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沈陽二手房放貸後錢是先到資金管理處還是直接到賣家卡里
沈陽二手房放貸,如果是高於90萬以上,這筆錢先到資金管理處,然後由資金管理處放到賣家卡里,如果低於90萬,直接到賣家卡里
B. 沈陽二手房如何辦理維修基金過戶手續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房屋在所有權轉讓時,原產權人應當向新的產權人說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和結余的情況,而且在辦理過戶手續時,該房屋賬戶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一起過戶。
辦理過戶手續具體分兩種情況:
1、有些房屋在辦理產權證時已經繳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此情況下,如該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余額為首繳標準的30%以上,辦理產權過戶時,維修資金同時過戶;如果賬戶余額不足30%,那就需要按現行標准補繳這塊費用後再過戶。
2、購買沒有繳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房屋時,一定要先到房管部門查詢其維修資金賬戶余額。查詢時須攜帶產權人的身份證或房屋產權證。
現行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標准為:
1、高層(含有電梯的多層)按建築面積90元/平方米繳納;
2、多層(含別墅)按建築面積50元/平方米繳納。
C. 外地戶口在沈陽辦理購房貸款需要什麼證明
只要你的房子,工作都在沈陽就可以辦理,公積金,商業貸款
D. 沈陽報考三類人員的具體操作
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資料指南
建築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提供下列十四項材料。送市建委質量安全處審查時不必裝訂成冊,經我委審查,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後再按要求裝訂成冊(申請材料一式四份)。
在審查申請材料時,應提供相關證件的原件備查。
一、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下載該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建築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復印件)
四、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目錄及文件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指導思想:(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2)全面安全質量管理的三全「全企業、全員、全過程」;(3)縱向到底、橫向到邊。
2、定義:就是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到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班組長以及每個崗位的作業人員和企業中各級職能部門身上。
3、涵蓋范圍:(1)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制,重點在6種人員: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分公司經理、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2)企業中各職能部門的安全職責,重點在7個部門:安全管理部門、技術與質量管理部門、教育部門、設備管理部門、財務部門、生產經營部門、材料供應部門;(3)工程總承包與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職責。
(二)安全生產的目標管理制度
1、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確立,包括傷亡事故控制指標、安全生產達標目標、創文明工地目標;
2、目標的縱向與橫向分解;
3、實現目標的主要措施;
4、目標的考核與獎懲辦法(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年度考核)。
(三)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
1、定期檢查制度規定,公司每季一次,分公司每月一次(沒有設立分公司的企業也是每月一次),項目部每周一次,專職安全員每天巡查一次;
2、專項性檢查制度:如腳手架大檢查,施工臨時用電、三寶四口、施工機械等專門檢查;
3、檢查內容及引用標准:內容有安全意識、安全制度、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安全事故處理;
引用標准為:國家法律法規、規范、標准規程等;
4、事故隱患整改、處置和復查制度的建立,原則上應做到「三定四不推」,「三定」即:定人、定措施、定期對隱患進行整改;「四不推」即:班組不推給項目部、項目部不推給公司、公司不推給主管部門、主管部門不推給上級政府。
(四)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推行安全關鍵崗位持證上崗制度:企業內「三類人員」經省建設主管部門考試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經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建設主管部門培訓合格並持有證書;
2、企業內部安全教育培訓的對象:三類人員的年度培訓,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年度培訓,各層次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年度培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待崗復工、轉崗、換崗人員的培訓。以上培訓應達到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培訓學時要求;
3、培訓內容:根據不同對象、政府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生產實際確定,主要內容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標准、操作規程及各工種的安全技能;
4、年度培訓教育的檔案記錄。
(五)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危險源的識別與評價:各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危險源,如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中毒窒息、觸電。制定消除和控制危險源的措施;
2、重大危險源的應急救援預案,內容包括: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監控措施,檢測方法,應急救援人員的組織,應急材料、器具、設備的配備等;
企業和工程項目均應編制應急救援預案,工程項目的應急救援預案應上報企業審批;
3、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編制與審批制度。編制者及審核者都必須有工程師職稱,一般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由分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大型工程或重要的施工方案由企業總工程師審批;
4、安全技術交底制度:(1)專項施工方案的技術交底;(2)分部分項工程的技術交底;(3)總承包單位向分包單位的技術交底;(4)作業班組對作業人員的交底;(5)對新進場工人的技術交底;
5、安全技術規范標准和操作規程:含國家、地方、行業和企業內部的標准與規程;
