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樣才能取出全部住房公積金
1、想要把公積金全部取出來的話,是要等到退休年齡之後才可以的,在你退休之後可以取出來的錢包括本息。
2、假如你還沒有等到退休,想要中途把公積金取出來的話,是要滿足一定條件才可以的,比如說購房或者是建戶的時候。
3、假如你離開了原來的工作單位,在職期間你自已交的公積金是可以申請提取出來的,但是這也就意味著單位交的就歸公了。不過如果你找到了新的單位,並且新單位可以為你繼續繳納公積金的話,是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的,也就是把公積金轉移到新的單位,這個時候是全額轉移的。
知識拓展:
住房公積金提取步驟:
1、首先,需要本人提供個人的真實身份證及其復印件,而且,需要根據支取住房公積金的不同目的,分別提供不同的、相應的證明材料,之後需要到所在的單位領取並填寫《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
3、經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核之後,確認你的情況是否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具體原因。
5、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核你的申請,並且通過審核的話,你需要提供指定銀行的個人儲蓄賬號。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之後就會辦理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手續。
6、當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完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手續之後,會把你所申請支取的金額劃入你所提供的賬戶中。而之後你只要自己到銀行,拿著銀行卡就能支取住房公積金了。
⑵ 我國當前經濟發展趨勢
面對當前國內外復雜的經濟形勢,對中國經濟未來的發展,有看好的,也有唱衰的。我國經濟發展的基本面沒有因國際國內形勢新變化而改變,經濟增長的動力仍然強勁。我們要針對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把握好宏觀調控的方向、力度和節奏,促進經濟增長繼續朝著宏觀調控的預期方向發展。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總體態勢良好,經濟增長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長有序轉變,繼續朝著宏觀調控的預期方向發展。與此同時,經濟運行也面臨物價高位運行、經濟增速放緩、結構調整壓力增大等多方面挑戰。針對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要把握好宏觀調控的方向、力度和節奏,既要把物價漲幅降下來,又不使經濟增速出現大的波動,並利用有利時機推進經濟結構調整,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鞏固經濟發展的好勢頭。
一
經濟增速雖有所放緩,但仍處於平穩較快增長區間
當前經濟增長的動力仍然強勁,全年經濟增長速度仍將高於9%
今年以來,我國經濟增長總體平穩,物價漲幅總體可控,結構調整積極推進,經濟發展總體態勢良好。
第一,經濟增長總體平穩。上半年經濟增速雖比去年上半年有所放緩,但仍處於平穩較快增長區間。內需拉動作用明顯增強,民間投資保持較高增幅,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幅高位回穩。經濟增速適度放緩,既有全球經濟減速的影響,也是我國主動調控和市場需求變化綜合作用的結果,總體上符合宏觀調控的預期目標。
第二,物價漲幅總體可控。雖然食品、居住類價格同比漲幅仍處高位,但物價漲幅趨於收斂,價格上漲勢頭得到初步控制。
第三,結構調整積極推進。從需求結構看,在投資和出口對經濟增長貢獻率下降的同時,最終消費對經濟增長貢獻率提升。從生產結構看,農業生產投入增加,工業生產平穩增長,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較快,現代物流、軟體、信息服務、文化創意等現代服務業發展態勢良好。從收入結構看,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較快增長,財政對社會保障、教育和醫療衛生投入大幅增加,城鄉居民轉移性收入明顯增加。
總體上看,未來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控制物價上漲勢頭的有利條件較多,我國經濟發展的基本面沒有因國際國內形勢新變化而改變,經濟增長的動力仍然強勁。受水利等基礎設施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投資增長、產業轉移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等因素的拉動,投資增速依然會保持在高位;最終消費在就業狀況改善、工資持續上升、城鄉居民收入和消費能力提高的情況下,將保持較快增速;出口增速受全球經濟增速放緩的影響會有所回落,但仍將回歸正常水平,全年經濟增長速度仍將高於9%。隨著穩健的貨幣政策效應進一步顯現,社會總需求增速放緩,加之糧食和主要工業品供應較為充裕,翹尾因素逐步減弱,以及穩定物價措施逐步落實到位,今後幾個月物價漲幅將有所回落。
⑶ 蘇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何提取
在蘇州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滿足購買住房、離退休、償還房貸等條件。符合條件的,需要攜帶相關材料到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進行提取。
根據《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賃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經有權部門認定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保邊緣困難救助對象和特困職工救助對象的;
(八)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下崗失業,且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滿兩年的;
(九)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不在本市或者戶口遷出本市的;
(十)經公積金管委會決定的其他情況。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本條第一款(一)、(五)、(六)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額度,均不得超過當期實際發生額。提取住房公積金同時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的除外。
(3)住房保障大數據擴展閱讀: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積金中心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以欺騙手段違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余額的,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並可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
(二)以欺騙手段違法提取他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余額的,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並可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以欺騙手段違法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貸款額,並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取消其1至5年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
(四)單位拒絕公積金中心檢查、不如實提供用人情況以及工資、財務報表等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有關資料信息的,由公積金中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非經營單位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經營單位可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