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現在南寧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了嗎
可以關注當地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官方網站獲取最新消息。
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
(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 不是南寧市戶口可以在南寧申請經濟適用房嗎
絕對的不行
首先,准入收入線調整了。經濟適用房供應對象由中低收入家庭調整為低收入家庭,其收入線由上年南寧市職工平均工資6倍以內調為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才可申購經濟適用房】以2008年數據為例,去年南寧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為29377元,按照原來的暫行辦法,家庭年收入在176262元至14688元范圍的,都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而按照新辦法,上年南寧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4994元,則意味著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1995元以內的才能夠申請經濟適用房。
除了經濟困難家庭,單身人員也是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主體之一,新辦法對單身人員購房條件也有調整,由原來的男28周歲、女25周歲調整為30周歲。【單身人士年滿30周歲才能申購經濟適用房】
另外,外來務工人員將不再有在南寧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資格,按原來的政策,簽訂一年以上合同且交一年以上勞動保險金的外來務工人員也可以申購經濟適用房,而新辦法根據南寧市目前保障人群和房源供求實際情況,考慮優先供應本市常住戶口人員,規定只有具有本市城鎮常住非農業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人員才可申購經濟適用房。【外來務工人員不再定為購買經濟適用房范圍】
除此以外,新辦法還首次對經濟適用房的回購做出了規定。【申請家庭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5年內,其經濟適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交易;5年內因特殊原因確需出售的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又購買其它住房的,其經濟適用住房由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及合同約定回購。回購價格由原購房價格從購房之日起每年扣減1%計算,回購的房屋繼續作為經濟適用住房向符合條件的家庭售出。】
套型面積方面,原來的暫行辦法規定100平方米內,而新辦法則調整為60~80平米內。另外,新辦法對審批程序、監督管理都有更嚴格的規定。
《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將從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3. 南寧新經濟適用房政策出台了嗎具體如何
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不再是中低收入家庭,而是變成了城市低收入家庭;得到產權證5年後才能上市交易,不再是3年;在南寧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可以優先提取住房公積金……8月,《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出台,南寧暫停申購經濟適用住房。11月30日,國家又出台了新《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在國家政策大框架下,南寧近日出台了《南寧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實施細則》(送審稿)(以下稱《細則》)。南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在保障對象、開發建設、銷售管理等方面有了哪些新變化?這些新變化對市民的生活又會產生什麼影響?
保障對象為城市低收入家庭
原政策:南寧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實施10年來,一直是面向城市中低收入人群銷售的「政策性商品房」。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對象,均可申請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①常住城鎮的中低收入家庭無房戶或男28歲、女25歲以上的中低收入無房單身人員(含按人事、勞動部門規定與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用工合同的外來務工人員);②現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人均15平方米的住房困難戶;③因城市建設規劃需要而被拆遷住房的無房家庭戶。
新變化:《細則》規定: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且供應對象要與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相銜接。
解讀:據估算,南寧的低收入家庭有2萬多戶,明年有15762戶困難家庭符合條件申請廉租房,還有相當部分人需要通過經濟適用住房等方式解決住房困難。新規定明確了經濟適用住房更加註重保障性,對象從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降低到城市低收入家庭,這讓沒有資格住上廉租房,家庭收入又很低的「夾心層」被納入住房保障體系。
單套建築面積60平方米左右
原政策:之前,南寧經濟適用住房單套的建築面積控制在60~100平方米以內。
新變化:《細則》規定,南寧市現階段經濟適用住房單套的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在經濟適用住房的規劃和設計中,要充分考慮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對交通的要求,合理安排區位布局,方便居民工作生活。同時積極推廣應用先進、成熟、適用、安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
解讀:目前,南寧經濟適用住房房源供應較緊張。截至今年10月底,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待購戶達15085戶,可供應房源與待購客源比例為1∶3。未來有望在較小的套型內實現質量過硬、功能實用,做到「小而舒適」,並一定程度上增加房源供應,緩解供需矛盾。
上市交易政府優先收購
原政策:南寧經濟適用住房取得房產證後,3年就可以上市交易。
