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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廉租住房保障方法

發布時間:2020-12-01 18:25:09

A. 安置房 廉租房 經濟適用房 倒班房 公共租賃房 ,從概念定義開發、產權、管理、出售上有些什麼規定,有什麼

廉租房(low-rent house或者-rent housing)是中國大陸地區推行的一項旨在解決城市特困人口住房問題的保障措施。 我國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給城鎮居民中最低收入者。以廉租房政策推廣較好的上海為例,2003年4月[1],廉租住房的認定標准由人均居住面積在5平方米以下提高到人均6平方米以下。2003年12月,認定標准再一次上調到7平方米以下,同時把人均居住面積低於7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於570元的老勞模和重點優撫對象也納入了廉租住房的解決范圍。當今世界,住房難題幾乎困擾著所有國家的平民百姓。即使在發達國家,「居者有其房」也不是所有人單靠自己的力量就可以實現的。但在這些國家,政府對這個重要的民生環節,已經總結出了豐富的經驗及政策。中國建設部明確要求,全國所有市縣在2008年年底前必須建立「廉租房」制度
經濟適用房的異同
與中國的另一項住房保障措施經濟適用房相比,在經營方式、目標對象、房源等方面有以下不同: 廉租房
經濟適用房房源為新建住房,而廉租房房源多樣化,包括新建住房、空置樓盤、改造危房、老舊公房等。 廉租房只租不售,而經濟適用房用於出售。 廉租房面向城市特困人口出租,只收取象徵性的房租;而經濟適用房通過土地、稅收政策扶持、控制建築標准、限制利潤等手段降低建築成本,面向買不起商品房的城市居民低於市場價格銷售。
存在問題
早在1998年住房商品化改革之時,國務院曾經下文要求各級政府盡快建立起以經濟適用房為主和租售並舉 廉租房
的住房供應體系。但廉租房制度建設由於責任不清、資金來源缺乏等問題一直沒有實質進展。對於地方政府而言,廉租房建設無益於財政和政績。特別是在土地出讓招標拍賣的今天,廉租房建設會減少土地出讓金收入,該收入在某些經濟落後地區政府的財政收入中,甚至佔了一半以上。對於房地產開發商而言,由於無利可圖,故反應冷淡。 2006年,在商品價格飛漲,經濟適用房建設制度被廣為質疑的背景下,要求加強廉租房建設的呼聲越來越高。該年國務院頒布條例要求地方政府將土地出讓凈收益的部分按一定比例用於廉租住房制度建設,並為參與廉租房建設的開發商提供銀行信貸便利。從目前的實踐來看,現有的廉租房數量未能覆蓋所有符合標准人群。由於標准過低,大量被排斥在租住標准之外的人群仍然無力購買住房。
編輯本段福利特點
廉租房
廉租房的福利性特點,決定了其與一般商品房的開發與運作有著明顯的不同。然而也正是由於這些特點的存在,廉租房的開發與運作面臨新的困難。廉租房一直是中國房地產市場中重要的住房制度之一,雖然建立時間不短,但是因為種種因素的制約發展程度有限,成為當前房地產市場結構性失衡的關健問題之一。
編輯本段相關規定
什麼是廉租房
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簡言之,廉租房是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一種制度。
不得申請廉租房具備條件
(一)單身(含離異)申請人未滿35周歲。但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社會救濟、社會救助的孤兒除外; (二)離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內有住房轉讓行為且轉讓住房的建築面積超過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不納入保障范圍。但申請家庭成員中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轉讓住房並提供有關證明的除外; (四)領取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金的被拆遷人,在拆遷補償中已按《石家莊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四十五條規定政策獲得補償安置的; (五)掛靠戶口所掛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擁有轎車或經營性機動車的; (七)興建、購買商業用房或高標准裝修現有住房的; (八)出資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就讀高收費學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不得申報的情況。
申請廉租房須提供的哪些種材料
申請人應當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受理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受理機關應當及時簽署意見並將全部申請資料移交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除了書面申請,申請人還需提供3種材料:一是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證明或政府認定有關部門或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二是申請家庭成員所在單位或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現住房證明;三是申請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此外,還有地方政府或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編輯本段廉租房的現狀
