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哈爾濱住宅可以辦理什麼營業執照
在2018年的12月日,哈爾濱市政府發布了《哈爾濱市住宅登記為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實施細則(試行)》。哈爾濱的住所只要符合規定的,是可以辦理營業執照的。
根據《哈爾濱市住宅登記為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實施細則(試行)》第七條 申請住宅登記為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的,申請人應當向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簽署《承諾書》,承諾內容包括:已知悉《物權法》第77條關於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規定,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管理規約的規定,遵守公序良俗;
在住所(經營場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會對有利害關系的業主生活質量及安全造成不利影響;如果發生擾民現象、出現相關業主投訴,自行與業主協調解決;協商不成的,無條件關閉停業,並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和法律後果;營業執照和登記時提交的有關場所證明材料不作為房屋徵收補償的依據。
第八條 申請人取得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權後方可辦理登記注冊,辦理時需提交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等申請材料進行書式審查,其真實性、合法性、安全性由申請人負責。
(1)哈爾濱城市住房建設委員會擴展閱讀:
《哈爾濱市住宅登記為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實施細則(試行)》第十三條 國土資源、城鄉規劃、住建、環境保護、公安、消防、城市管理、食品葯品監管、安監、衛生計生、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相關行政許可或行業審批監管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加強對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的事中、事後監管,依法查處下列違法違規行為:
(一)市場主體利用違法建築、危險建築、已納入行政徵收拆遷范圍內且未經房屋徵收管理部門同意使用的建築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用於住所(經營場所)的其他建築作為其住所(經營場所)的;
(二)市場主體為使住宅登記為住所(經營場所)而違法改變其建築用途、結構的;
(三)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不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或標准而從事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
(四)沒有辦理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審批)手續而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
(五)市場主體利用住宅開辦從事污染、擾民、存在安全隱患的生產經營實體或活動的;
(六)其他依法應當查處的違法違規行為。
『貳』 哈爾濱市保障房和房屋管理局
【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端街11號
『叄』 哈爾濱市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條件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經濟適用住房銷售管理工作,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建住房〔2004〕77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2004年5月13日國家《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頒布實施後,購買經市政府批准面向社會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均實行申請、審批和公示制度。 第三條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分為家庭申請人和單身申請人。家庭申請人是指夫婦雙方組成的家庭以及離異(或喪偶)帶子女的單親家庭;單身申請人是指達到法定晚婚年齡以上的未婚人員以及離異(或喪偶)不帶子女的人員。 第四條凡具有本市市區城鎮常住戶口,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三)市政府組織實施的重點工程或危棚房改造涉及的被拆遷居民家庭; (四)現住房面積低於本市住房面積控制標准70%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 本市住房面積控制標准按《哈爾濱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於貫徹〈黑龍江省城鎮居民住房面積控制標準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哈房改組字〔1994〕第2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住房困難戶是指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70%或現住房建築面積低於50平方米的申請人。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以市政府統計數據為准。 第六條單身及單親家庭申請人的年收入按一人年收入計算,其他家庭申請人的年收入按夫婦雙方的年收入之和計算。申請人的年收入是指下列所得: (一)工資、薪金所得; (三)勞務報酬等其它所得。 申請人年收入按本條前款所列項目上一年的實際發生數核定。 第七條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只准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單身申請人、三口人(含三口人)以下的家庭申請人,可購買建築面積7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三口人以上的家庭申請人,可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面積最大不得超過建築面積100平方米。 第八條申請人實際購房建築面積在規定面積以內的,按市物價局批準的價格購買;超面積部分需按建築面積銷售價格的8%補交差價,由市房產住宅行政主管部門在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時代市政府收繳。超面積部分將在《房屋所有權證》中標注,房屋再上市交易時,該部分面積不再補交土地出讓金。 第九條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需到哈爾濱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對象審批窗口,由申請人領取《哈爾濱市城市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 第十條申請人應如實填寫《審批表》,到所在工作單位核准蓋章。沒有工作單位的,由其所在街道辦事處核准蓋章。 對出具虛假證明的核准蓋章單位,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一條《審批表》經相關單位審核、蓋章後,申請人應持以下證件到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對象審批窗口辦理審批手續: (五)市政府組織實施的重點工程和危棚房改造涉及的被拆遷居民家庭,需提供《住宅房屋貨幣拆遷補償協議書》;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需提供級別、職稱證明; (六)企業退休的建國前入伍的老軍人需提供《企業退休建國前老軍人榮譽證》或其他證明。 