新變化:《細則》明確: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進行回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想上市轉讓,則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政府可優先回購;同時,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細則》還規定,已經購買經濟使用住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價格及合同約定回購。享受過福利分房退回房屋前或購買過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解讀:「開著小車去買經濟適用住房」。這樣的現象在一些城市已是屢見不鮮。新規定一方面使政府規范與嚴格了准入和退出機制,重在消除經濟適用住房流向非保障對象;另一方面規定房子的有限產權遏制牟利行為,而有條件獲得房子的完全產權則重在保障住房困難戶的確實利益。
住房政府定價房貸優惠
新變化:《細則》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實行政府定價,其中利潤率不能高於3%。確定後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應當向社會公布。經濟適用住房銷售應當明碼標價,銷售價格不得超過公示的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標價的費用。
《細則》還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且建立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購房者可以優先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可以根據申請優先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解讀:房價如「霧里看花」,老百姓心裡不踏實。新規定立足保本微利,要求明碼標價,不準變相收費。這意味著,以後南寧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更注重「陽光管理」。公積金的房貸優惠政策,保障了購房人的買房資金。
4. 南寧經濟適用房要怎麼樣申請整個流程是怎麼樣的
首先要符合如下條件之一:
(一)、常住城鎮的中低收入家庭無房戶(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男28歲、女25歲以上的中低收入無房單身人員(含按南寧市人事、勞動部門規定與南寧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用工合同,並在南寧市按時足額繳交一年養老保險的外來務工人員);
(二)、現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人均15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戶;
(三)、因城市建設規劃需要而被拆遷住房的無房家庭戶。
特別註明:中低收入家庭指家庭(含夫婦雙方)年工資收入低於當年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倍且高於當年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一半的家庭戶。
辦理流程:
1、申購對象持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到南寧市行政審批大廳二樓房改辦窗口領取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戶調查審批表; 南寧市行政審批辦證大廳位於高新技術開發區科園路5號,可乘坐24路(朝陽廣場-心圩)、35路(行政審批大廳-303醫院)、46路(市政府-農業科技市場)公交車。
2、申購對象按要求提供的材料交到南寧市行政審批大廳房改辦窗口由工作人員驗收資料並進行初審,所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後開具受理回執單。
3、資料初審受理後,送審核小組審批。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審批領導小組對申購對象的材料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每月20日在《南寧日報》將申購對象的姓名公示,公示10天後無異議,等候購房通知書。
4、發展中心根據經濟適用住房可供房源情況,公布其樓盤地址、棟號、房號、面積價格等情況,向申購發放對象《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條件審查結果通知書》,申購對象必須憑《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通知書》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選房,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發展中心位於望園路5號(望園廣園路口)首府房改培訓中心六樓。可乘坐74路、79路、19路、72、39、87、1、12、16、37、45、52、65、76、85、604、607公交車。
5、申購對象選房完畢後,開發商開具房源證明,申購對象憑購房通知書和房源證明、本人身份證(有職務、職稱的需帶相關單位證明和證件原件復印件),到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發展中心售房科(電話:5705842),由發展中心根據申購對象職務、職稱所享受的住房控制面積標准進行審核,對選購住房在控制面積標准之內的,開具《住房控制面積標准確認書》;對購房面積超過規定控制面積標準的,開具《超標面積差價款繳交單》;
6、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實行超面積收取差價款的辦法:購買面積超過本人住房享受的控制面積標準的部分,按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20%補交差價款,由房改部門負責收取,實行專戶管理,作為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發展資金,該項資金使用時,由財政部門審核,政府批准)。購房面積超過規定控制面積標準的申購對象持《超標面積差價款繳交單》到房改部門指定銀行交款,存入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發展資金專戶。
7、申購對象憑《住房控制面積標准確認書》或《超標面積差價款繳交單》及銀行繳款回執單回發展中心領取《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
8、申購對象持《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到所購住房的開發企業按照政府公布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辦理購房手續。
特別註明:《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實行一房一證管理制度。經濟適用住房開發企業必須按《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簽發的房號依法與購買人簽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合同,憑證銷售。准購證內容禁止更改。
5. 南寧市經濟適用房超出面積補差價計算方法
小李一家三口,保障面積60平方,購買了80平方的房子,經適房保障價格為2500/平,同時期,同地段的商品房平均價為5500/平方,計算方法如下:
