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進一步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條件,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爭取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及棚戶區改造問題。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的同時,積極推進農村危房改造。 二是進一步鼓勵普通商品住房消費。加大對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費的信貸支持力度。對住房轉讓環節營業稅暫定一年實行減免政策。 三是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應對市場變化。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應對市場變化。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的融資需求。取消城市房地產稅。 四是強化地方人民**穩定房地產市場的職責。落實地方人民**穩定房地產市場的職責。因地制宜解決其他住房困難群體住房問題。 五是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繼續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統計制度,完善市場監測分析機制,准確把握房地產市場走勢,及時發現市場運行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提高調控措施的預見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用宏觀調控的手段來調整供需比例,這樣的作用一是讓老百姓買的起房子,第二也會對高房價起到釜底抽薪的抑製作用
2. 保障性住房優缺點
保障性住房
優點:1、安居保障 2、產業帶動 3、刺激消費
缺點:1、設計滯後 2、質量隱患 3、管理漏洞 4、資金短板 5、政策不周 6、法制不全
3. 如何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
這是需要政府主導的事情,必須要做到公平公正,廉潔自律,保障分配的合理,對於需要的人群要做好調查研究
第一,加快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按照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的要求,住房保障制度建設的基本方向是:加快建立市場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完善符合國情的住房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立足保障基本需求、引導合理消費,加快構建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逐步形成總量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房價與消費能力基本適應的住房供需格局,向著實現廣大群眾住有所居的目標邁進。
第二,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速度,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滿足基本住房需要;堅持政府主導、政策扶持,引導社會參與;堅持加大公共財政的投入,同時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堅持經濟、適用、環保,確保質量安全。多渠道籌集廉租房房源,完善租賃補貼制度。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逐步使其成為保障性住房的主體。加快各類棚戶區改造,規范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建立穩定投入機制,加大財政資金、住房公積金貸款、銀行貸款的支持力度,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運營。完善土地供應政策,增加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有效擴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給。優化規劃布局和戶型設計,落實工程質量責任。
第三,加強保障性住房管理。要建立健全分配和運營監管機制:一是規范准入審核,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狀況,合理確定保障對象住房困難、家庭收入(財產)的具體標准,定期調整並向社會公布。二是嚴格租售管理,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家庭,應當在合理的輪候期內安排保障性住房。三是加強使用管理,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對象檔案,動態監測住房保障對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經濟狀況變化情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四是健全退出機制,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經濟狀況改善,或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應的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騰退。五是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把保障基本住房、穩定房價和加強市場監管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目標,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4. 保障性住房分配及質量管理自查報告
關於迅速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
質量摸底排查的通知
鄂建文〔2012〕10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委、房產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政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有關文件精神及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和分配管理工作會議部署,進一步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監管,杜絕質量安全隱患,決定在全省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管理摸底排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一)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商品住宅小區內配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
(二)2009年12月31日以後竣工並投入使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檢查內容
(一)在建項目
1、各級建設主管部門依法履行工程質量監管職能情況。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45號)、《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質量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0〕234號)等文件及《湖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控制導則(試行)》情況;對工程質量違法、違規行為和質量投訴的查處情況等。
2、工程質量管理情況。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各方主體履行法定基本建設程序情況,執行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竣工驗收及備案等制度情況;參建各方主體和施工圖審查、質量檢測等有關機構質量管理體系建立運行情況及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等執業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3、實體質量抽查重點:
(1)主體結構質量:樓板厚度、砼強度、砌築砂漿強度等;
(2)涉及主要使用功能的實體質量:如屋面防水、外窗淋水、廁浴間蓄水和給水管道嚴密性、排水管道通球試驗等;