6、安全設備和工藝的選用制度,還要建立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
(六)施工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1、制定設備安裝、驗收、檢測、使用、定期保養、維修、改造、報廢制度,建立設備管理檔案台帳;
2、大型設備裝拆安全控制制度。裝拆應由有資質的企業承擔、人員有相應資格,還要制定裝拆的專項方案,裝拆過程的監控措施,安裝後的檢測;
3、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主要指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落實專人管理,並執行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
4、安全檢查測試工具的管理:如經緯儀、水準儀、感測器、力矩扳手、接地電阻測試儀、漏電測試儀等。包括證照管理、接准檢定管理。
(七)施工機具、勞動保護用品采購管理制度
1、建立公司與分公司(項目部)的分級采購制度,重要的施工機具必須由公司統一采購;
2、「三證「齊全:(1)實行許可證制度的產品應有生產許可證;(2)產品合格證或產品檢驗合格證;(3)使用說明書;
3、租賃或采購二手設備時,必須進行性能鑒定或檢測。
(八)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管理制度
1、應建立安全生產資金提取制度:公司如何提取,按產值或按利潤佔一定比例;工程項目部:由建設單位按規定支付;
2、安全生產資金的使用,做到專款專用,建立使用台帳;只能使用在三個方面: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教育、保障安全生產的技術措施;
3、制定資金使用的年度計劃、審批、監督管理、驗收制度,還應提供資金實際使用的發票。
(九)分包單位及人員資格管理
1、對分包單位資質、安全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審查;
2、對分包單位從業人員資格審查:技術人員職稱、項目經理證書、三類人員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證書、五大員證書、工人崗位技能證書等;
3、確立分包單位的安全職責和安全指標;
4、審查審批分包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方案;
5、對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
(十)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1、建立報告制度。依據有(1)《工程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建設部令第3號);(2)《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國務院令第34號);(3)《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令第75號)。及時如實地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2、事故處理。按四不放過的原則:(1)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過;(2)事故責任者和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3)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4)事故隱患不整改不放過。
(十一)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1、消防制度的建立:建立義務消防隊,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2、消防器材的配備:臨時設施內、木工間、油漆間及工具間按規定配備滅火器、積水池、黃沙池等;
3、現場防火的基本要求:如焊割作業嚴格執行「十不燒」,冬季施工的防火要求等。
(十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認證審查制度
1、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工程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如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與爆破工程等;
2、企業內部應建立專家會審認證審查制度;
3、重大方案應報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組織專家進行審查認證,如深基坑支護、高大模板、大型邊坡、地下暗挖等,目的是消除群死群傷重大事故隱患。
(十三)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按照國家規范、標准和操作規程,結合本企業的特點制定本企業操作規程,企業操作規程必須高於國家標准;
2、企業操作規程必須涵蓋本企業所有工種,具有可操作性;
3、企業操作規程制定必須有編制依據、主要依據國家、地方、行業規程。
說明: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必須以企業文件正式發布。
五、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證明文件(包括企業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管理辦法或規章制度、年度安全資金投入計劃及實施情況)
(一)安全生產資金管理制度;
(二)提供前一年的安全生產資金投入憑證(附發票復印件)。
六、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包括企業設置安全管理機構的文件、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職責、安全機構負責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機構組成人員明細表)
(一)每一個施工企業應單獨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部(處、科),不得與其它部門合並,並應明確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職責,賦予安全管理機構應有的職權及工作經費;
(二)凡設立分公司或設立區域公司的也要單獨設置安全管理科;
(三)凡總承包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不得少於5人,並應按土建、動力、機電、設備等專業合理分工;凡專業承包企業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不得少於3人,且應專業配套。
七、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名單及證書(復印件)
(一)「三類人員」的考核由市建安站負責
(二)參加考核人員的數量要求:(1)企業負責人必須不少於3人(詳見《申請表》)(2)項目負責人參加考核人數不少於企業資質所需的項目經理數(3)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於省建設廳規定);
(三)按規定填寫在申請表內,並提供證書原件備查,變更單位的必須到有關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八、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書(復印件)
特種作業人員需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一)特種作業人員人數必須不少於建設廳有關規定;
(二)特種作業人員工種配備必須合理,如需有電工、機操工、電焊工、架子工等基本工種,特殊企業必須有與其資質相符的特殊工種;
(三)由企業自行發放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書無效;