差價款=(5500-2500)x(80-60)
6. 什麼時候開始可以在南寧申請經濟適用房
南寧市經濟適用房申請指南 經濟適用房已經是個老話題,可是不少市民對它了解並不多。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發展中心的有關負責人,詳細告訴你如何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關於購房條件(一)常住城鎮的中低收入家庭無房戶或男滿28周歲、女滿25周歲以上的中低收入無房單身人員。無房單身人員同時要提供所在工作單位或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證明(含人事、勞動部門規定與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了一年以上用工合同的外來務工人員)。(二)現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人均15平方米的中低收入家庭[指家庭(含夫婦雙方)年工資收入低於當年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倍且高於當年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一半的住房困難戶。(三)關於離婚無房申請購房的問題:1.離婚後的時間必須滿一年以上;2.離婚或對原有住房歸屬沒有明確的,必須提供離婚雙方經公證處公證的住房歸屬材料;3.離婚後將原有住房歸屬子女的,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能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四)城市建設規劃已被拆遷住房的無房戶。對號入座申請住房→無房戶條件范圍:1.南寧市城區非農業人口的中低收入家庭無房戶。(提示:中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2.離婚滿1年以上無房戶。(提示:離婚前雙方沒有共同房屋產權的申購時不受時間限制)需提交的資料:1.申請書。(提示:內容包括工作情況、婚姻狀況、住房困難情況)2.調查表。(提示:在單位或居委會審核證明意見檔,必須註明證實有無參加房改、集資建房、有無私房、現住房情況,不能簡單寫「同意」或「情況屬實」)3.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身份證、結(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4.申請人及配偶有效的住房情況證明。(提示:a.內容包括居住單位或居委會證實現居住房的性質,產權歸屬)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b.具有南寧市戶口的申購人員戶口所在地住址與現住址不同的,必須提供戶口所在地住址和現住址住房的產權證明材料。)5.申請人及配偶收入證明。填報說明:1.填寫《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戶調查審核表》時,在「申請人/配偶所在地房改部門核查意見」一欄,凡是屬於首府南寧房改辦所辦業務范圍內的申購戶,不用到南寧房改辦出具住房狀況證明。2.具有南寧市戶口的區直單位人員必須提供區直房改辦出具的住房狀況證明。3.非南寧市戶口的城鎮人員必須提供戶口所在地房改部門出具的住房狀況證明。→單身大齡青年無房戶條件范圍:南寧市城區非農業人口中低收入,男28周歲、女25周歲以上的單身大齡青年無房戶。需提交的資料:1.申請書。(參照同上)2.調查表。(參照同上)3.申請人戶口本、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4.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計生委(單位或居委會)開具的有效未婚證明。5.申請人有效的住房證明。(提示:內容包括居住單位或居委會證實現居住房的性質、產權歸屬,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6.申請人收入證明。填報說明(參照同上)→拆遷戶條件范圍:因城市建設規劃已被拆遷的有產權證的無房戶。(提示:拆遷戶可按規定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一套。購買後仍未能解決被拆遷家庭居住困難的,家庭其他成員可按有關規定,另行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申請租住廉租房。)需提交資料:1.申請表。(參照同上)2.調查表。(提示:無需證明蓋章)3.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身份證、結(離)婚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4.拆遷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拆遷證明。5.被拆遷房屋產權證復印件。填報說明1.拆遷證明上的被拆遷戶戶主必須與原被拆遷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戶主相一致。對被拆遷房屋的產權戶一戶只能出具一份拆遷證明,不得將被拆遷住房分割後給其他人出具拆遷證明。2.拆遷戶無產權證的情況,屬房產局公房租戶被拆遷的提供直管公有房屋差遣貨幣安置協議書和申請人工作單位或居委會核查表,意見欄填上「無房證明、收入證明」;屬單位公房租戶的被拆遷需在申請人工作單位或居委會核查意見欄填上「證明為本單位職工、無房證明、收入證明」等意見和提供單位與拆遷部門簽署的拆遷合同;以正常申請戶申報,享受拆遷戶優先安排待遇。→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條件范圍:現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人均15平方米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戶。(提示:共同居住有贍養、撫養關系,戶口同在現住房)需提交資料:1.申請書。(參照同上)2.調查表。(參照同上)3.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身份證、結(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4.家庭成員的戶口本、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5.申請人及配偶有效的住房證明(提示:內容包括居住單位或居委會證實現居住房的性質、產權歸屬,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6.申請人及配偶收入證明。7.已有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填報說明:1.共同居住有贍養、撫養關系的無房戶直系親屬一欄,只要求有了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上的家庭戶填寫。2.在計算住房控制面積時,要合並計算兩套住房面積,減去申請人應享受的住房控制面積,多出的面積為超標面積。→外來務工人員條件范圍:屬中低收入家庭無房戶,或男28周歲、女25周歲以上的中低收入無房單身的外來務工人員且按人事、勞動部門規定與南寧市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1年以上用工合同並已經繳納有1年以上的養老保險。需提交資料:1.申請書(參照同上)2.調查表(參照同上)3.