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住房補貼標準是多少。
北京市級機關單位職工住房補貼面積標准(建築面積)按下列標准執行: 公務員:科級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級、25年(含)以上工齡的科員、辦事員70平方米;副處級、25年(含)以上工齡正、副科級80平方米;正處級90平方米;副局級105平方米;正局級120平方米。 機關工勤人員:技術工人中的初、中級工和25年以下工齡的普通工人60平方中余米;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含)以上工齡的初中級工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80平方米。 需要強調的是,上述標准只是在計算市級機關職工住房補貼時所採用的標准,不是各單位分房標准,也不是領取住房補貼後購房的標准。 事業單位賣侍滾職工住房補貼面積標准由各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財政部門核撥與財政有經費繳撥關系事業單位職工的住房補貼資金按統一面積標准執行,全額補助的事業單位由同級財政部門全額核撥,部分補助事業單位由同級財政部門按一定比例核撥。 核撥與財政有經費繳撥關系事業單位人員住房補貼面積標准為:職員:二級正120平方米;二級副105平方米;三級正90平方米;三級副80平方米;四級、25年(含)談扮以上工齡的五級、六級職員70平方米;五級、六級職員60平方米。專業技術人員:正高105平方米;副高90平方米;中級70平方米;25年(含)以上工齡的初級師、士70平方米;25年以下工齡的初級師、士60平方米。工勤人員:高級技師80平方米;高級工、技師、25年(含)以上工齡的中級技術工人、普通工人70平方米;25年以下工齡的初、中級技術工人、普通工人60平方米。
2. 一、住房補貼發放對象是什麼 詳細
實行住房貨幣分配的對象是: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中的無房職工,以及已購公有住房但面積未達到規定標准(含私房未達到規定標准)的職工。已購公有住房面積達到規定標准(含私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主要有:行政、事業單位中的無房職工,以及已購公房但面積未達到規定標准(含有私房未達到規定標准)的職工;未購買福利房,於1999 年1 月1 日後購買經濟適用房或商品房的職工,可享受全額住房面積補貼和工齡補貼;凡職務(職稱)提升的可享受住房面積差額補貼和工齡補貼;1999 年1 月1 日後去世且符合補貼條件的職工可發放住房面積補貼和工齡補貼;軍隊轉業幹部在部隊已領取住房補貼的,不再享受地方住房補貼;離退休職工(含退職)按國務院國發[1978]104 號文件規定辦理了退休、退職手續、子女頂職、戶口遷回農村或異地、單位按規定給予安家補助費的,不再發放住房補貼。 發放住房補貼時所稱的「老人」,即1998 年12 月31 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新人」即1999 年1 月1 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 發放住房補貼時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對「老人」實行一次性補貼。即按照1998 年房改時政策,根據其住房情況、享受的住房面積控制標准、工齡情況、面積補貼標准等計算其應享受的住房補貼,並一次性計發到人,計入個人帳戶,比照公積金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對「新人」實行按月補貼。即在職工參加工作的25 年內按月與工資一並發放,發放額這該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現行比例為 11.37%,今後將根據房價和職工生活水平的變化由政府適時進行調整。 根據湘直房改字[1999]07 號文件規定,計發職工工齡補貼的工齡計算到1994 年12 月31 日止,1995 年1 月1 日後的工齡不計算在發放工齡的補貼的工齡中。 省直在長單位執行統一的住房面積補貼和工齡補貼標准,現行住房面積補貼標准為249.3 元/平方米(按1998 年長沙市雙職工年收入4 倍工資總額和購買一套65 平方米經濟適用房總房價差額測算)、工齡補貼標准為5.96 元/年.平方米(為1999 年度房改出售公房工齡折扣額)。在市、州的省直單位執行當地政府房改辦公布的補貼標准。 計發職工住房補貼的控制面積標准為:廳級110 平方米、處級85 平方米、科級75 平方米、一般職工 65 平方米。(企事業單位中具有中、高級技術職稱的知識分子計發住房補貼的控制面積標准,按房改政策已明確的有關規定執行)。住房補貼計算公式: 個人住房面積補貼額=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職工職務可享受住房面積控制標准-職工職務已享受的住房建築面積); 個人工齡補貼額=職工1994 年12 月31 日以前的工齡(含大專以上學齡)*年工齡補貼額*(職工職務可享受住房面積控制標准-職工職務已享受的住房建築面積)。 1998 年12 月31 日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前,參加全額集資建房或購買經濟適用房、商品房已達標準的職工,不再發放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1999 年1 月1 日起實行住房貨幣分配後,購買或自建經濟適用住房或購買商品房的職工,給予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 根據湘房發[1999]026 號文件規定,夫妻雙方婚前未購買公房的另一方職工,可以享受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 已購買公有住房的雙職工家庭,經人民法院判決夫妻離婚(含協議離婚)後,原雙方所購公房屬夫妻共同財產,已享受國家房改優惠政策,無房方不再申請享受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 有成年子女同住的再婚夫妻,已作為兩個家庭戶按房改政策分別購買了公有住房的,分別以 65 平方米建築面積作為戶控標准,所購房已分別達到 65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不再享受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已購公房但一方或雙方分別未達到65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可按差額面積計發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對於雙方均未按房改政策購買公房的再婚夫妻,按各自職務計發住房補貼和工齡補貼。
