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贛州市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的具體政策是什麼
具體政策如下: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農村住房建設管理的通知》:農村住房建設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江西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由縣級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鄉鎮人民政府依法進行審查。
其中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集體土地上建房要依法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集體土地和鄉、村莊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建房要依法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農村住房建設依法取得必要的規劃許可後,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1)贛州市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江西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的要求:
1、嚴肅查處農村住房建設違法違規行為
各級人民政府要認真組織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對轄區內農村住房建設活動進行專項治理,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通過專項治理,切實規范農村住房建設行為,增強農民依法建房、部門依法管理的意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江西省城鄉規劃條例》,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
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未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質監、工商、建設等部門要加大對農村建材市場的監管,加大對不合格產品的查處力度,依法查處建材產品質量違法行為。
2、健全村鎮規劃建設管理體制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目標責任制,將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和耕地保護情況納入對縣(市、區)和鄉鎮政府的目標考核范圍。
各級城鄉規劃、建設、國土資源、水利、環境保護等部門要密切配合,落實責任,形成合力。要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加強鄉鎮建設管理員隊伍建設的通知》(建村〔2013〕49號)要求,配備鄉鎮建設管理員,承擔農村建設的指導和管理具體任務。
行政村應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村莊規劃和建設的相關工作,構建以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城鄉規劃部門為體系的報建、巡查、監督管理體制。
加大對基層規劃建設管理人員、國土資源管理人員和防災減災人員的業務培訓力度,抓緊建立農村建築工匠的培訓和管理制度。通過多種途徑,廣泛宣傳村鎮規劃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增強農民群眾的守法意識。
參考資料來源: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加強農村住房建設管理的通知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從江西贛州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看幹部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