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身份證、結(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未婚證明。4.申請人及配偶有效的住房證明。(提示:內容包括居住單位或居委會證明現居住房的性質、產權歸屬,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5.申請人及配偶收入證明。6.按人事、勞動部門規定與南寧市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1年以上用工合同且繳納1年以上的養老保險對賬單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填報說明:勞動用工合同必須有南寧市勞動保障局簽證。 解讀南寧經濟適用房購買程序一、申請購房的程序和方法1.申報資料:申購對象到南寧市行政審批大廳房改辦窗口辦理購房申請;2.遞交資料:行政審批大廳房改辦「窗口」由工作人員驗收資料並進行初審,並出具受理回執單。5天內辦理資料初審。二、審查、公告及審批1.審核小組審批: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審批領導小組及申購對象資料進行審查。2.公示:審查通過,每月20日將在《南寧日報》公示。公示10天後無異議,由房改部門發放《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通知書》,等候購房通知書選房。有異議的申購對象,由房改辦同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進行核查。不申購條件的,發放《南寧市經濟適用房住房購房通知書》。三、選房發展中心根據經濟適用住房可供房源情況,公布其樓盤地址、棟號、房號、面積價格等情況,申購對象必須憑《南寧市經濟適用房住房購房通知書》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選房,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四、住房控制面積標准確認及超面積差價款的收取申購對象選房完畢後,由發展中心根據申購對象所享受的住房控制面積標准進行審核,對選購住房在控制面積標准之內的,開具《住房控制面積標准確認書》,對購房面積超過規定控制面積標準的,開具《超標面積差價款繳交單》。購房面積超過規定控制面積標準的申購對象持《超標面積差價款繳交單》到房委會指定銀行交款,存入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發展資金專戶。五、發放《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申購對象憑《住房控制面積標准確認書》或《超標面積差價款繳交單》及銀行繳款回執單到南寧市行政審批大廳房改辦窗口領取《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六、購房申購對象持《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到所購住房的開發企業按照政府公布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辦理購房手續。《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實行一房一證管理制度。經濟適用住房開發企業必須按《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簽發的房號依法與購買人簽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合同,憑證銷售。准購證內容禁止更改。目前,南寧在建的經濟適用房項目有在水一方、金禾灣、澳華花園、桃花源、昌泰清華園、富寧新興苑、軍安新村等項目,並擬在機場路、鳳嶺北、快環附近新建若干個項目。http://gx.house.sina.com.cn/news/2008-11-07/4245540.html
7. 南寧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
關於購房條件
(一)常住城鎮的中低收入家庭無房戶或男滿28周歲、女滿25周歲以上的中低收入無房單身人員。無房單身人員同時要提供所在工作單位或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證明(含人事、勞動部門規定與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了一年以上用工合同的外來務工人員)。
(二)現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人均15平方米的中低收入家庭[指家庭(含夫婦雙方)年工資收入低於當年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倍且高於當年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一半的]住房困難戶。
(三)關於離婚無房申請購房的問題:
1.離婚後的時間必須滿一年以上;
2.離婚或對原有住房歸屬沒有明確的,必須提供離婚雙方經公證處公證的住房歸屬材料;
3.離婚後將原有住房歸屬子女的,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能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四)城市建設規劃已被拆遷住房的無房戶。
對號入座申請住房
→無房戶
條件范圍:1.南寧市城區非農業人口的中低收入家庭無房戶。(提示:中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
2.離婚滿1年以上無房戶。(提示:離婚前雙方沒有共同房屋產權的申購時不受時間限制)
需提交的資料:
1.申請書。(提示:內容包括工作情況、婚姻狀況、住房困難情況)
2.調查表。(提示:在單位或居委會審核證明意見檔,必須註明證實有無參加房改、集資建房、有無私房、現住房情況,不能簡單寫「同意」或「情況屬實」)
3.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身份證、結(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及配偶有效的住房情況證明。(提示:A.內容包括居住單位或居委會證實現居住房的性質,產權歸屬)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B.具有南寧市戶口的申購人員戶口所在地住址與現住址不同的,必須提供戶口所在地住址和現住址住房的產權證明材料。)
5.申請人及配偶收入證明。
填報說明:
1.填寫《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戶調查審核表》時,在「申請人/配偶所在地房改部門核查意見」一欄,凡是屬於首府南寧房改辦所辦業務范圍內的申購戶,不用到南寧房改辦出具住房狀況證明。
2.具有南寧市戶口的區直單位人員必須提供區直房改辦出具的住房狀況證明。
3.非南寧市戶口的城鎮人員必須提供戶口所在地房改部門出具的住房狀況證明。
→單身大齡青年無房戶
條件范圍:南寧市城區非農業人口中低收入,男28周歲、女25周歲以上的單身大齡青年無房戶。
需提交的資料:
1.申請書。(參照同上)
2.調查表。(參照同上)
3.申請人戶口本、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計生委(單位或居委會)開具的有效未婚證明。
5.申請人有效的住房證明。(提示:內容包括居住單位或居委會證實現居住房的性質、產權歸屬,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