第十二條申報材料初審合格的,將對申請人及其配偶姓名、核准蓋章單位及可購經濟適用住房面積等情況,在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大廳公示欄和哈爾濱市房產住宅局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後,對情況屬實的予以批准。 對於申請人弄虛作假、虛報家庭人口數、隱瞞家庭收入和住房情況的,經查實,即取消其購房資格,並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兩年內不準再次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對於騙購經濟適用住房的,予以收回或由購房人按市場價補足購房款;對於偽造購房所需相關證件而觸犯法律的,交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三條申請人持身份證和經核準的《審批表》到建設經濟適用住房的開發企業購房,買賣雙方在網上簽訂《哈爾濱市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合同書》,並按相關規定及時進行合同備案。申請人在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時,須提供《審批表》。 對於開發企業擅自向未取得審批資格的購房人出售經濟適用住房的,由市房產住宅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開發企業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開發企業補繳同地段經濟適用住房與商品房價格差;將違規行為記入企業誠信檔案,5年內不準從事經濟適用住房的開發建設。 第十四條《審批表》從批准之日起,有效期為2年。超期的需重新申請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批手續。 第十五條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已滿5年(含5年)的,可按市場價格出售。購房人需按照出售時房屋座落宗地基準地價的10%繳納差價,由市房產住宅行政主管部門代市政府收取。 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未滿5年的,只可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申請人,出售單價不得高於出售時同地段經濟適用住房的單價,不得按市場價格出售。 以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其他政策性保障住房。 第十六條本規定由市房產住宅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哈爾濱市城市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規定的通知》(哈政辦綜〔2002〕52號)同時廢止。
記得採納啊
『肆』 哈爾濱房產局都有哪些部門
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下屬機構
哈爾濱市房地產交易中心
哈爾濱市房產住宅局開發區分局
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松北區分局
哈爾濱市房屋租賃管理中心
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檔案信息中心
哈爾濱市房屋置業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哈爾濱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
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信息中心
哈爾濱市房屋交易資金監管中心
哈爾濱市住房保障中心
哈爾濱市民用建築設計院
哈爾濱新陽開發建設指揮部
哈爾濱市河松住宅開發建設指揮部
哈爾濱市房地產經營公司
哈爾濱市房地產開發公司
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多種經營服務中心
哈爾濱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
哈爾濱市房屋土地綜合開發公司
哈爾濱好民居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哈爾濱市舊城區開發建設指揮部
『伍』 哈爾濱城市住宅管理局在哪
准確的名稱應該是,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端街11號。
『陸』 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務中心是什麼單位
你好~
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務中心是2012年9月正式成立的,主要工作是負責市區范圍內拆遷、安置等相關問題的。
『柒』 哈爾濱市公租房有什麼規定
哈爾濱市的公租房是根據《哈爾濱市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和使用管理辦法》來執行的。
一、根據《哈爾濱市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和使用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配租資格,應當以家庭為單位。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配偶及子女,配偶、子女作為共同申請人(以下統稱申請人)。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單身居民,可單獨申請。
二、第八條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資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本市城鎮常住居民戶口或者單位公共戶口;
2、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3、在本市家庭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4、未享受過福利分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等優惠政策。
(7)哈爾濱城市住房建設委員會擴展閱讀:
相關法條:
1、第二十五條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單位應當與承租人簽訂網上聯機備案租賃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一年,符合條件的可連續承租,承租年限最高不超過五年。連續承租年限滿五年的,應當騰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仍符合條件的可按順序輪候。
2、第二十六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租賃合同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應當存入指定賬戶,並按照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租賃合同終止時,無違約行為的,返還履約保證金和利息;有違約行為的,按照租賃合同約定抵扣。
3、第二十七條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准實行政府定價,由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低於同地段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的原則擬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制定和調整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准所依據的同地段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評估機構評估。
4、第二十八條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按季度繳納,先繳後住。承租人繳納公積金的,可以憑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和繳納租金票據,按照季度在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中支取。
『捌』 哈爾濱是否屬於個人住房限購城市
哈爾濱的住房還有剩餘的,甚至一些周邊郊區房屋都賣不出去,何來限購呢?
