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條件
1、必須有公積金參與的資格,這里的公積金資格是指參加住房公積金計劃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工作企業有公積金的福利,按時繳納,這樣才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條件還需要達公積金的繳納期限,也就是說必須做到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具體的連續繳納時間不少於6個月,這樣才有資格進行申請。
2、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是唯一的,例如妻子或者愛人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沒有還清貸款本息的時候,是不可以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所以公積金是一次家庭使用。公積金的貸款要求你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的時候,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比如你的工作穩定、家庭積蓄和財產穩定,你有很好的償還貸款的能力,才可以進行公積金貸款。
3、另外公積金的貸款必須專款專用,也就是說公積金貸款必須在房屋買賣中進行使用,不得用於其他的用途,這點有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管理,而且有一定的審核。
『貳』 金宣公寓 服務怎麼 樣
金宣公寓騙子公司 剛開始簽合同2500 租了一個月說2000 我沒辦法只好答應 然後租了一年半不租了 直接還給我了 家裡全都是垃圾 牆面損壞 勸告大家千萬不要租金宣房子
『叄』 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人攜帶有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身份證、房屋租賃協議或者有關居住證明等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現場予以辦理。
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規定,居住證制度將替代暫住證。同年12月4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
(3)上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擴展閱讀:
辦理居住證的意義
從「暫住證」到「居住證」,一字之差體現出城市管理的重大進步。由簡單的准入登記,到主動的服務流動人口。將流動人口納入實有人口屬地管理後,將增加居住證社會服務與社會保障兩大功能,從而使流動人口在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子女教育、租賃房屋、購車購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從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務的轉變。
同時「居住證」一定意義上是對「暫住證」替代,深圳的「居住證」分為兩個內容:一為「臨時居住證」,二為「居住證」。他們分別對應的是一定的經濟政治層級的外來人口,所以「居住證」內含一定的當地的政策導引作用。
『肆』 上海保障性住房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1. 每一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只能申請購買或者租賃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選擇申請貨幣補貼。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 2.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伍』 上海市閔行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長
經濟適用房
是國家為照顧中低收入居民購房而實施優惠措施,建造經濟適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國家以劃撥方式無償給開發商使用的,這就是經濟適用房價格低的主要原因。根據北京市的規定:職工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房屋產權歸職工個人所有,已取得合法產權證書,即可依法進入二級市場上市交易。上市後,其收益全部歸個人所有。這就是說,經濟適用房的產權證書所擁有的權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樣,惟一不同的是,經濟適用房在出售時,購買人要按經濟適用房所在地標定地價的10%交納土地出讓金,沒有標定地價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款暫按房屋售價的3%交納。這樣,
在辦理完產權過戶手續後,購買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產權證書,再次交易的時候,就無需交納土地出讓金了。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一)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二)現住房面積低於15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
(三)家庭收入低於2300元人民幣;
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
保障性住房申購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均應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時間滿3年 A通過購買商品房或作為商品房代理人戶籍遷入廈門的,不得申請。B以投靠子女方式戶籍遷入廈門的,不得單獨申請。C夫妻戶籍均在本市的必須共同申請,未成年人必須與其法定監護人共同申請。D單身達到計劃生育晚婚年齡的可獨立申請。
2、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為:3人及以下戶年收入5萬元以下 4-5人戶年收入6萬元以下 6人以上戶年收入7萬元以下
3、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標准上限的4倍以下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資產控制標准為:3人及以下戶家庭資產在20萬元以下 4-5人戶家庭資產在24萬元以下 5人以上戶庭資產在28萬元以下。家庭資產主要包括房產 汽車 有價證券 投資含股份 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等
4、無住房或住房困難戶:2006年我市住房困難戶住房面積控制標准為:人均建築面積12平方米以下。A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之前的5年內有購買或出售房產的,不能再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B已租住、購買公有住房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統建解困房、解危安置房、落實僑房政策安置房、集資房,拆遷公有住房的安置房(含實行貨幣安置的)等享受政府住房優惠政策的家庭,原則上不能再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但仍符合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可申請一套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獲得批准時原住房(或貨幣安置補償金)必須退出,退出的住房由市國土房產局或市建設與管理局收回或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