(四)按《申請表》要求填寫,表格不夠可續表,審核時提供原件,並復印蓋公司審核章。
九、本企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年度安全培訓教育材料(包括企業培訓計劃、培訓考核記錄)
(一)企業內部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培訓時間安排表及培訓考核記錄;
(二)參加部、省、市各級培訓考核記錄。
十、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以及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人員參加意外傷害保險的有關證明
(一)參加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的證明文件;
(二)提供至申報之日起前一年內在建和竣工工程項目一覽表;
(三)至申報之日起前一年辦理工傷保險和建築意外傷害保險台帳復印件(原件備查)。
十一、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配備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規程的要求
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規范的要求。
(一)竣工項目必須取得當地安監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明,在建工程視情況抽查一到二個工程;
(二)制定機械設備管理台帳,購進的機械設備必須「三證」齊全,起重機械設備必須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放的備案等記證和檢測機構發放的檢測合格證,並提供購買機械設備的發票,租賃機械設備需提供租賃合同、「三證」、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三)安全防護用品檢測合格證明。
十二、職業危害防治措施(要針對本企業業務特點可能會導致的職業病種類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一)依據《職業病防治法》;
(二)企業應對可能造成的職業病進行調查分析,確定可能造成哪些職業病如中毒、塵肺、皮膚病、眼病、腫癌等;
(三)制定防治各種職業病的技術措施。
十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根據本企業業務特點,詳細列出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和事故易發部位、環節及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本著事故發生後有效救援原則,列出救援組織人員詳細名單、救援器材、設備清單和救援演練記錄)
(一)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企業資質經營范圍和建設施工的特點制定本企業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報企業所在地安監站,省直企業報省安監站。工程項目部應針對工程施工的特點制定本項目部應急救援預案,報公司一級備案,要簡潔、有針對性、可操作性;
(二)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目的、適應范圍、引用的相關文件、應急響應(如何匯報、如何組織搶救、如何防止事故擴大)、應急救援的演練、預案的評價及修改;
(三)項目部的應急救援預案應與企業應急救援預案介面,企業應急救援預案應與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的預案和當地人民政府的預案介面。
E. 沈陽地區住房公積金的標准
沈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實施細則 沈住公〔2004〕9號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鼓勵和支持個人購買自住住房,規范個人貸款管理,依據《沈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個貸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發放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其資金來源於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貸款只限用於購買自住住房。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金融業務由管理中心委託以下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承辦:中國建設銀行遼寧省分行;中國工商銀行遼寧省分行;中國農業銀行遼寧省分行。 第四條 本實施細則中的有關各方: 委託人、抵押權人、質權人: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受託人:承辦個貸金融業務的銀行 借款人:向委託人申請貸款的個人 抵押人:為申請公積金貸款提供抵押擔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 出質人:為申請公積金貸款提供質押的借款人或第三人 擔保人: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償還擔保保證的法人 第二章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五條 借款人具備下列條件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一)在沈陽工作的單位職工; (二)申請貸款前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所在單位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三)購房的首期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四)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付貸款能力; (五)同意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保證方式保證; (六)借款人(有配偶的含配偶)沒有尚未還清的貸款或數額較大的其他債務。 第六條 借款人購買的房屋僅限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可具有枯返圓國有土地房屋所有權證的住房。 第三章 貸款額度、比例、期限、利率 第七條 每項公積金貸款金額應當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准: (一)借款人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和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的最高限額分別按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批準的額度執行。 (二)不得高於購房總價款的規定比例。 1、購買新增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貸款比例不得高於購房總價款的70%。 2、購買產權轉讓住房的,貸款世旅比例按成交價計算(不含房屋裝修及房屋以外其他物品價款,成交價高於評估價的,按評估價值計算)。房屋竣工使用年限5年以內的,貸款比例不得高於6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5年以上的,貸款比例不得高於50%。 (三)不得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借款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貸款系數×12個月×貸款年限。 