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業單位住房補貼怎麼算的,是按什麼標准補貼的
最佳答案
住房補貼housingallowance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無住房職工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現金補貼。住房補貼發放的原則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目前,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企業根據自身的條件參照執行。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政府規定施行。職工的住房補貼額: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額等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該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計算。每個職工的住房補貼由各職工單位自行負擔。發放住房補貼應考慮建立在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職工工齡。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大塊:一是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二是單位售房資金;三是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發放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3)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B. 事業單位住房補貼在人員調動時應該由調動前單位還是調動後單位負責
調動後的單位
C. 事業單位工作調動住房補貼如何發放
如果現在發放住房補貼,你應享受現單位的補貼。發放補貼應向發放時或發放要求截止的時間在編人員發放,你現在編制在現單位,所以應由現單位發放。
D. 請問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如何辦理住房補貼
中央單位,副教授的標准住房面積是90平米。從你的表述看,你父母的住房應該是單位分配的,也就是公有住房,你父母應享受未達標差額購房補貼,不管是否居住,不管是否以市場價出售。假設現有公有住房是50平米,那麼購房補貼是(2000元+16.5元X建立住房公積金前工齡)X(90平米-50平米),如果你父母僅有此一個公有住房,則父母均享受該公式計算的購房補貼,即拿雙份。
一般來說,購房補貼按照以下順序發放:無房戶按月補貼、無房戶一次性補貼、未達標差額補貼、級差補貼。退休職工排在在職職工前面。
各地方的政策應該和中央單位的相似或靠近。但據我了解,由於資金的原因,有些地方的購房補貼發放得很慢。
E. 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工資後住房補貼有沒有作調整
沒有。只涉及基本工資及績效工資
F. 事業單位如何發放住房補貼
基本上是以公積金的形式。 各個地方政府公積金占工資的比率是不一樣的, 建議樓主查下當地政策,一般是本人出一半,財政上補貼一半。比如如果你工資是2000一個月,當地比率是10%的話,那麼一個月會扣掉你200元,另外財政補貼200元。 你一個月拿到手工資是1800元,住房公積金內存有400元。但是住房公積金是拿不出來的,除非你買房子用房產證貸款的時候或者到退休會發還給你。
G. 事業單位住房補貼怎麼算的,是按什麼標准補貼的
住房補貼分購房補貼和提租補貼兩種,按級別發放。提租補貼從科員到正局70-130元/月,購房補貼從科員到正處700-1200元/月
H. 事業單位住房補貼問題
根據《重慶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住房補貼辦法》[渝府發2005]93
第3、5條(具體內容附後)集資房都是要認定為實物分配住房面積的,如果你們這個集資房面積達標的話,是不能享受住房補貼的。
第三條 住房實物分配系指職工(含配偶)通過下列形式取得住房的行為:
(一)購買或租住單位自管公房、房管部門管理的直管公房;
(二)享受經房改部門批準的集資合作建房、資助購房;
(三)享受單位組織委託房地產開發商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
(四)享受單位組織購買並享受單位補貼的經濟適用住房或其他商品房。
第五條 住房補貼可採取按月發放或一次性發放的方式,也可採取按月發放和一次性發放兩者相結合的方式。
(一)發放方式和標准。
1.1999年7月1日以前離退休的職工,家庭住房實物分配面積按照本辦法第三條第(一)、(二)款之規定認定。符合發放條件的,住房補貼按每月每平方米3.5元標准實行一次性計發。
2.1999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間離退休的職工,家庭住房實物分配面積按照本辦法第三條第(一)、(二)款之規定認定。符合發放條件的,其住房補貼實行分段計算一次性發放,其中職工1999年7月至2004年6月期間在職工作月數的補貼標准按每月每平方米6.8元計算,1999年7月1日以前應發月數的補貼標准按每月每平方米3.5元計算。
3.2004年7月1日起離退休的職工及在職職工,1999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間的家庭住房實物分配面積按照本辦法第三條第(一)、(二)款之規定認定,除此期間以外,家庭住房實物分配面積按照本辦法第三條規定認定。符合發放條件的,2004年7月1日以前工齡的住房補貼實行一次性計發,2004年6月30日以後工齡的住房補貼實行按月計發。其中1999年7月至2004年6月期間在職工作月數的補貼標准按照每月每平方米6.8元計算,1999年7月1日以前及2004年6月30日以後應發月數的補貼標准按每月每平方米3.5元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