隨著廉租房政策的不斷發展和完善,人們的了解逐漸深入,在認識到廉租房政策在幫助低收入家庭解決基本住房問題上取得了一些成效,截至2006 年年底,全國657 個城市中,已有512個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總數的77. 9%;全國累計有54. 7萬戶低收入家庭通過廉租房政策改善了住房條件,其中,領取租賃住房補貼的家庭16. 7萬戶,實物配租的家庭7. 7萬戶,租金核減的家庭27. 9萬戶,其他方式改善居住條件的家庭2. 4萬戶。同樣,以2006年年底為限,全國累計用於廉租房建設的資金為70. 8億元,僅當年一年就達到23. 4億元,佔1999年以來累計籌集資金的1 /3。全國人均住房面積從1993年的17. 8平方米增加到現在的28平方米。
編輯本段社會意義
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國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種概念。 廉租房
我國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給城鎮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來源主要是騰退的舊公房等。 廉租房是國家和當地政府為了解決城市中低經濟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而建的普通住宅,有社會公共福利和住房社會保障性質。 廉租房一般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資建好後,低租金給住房困難戶,二是由政府發放租金補貼給住房困難戶,由他們租賃社會房屋居住。 廉租房有特定的供給對象,符合廉租房供給條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請,並經過政府相關部門核實批准後,方能購、租、補。廉租房無繼承權。
編輯本段相關物業
經濟適用房/經適房,就是有資格買的比如一家年收入不超過6萬住房面積每人不超過15平米。 經濟適用住房,常簡稱為經濟適用房,在中國是指由政府出資扶持的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兩方面特點的社會保障住房。所謂經濟性,是指住房的價格相對同期市場價格來說是適中的,適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負擔能力。所謂適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築標准上不能削減和降低,要達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許多國家一樣,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低收入人群解決住房問題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 香港稱為公共屋邨(簡稱公屋),澳門稱為社會房屋,台灣稱為國民住宅(即國宅),新加坡稱為組屋。 廉租房就是使用權的每月要交房租的。
兩限房,是指兩限就是限制價格,限價不是死價,它的價格有個上線,也就是不論你賣多少,都不能超過這個價格。另一個就是限制居住面積。這個面積肯定比同地段的普通商品房的面積小。限價房可以上市銷售,而且價格是由賣房人自己制定,不再受政府的約束.但是一般買了限價房的人是不會賣的,因為買房的人資格是嚴格把關的,炒房產的人肯定買不到限價房。 產權房就是私產,一次性購買終身受用,除了每年要交的物業費別得沒有了。
編輯本段國外情況
當今世界,住房難題幾乎困擾著所有國家的平民百姓。即使在發達國家,「居者有其房」也不是所有人單靠自己的力量就可以實現的。但在這些國家,政府對這個重要的民生環節,已經總結出了豐富的經驗及政策。日前,中國建設部明確要求,全國所有市縣在2008年底前必須建立「廉租房」制度。
美國:審查程序很嚴格
美國的「廉租房」可以是集中建設在城市的某一區域內,被稱為「公共建築」用房;也可以是分散在不同的普通租房戶中,為戶主所有,但接受政府租房補貼。這兩種形式的「廉租房」戶型多樣,可以滿足不同大小家庭的需要。其房屋保養程度、居住標准等都與普通出租住宅相同,所以,「廉租房」並不一定就是貧民窟的代名詞。 凡能夠證明處在低收入線的美國個人和家庭,只需拿出其全部收入的30%支付租房和水電費用,不足部分由政府補足。 例如,一個家庭的月收入是426美元,所選住的房子月租為550美元,那麼他們應支出房租104美元(加上水電費也不會超過其收入的30%),餘下的446美元由國家付給房子的主人。 美國房屋和城市建設部要求低收入者提出書面申請,提供完整真實的收入情況和家庭成員情況,如年齡(適用於老年人)、健康(適用於殘疾人)等。低收入標准以申請人所在地的平均收入為准。美國共有130萬戶住在「廉租房」里的家庭。 對於有可供出租房屋的業主來說,他們自願向地區住房局提供自己房屋的狀況,接受該局對房子的檢查,合乎安全舒適標准後,就可以接受租戶的租約。有了政府對租房人的預先調查,低收入家庭也可以放下心來簽約。 房東不可以擅自提高房租,也不能輕易將住戶趕走,改租給願意出高價的人。總體而言,相關審查很嚴格。 弊端由於有房人和租房人對政府資金的依賴,妨礙了城市的更新,而政府中的官僚主義,也使得審核過程冗長,很多人在等待名單上排隊數月都得不到答復。
法國:「廉租房」的天堂
