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土地公開拍賣除現金外實物算不算收益,土地被收儲後,拍賣時實行限地價競配保障性住房,而且配建保障性住
去過戶時,需要到房產所在地的產權登記中心去辦理過戶手續。買賣雙方需要帶上身份證原件、房產證原件、二手房買賣合同。一般遞件後,拿到回執業主就可以讓銀行放之前監管的定金。
至於辦證時間,關內是5個工作日出新證,關外寶安也是5個工作日,龍崗則是20-30個工作日(2000年以前的舊證是30個工作日,2000年以後的新證是20個工作日)。交稅時,如果合同約定是各付稅費,那麼兩人必須同時到場;如果是業主實收,就只需要買家到場。至於拿新證,一次性付款就可以直接拿新的房產證;如果是按揭貸款拿的就是房產證復印件,銀行也會自動去國土房管局辦理抵押手續,在5個工作日後放尾款給業主。
『貳』 房屋能做二次抵押貸款嗎
房屋能做二次抵押貸款。
一、有前提條件要求:
1、已辦理房產證。
2、房產減掉此前抵押貸款金額還有餘值。如果此前辦理的抵押貸款金額較房產價值小得多,比如房產值100萬,只抵押貸款了10萬,那還有90萬余值。
3、二次抵押只能以余值作為抵押物價值,一般銀行貸款會打折扣的,比如打6折的話。就只能抵押貸款90乘0.6就是54萬。
4、如果做二次抵押最好是再同一家銀行做追加抵押比較好操作。
二、按揭房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申請書(一式兩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已婚者應當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和配偶的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3、證明借款人具有還款來源、還款能力的資信材料,如薪資證明、納稅單、銀行存摺(單)、有價證券、投資證明、擁有其他財產的證明;
4、或意向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房產的評估報告書;
6、提供其它抵(質)押作為階段性擔保的,提交抵押物或質押財產清單、權屬證明文件,有權處分人包括配偶同意抵押或質押的書面聲明。
(2)拍賣保障性住房擴展閱讀
抵押貸款還款額
一、一次還本付息法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那麼還款方式為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即初期的貸款本金加上整個貸款期內的利息綜合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額=貸款本金×[1+年利率(%)] (貸款期為一年)
2、到期一次還本付息額=貸款本金×[1+月利率(‰)×貸款期(月)](貸款期不到一年)
註:月利率=年利率÷12
二、等額本息還款法
個人購房抵押貸款期限一般都在一年以上,則還款的方式之一是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從使用貸款的第二個月起,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每月等額還本付息額=貸款本金×還款期數=貸款年限×12
三、等額本金還款法
等額本金還款法的基本演算法原理是在還款期內按期等額歸還貸款本金,並同時還清當期未歸還的本金所產生的利息。方式可以是按月還款和按季還款。由於銀行結息慣例的要求,一般採用按季還款的方式
每季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季數+(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季利率
『叄』 法拍房有什麼風險
1、產權不明:首先要確認是否有第一債權人之外的其他債權人,由於民間借貸是無法通過國家機構查詢得知,如果原房主這些因債務問題導致跑路,競買人入住後可能遭到其他債權人的追討。所以在競拍前一定要了解該房屋有沒有債務問題、有沒有多次抵押等。在競拍的時候法院是不會明確地告訴購買者房屋的背景和被強制拍賣的具體原因。
2、房屋瑕疵:在對房屋進行拍賣時,通常只對瑕疵進行簡單描述,而對房屋存在的其它問題比如凶宅或暫時不能顯現的質量問題基本都不會註明,因此需要想競拍此房屋的朋友進行實地看房。但是法拍房看房並簡單,如果競拍人一旦作出競買決定,即表示完全了解並接受該房屋的現狀和一切可能存在的問題,法院對房子的瑕疵則不擔任何責任。
3、費用不明確:由於法拍房不會公布拍房以前的交易情況,如繼承性質的房屋、商業性質的房屋等,有的房屋過戶涉及的稅費非常高,買受人競拍前一定要有充分准備。還有可能原業主拖欠物業費、水電氣費等,這些都需要買受人但承擔原業主所拖欠的的費用。
4、有租賃無法入住:一開始沒有租賃的法拍房,到過戶時突然冒出拿著10年、20年租賃合同的住戶不肯騰房。或者買受方所拍的房屋裡面有老人小孩也賴著不搬出去,那剛需買家在這種情況下是無法入住的。當然購買者也不要指望執行法院幫自己騰空房屋。
(3)拍賣保障性住房擴展閱讀:
網路司法拍賣成交後,由人民法院的財務部門確認競買人繳清拍賣成交款後,由法院的執行部門出具拍賣成交裁定書,並交付標的物及相關憑證。如需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的,由法院的執行部門向有關財產登記管理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拍賣成交裁定書,協助買受人辦理過戶手續。
根據人民法院關於財產拍賣的規定,人民法院確定的保留價,第一次拍賣時,不得低於評估價或市場價的80%。而房子一旦出現流拍,就會再次酌情降價,但每次降低的數額不能超過前次保留價的20%。因此,大部分的法拍房都具有價格優勢,成交價通常低於市場價。
『肆』 開發商未配建保障性住房是否可以扣押商品住房拍賣
2011年以來,各級政府相繼出台了關於房價調控、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相關規定或實施意見。這專樣從中央到屬地方明確了在商品房建設過程中將配建保障性住房作為拿地的前置條件、准入的強制手段。
路西公司所在的河北省於2011年2月28日發布了《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冀政[2011]28號),其中第四條第二款指出:要按比例強制配建保障性住房。把配建作為一項強制性舉措加以推行,自2011年3月1日起,掛牌出讓的商品住房用地新上項目,須按照項目總建築面積10%(5%為廉租住房、5%為公共租賃住房)以上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並在規劃和出讓條件中予以明確。未按規定落實配建的項目,不得進行土地出讓、不得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手續,並依法追究有關部門及相關人員責任。
『伍』 拍賣的保障性住房如何計算補交市場差價
拍賣的保障性住房呢,它如何計算補交市場差價呢?就是它這個拍賣價和市場價相差的這一部分。
『陸』 誰知道法院拍賣債務人房產需要給債務人留基本保障性住房嗎
法律沒有規定是要留最低生活保障
首先,唯一住房執行問題並不涉及到債權債務本版身,不能執權行並不能代表債權債務的不需要履行,不能執行只是暫時性的,而非永遠不能執行。執行法院可以執行債務人其他財產,也可以在一定條件下變通執行抵押房屋。
在實踐中,法院一般採用以下幾種方式對唯一住房變相執行:以大換小;以新換舊;以近換遠;以所有權換使用權。在申請執行之時,變通執行是突破口,可以提請法院對房屋進行調換,現階段,已經有不少成功判例對唯一住房執行進行了調換,以此來彌補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