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貴州省省住房公積金怎麼辦理
復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九)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一)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⑵ 貴州省安順市申請廉政房要那些條件
租售對象及條件
(一)具有安順市西秀區城區常住非農業戶口。
(二)按照安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安順市民政局《關於印發安順市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線劃分標準的通知》(安市住建【2010】191號),西秀區家庭人均月收入按1245元作為准入條件。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
四、申請方式
申請購買或租住廉租住房的家庭,應在規定期限內,由戶主或戶主家庭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代表申請家庭向所在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到區住建局登記,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戶主代表家庭(推舉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的須持所有家庭成員簽字壓印的推舉書)申請書(原件);
(二)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三)《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入戶摸底調查證明》(原件),(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應提交復印件);
(四)居住在西秀區直管公房的應提交公房繳租憑證、租賃協議(復印件);
(五)保障對象婚姻狀況證明(需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復印件、未婚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原件);
(六)孤、老、病、殘的困難戶需提供有效證件。
提供復印件的同時須提供原件核對。
⑶ 貴州省興義市有沒有保障性住房、廉租房
有啊,不知是是否達到保障性、廉租標准,
如果沒有,要有一定的關系,
⑷ 貴州省榕江縣關於退伍軍人現在有什麼方案和好事
榕江縣復員退伍軍人住房保障實施細則
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做好復員退伍軍人住房
保障有關工作的實施意見》
(黔建保發〔2015〕1號)文件
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製訂本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體要求
第一條(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落實復員退伍軍人政策待
遇,加大復員退伍軍人困難人員幫扶力度,保障復員退伍軍
人合法權益,促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保持經濟社會和
諧穩定發展。
第二條(目標任務)
對享受撫恤補助的復員退伍軍人和
企業參戰人員家庭,符合我縣住房保障條件的優先安排租住
或購買公共租賃住房(含往年度剩餘廉租住房)
,持有民政
部門低收入相關證明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
15
平方
米、未享受過實物保障的,可申請住房租賃補貼,社區、鄉
(鎮)人民政府、
住房保障部門必須開通「綠色通道」
,
即報即
審即辦,做到應保盡保。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三條(實物)
申請租住或購買公共租賃住房的復員退
伍軍人和企業參戰人員家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榕江縣戶籍;
(二)無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
15
平方米;
2
(三)
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榕江縣最低工資標準的
1.5
倍;
(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
養、撫養或扶養關系,且在本縣居住;
(五)沒有享受過房改房、保障性住房和福利性分房,
沒有購買商品房、二手房和商鋪。
第四條(補貼)
申請住房租賃補貼的復員退伍軍人和企
業參戰人員家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榕江縣戶籍;
(二)無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
15
平方米;
(三)
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榕江縣最低工資標準的
1.5
倍;
(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
養、撫養或扶養關系,且在本縣居住;
(五)沒有享受過房改房、保障性住房和福利性分房;
(六)沒有購買二手房、商品房和商鋪;
(七)持有民政部門低收入和復員退伍人員身份的相關
證明。
第三章
保障標准
第五條(實物標准)
符合我縣住房保障條件,納入住房
保障的復員退伍軍人和企業參戰人員家庭,根據保障家庭的
申請意願,實物標准根據復員退伍軍人和企業參戰人員以家
庭為單位配租或配售一套公共租賃住房(含往年度剩餘廉租
住房)
。
3
第六條(補貼標准)
住房租賃補貼保障面積標准為每人
15
平方米,補貼標准為每人每月
4
元
/
平方米。補貼額度根
據人均住房建築面積
15
平方米給予差額補貼。
第四章
申報程序
第七條(申請受理)
復員退伍軍人和企業參戰人員家庭
向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或村委會)提出申請。
第八條(初審)
居委會(或村委會)收到申請材料後,
應當及時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並告知申請人。
同意受理的,
應提出初審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及相關情況張榜公
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並移交所
在的鄉鎮人民政府。
第九條(復審)
鄉鎮人民政府對申請材料進行復審,就
申請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審核,並
將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情況在其戶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單位
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收入、住房等情況。公示
期滿無異議的,報縣住房保障部門審查。
第十條(終審)
縣住房保障部門收到鄉鎮人民政府移交
的申請材料後,通過查閱房產登記檔案對申請家庭(個人)
住房狀況進行核實提出審核意見,並會同民政部門對申請家
庭(個人)收入狀況進行核實提出審核意見。縣住房保障部
門對審核結果進行公示。
第十一條(登記造冊)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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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考二級建造師證。蓋章分別是: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這個證有有多大
你好,二建還是相當有含金量的!建議能考就考下!
二級建造師報考條件:
凡遵紀守法,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