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0年11月29日,國務院通過了《平頂山城市總體規劃(2010~2020)》,請問詳細的規劃內容,謝謝!
從平頂山市城鄉規劃局了解到,在11月29日於北京召開的城市總體規劃部際聯席會議第四十四次會議上,《平頂山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20)》通過審查。
此次會議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受國務院委託主持召開,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等15家單位參加會議。會上,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市政府、市城鄉規劃局的相關領導就平頂山市城市總體規劃修編過程等情況作了詳細匯報。與會的各部委代表認真審議了我市城市總體規劃成果,原則同意該規劃。
部際聯席會議認為,平頂山市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工作符合《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切合平頂山市的實際發展需要,可操作性強,報批程序符合規定。
會議提出,《平頂山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20)》的實施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統籌做好平頂山市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在《總體規劃》確定的1098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重視城鄉統籌發展。同時,要加強城中村、城鄉接合部整治和改造,加強城鎮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統籌考慮為周邊農村提供服務。根據市內不同地區的條件,重點發展縣城和基礎條件好、發展潛力大的建制鎮,促進農業產業化和農村經濟快速發展。
會議認為,要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到2020年,主城區城市人口控制在110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106平方公里以內。要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體系。加快公路、鐵路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城市與周邊地區交通運輸條件;統籌規劃建設城市供水水源、給排水、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劃定基礎設施黃線保護范圍;城市發展要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集約化道路,節約和集約利用資源,堅持以人為本,創建宜居環境,統籌安排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布局和建設。
會議認為,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對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包括各類開發區)的一切建設用地與建設活動實行統一、嚴格的規劃管理,市級城市規劃管理權不得下放,不得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以外作出規劃許可,切實保障規劃的實施。要加強公眾和社會監督,提高全社會遵守城市規劃的意識。駐平頂山市各單位都要支持平頂山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把平頂山市規劃好、建設好、管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