3. 實物分房的工齡優惠和貨幣分房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性質一樣么
你好,性質上是一樣的知識補貼的方式不一樣。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版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權,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貨幣分房款等同住房補貼。
望採納!
4. 算住房補貼上大學四年算工齡嗎
軍校和警校大學是算工齡的,其它大學不算。
5. 以一方工齡獲得的住房補貼是夫妻共同財產或遺產嗎麻煩告訴我
最高法院(2000)法民字第4號文,你司《關於在享受本人工齡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齡優惠後所購公房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函》收悉。經研究認為,夫妻一方死亡後,如果遺產已經繼承完畢,健在一方用自己財產的繼續購買的公有住房應視為個人財產,購買該房時所享受的已死亡配偶的工齡優惠只是一種政策性補貼,而不是財產或財產權益。夫妻一方死亡後,如果遺產沒有分割,應予查明購房款時夫妻雙方的共同積蓄,還是配偶一方的個人所得,以此確認所購房屋時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如果購房款時夫妻雙方的共同積蓄,所購房屋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關於唐民悅房改房產權認定問題的復函》(建住房市函[1999]005號)司法部律師公證工作指導司:你司(98)司公函018號函和(99)司公民便字027號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按照目前我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按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以城鎮職工家庭(夫婦雙方)為購房主體,且每個家庭只能享受一次。本案中,唐民悅按房改政策購買住房時享受了其配偶的工齡優惠,該住房應當視為其夫婦雙方共同購買。因此,我司認為,該住房應視為唐民悅與其配偶共有財產。此復。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一九九九年四月七日 由此可見最高法院明確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雖然建設部有不同的解釋,但最高法院的解釋屬司法解釋效力高於前者,應以最高法院的解釋為准。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財產,工齡優惠只是一種政策性補貼不是財產或財產權益也就不是遺產。
6. 單位劃轉如何計算工齡住房補貼
北京市一次性住房補貼計算方法: 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參加工作的無房職工(以下簡稱無房老職工)其住房補貼採取分段方式計發,其中1998年底以前工作年限內的住房補貼按一次性方式發放,計算公式為:一次性住房補貼=(無房老職工1998年月均基本工資×年度月住房補貼系數×職工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年度工齡補貼額×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職工住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無房老職工1998年12月31日後工作年限的住房補貼採取按月方式發放,1999年1月1日後至機關事業單位開始發放補貼期間的月住房補貼一並補發,按月補貼退休後停發,具體發放計算公式為:職工按月住房補貼=職工當月基本工資×年度月住房補貼系數。 2、住房未達標職工是指夫婦雙方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和售價承租或購建的住房及通過各種補償購買的住房(個人全額出資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除外)經核定後的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行政機關公務員住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為:科級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級、25年(含25年)以上工齡的科員、辦事員70平方米,副處級、25年(含25年)以上工齡的正、副科級80平方米,正處級90平方米,副局級105平方米,正局級120平方米。行政機關工勤人員住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技術工人中的初、中級工和25年以下工齡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含25年)以上工齡的初中級工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80平方米。住房未達標面積補償發放計算公式和發放時間跨度與無房老職工的月住房補貼發放相同。 3、1998年12月31日後參加工作的無房職工(以下簡稱無房新職工)住房補貼採取按月發放方式,發放計算公式和發放時間跨度與無房老職工的月住房補貼發放相同。另外,職工住房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7. 公司給予住房補貼生活補貼工齡補貼,我辭工了,公司要扣回去,公司算不算違法嗎