前款(三)項中借款人月繳存住房公積金工資基數的計算在不超過(一)、(二)項規定限額和比例時,有配偶且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將配偶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計算在內。 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系數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 第八條 借款人申請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限額後,需要申請商業銀行用信貸資金配發的「組合貸款」的,兩項貸款總額不得高於購房總價款的規定比例。 第九條 貸款年限的規定。 購買新增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貸款的最長期限為30年,且不超過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限。 購買產權轉讓住房的,房屋竣工使用年限10年(含10年)以下的住房,貸款最長期限為20年;房屋竣工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住房,貸款最長期限為: 30年減房齡。以上貸款均不得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限。房屋竣工使用年限30年以上的或列入拆遷范圍的住房,不再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按有關文件規定,借款人工作年限超過法定退休年限可以延長的,依照有關文件執行。 第十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執行。對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且已發放的貸款,遇法定利率調整,於翌年一月一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 第四章 貸款的申辦程序 第十一條 借款人向沒塌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審批書,並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一)個人要件: 1、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配偶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婚姻證明; 3、未婚或無配偶的提供未婚或無配偶證明; 4、住房公積金繳交比例證明(僅限於高比例繳存者)。 (二)購房要件: 1、購買商品住房的,須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復印件)、新建樓房門牌編號審批表(復印件)、房屋出售人的開戶行及賬號。 2、購買政策性住房的,須提供政策性售房批准書、政策性住房買賣合同、新建樓房門牌編號審批表(復印件)、房屋出售人的開戶行及賬號。 3、購買產權轉讓住房的,須提供《沈陽市房地產轉讓登記發證申請審批書》、房地產轉讓合同,由管理中心指定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夫妻間住房產權轉讓的,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夫妻離異、喪偶等需要轉讓的除外)。 4、購買拍賣行拍賣的住房,須提供拍賣人與買受人簽訂的拍賣成交確認書,全額付款收據。 第十二條 夫妻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具備貸款資格的,可由任意一方作為購房人(即產權人)申請貸款。 第十三條 管理中心對材料齊全的貸款申請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當申請貸款的金額已超過當年貸款資金的計劃額度時,當年不再發放貸款。管理中心可以辦理申請人預登記手續,並在下一年度按先後順序優先發放,貸款的有關政策按受理時的政策規定執行。 第五章 借款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第十四條 借款人貸款申請批准後,由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借款人三方訂立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借款人與管理中心訂立房屋抵押合同;借款人向受委託銀行及管理中心出具貸款借據。 第十五條 公積金借款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借款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委託人、受委託銀行的名稱和住址; (三)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 (四)貸款資金的支付時間; (五)貸款償還方式、每月還款額; (六)擔保方式和擔保范圍; (七)違約責任; (八)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公積金貸款借據為公積金借款合同的附件,與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積金借款合同的示範文本由管理中心制定。 第十六條 借款人購買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貸款,受委託銀行按合同金額以轉賬支付的方式將貸款資金支付給房屋出售人。 借款人購買產權轉讓住房及拍賣住房貸款,受委託銀行可將貸款存入指定銀行卡(儲蓄存摺)或支付現金。 第十七條 償還貸款可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法或等額本金還款法。等額本息還款為每月償還的本息總額不變,本金逐月遞增,利息逐月遞減;等額本金還款為每月償還的本金等額,利息逐月遞減(等額本金還款的執行時間待管理中心公告)。 第十八條 還款計算公式 (一)等額本息還款公式 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額 = ─────────────────── (1+月利率)還款月數-1 (二)等額本金還款公式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額 = ───── +(貸款本金-已還本金累計額)×月利率 貸款期月數 第十九條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日提前將應還本息存入還款賬戶,由承辦公積金個人貸款的銀行每月按期從賬戶中扣收;借款人也可逐月到受委託銀行用現金償還。 借款人申請貸款後可用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的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 第二十條 經管理中心同意,借款人可以提前償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 提前償還全部貸款的,借款人付清貸款余額及當月應收利息後,受委託銀行不再計收貸款利息,按照借款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貸款利息也不退還。 提前償還部分貸款的,應提前一個月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每次還款額不得低於貸款總額的三分之一。借款合同中當事人各方應當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由受委託銀行根據還款當日同檔次利率及貸款余額重新計算出每月新的還款額。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在履行還款義務期間,因特殊原因影響貸款本息償還,需要延長貸款年限的,應向管理中心提出延長期限申請,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准予延長或不準予延長的決定。