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低收入家庭,是低保戶嗎
低保戶的標準是什麼?低保戶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因為地區發展不平衡,所以每個省市的低保標准也有很大差異。享受該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類:1、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3、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
2. 如何界定「城市低收入家庭」
這個問題每個地區都有它們自己的標准。像上海職工的月平均收入在2500-2800月。
而最低工資是800多元月,像一個三口之家,如果只有一個人工作而且收入還低於1500元的,就算是低收入家庭了。
政府的標准一般都傾向於他們自己,如像報紙上曾經登過這樣的報道,說家庭月收入超過2000元的,就能算做中等收入家庭。但像我們家庭一個月10000元的在上海也要注意節省,所以實際上的情況總比政府說的要嚴重些吧。
不過有些人群和職業一般都算是低收入的,像下崗工人和進城務工的農民工,還有一些無依靠的孤寡老人,失業者,從事不正當職業的地下人群像娛樂性營業的一些小姐和什麼人的,都是沒有保障的。
3. 低收入家庭資格認定申請書範文
尊敬的領導:
我是***,家住***,在公司***部分擔任****,在公司工作的這段時間里,兢兢業業,絲毫不放鬆自己,為公司盡自己最大的努力,現在,我的家庭經濟狀況出現了一些問題,希望公司能給予我幫助。
我現在患病在身,不能到公司上班掙錢,但是禍不單行,我的愛人於(今天12月12日)失業在家,家裡還有老人和小孩,身為家裡的經濟支柱,我倒下來了,我的愛人也沒有經濟來源,現在不知道要怎麼辦,希望公司能拉我一把,在我最需要幫助的時刻,伸出援助之手,讓我熬過這個難關,等我好起來了,一定為公司創造出更多的財富。
申請人:XXX
X年X月X日
4. 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要按哪些程序辦理
關於印發《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的通知
民發〔2008〕1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為推進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的解決,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有關法規政策,我們制定了《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公安部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人民銀行稅務總局
工商總局統計局證監會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認定辦法
為規范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會救助工作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行為,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制定以下辦法。
第一條: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標準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的人員。
第二條:民政部負責全國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
縣(市、區)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
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具體工作。
第三條:社區居民委員會根據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的委託,可以承擔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日常服務工作。
第四條:縣(市、區)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價格、公安、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金融、稅務、工商、統計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有關工作。
第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機構能力建設,落實必要的工作人員和經費。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要採取調配、招用等形式,配備必要工作人員。
第六條: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公布一次。直轄市、設區的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縣(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由縣(市)人民政府制定,並報上級人民政府備案。
第七條: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兩項指標,應當根據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統籌考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最低工資標准以及住房保障和其他社會救助的關系,以滿足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為原則,按照不同救助項目需求和家庭支付能力確定。
第八條: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在一定期限內擁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以及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障支出後的工薪收入、經營性凈收入、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等。家庭財產是指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存款、房產、車輛、有價證券等財產。
第九條:家庭成員按照國家規定獲得的優待撫恤金、計劃生育獎勵與扶助金、教育獎(助)學金、寄宿生生活費補助以及見義勇為等獎勵性補助,不計入家庭收入。
第十條:城市居民家庭在申請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或者其他社會救助時,應當提供家庭收入、家庭財產等狀況的證明材料,並以書面形式一並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核定其家庭收入狀況的申請。具體申請程序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應當通過書面審查、入戶調查、信息查證、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低收入核定的家庭至少最近6個月的收入和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有關個人、單位、組織應當積極配合,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十二條:經申請低收入核定的家庭授權,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對家庭成員的收入和財產狀況進行查詢。公安(戶籍和車輛管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社會保險)、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金融、工商、稅務、住房公積金等部門和機構應當予以配合。具體查詢辦法由民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第十三條: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為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的城市居民家庭出具家庭收入核定證明。
第十四條: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設立舉報箱或舉報電話,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第十五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直接認定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復進行家庭收入核定。
第十六條:城市低收入家庭應當按年度向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收入以及財產的變動情況。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對申報情況進行核實,並將申報及核實情況報送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
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根據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口、收入以及財產的變動情況,重新出具家庭收入核定證明。
第十七條: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按戶建立收入審核檔案,並將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人口、收入、財產等變動情況,以及享受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或者其他社會救助的情況,及時登記歸檔。