與美國相比,法國的「廉租房」不僅發展早,數量也驚人。全法國大約有1/4的人住在「廉租房」里。由於法國購置房屋的貸款難求,利率高、財產稅也高,所以很多人不買房,拿著政府補助住進「廉租房」後,就不再搬出。 與美國不同,法國「廉租房」管理和審核下放到地方政府,申請人等待的時間要比在美國的人短一些。另一個不同是,法國的「廉租房」租金固定,政府提供補貼,很多人出少量的錢,就可以住上市區內「天價」豪宅,舒適程度極高。 法國「廉租房」在建造過程中可得到中央政府的補貼,但建成後由各地方政府下屬的「廉租房管理辦公室」管理。按規定,該辦公室一方面嚴格控制房源,大部分「廉租房」只租不賣;另一方面對社會公開「廉租房」出租情況,接受大眾的監督。除了收入很低的移民家庭或家庭負擔很重的多子女家庭外,「廉租房」受益群體的「上限」是那些收入相對較少的低級別公務員。 弊端法國「廉租房」的租期是永久性的,一名低收入者在租下「廉租房」後,即使今後成為總理,仍可長期佔有該住房。而另一些亟需住房的人卻可能因此得不到房子。
加拿大:「廉租房」很大
福利事業較好的加拿大,「廉租房」政策大致與美國相同。不過在去年,該國政府追加了大筆資金,作為相關補助,使更多的家庭能夠加入「可負擔住房計劃」,也就是讓他們在5年內,只用30%的收入,就可以住上合適的房子。 加拿大政府曾出資建設大型公寓樓,作為公共「廉租房」。僅在安大略省,就有27萬個「廉租單元房」。 弊端太過集中的公共「廉租房」,使特大建築很容易成為罪犯和毒品販的藏身之地。
新加坡:「廉租房」分兩個檔次
在新加坡,占很大比例的居民住宅屬國家所有。新加坡房產和發展委員會將「廉租房」分為兩個檔次,家庭收入在800新元或以下的家庭,只需繳占總收入10%的錢作為房租;收入在800-1500新元的家庭,用於房租的錢為收入的30%。該委員會還計劃擴大投資,建設新的供出租房產,而且這些房子與商品房混建,以平衡社區的人文居住情況。該委員會還將把部分空置樓房中的多居室,改造成1居或2居室的小單元,這樣就可以讓更多的家庭有房可租,租金也更貼近他們的收入。
日本:「廉租房」扎堆大城市
日本的「廉租房」首先照顧單親母親、殘障人和老年人的需要。不同的是,房租並不按收入多寡收取,而是按房子的造價和條件設施收,所以,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廉租房」,而是更符合日本語所說的「公營住宅」。 日本有超過220萬公共「廉租房」,佔全部住宅的4.7%,另外還有大批供中產階級居住和購買的房子。還有一個特點是,在東京、大阪和名古屋三大城市,集中了日本50%以上「廉租房」。 廉租房的對象就是一些剛工作居住不穩定者或者就是帶著一兩個小孩的一些年輕夫妻。這種人剛工作不久,沒有很強的購買力,但對於居住條件也不是很講究,而廉租房正好符合他們的需求。真的能夠買得起房子的基本上要從30多歲40歲的人開始,而且也是貸很多很多的款。日本的利息低,相對的貸款利率也不是很高,只有1%左右的,付了首付,基本上每個月就只需要用租房的錢還貸款就可以了。 雖說買了房,但也不是說房子越多越好,日本的公寓房有使用年限,到了時間要拆除或者整修等等,這部分的費用就需要大家平攤,所以就算廉租房再便宜,也是買了可以住就可以了,沒有人想到要多買幾套來換取租金。而且日本的房子折舊率就和房租差不多,一旦住過人的房子再要換手就跌了身價。
編輯本段現狀分析
9000億能否改寫住房供應格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2008年11月12日表示,今後三年內要新增200萬套廉租房、400萬套經濟適用房,並完成100多萬戶林業、農墾和礦區的棚戶區改造工程,總投資將達到9000億元,平均每年3000億元。 可以說,保障性住房數量的增加,是對1998年房改政策未能實現的思路進行糾偏。1998年政府啟動住房改革之時,就有建設保障性住房的規劃,即「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按照當時政策鎖定的高收入家庭總數不及20%,城市80%以上的家庭應該是由政府向他們供應經濟適用房,而不是開發商搞的商品房。然而多年來一直沒有被真正重視起來。 現在的現實是,廉租房的資金主要來自於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級政府,房屋建成後交給地方的廉租房管理部門管理。政府想提供盡可能多的廉租房,但這又需要有大量的投資,那麼如何解決這種矛盾呢? 中投顧問認為,此次中央9000億元大力支持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為政府缺少資金解決了問題。增加廉租房供應,使大部分低收入者有房可租,可有效降低市場上對住房的需求。由於房地產價格受供求關系影響較大,可以說廉租房制度或多或少起到了穩定房價的作用。 9000億的保障性住房中,產品各不相同,對市場的沖擊也不相同。9000億的保障性住房中,按照目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分類,進入銷售市場的僅有400萬套經濟適用房,對商品房房價能產生一些影響。其他的廉租房及林業、農墾和礦區的棚戶區改造工程,短期內不會出現與商品房爭奪客源的局面,不會影響城市的房價。 中投顧問認為,購買保障性住房的人群在一定程度上並不是商品房人群的分化,並沒有削減商品房的購買群體。9000億元的保障性住房計劃僅僅滿足了我國3%人口的住房需求。 中投顧問認為,由此可以得到一個結論:9000億保障廉價房的措施是政府的一個關注民生的工程,其不但不會給目前房地產市場,尤其是商品房市場產生沖擊,還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起到穩定房價的作用。
廉租住房管理出新規
住建部、民政部、財政部近日聯合發出通知,針對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現的問題,作出有關規定。明確廉租房家庭再購買其他住房的,應當辦理廉租房退出手續;對騙取廉租住房保障、惡意欠租、無正當理由長期空置,違規轉租、出借、調換和轉讓廉租住房等行為,可以收回廉租房

