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南陽市進城農民購買普通商品住房補貼啥意思
就是為了清房產庫存的,加快房地產行業回暖。農村戶口的居民,在南陽市購買商品房有一定的補助。好像是1萬元,不超140平方的話。超過了沒有補助
『貳』 宛財預2014[479號]保障房文件
武漢市國土房產局關於公布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條件和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條件及保障標準的通知
各區房產局、房地產公司、各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鎮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見》的有關政策規定,經報請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我市中心城區(包括江岸、江漢、硚口、漢陽、武昌、青山、洪山區和武漢經濟開發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條件和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條件及保障標准公布如下:
一、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條件
具有我市城鎮常住戶口,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824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二、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條件
具有我市城鎮常住戶口,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4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三、廉租住房租賃補貼保障面積標准
按家庭現住房面積補貼到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3平方米。
四、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標准
低保家庭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標准為10元;其他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標准為7元。
遠城區參照本通知,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保障對象的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相應保障對象和標准。
新標准規定,2008年,我市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家庭的條件為,「具有我市城鎮常住戶口,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824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這其中「824元」和「16平方米」的制定依據是,「武漢市住房保障對象家庭的收入標准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0%及以下,住房困難標准為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築面積60%及以下」。
此前,我市申請購買經濟房的條件為,「無房家庭或家庭人均現住房面積低於上年末本市城區居民人均住房面積,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末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廉租房租賃補貼「放寬」】
新標准規定,2008年,我市申請廉租房租賃補貼的條件為:具有我市城鎮常住戶口,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中心城區(含武漢開發區、東湖風景區)在400元以下(遠城區按轄區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以下確定標准),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租賃補貼保障面積標准為:按家庭現住房面積補貼到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3平方米。資金補貼標准為: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0元,其他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7元。
新標准在三大方面放寬:保障面積標准從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0平方米擴至13平方米;保障群體范圍從全市城鎮低保戶擴至人均月可支配收入4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補貼金額標准從「中心城區低保戶每月每平方米8元,蔡甸、江夏、黃陂、新洲、漢南區低保戶每月每平方米4元至6.5元」提至10元。
據悉,今後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標准,各年度廉租房保障面積標准和每平方米每月補貼標准,都將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