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桂林市公租房2016年公示名單
關於桂林市區廉租房
1、了解政策和申請:你可以上「桂林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在首頁的偏下方有「重點業務服務」,你點擊進入其中的「保障性住房申請」,裡面有「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和「廉租房申請」,你在「廉租房申請」的下面點一下「辦理依據」,可以看到裡面有《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流程圖》、《桂林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2、了解房源:你可以上「桂林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在首頁的偏下方有「重點業務服務」,你點擊進入其中的「保障性住房申請」,裡面有「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和「廉租房申請」,你在「廉租房申請」的下面點一下「辦理流程」,可以看到裡面有《2015年5月份桂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進展情況[15-11-30]》、《2015年桂林市市本級新開工公共租賃住房房源情況公示[15-11-30]》、《2015年桂林市市本級在建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進展情況[15-11-30]》等。
3、保障戶公示:你可以上「桂林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在首頁下拉到底,點擊「市政府工作部門」,裡面的左下方有「市房產管理局」的鏈接,點擊進入後出現「桂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桂林市房產信息網」兩個鏈接,你進入「桂林市房產信息網」鏈接,那裡是桂林市房地產信息網的官網,裡面的上方有「住房保障」的導航條,你點擊進去看吧。
4、綜合信息:你可以上「桂林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在首頁下拉到中間,左邊有個「桂林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點擊進入,在右邊找到「保障性住房」,再點擊進入,裡面有關於保障性住房的各種信息。
② 桂林公租房租金多少 怎麼申請公租房
2018年月29日,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桂林市已從本月起對公共租賃住房中原部分直管公共租賃住房租金進行下調。根據調整方案,下調幅度為無獨立廚房的公租房,月租每平方米在原租金標准上下調15%;無獨立廁所的,月租每平方米在原租金標准上下調25%;無獨立廚房和廁所的,月租每平方米在原租金標准上下調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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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按下列標准收取:
月租金金額=合同租金標准×繳納系數×使用面積(合同租金標准為同類地段商品住房市場租金標準的70%)。
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為孤寡老人、重點優撫對象、重大疾病、見義勇為、老烈屬、老傷殘軍人、老復員軍人(1954年10月31日前參軍)、原國民黨抗日老兵的,免交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其他中低收入家庭租金收繳按如下:
桂林市中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繳納系數表
桂林公租房申請條件
桂林公租房申請條件根據該辦法規定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機構、社會單位以及投資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持有的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桂林公租房申請條件(一)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以下統稱「保障性住房」)輪候家庭。
桂林公租房申請條件(二)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市相關部門根據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變化等對上述標准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桂林公租房申請條件(三)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規定標准,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具體條件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縣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確定。
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主要用於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困難,具體申請條件由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確定並報區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符合以上桂林公租房申請條件的本市城鎮戶籍家庭,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單身子女。申請家庭應當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③ 關於桂林地區的經濟適用房
要同時滿足的
以下是<桂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桂林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部分內容
第二十七條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實行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制度,由市房改辦按公布的價格,統一組織向符合購房條件的我市低收入家庭出售。
第二十八條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在本市居住工作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外來務工人員
(二)已婚家庭或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上單身家庭;
(三)無房或現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人均16平方米(含);
(四)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市統計局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0%桂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桂林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年人均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據桂林市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適時進行調整並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九條 經濟適用住房以夫妻為一戶申請家庭,同一戶籍內其它家庭成員共同提出申請的,家庭成員與申請人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收養關系。除未成年子女外,已作為申請家庭成員的以後不得再申請經濟適用住房。
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上單身人員視作一戶申請家庭。
第三十條 一戶申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參加市場運作方式建設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按房改政策購買單位公有住房、參加單位集資建房並已達到住房享受面積標準的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第三十一條 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採取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初審,市房改辦復審並公示的方式認定。
④ 桂林經濟適用房建在哪去哪申請
擅自復提價出售經濟適用制住房的,由市物價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九條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單位不按照市房改辦發放的《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要求,擅自改變經濟適用住房售房對象的,依照《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十條對提供虛假情況的申請人,經查實,即取消其購房資格;對開具虛假證明的單位要追究當事人的行政責任,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一條經濟適用住房管理部門有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敲詐勒索,行賄受賄的,由紀檢、監察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由桂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市屬各縣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⑤ 桂林市辦住房公積金提取在哪裡辦(地址)
可以抄在當地的公積金襲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⑥ 離職後怎樣才能取 桂林住房公積金。外地人的要一個月還是六個月
辭職後公積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份(此表需加蓋單位公章內,提取金額暫不填寫)
2.申請容人身份證(身份證過期由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附照片並加蓋騎縫章)或臨時身份證,二代證正反面均復印)
3.原籍戶口簿(復印戶口簿首頁、戶主頁、本人頁)
4.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由繳存單位出具或提供失業、下崗證)
辭職後公積金提取辦理流程
辭職後公積金提取到住房公積金中心營業大廳領取《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一份)和相關提取指南或登錄下載《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務指南下公積金提取相關政策;
持由單位核實填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需蓋單位公章)和相關提取材料至我中心營業大廳審核;
符合提取條件的,在公積金中心一樓營業大廳審核後轉入本人公積金卡內,如轉入單位結算戶次日由公積金承辦銀行開出轉帳支票。
⑦ 桂林房屋公積金管理中心在那裡
桂林市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幾個,其中市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桂林市西城路內20號,還有其他公積容金管理中心及辦事處。
各地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名稱和地址如下:
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桂林市西城路20號
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興安管理部
沿溪北路1
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興安縣管理部
三台路34號附近
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臨桂縣管理部
臨政路6號附近
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恭城縣管理部
濱江西路附近
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全州縣管理部(鳳凰中路)
中心北路
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平樂縣管理部
桂林市平樂縣
⑧ 桂林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
我是桂林市區的 我們這邊申請的資格 我只知道一些
一 全家人均收入低於最低工資標准(820) 或者是有低保的
二 全家人均住房面積低於10平方米的
三 沒有房產的
一或者二,滿足其中一個條件
好像還有其他條件
你再找專業人士咨詢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