B. 廉租房制度和經濟適用房制度

根據建設部設定的工作計劃,2007年,國內所有城市和縣城鎮將全部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難戶「應保盡保」。這是記者從1月23日召開的全國建設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廉租住房制度是中國住房供應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一直以來,解決城市低收入者住房問題有三種方式可供選擇:提供租房補貼、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這其中最經濟、最公平、最能滿足城市低收入者住房需求的制度是廉租房。眼下,很多地方的經濟適用房逐步發展起來,解決了一部分較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但同時也帶來了「權力尋租」、炒賣房號等一系列問題。盡管近期國家實施了一系列「房地產新政」,部分城市的房價有所下降,但就整體而言,絕大部分城市的房價對於城市低收入者而言仍是難以企及的「天價」,且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得到扭轉。
而廉租住房的基本宗旨,是努力保護低收入者的生存空間。其最大的特點,就是政府供應並提供資金補貼,其對象是人均收入偏低的城鎮無房戶。由於用地較少、成本較低和可以反復使用,廉租住房制度被認為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能有效滿足城市低收入者住房需求的一種保障方式。因此,貧困並不是過錯,而消除貧困是政府的責任。讓那些買不起經濟適用房的低收入人群能居者有其屋,廉租房是一個有效的辦法。在香港30%的家庭靠公屋棲身,同樣,在歐洲各國只有一半人有自有房產。因此,從現實情況來看,我們也必須依靠廉租房解決中低收入者的居住問題,改變老百姓「買房方能安身」的思想。
但現在看來,廉租住房政策的推行、實施的情況並不很好,如目前全國40多個城市尚未實施廉租住房制度。特別是一些經濟發達的特大城市,去年財政收入數百億元,但投向廉租房建設的資金不過區區數千萬元。可以說,有些地方還沒有真正把解決城鎮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難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管理和考核的內容。
和諧社會不能忽視社會關愛。而政府為低收入者提供廉租住房不僅是一種關愛,更應是責任政府的有為表現。因此,實現低收入者的「安居」夢想,有賴於政府職能的充分體現,即建立穩定的廉租住房資金來源渠道,盡可能擴大廉租住房制度覆蓋面,建立嚴格的申請審批程序等等。而其中更重要的是,廉租住房應讓最低收入群體樂其所居。
我們有這樣的意識:老百姓的住房問題,首先是政府的責任,政府要努力通過各種辦法,比如提供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等來解決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而不能完全拋給市場。正如建設部所要求的,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市(區)、縣,應在年內建立,並納入省級人民政府對市(區)、縣人民政府工作的目標責任制管理。筆者以為,只要我們的各級政府像看重GDP指標那樣看重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等民生問題,真正地「以人為本」,確保在公正、公平和公開的原則下使所有居民都能充分享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福利,實現「居者有其屋」的和諧社會就不難做到。