『玖』 哈爾濱市保障住房申請條件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以家庭為單位,並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並同居一處;
2、家庭收入符合市、縣(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標准;
3、無房或者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廉租住房保障住房困難標准;
4、市、縣(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市區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分別由市民政部門和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全市經濟發展和住房價格水平等情況確定後,報市人民政府批准;縣(市)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縣(市)人民政府制定。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中已獲得廉租住房保障或者已作為其他家庭成員參與廉租住房保障申請的人員,不得再次申請或者參與申請。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者獲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市區城鎮常住戶口(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家庭標准;
(三)無房或者現住房面積低於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四)未享受過福利分房或者經濟適用住房政策;
(五)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分別由市民政行政管理部門和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全市經濟發展和住房價格水平等情況確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定期向社會公布。
四類人群可住公租房:
1、中等偏下收入:要具有本市城鎮常住居民戶口或者單位公共戶口;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財產低於規定標准;在本市家庭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未享受過福利分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等優惠政策。
2、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需具有本市城鎮常住居民戶口或者單位公共戶口;高中以上(含高中)學校畢業不滿五年;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兩年以上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財產低於規定標准;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未享受過福利分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等優惠政策。
3、外來務工人員:需具有本市外來人口居住證明;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勞動(聘用)合同,並且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兩年以上或者累計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財產低於規定標准;在本市家庭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4、外籍來哈務工人員:需具有本市外國人居留許可,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經備案的勞動(聘用)合同,收入、財產和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註:除了針對特定人群外,還規定,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或者具有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資格尚未享受保障的家庭,和經省、市政府批准引進的人才,在本市工作的省部級以上勞模、全國英模,榮立二等功以上復轉軍人、建國前入伍老軍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等住房困難家庭,省公共租賃住房試點單位職工,可以不受收入限制。
『拾』 哈爾濱市無房產證明哪裡去開 帶什麼證件
無房證明外地戶口需要到戶籍所在地辦理,本地戶口可以直接去本地房管局開具無房證明。
哈爾濱的話去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辦理即可,地址為: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道外房產交易管理二所) 聯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所需證件:需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如是提供結婚證必須夫妻雙方到場,分別查詢兩人名下的房產,如是一個人去必須提供本人近期的民政局開具的單身證明或離婚證)。
(10)哈爾濱城市住房建設委員會擴展閱讀
怎樣到房管局辦無房證明
1、本地戶籍家庭要辦理「無房證明」相對簡單。出具個人無房產證明,不需要介紹函。申請人只需要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便可在就近的各區房地產檔案對外服務點辦理該項業務。
2、委託他人辦理。受託人應當出具載明查詢事項的授權委託書和本人、委託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境外委託人的授權委託書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經過公證或認證;委託資料是外文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中文譯本。
3、資料齊全的話,很多房管局都是隨到隨開,不會影響過戶。但因為在辦理貸款和過戶的時候都需要無房證明,所以當辦理貸款和過戶之間的時間距離超過30天時,需要辦理兩次。
無房證明有效期
各地的規定不太一樣,有30天的。在開具無房證明的時候,證明上面會標注該證明的有效期。無房證明的有效期一般是30天,不是30個工作日。資料齊全的話,很多房管局都是隨到隨開,不會影響過戶。但因為在辦理貸款和過戶的時候都需要無房證明,所以當辦理貸款和過戶之間的時間距離超過30天時,需要辦理兩次
參考資料
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官網-機構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