(3)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進場驗收和復驗制度執行情況;
(4)屋面、牆體、廚衛等重點部位質量通病防控措施制定與落實情況;
4、「瘦身鋼筋」、新型牆材、建築節能等突出質量問題治理情況;質量分戶驗收制度工作落實情況。
(二)竣工項目
1、質量情況。內外牆體、結構樓板是否因差異沉降出現裂縫,散水是否有沉降、開裂情況,廚衛、外牆是否有滲漏情況,安裝使用功能及建築安全防護等情況。
2、程序履行情況。是否辦理竣工驗收和備案。
3、配套設施施工情況。如道路、綠化、供水、供氣等。
4、使用管理情況。保修期內各責任主體履責,物業維修保養管理,質量投訴處理等。
三、檢查方式
(一)對在建項目主要採取資料檢查和現場實體檢查的方式,具體檢查內容見附表1;對竣工項目主要採取資料檢查和用戶走訪的方式,具體檢查內容見附表2。
(二)在建項目資料檢查和現場檢查必須全面覆蓋;對已竣工項目,採取實物查看、用戶走訪和資料核查相結合的方式,用戶走訪以項目為單位,每個項目不少於5戶。
(三)2月6日~20日,工程參建各方主體全面自查自糾,各市(州)建設、房產主管部門全面組織檢查。本月底起,省住建廳將組織專家分期分批對在建項目進行全數督查。
四、檢查要求
(一)高度重視,迅速行動。本次檢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量大,涉及部門多,各地要高度重視,根據通知要求,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對在建項目,由建設主管部門牽頭,房產主管部門配合;對竣工項目,由房產主管部門牽頭,建設主管部門配合。各地要廣泛發動企業,告知企業自查的具體內容,方便施工、監理、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開展自查工作;要按照分類指導、逐項落實的原則,督促認真開展自查,不走過場。
(二)突出重點,務求實效。對在建項目,重點檢查地基基礎分部基礎處理及樁基檢測是否符合規范、標准要求;主體結構分部在資料驗證性檢查和觀感檢查基礎上,借鑒省住建廳監督執法檢查模式,委託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重點對工程鋼筋直徑、樓板厚度、混凝土和砂漿強度、砌體強度進行實體檢測。對竣工項目,重點檢查構件開裂、廚衛、外牆滲漏、質量投訴處理等情況。各地要抽調作風好、素質高的同志組成檢查組,依據制定的檢查內容和評價標准,逐項工程、逐個條款檢查到位,確保檢查質量。
(三)嚴查實處,不留隱患。各地要加大對各類質量問題的處理力度:對存在質量問題和隱患的工程,要書面通知有關單位限期整改,並對整改情況跟蹤復查;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結構安全隱患的工程建設責任方,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並按照省廳有關建築市場信用管理的要求對責任單位進行記錄和公示。檢查結束後,應將結果予以通報。各地在自查過程中,要認真總結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自查情況報告。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分析匯總在建項目自查情況並填寫附表3,房產主管部門負責分析匯總竣工項目自查情況並填寫附表4,各地材料於2月25日前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聯系人: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張巍
地址:武漢武珞路456號新時代商務中心1902室
郵編:430064
電話:027-67120972,027-67120970(傳真)
附表:
1、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項目質量檢查表
2、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項目質量檢查表
3、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項目質量問題排查統計表
4、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項目質量問題排查統計表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抄送:廳辦、設科處、住房保障處,省建管局、省房改辦、省質安總站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2年1月30日印發
5. 保障性住房的意義是什麼
您好,
以下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您。
意義
首先,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條件,是重要的民生問題,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對於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新增1000億元中央投資的安排原則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投向使用效率最高、發展最為需要的地方。從這個意義上說,下大氣力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順時應勢之舉。
其次,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對相關產業具有很強的帶動效應。權威測算顯示,今年新增的75億元廉租房建設投資及其所帶動的地方和社會投資,可以拉動鋼材消費量65萬噸,水泥消費量50萬噸。同時,此次國家還安排了17億元中央投資用於棚戶區改造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這可以拉動鑄鐵消費量兩萬噸,鋼材消費量10萬噸,水泥消費量30萬噸。
再次,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還為今後擴大消費創造了有利條件。加快建設保障性住房,大力推進廉租房建設、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和實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鄉居民消費環境和條件的有效舉措,都將有利於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居民擴大消費。[
簡介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對中低收入家庭實行分類保障過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應對象、建設標准、銷售價格或租金標准,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城市的廉租住房、城市的經濟適用住房,也包括在一些林區、墾區、煤礦職工的棚戶區(危舊房[1])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從今年開始,黨中央、國務院提出了要擴大農村危房改造的試點工作,所以我們把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的廉租房、經濟適用住房,解決林區、墾區、煤礦棚戶區的改造問題、游牧民定居工程和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統稱為保障性安居工程。
不同情況的低收入家庭,對保障性住房有租賃與買賣的不同需求。廉租住房是政府或機構擁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賃給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對廉租住房沒有產權,是非產權的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政府指導價出售給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類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預期的支付能力,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這是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最本質的區別。通過保障制度的完善,不論是哪一類住房,最終目的都是盡快地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實現「住有所居」的目標,這是最根本的。
世界各國將住房大多分為公屋或私屋。公屋是由政府買單的保障性住房,而私屋則是私人擁有不享受政府買單優惠的自建或市場化的商品房。日本有一種保障性住房叫公營住房,類似於廉租住房,住戶是沒有任何產權的;還有一種是公團住房,政府提供相當的優惠條件,使得住房者擁有一部分產權。新加坡的保障性住房叫「組屋」,既有租,也有售。
6. 保障性住房對房價調控會產生什麼影響
保障性住房或者廉租房越多,那麼很多人就去買這方面的住房了,對商品房會有很沉重的打回擊,當商品房的供答給遠大於需求,商品房賣不掉了,房價自然而然就會下跌。