6.申請人收入證明。
填報說明(參照同上)
→拆遷戶
條件范圍:因城市建設規劃已被拆遷的有產權證的無房戶。(提示:拆遷戶可按規定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一套。購買後仍未能解決被拆遷家庭居住困難的,家庭其他成員可按有關規定,另行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申請租住廉租房。)
需提交資料:
1.申請表。(參照同上)
2.調查表。(提示:無需證明蓋章)
3.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身份證、結(離)婚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拆遷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拆遷證明。
5.被拆遷房屋產權證復印件。
填報說明
1.拆遷證明上的被拆遷戶戶主必須與原被拆遷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戶主相一致。對被拆遷房屋的產權戶一戶只能出具一份拆遷證明,不得將被拆遷住房分割後給其他人出具拆遷證明。
2.拆遷戶無產權證的情況,屬房產局公房租戶被拆遷的提供直管公有房屋差遣貨幣安置協議書和申請人工作單位或居委會核查表,意見欄填上「無房證明、收入證明」;屬單位公房租戶的被拆遷需在申請人工作單位或居委會核查意見欄填上「證明為本單位職工、無房證明、收入證明」等意見和提供單位與拆遷部門簽署的拆遷合同;以正常申請戶申報,享受拆遷戶優先安排待遇。
→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
條件范圍:現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人均15平方米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戶。(提示:共同居住有贍養、撫養關系,戶口同在現住房)
需提交資料:
1.申請書。(參照同上)
2.調查表。(參照同上)
3.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身份證、結(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家庭成員的戶口本、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申請人及配偶有效的住房證明(提示:內容包括居住單位或居委會證實現居住房的性質、產權歸屬,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申請人及配偶收入證明。
7.已有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填報說明:
1.共同居住有贍養、撫養關系的無房戶直系親屬一欄,只要求有了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上的家庭戶填寫。
2.在計算住房控制面積時,要合並計算兩套住房面積,減去申請人應享受的住房控制面積,多出的面積為超標面積。
→外來務工人員
條件范圍:屬中低收入家庭無房戶,或男28周歲、女25周歲以上的中低收入無房單身的外來務工人員且按人事、勞動部門規定與南寧市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1年以上用工合同並已經繳納有1年以上的養老保險。
需提交資料:
1.申請書(參照同上)
2.調查表(參照同上)
3.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身份證、結(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未婚證明。
4.申請人及配偶有效的住房證明。(提示:內容包括居住單位或居委會證明現居住房的性質、產權歸屬,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申請人及配偶收入證明。
6.按人事、勞動部門規定與南寧市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1年以上用工合同且繳納1年以上的養老保險對賬單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填報說明:
勞動用工合同必須有南寧市勞動保障局簽證。
8. 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 轉完全產權受理回執單什麼意思
按照規定,經濟適用房需要辦理完全產權變更登記後才可以進行抵押貸款或者上市交易。
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只能自住,不得用於出租經營。
申請家庭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5年內,其經濟適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申請家庭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滿5年後,其經濟適用住房需要上市交易的,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當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包括購買面積超過保障面積部分的價款)差價的60%向政府交納相關價款;在相同價格情況下,市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可優先回購;申請家庭也可以向政府交納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符合下列條件,購房人按照規定繳納相關價款取得完全產權後可以上市交易:
(一)2004年12月2日前簽訂購房合同的經濟適用住房,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時按照屆時同地段標定地價的10%繳納相關價款。
(二)2004年12月2日至2009年9月1日前簽訂購房合同的經濟適用住房,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滿3年後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時按照屆時同地段標定地價的10%繳納相關價款。
(三)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11月22日前簽訂購房合同的經濟適用住房,自取得房屋所有權之日起滿5年後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時上市交易價格與原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包括購買面積超過保障面積部分)價款的差價的60%繳納相關價款。
(四)2010年11月22日起簽訂購房合同的經濟適用住房,自繳納契稅取得完稅憑證滿5年並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時按照購房合同確定的比例向政府繳納相關價款,該比例按照購房人的購房款與政府的出資額比例確定並明確註明在購房合同中。其中,政府出資額為土地出讓金減讓、稅費減免等政策優惠額之和。
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價格低於政務公布的屆時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導價格的,依指導價格繳納有關價款。