如果公司有相關規章制度明確此類補貼的發放辦法,並且提前告知勞動者,按規章制度扣回是合法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8. 請問懂行大師全民事業單位,每月工資里逐月住房補貼這筆錢,是按職稱發,還是按職工的工齡發
好像兩個都有關系的樣子
9. 離職當月的住房補貼與工齡員工應得嗎
用人單位具有法定過錯的享有經濟補償金,沒有法定過錯的沒有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勞動者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
一、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用人單位遞交辭職申請,經用人單位同意,按雙方協商的結果解除勞動合同。
二、提前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勞動法規賦予了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無法定事實下單方解除權,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履行期間,不需要特定的事實發生,不需要任何理由,勞動者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滿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無需用人單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三、告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用人單位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法定過錯,勞動者可以即時告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其中,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解除合同,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應在解除合同時一次性結清工資。按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不但應當結清工資,而且應當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0. 月住房補貼系數是怎麼來的謝謝 !
新華社北京12月12日電 按照中央國家機關房改方案,住房補貼是補給1998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且住房未達標或無房的老職工,以及1999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新職工。這部分補貼並不直接發到職工手裡,而是參照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方式計入職工個人賬戶,專項用於住房消費。
住房補貼包括兩部分,即一次性發放的住房補貼和月住房補貼。其中月住房補貼只補給無房老職工和新職工。住房補貼數額與職工工齡、職務和建立住房公積金時間密切相關。
按照方案,無房老職工住房補貼採取一次性發放和按月發放相結合。一次性發放的住房補貼額=月均標准工資×月住房補貼系數×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年度工齡補貼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工齡×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按月發放的住房補貼=當月標准工資×月住房補貼系數。
新職工按月住房補貼與無房老職工按月住房補貼計算公式一致。
住房未達標的老職工,差額面積由所在單位一次性計發差額補貼。差額補貼=(年度基準補貼額+年度工齡補貼額×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差額面積。
已有住房的公務員職務晉升、工勤人員晉升技術等級,將獲得一次性發放的級差補貼。級差補貼=(屆時基準補貼額+屆時工齡補貼額×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級差面積。
據了解,2000年度工齡補貼額為13元,年度基準補貼額為1265元,月住房補貼系數為0.66,與去年一致。以一位到1998年已工作10年的副處級無房職工為例,副處級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為80平方米,如果單位在1997年設立住房公積金,而他每月的標准工資為600元。按公式計算:他應獲得的一次性住房補貼額為(600×0.66×120)+(13×9×80)=56880元;每月的住房補貼為600×0.66=396元。還以這位職工為例,如果他現有住房建築面積只有60平方米,而其他參數不變,按照公式計算,他應獲得的差額補貼=(1265+13×9)×20=27640元。
據了解,國家公務員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為科級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級70平方米,副處級80平方米,正處級90平方米,副司(局)級105平方米,正司(局)級120平方米。
機關工勤人員補貼建築面積標准為初、中級技術工人和25年以下工齡的普遍工人60平方米,高級技術工人、技師和25年以上工齡的普遍工人70平方米,高級技師8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