要使房價下跌有總體來將有2種辦法,第一就是國家政策調控(例如調高貸款基準利率和存款准備金率等等),第二就是大量修建廉租房、保障性住房,讓「供給」遠大於「需求」,最終使房價下跌。但是實際上有的地方政府規定開發商修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只能占整個樓盤的3%,所以這些費力不討好的事開發商一般很少去做。
7. 請問中國保障性住房的現狀怎樣
哎,悲哀啊,首先說這ZF說的保障房數量就是假的數據,根本沒有那麼多;其次,以保障房名義建的房子多為福利房是因為ZF把福利房當作保障房上報到國家,其實它原本就是福利房,保障房不能產生GDP,地方ZF是不會有興趣的;在次,虛假的保障房數據+部分的福利房冒充+極少數的保障房(恐怕大多數都會有質量問題)就給咱們這些所謂的P民住拉,我只能在這里友情的提醒下:住保障房要注意生命安全哦。
8. 保障性住房的優缺點有哪些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
保障些住房的優點:
1、安居保障
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條件,是重要的民生問題,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對於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2、產業帶動
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對相關產業具有很強的帶動效應。
3、刺激消費
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還為今後擴大消費創造了有利條件。加快建設保障性住房,大力推進廉租房建設、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和實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鄉居民消費環境和條件的有效舉措,都將有利於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居民擴大消費。
保障些住房的缺點:
1、設計滯後
地方保障性住房規劃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設施的建設相對滯後。少數地方保障性住房項目選在離城市中心較遠的地方,配套設施沒能同步建設,建成後遲遲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內部空間結構不合理,影響了使用功能。
2、質量隱患
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性住房設計、施工、監理、驗收質量把關不嚴,個別工程還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存在質量安全隱患。
3、管理漏洞
家庭和個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資產等情況基礎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難度。一些地方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存在申請弄虛作假、申報不實以及工作人員協助弄虛作假,不按規定程序和條件審批。
4、資金短板
建設資金籌措和征地拆遷壓力比較大。
5、政策不周
中國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總體上帶有探索性質,包括政策、機制、保障范圍、保障方式等,還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6、法制不全
現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規范性文件形式發布的,雖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約束。在立法上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動態管理機制,是住房保障工作得以正常運轉、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公平得以體現的根本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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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問題
2013年10月,住房問題是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中諸多矛盾的一個側影。建設和完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經濟社會均衡發展的客觀要求。這四個關系的提出,對於解決住房問題具有指導意義。
在保障性住房問題上,地方政府當前重建設、輕管理現象非常普遍,導致保障性住房面臨六大突出問題。 現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規范性文件形式發布的,雖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約束。雖然中國於2005年發布《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辦法》,但因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管控效用並不大。
從國際經驗來看,許多國家都是通過立法,在法律層面上確定嚴格准入及退出機制管理,實施有效的動態監管,保障了政府公共資源的分配公平。
所以說,在立法上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動態管理機制,是住房保障工作得以正常運轉、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公平得以體現的根本性措施。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停止福利性住房分配以來,隨著經濟發展和房改的深化,我國房地產市場快速成長,住房建設快速發展,城鎮居民的住房條件明顯改善,特別是近幾年來保障性住房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快。
與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還很不完善,致使有人開始懷疑這項舉措的推行。保障性住房成為「雞肋」的現象,主要是由於保障性住房無法像商品房那樣有高額的「賣地」款可得,反而要政府倒貼配套資金。因此,一些地方政府在建設保障性住房的過程中,將保障性住房建在了位置偏遠房源不好的地方。 「十二五」期間新建3600萬套保障房的宏大計劃。然而頻頻曝出多地保障房入住率不高。究其緣由,申請門檻偏高、選址偏遠、配套設施滯後等,恐怕是主要原因。
隨著各地適時調整申請門檻以及配套設施的逐步完善,保障房空置率較高的問題有望得到逐步解決。同時也要看到,空置率較高的問題雖可改變,但選址偏遠、大規模集中連片建設的現象卻難以在短期內改觀。 從長遠來看,這種空間布局有可能引發各種深層次的社會問題,比如「居住隔離」現象。作為一種常見的城市病,居住隔離是指由於種族、宗教、職業、生活習慣、文化水準和財富差異等原因,導致不同社會群體居住在不同層次的社區中,進而產生隔離,甚至演化為歧視和敵對。
二戰結束後,英法等西方國家為了緩解住房短缺的局面,陸續建設了大量的公共住房,然而由於建設和規劃布局中存在的種種弊端,最終誘發和加劇了居住隔離,這一現象在上世紀90年代開始逐步引起關注。
10. 我國住房保障性的現狀處於什麼樣的狀態
我國保障性住房包括兩限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政策性租賃房。
2011年2月28日消息,專 未來五年,我屬國計劃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萬套。到「十二五」末,全國城鎮保障性住房覆蓋率將從目前的7%到8%提高到20%以上,基本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十一五」期間,我國以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等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通過各類保障性住房建設,五年間,全國1140萬戶城鎮低收入家庭和360萬戶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得到解決。
到去年底,我國城鎮保障性住房覆蓋率已達7%到8%,城鎮居民人均住房面積超過30平方米;農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積超過33平方米。
今後一段時期,我國將進入保障性住房建設「加速跑」階段。保障形式繼續以包括廉租房在內的公共租賃住房、包括經濟適用房在內的政策性產權房和各類棚戶區改造安置房等實物住房保障為主,同時結合租金補貼。
未來五年,全國計劃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萬套,大約是過去10年建設規模的兩倍;同時,每年還將改造農村危房150萬戶以上。