第十八條:各地應當逐步建立城市家庭收入審核信息系統,有效利用公安(戶籍和車輛管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社會保險)、住房城鄉建設、金融、工商、稅務、住房公積金等政府部門及有關機構的數據,實現信息共享,方便信息比對和核查,建立科學、高效的收入審核信息平台。
第十九條:申請低收入核定的家庭不如實提供相關情況,隱瞞收入和財產,騙取城市低收入家庭待遇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取消已出具的家庭收入核定證明,並記入人民銀行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及有關部門建立的誠信體系。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村(居)民委員會以及其他社會組織,不如實提供申請低收入核定的家庭及家庭成員的有關情況,或者出具虛假證明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請其上級主管機關或者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處理,並記入人民銀行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及有關部門建立的誠信體系。
第二十條:城市家庭收入審核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一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5. 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一個什麼標准
我想這個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標准,我覺得家庭年收入在5-6萬的就是中收入了。
6. 低收入認定憑證怎麼辦理
您好,
1.戶口簿及家庭成員的居民身份證,其中,家庭成員中的非戶內戶籍登記人口應提供現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不能遷入證明;
2.房產證或住房租賃證或住房租賃合同;因住房拆遷而人戶分離的家庭,應提供《住房拆遷協議》;
3.市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家庭成員房產登記情況證明和區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家庭成員承租公房情況證明;
4.公安機動車管理部門出具的家庭成員擁有機動車輛情況證明;
5.家庭成員的工資、養老金、生活補貼(補助)等收入來源有效證明,其中單位在職人員除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外,還應提供單位通過銀行發放工資的儲蓄存摺或銀行對賬單;申報靈活就業的人員還須提供個人參加基本養老或醫療保險的繳費清單;
6.家庭成員所擁有的金融財產(包括儲蓄存款、股票、基金、債券及其他資本投資)憑證;
7.個人所得稅納稅憑證,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憑證;
8.家庭成員從事個體經營活動的,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納稅憑證以及個人參加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的繳費清單;
9.有就業意願的失業人員因非主觀原因造成無法就業的,應提供區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就業困難原因證明;
10.法定勞動年齡內因患大病重症暫時失去就業能力的失業人員,應提供市衛生部門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診斷書和建議病休治療(不少於6個月)的意見證明;
11.家庭成員中的殘疾人,應提供《殘疾人證》;
12.家庭成員中屬農業戶籍的配偶,應提供其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享受村集體福利待遇及擁有自有住房情況證明;
13.家庭成員在高校就讀的,應提供就讀高校出具的學籍證明;
14.有固定住所的單位集體戶籍人員(不含在校學生),應提供家庭成員的戶籍身份證明以及能確認家庭成員關系的有效證明;
15.其他必需的有關證明。
申請低收入家庭認定的同時如需辦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請的,還需提供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贍養(撫養、扶養)協議或有關法律文書等材料;因病致困用於辦理困難家庭的還需提供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醫療費用結算單據;
(上述材料涉及證件及長效文書的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經核對後退還原件;涉及救助專項證明的要求提供原件)
7. 廉租房申請條件的收入標準是什麼
廉租房申請條件:請人具有5 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 平方米以下。
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7)住房保障低收入認定擴展閱讀:
不得申請條件:單身(含離異)申請人未滿35周歲。但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社會救濟、社會救助的孤兒除外;離婚不足2年的。
在5年之內有住房轉讓行為且轉讓住房的建築面積超過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不納入保障范圍。但申請家庭成員中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轉讓住房並提供有關證明的除外。
領取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金的被拆遷人,在拆遷補償中已按《石家莊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四十五條規定政策獲得補償安置的;掛靠戶口所掛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擁有轎車或經營性機動車的。
興建、購買商業用房或高標准裝修現有住房的;出資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就讀高收費學校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不得申報的情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廉租房
8. 保障性住房最低收入標準是多少
保障性住房最低收入標準是根據各地不同的經濟情況來確定的,具體標準是由各地政府確定的。以北京為例,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根據《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第四條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機構、社會單位以及投資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持有的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一)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以下統稱「保障性住房」)輪候家庭。
(二)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市相關部門根據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變化等對上述標准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三)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規定標准,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具體條件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縣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確定。
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主要用於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困難,具體申請條件由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確定並報區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8)住房保障低收入認定擴展閱讀:
《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第九條 對符合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家庭實行輪候配租制度。輪候期間,申請家庭收入、人口、住房、資產等情況發生變化的,申請人應在家庭情況變動後60日內告知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經審核後,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上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並對變更情況進行登記,調整配租方案。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照規定取消資格。
第十條 申請家庭有原住房的,原住房為承租公房(包括直管、自管)的應當騰退,原住房由公房原產權單位或房屋所在地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收回;原住房為私房且已納入棚戶區等公益性項目房屋徵收范圍或位於首都功能核心區的,原住房由房屋所在地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收購。具體收回、收購及補償辦法由各區縣人民政府制定,報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