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宜昌市可以申請廉租房嗎
市房產管理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於擴大城區廉租住房實施范圍、提高廉租住房租金補貼標準的通知》,決定從本月起對城區廉租房補貼進行擴面、提標,保障面積擴大到10平方米,月租金補貼標准提高到8元/平方米/人。
擴面、提標具體標准
從2008年7月1日起,市城區廉租住房保障范圍由人均使用面積8平方米擴大到10平方米,月租金補貼標准由7元/平方米/人提高到8元/平方米/人;凡市城區(不含夷陵區)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均可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廉租住房的申請、受理程序按照《宜昌市城區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程序辦理。
累計有近1900人獲得補貼200多萬元
據統計,2006年7月1日起我市城區開始實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兩年共有854戶1895人獲得補貼共計208.4元。另外,其中因不再享受低保(收入提高)、住房面積改善達標及死亡等因素,先後有67戶退出享受補貼對象,2008年6月實際有787戶1895人享受此項補貼。
主要涉及相關的具體申請手續如何辦理?昨日,記者從房產管理部門了解到了詳細的審批流程:
一、領表:申請人憑《低保證》於每月中旬向戶籍所在街辦或鄉鎮人民政府領取《宜昌市城區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表》。
二、填表並簽章:申請人填寫《申請表》,並由區民政部門出具低保情況審驗證明、戶籍所在社區居委會或單位出具現住房情況證明。
三、受理申請:戶籍所在地街辦或鄉鎮人民政府初審申請材料,並出具書面受理決定。申請材料包括:1、《申請表》;2、家庭戶口簿、家庭成員身份原件、復印件;3、《低保證》原件及主頁復印件;4、「三無」殘疾證及復印件;5、其它相關證明。
四、查公示:經審核後,市房管局在接到移交資料的次日起1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不合格的,出具書面通知並說明理由;審查合格的,於每月中旬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工作單位和《宜昌房地產網》上公示。
五、實施配租:補貼配租家庭在市場上自行擇房並簽訂租賃合同,並將租賃合同報市房管局備案後向其發放租金補貼。因家庭情況特殊不能提供住房租賃合同的,經戶籍所在地街辦或鄉政人民政府同意,市房管局向其先予發放租金補貼。實物配租家庭與市房管局簽訂《廉租住房合同》後,市房管局向其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