才購房補貼申請經審核合格後,由市住房保障部門在5年內按年度發放。
購房補貼續發期間購買商品住房的,不影響余額發放。
第十七條 領軍人才在領取貨幣補貼期間離開原用人單位的(退休的除外),原用人單位應當自其離職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市住房保障部門。市住房保障部門自其離職當月起暫停發放貨幣補貼。
領軍人才被本市新用人單位錄用後,可以通過新用人單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門申請繼續發放貨幣補貼剩餘部分。
第十八條 申請購房補貼之前已經領取過領軍人才租房補貼的,應當從購房補貼中相應扣減;租住過免租金住房的,應當按照公租房租金標准從購房補貼中相應扣減。
已經領取購房補貼的領軍人才或者其配偶的人才層級提升後,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門申請補發購房補貼差額,且不受擁有商品住房套數的限制。
第十九條 領軍人才自首次領取購房補貼之日起10年內,用以申請購房補貼的房屋產許可權制轉讓,在限制轉讓期內申請轉讓該房屋產權的,應當退回已經領取的購房補貼。
第二十條 領軍人才可以申請購買安居型商品房,按照本市安居型商品房管理有關規定執行時,領軍人才可以申請不超過90平方米的住房,且不參加安居型商品房輪候,住房面積不受家庭人數的限制。
㈡ 2016深圳新引進人才的住房補貼申請,下個月就30了,深戶調令還沒下,有什麼方法提速嗎
我今年9月滿的30,深戶11月下來的,一樣可以申請。供參考,
㈢ 深圳新引進人才住房和生活補貼,過了公示期多久(幾天)到賬,實際的拿過的說一下啊
人力資源部門在公示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工作。
人力資源部門日常受理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申請,通過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請人戶籍情況,通過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在每月首個工作日匯總上月市、區申請人名單後,送市住房保障部門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況。市住房保障部門在25個工作日內反饋核查結果。
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核查結果以及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審核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新引進人才,在本部門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本次申請終止。
人力資源部門在公示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工作。
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信息審核以審核時的信息狀態為准。
(3)深圳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什麼時候發布擴展閱讀:
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做好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根據《關於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深發〔2016〕9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市政府令第273號,以下簡稱《安居辦法》)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申請、審核、發放和監督管理。
本辦法所稱的新引進人才,是指2016年3月23日後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區人力資源部門(含新區、前海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以下統稱「人力資源部門」)接收的應屆畢業生、引進的歸國留學人員和首次調入的在職人才。
2016年3月22日前曾辦理人才引進手續(指取得引進審核文件),並在3月23日後再次辦理引進手續的人員,不適用本辦法(因學歷晉升需辦理應屆畢業生接收和歸國留學人員引進的除外)。
新引進人才引進時點以首份引進審核文件簽發時間為准(學歷晉升的除外)。
第三條 新引進人才申請租房和生活補貼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為准;
(二)具有深圳戶籍;
(三)在深圳繳納了社會保險費,且社會保險關系仍在本市;
(四)本人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調入的在職人才除符合上述規定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的未滿30周歲、碩士的未滿35周歲、博士的未滿40周歲。上述年齡條件以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
第四條 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標准為:本科15000元/人、碩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補貼資金一次性發放。
第五條 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的受理、審核、發放及監管。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委託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人事中心)具體負責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區人力資源部門指定相應部門具體負責本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
第六條 區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將本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資金納入其年度部門預算、決算,報區財政部門審核;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於每年2月底前,將上年度支出規模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匯總。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負責將其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資金納入市人事中心年度部門預算、決算,報市財政部門審核;市人事中心負責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於每年3月15日前匯總市本級及各區上年度支出規模,函告市財政部門。
前海現代服務業合作區負責將本合作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資金納入其年度部門預算、決算,報市財政部門審核;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
第七條 市財政部門負責審核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辦理的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資金預算和決算,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將資金指標下達至市人事中心;於每年9月30日前,根據上年度支出規模提前告知各區專項轉移支付規模;於每年3月31日前與各區財政部門就上年度補貼資金進行結算。
第八條 市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匯總提供市、區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況。
第九條 新引進人才應當在引進審核文件簽發之日起一年內,通過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政府網站「新引進人才補貼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提出補貼申請。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第十條 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審核和發放按以下方式辦理:
人力資源部門日常受理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申請,通過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請人戶籍情況,通過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在每月首個工作日匯總上月市、區申請人名單後,送市住房保障部門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況。市住房保障部門在25個工作日內反饋核查結果。
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核查結果以及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審核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新引進人才,在本部門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本次申請終止
人力資源部門在公示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工作。
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信息審核以審核時的信息狀態為准。
第十一條 公示結束前,新引進人才可以撤銷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申請。
新引進人才申請租房和生活補貼未審核通過的,可在引進審核文件簽發之日起一年內再次提出申請。
第十二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持相關證明材料到相應的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業務窗口提交書面材料現場辦理:
(一)因個人信息錯誤導致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失敗的;
(二)因信息系統原因導致無法網上及時申請的;
(三)對申請審核結果有異議的;
(四)撤銷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的;
(五)其他需現場處理的問題。