經濟適用住房購房申請對象分為家庭申請人和單身申請人。家庭申請人是指符合晚婚標準的夫婦組成的家庭以及離異或喪偶帶子女的單親家庭;單身申請人是指年滿30周歲以上(含)的未婚人員以及離異或喪偶不帶子女的人員。

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本市城區正式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本市安置條件的軍隊轉業人員);

(2)無房戶(未享受過福利分房或購買過住房)或住房困難戶(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2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購房條件的市政重點工程拆遷戶可優先申請安排。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人民政府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經濟適用房申購程序

(1)申請:申請人向住房保障部門提交有關資料;

(2)三級審批:有單位的由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初審蓋章;無單位的由社區、街道辦事處初審蓋章後到區住房保障部門審核蓋章;由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審批;

(3)二次審核:辦理購房資格確認單時進行資格審核;簽定購房合同辦理准購單時進行復核;

C. 公租房可以買賣嗎

公租房五年之後可以買賣。

公租房租滿5年可交易

在未來幾年,重點加大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力度,在確保符合條件家庭購房需求的前提下,適度減少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建設數量。政府建設和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租住滿5年經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請購買。

出售的公共租賃住房自購房人辦理房地產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5年後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優先回購,回購價格考慮原銷售價格加同期銀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確定;政府放棄回購的,按屆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關規定執行。

(3)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廉租住房保障方法擴展閱讀:

公租房五年內不準交易:

相關規定「政府建設和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租住滿5年經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請購買。」王育生說,購買價格由市國土資源房管局會同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在綜合考慮建設、財務成本等因素的基礎上確定。

但出售的公共租賃住房自購房人辦理房存量非住宅國有建設用地建設的和以宿舍形式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只能出租,不得出售或變相出售。

那此外,房地產企業或其他社會機構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且其土地用途為住宅的,可以先租後售,出租期限不低於5年,出租期限自公共租賃住房辦理房地產登記之日起計算。在規定的出租期限到期後,可以繼續出租,也可按核定的價格出售。

出售價格由市國土資源房管局會同市物價局在綜合考慮建設、財務成本等因素的基礎上確定。

擬將公共租賃住房出售的,應在出租期限到期前1年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出售的公共租賃住房自購房人辦理房地產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5年後需要上市交易的按屆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關規定執行。

利用自有存量非住宅國有建設用地建設的和以宿舍形式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只能出租,不得出售或變相出售。

D. 誰能給我介紹下廉租房稅收政策

支持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稅收政策

(一)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稅、房產稅。

(二)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三)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四)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相關的印花稅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徵。

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印花稅。

(五)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回購經濟適用住房繼續作為經濟適用住房房源的,免徵契稅。

(六)對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在法定稅率基礎上減半徵收契稅。

(七)對個人按《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等9部委令第162號)規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貨幣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對於所在單位以廉租住房名義發放的不符合規定的補貼,應徵收個人所得稅。

(八)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於2008年1月1日前捐贈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有關公益性捐贈政策執行;2008年1月1日後捐贈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有關公益性捐贈政策執行。個人捐贈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的,捐贈額未超過其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准予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以及廉租住房租金、貨幣補貼標准等須符合國發[2007]24號文件及《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等9部委令第162號)、《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7]258號)的規定;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辦或確定的單位。