在同等條件下,市住房保障部門或其委託的機構享有優先購買權。
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轉完全產權、上市交易的手續,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權人和共有人的身份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2、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3、經濟適用住房購房合同或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核原件,收復印件);
4、房產檔案查詢證明(H4表,收原件1份);
5、購房發票(核原件,收復印件);
6、《超面積差價款通知書》及收據;
7、《住房控制面積標准確認書》(核原件,收復印件);
8、結婚證或離婚證(核原件,收復印件)、無婚姻情況證明(收原件);
9、土地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10、如申請人名下有其他房產的,還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核原件,收復印件)。
申請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轉完全產權、上市交易的基本流程如下:
(一)查檔。申請人到南寧市房屋產權交易管理中心一樓大廳開具房產登記情況證明(H4格式);
(二)申請。申請人到資格中心一樓服務大廳申請辦理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轉完全產權業務,提交相關材料(詳見清單)後,填寫《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轉完全產權審批表》。
(三)審批。一樓服務大廳工作人員初審,對材料齊全的出具《受理回執單》(材料不齊全不予受理);資格中心對一樓服務廳上報的初審合格的材料進行復審。
(四)出具通知書。對按10%補交土地出讓金的申請人,資格中心一樓服務大廳出具《南寧市已購經濟適用住房補辦土地出讓手續通知書》;對按全額補交相關價款的申請人,資格中心一樓服務大廳出具《南寧市已購經濟適用住房補繳價款通知書》。
(五)繳款。按10%補交土地出讓金的申請人憑《南寧市已購經濟適用住房補辦土地出讓手續通知書》到市國土局辦理補繳土地出讓金手續;按全額補交相關價款的申請人憑《南寧市已購經濟適用住房補繳價款通知書》到銀行繳款後,到南寧市房產資金管理中心(望園路5號8樓)換領《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
(六)開具證明。按10%補交土地出讓金的申請人提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繳款通知書》、《廣西壯族自治區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收據)》和《結清地價款通知書》(第二聯)等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後,領取《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轉完全產權繳交相關價款證明》;按全額補交相關價款的申請人提交《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驗原件,收復印件),領取《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轉完全產權繳交相關價款證明》。
(七)辦理產權登記。申請人攜《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轉完全產權繳交相關價款證明》及相關材料,到南寧市房屋產權交易中心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
9. 在南寧經濟適用房怎麼申請
經適房申請步驟:
1、領表。申請人憑戶口簿、身份證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專鎮政屬府領取《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表》。
2、申請。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交申請表及相關資料。
3、初審和公示。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初審並在社區公示。
4、復核。市國土房管局各區分局會同區民政局復核並評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辦會同市民政局復核並在市國土房管網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經市住房保障辦向申請人發放有效期為3年的准購證明。
6、輪候。市住房保障辦應當將取得購房資格的申請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輪候順序;分數相同的,通過搖珠方式確定輪候的先後順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辦根據房源情況,並按照輪候順序向申請人發出配售通知。
8、選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輪候人可根據配售項目房源情況選擇購房或繼續輪候。
10. 廣西南寧市經濟適用房的申報
1.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條件:① 具有本市城鎮常住非農業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②已婚家庭或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上單身人員;③無房或現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人均16平方米(含);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市統計局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申請經濟適用房流程①請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到戶口所在地的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咨詢、領取《南寧市經濟適用房申購表》。② 申請人填表並到相關部門簽署意見和蓋章。③ 申請人將需要提供的資料交到戶口所在地的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受理人員負責查驗證件、資料,符合受理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單。④ 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況進行初審、公示和提出初審意見。⑤ 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將提出初審意見的資料送南寧市經濟適用房建設發展中心,由發展中心進行復審。⑥ 南寧市經濟適用房建設發展中心將經復審合格的申請人資料公示 ,公示10天後可等候通知參加選房。⑦ 選好房後,辦理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