第十三條 因信息核查結果與申請人實際情況不符而導致審核不通過的,申請人需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與其本人信息相符合的有效證明材料,人力資源部門在收到證明材料後,對符合申請條件者,可納入下一期審核名單。
第十四條 相關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五條 申請人以隱瞞或者虛報年齡、學歷、戶籍、社會保險及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況等方式弄虛作假的,或者以賄賂等不正當手段騙取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由人力資源部門依照《安居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申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被依法處以行政處罰的,或者終止發放補貼的,人力資源部門應當將其納入不良行為記錄,在本部門政府網站上向社會公示,並提交個人信用徵信機構,由其依法在個人徵信記錄中作不良行為記錄。
第十六條 根據新引進人才類別的不同,引進審核文件是指,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應屆畢業生的高等院校畢業生介紹信、歸國留學人員的留學人員報到行政介紹信、在職人才的招調通知,以及接收出站博士後人員備案通知書、招收進站博士後人員備案通知書等。
第十七條 本辦法施行後,相關事項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一)根據《安居辦法》已領取了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的,不得再次領取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但2016年3月23日後引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人員和歸國留學人員在本辦法頒布之日前,已按照《安居辦法》領取了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的,可按照《若干措施》規定的補貼標准補發差額部分;
(二)已享受本辦法所規定的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不得再次領取。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資料來源:深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
㈣ 我是深圳應屆本科生落戶,什麼時侯才能申請沙井人才住房
本科畢業生只能先申請租房補貼1萬五。人才住房需要研究生學歷以上或深圳重點引進人才才有資格。
㈤ 碩士研究生2018年已落戶深圳,怎樣申請人才安居房
1、戶籍要求(滿足一項即可)
①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均具有本市戶籍,注意: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②申請人配偶屬現役軍人的,可以不受戶籍限制;
③申請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學而將戶籍遷出本市的,視為具有本市戶籍。
2、年齡要求(滿足一項即可)
①申請人應當以家庭為單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輪候申請,申請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應當列為共同申請人。
注意:具有本市戶籍的申請人(配偶)父母可以且只能列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請人,申請人(配偶)父母未離異的,不得單獨一方列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請人;申請人成年子女不能列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請人。
②年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可以個人名義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輪候申請。
3、社保條件(滿足一項即可)
申請人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5年以上;
申請人為人才安居政策中規定的領軍人才、新引進高級人才(2010年5月14日後引進的正高、副高)和中初級人才(本科及以上),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
③屬於以下特殊群體的,不受繳納社會保險時間限制:⑴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屬於經民政部門認定的撫恤優待、優撫對象;⑵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屬於經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的殘疾人。
4、住房要求(需同時滿足):
①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均未在本市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申請受理日之前5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②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購買過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過人才購房補貼、海外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等購房優惠政策;因違法行為被終止發放購房補貼的,視為已享受購房優惠政策。(入戶後的租房補貼沒事,但不要同時申請)
5、計劃生育(滿足一項即可)
申請人及其配偶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為;
如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行為,但已依法接受處理並自處理之日起滿15年的。
網上申請→窗口受理→審核審批→辦結
1、進入「廣東政務服務網」首頁-登錄,點擊「個人服務」→「租房購房置業」→「住房保障申請」點擊「住房保障申請」後,選擇你相對應的區,在點擊「在線辦理」。根據提示填入相關信息並提交後,記得列印申請表。帶上你准備好的資料,到你申請時預約的窗口提交材料。
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並出具《備案回執》;
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當場告知原因並出具《不予受理回執》;
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但材料不齊全或者內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員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內容要求,並出具《一次性補證告知書》。
審批通過的會按季度批次在深圳市住建局網站公示,審批決定不通過的當天予以辦結並出具《不予通過決定書》
公示通過後會轉入輪候庫,入冊進入輪候庫,具備相應租房或購買安居型商品房資格。
㈥ 2016深圳市新引進人才住房補貼我申請為什麼還是6000 不是說現在要1.5w了嗎 ,求解
(1)新引進人才復租房補貼:具有本制科以上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學歷為准;應屆畢業生和歸國留學人員無年齡限制。在職人才應當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未滿30周歲、碩士未滿35周歲、博士未滿40周歲。上述年齡條件以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具有本市戶籍;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獲准租住市區兩級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過政府發放的人才租房補貼。續發時除需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在引進我市後累計在深繳納三個月的社會保險。
(2)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為准;應屆畢業生和歸國留學人員無年齡限制。在職人才應當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的未滿30周歲、碩士的未滿35周歲、博士的未滿40周歲。上述年齡條件以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 具有深圳戶籍;在深圳繳納了社會保險費,且社會保險關系仍在本市;本人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也就是說全日制本科有住房補貼和生活補貼15000元,非全日制的引進只有住房補貼6000元。
要應屆畢業的才有住房補貼和生活補貼,其他的只有住房補貼
㈦ 2016深圳市新引進人才住房補貼我申請為什麼還是600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關於印發《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版工作實施辦法權》的通知 數量及方式 每人限申領一次,符合條件即可 條件 一、申請范圍 2015年1月1日後,經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含新區、前海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以2016深圳市新引進人才住房補貼我申請為什麼還是600
㈧ 深圳新引進人才住房和生活補貼要公示多久,我的已經公示半個月的還沒動靜
深圳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每月審核上月租房補貼申請,將擬發放人員名單在部門政府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補貼發放時間為公示結束10個工作日內。公示通過後,租房補貼撥付至申請人金融社保卡的銀行賬戶。
這是文件上面寫得,有延遲目前也沒什麼好的方法,只能慢慢等了。
㈨ 深圳公司人才住房公司讓員工開的無房證明是交給公司的還是給政府的
到國土局各個分局開證明都可以。全市有14個點 這14個查詢點包括:市檔案大廈、深圳房地產回權登記中心、寶答安登記點(辦公地址:寶安區30區前進一路293號市國土房產局寶安分局)、龍華登記點(辦公地址:寶安區龍華街道龍環二路181號龍華國土所)、
深圳公司,人才\住房,無房,證明
到國土局各個分局開證明都可以。全市有14個點 這14個查詢點包括:市檔案大廈、深圳房地產權登記中心、寶安登記點(辦公地址:寶安區30區前進一路293號市國土房產局寶安分局)、龍華登記點(辦公地址:寶安區龍華街道龍環二路181號龍華國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