E. 廢舊金屬,塑料,鋼材回收加工目前國家在稅收上無什麼優惠政策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24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03-0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精神,促進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建設和住房租賃市場的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將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支持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稅收政策
(一)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稅、房產稅。
(二)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三)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四)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相關的印花稅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徵。
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印花稅。
(五)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回購經濟適用住房繼續作為經濟適用住房房源的,免徵契稅。
(六)對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在法定稅率基礎上減半徵收契稅。
(七)對個人按《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等9部委令第162號)規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貨幣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對於所在單位以廉租住房名義發放的不符合規定的補貼,應徵收個人所得稅。
(八)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於2008年1月1日前捐贈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有關公益性捐贈政策執行;2008年1月1日後捐贈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有關公益性捐贈政策執行。個人捐贈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的,捐贈額未超過其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准予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以及廉租住房租金、貨幣補貼標准等須符合國發[2007]24號文件及《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等9部委令第162號)、《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7]258號)的規定;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辦或確定的單位。
二、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稅收政策
(一)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徵印花稅。
(三)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徵收營業稅,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四)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於居住的住房,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上述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相關的新的優惠政策自2007年8月1日起執行,文到之日前已征稅款在以後應繳稅款中抵減。與住房租賃相關的新的優惠政策自2008年3月1日起執行。其他政策仍按現行規定繼續執行。
各地要嚴格執行稅收政策,加強管理,對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F. 政府賣保障性住房需要交什麼稅

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精神,促進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建設和住房租賃市場的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將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支持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稅收政策
(一)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稅、房產稅。
(二)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三)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四)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相關的印花稅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徵。
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印花稅。
(五)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回購經濟適用住房繼續作為經濟適用住房房源的,免徵契稅。
(六)對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在法定稅率基礎上減半徵收契稅。
(七)對個人按《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等9部委令第162號)規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貨幣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對於所在單位以廉租住房名義發放的不符合規定的補貼,應徵收個人所得稅。
(八)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於2008年1月1日前捐贈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有關公益性捐贈政策執行;2008年1月1日後捐贈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有關公益性捐贈政策執行。個人捐贈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的,捐贈額未超過其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准予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以及廉租住房租金、貨幣補貼標准等須符合國發[2007]24號文件及《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等9部委令第162號)、《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7]258號)的規定;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辦或確定的單位。
二、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稅收政策
(一)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徵印花稅。
(三)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徵收營業稅,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四)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於居住的住房,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上述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相關的新的優惠政策自2007年8月1日起執行,文到之日前已征稅款在以後應繳稅款中抵減。與住房租賃相關的新的優惠政策自2008年3月1日起執行。其他政策仍按現行規定繼續執行。
各地要嚴格執行稅收政策,加強管理,對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特此通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日

G. 房產稅有沒有這樣一條規定:2008年3月1日起,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來源: 作者: 日期:10-05-24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精神,促進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建設和住房租賃市場的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將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支持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稅收政策
(一)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稅、房產稅。
(二)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規定保障對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三)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四)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相關的印花稅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徵。
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造經濟適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開發商應繳納的印花稅。
(五)對廉租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回購經濟適用住房繼續作為經濟適用住房房源的,免徵契稅。
(六)對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在法定稅率基礎上減半徵收契稅。
(七)對個人按《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等9部委令第162號)規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貨幣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對於所在單位以廉租住房名義發放的不符合規定的補貼,應徵收個人所得稅。
(八)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於2008年1月1日前捐贈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有關公益性捐贈政策執行 2008年1月1日後捐贈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有關公益性捐贈政策執行。個人捐贈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的,捐贈額未超過其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准予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以及廉租住房租金、貨幣補貼標准等須符合國發[2007]24號文件及《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等9部委令第162號)、《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7]258號)的規定;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辦或確定的單位。
二、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稅收政策
(一)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徵印花稅。
(三)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徵收營業稅,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四)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於居住的住房,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上述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相關的新的優惠政策自2007年8月1日起執行,文到之日前已征稅款在以後應繳稅款中抵減。與住房租賃相關的新的優惠政策自2008年3月1日起執行。其他政策仍按現行規定繼續執行。
各地要嚴格執行稅收政策,加強管理,對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特此通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日

H. 小規模企業出租房屋增值稅怎麼繳納謝謝哦

企業出租房屋不繳納增值稅,要繳納12%的房產稅和5%的營業稅

I. 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廉租住房保障方法的介紹

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范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中,明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標、措施,並納入本級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和住房建設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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