准予延長貸款期限的,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和借款人三方簽訂延長貸款期限的補充合同。貸款期限的延長不得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限和規定的貸款最長年限。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在還款期內,其抵押住房及債務需要轉讓給他人(不含配偶,夫妻離異、喪偶等需要轉讓的除外)的,應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管理中心自接到貸款轉讓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准予轉讓或不準予轉讓的決定。准予轉讓的,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轉讓人及受讓人共同簽訂合同,辦理轉讓手續。受讓人應具備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條件。 第六章 貸款擔保 第二十三條 貸款抵押 (一)借款人以所購住房或其他住房抵押的,必須將房屋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 (二)以住房作抵押物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須訂立書面抵押合同,並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及他項權利手續;借款人貸款還清後應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三)抵押人對設定抵押的住房,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抵押權人有權監督檢查。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擅自處理抵押物。 (四)借款人用於公積金貸款抵押的住房,在貸款本息尚未還清前因拆遷等原因至使抵押物滅失的,借款人必須提前告知抵押權人(管理中心),並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房屋重新設定抵押,或者提前還清全部貸款本息。 第二十四條 貸款質押 (一)借款人以所擁有的權利(不含動產)質押的,必須是管理中心和受委託銀行認可的權利憑證。 (二)出質人和權利人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權利憑證按合同約定交質權人執管,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條 保證人擔保 (一)保證人是管理中心認可的,為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提供履約擔保保證的企業法人。 (二)保證人與債權人(管理中心)應訂立保證合同,確定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方式、保證期間、保證擔保的范圍等。 (三)由保證人提供擔保保證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借款人違約的,由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後,需要處置抵押物獲得追償的,由管理中心授權處置。 第二十六條 保險人擔保 (一)保險人是為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還款提供抵押財產損失保險、還貸保證保險以及履約保證保險的保險公司。 (二)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借款人)應訂立保險合同,約定保費費率、保險責任、理賠數額等權利義務。 (三)保險人與債權人(管理中心)應訂立還款保險保證協議,一旦發生保險事故,由保險人代借款人償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欠本欠息數額。 (四)由保險人承擔履約保證保險部分出險的,保險人代償後,需要處置抵押物獲得追償的,由管理中心授權處置。 第七章 貸款監督及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受委託銀行對不按《個貸辦法》規定發放貸款,貸款金額、貸款要件不符的,有權拒絕支付貸款。 第二十八條 管理中心按照委託貸款合同約定,定期檢查監督受委託銀行公積金貸款情況,受委託銀行定期向管理中心提供貸款發放、本息回收及有關的業務資料。 第二十九條 受委託銀行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金額發放貸款以及未按期扣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三十條 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償還貸款的,按逾期本息金額和逾期金額天數加計罰息,罰息的計算:逾期本息金額×0.21‰×實際逾期天數。罰息率的變更按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由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自二00四年四月一日起施行,凡與本實施細則不一致的按本實施細則執行。如有幫助,給個滿意答案吧。
F. 沈陽市住房公積金可以申請裝修貸款嗎怎麼辦理
個人客戶公積金貸款操作流程如下:
①提出申請。借款申請人提出書面借款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由建設銀行負責受理後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或直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
②簽訂合同。借款申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通過後,由建設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選用委託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須在建設銀行開立龍卡或儲蓄賬戶。
③抵押登記和保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要求,建設銀行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合同公證及住房保險等手續。
④支用款項。建設銀行按借款合同約定,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並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人售房款專用賬戶或其他指定賬戶內。
⑤按期還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方式,委託建設銀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設銀行櫃面,按期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
⑥合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借款人可向建設銀行或住房資金管理部門提出變更借款期限、還款方式、提前還款等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建設銀行為借款人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⑦貸款結清。建設銀行為借款人出具「貸款結清證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記證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等手續。
(以上內容僅作參考,客戶申請辦理以上產品和服務,以當地銀行有關規定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